周洋
深海是地球上最后的未被人类全面系统感知和利用的地理空间,蕴藏着人类社会未来发展所需的各种战略资源和能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和研究方面取得跨越式发展。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2014年与国际海底管理局签订西太平洋富钴结壳勘探合同,获得3 000平方千米矿区;2017年组织协调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成功签订东太平洋多金属结核勘探合同,获得7.2万平方千米矿区;2019年组织指导北京先驱高技术开发公司签订了西太平洋多金属结核勘探合同,获得7.4万平方千米矿区。加上先期签订的东太平洋多金属结核勘探合同和西南印度洋多金属硫化物勘探合同,我国已成为在国际海底区域拥有勘探合同数量最多、资源种类最全的国家,5个合同区面积达23.4万平方千米。
近10年来,随着我国深海资源调查走向深入,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先后组织12艘科学考察船顺利实施了50多个深海大洋调查航次,调查任务除多金属结核、富钴结壳、多金属硫化物等传统深海资源勘查外,还包括深海稀土、深海生物基因资源等新资源调查,以及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生态系统和海洋环境保护综合调查。
在科学理论研究方面,我国科研人员建立了西南印度洋超慢速扩张洋中脊多金属硫化物成矿模型,提出了海山构造—沉积演化和富钴结壳时空成矿演化模型,上述研究成果共形成学术论文百余篇在国内外发表。
同时,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利用航次调查成果,推动我国在国际海底地理实体命名工作,建立了以《诗经》为依托,体现中华传统文化的命名体系。截至2020年,已发现并命名的地理实体达285个,其中107个名称通过国际海底地理实体命名分委会审议,在国际海底留下了中国元素。
2016年2月26日,是值得永远铭记的历史性日子。这一天,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下简称《深海法》)。
这是第一部规范我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的法律。《深海法》确立了我国对“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的许可制度及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与资源调查等制度,建立了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制,明确了有关法律责任,对于合理管控我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规范我国承包者全面履行勘探合同,加强“深海海底区域”环境保护,促进“深海海底区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为深入推进《深海法》贯彻落实,《深海海底资源勘探开发许可管理办法》《深海海底资源勘探开发资料管理暂行办法》《深海海底资源勘探开发样品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陆续出台,搭建起实施《深海法》的“四梁八柱”。
《深海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颁布施行,为规范和推进我国在深海海底区域的活动,提升深海大洋科研水平和勘探、开发能力,促进我国深海大洋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2013年,我国首台7 000米级载人潜水器“蛟龙”号成功完成了首个试验性应用航次,实现了我国载人深潜调查研究“零”的突破。至2017年,“蛟龙”号连续在我国南海陆坡及中央海盆、西太平洋麦哲伦海山链、西南印度洋中脊及太平洋马里亚纳海沟区等七大典型深海极端海区完成了多次下潜任务。
“蛟龙”号的建造及成功应用,开创了我国深海资源高效勘探新模式,为实现“深海勇士”“奋斗者”号载人潜水器自主研发和国产化打下坚实基础,推动了我国深海载人潜水器谱系化发展。
长3.5米、高1.5米、重1.5吨,外形像一条橘黄色的“胖鱼”,显得憨萌可爱。作为自主无人潜水器,“潜龙三号”是名副其实的水下智能机器人,不仅可以灵活自如地畅行水下,而且凭借其先进的探测装备,完成多样复杂的科考任务。这条“胖黄鱼”有4个“鳍”,它们其实是4个可旋转舵推进器,以完成前进后退、上浮下沉等动作。“鱼嘴”上安装的是前视声呐,可以将潜水器采集的声学数据转化为图像,用以识别障碍物和周边环境,随后在主控计算机的控制下通过自主转动和躲避,保障自身安全和正常作业。“鱼尾”上安装的是磁力探测仪,可对探测目标进行准确分析研判。这条“胖黄鱼”主要应用于深海资源环境勘查,从类别上来说属于自主无人潜水器,具备强大的探测功能。它除了能够进行海底微地貌成图、温盐深探测、甲烷探测之外,还具备浊度探测、氧化还原电位探测、海底照相以及磁力探测等诸多探测功能。
10年来,我国科研人员大力推进深海高新技术装备的自主研发,陆续谱系化发展潜龙系列自主潜水器、海龙系列遥控潜水器、翼龙系列水下滑翔机等我国自行设计、自主集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深海高新技术装备。“龙”系列家族不断发展壮大,大幅提升我国国际海域资源勘查的效率和精准度,助力我国深海科学研究走向国际前沿。
2018年,由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開发协会牵头组织实施的“复杂地形下深海资源自主勘查系统(潜龙)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获得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团队人员的不懈奋斗。潜龙、海龙系列的发展历经立项研发、海上试验、应用改造、优化升级,在设备运行维护、配套保障设施和支撑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不断成熟,作业性能和可靠性不断提高,真正实现持续、高效应用和系统规范维护管理,已成为深海资源与环境勘查的“主力军”。
在深海资源勘探调查船队建设方面,2012年10月,大洋综合资源调查船“大洋号”以及载人潜水器支持母船“深海一号”项目正式立项;2019年,两船顺利建造完成并投入试运行,目前已执行了多航次大洋调查任务。两艘科考船的建成极大地提高了我国深海大洋精细调查能力。
备受关注的深海多金属结核采矿技术取得重大突破。2021年6—7月,由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牵头组织,来自全国26家单位的135名深海多金属结核采矿试验队员搭乘深海采矿试验船先后完成了100米级、300米级和1 000米级3个阶段的海试任务,成功完成全流程的深海多金属结核采矿系统整体联动海试,实现了世界首例“自行式海底集矿+管道提升输送”的整体采矿联动试验,为我国后续开展5 000米级深度采矿试验验证了技术,积累了经验。
随着国家深海事业的发展,我国在深海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不断提升。2012年,国际海底管理局启动深海矿产资源开发规章制定,我国代表团在相关会议和议题下积极发言,全面、系统阐述中国的政策立场。我国政府和承包者多次向国际海底管理局提交书面评论意见,许多主张和提议在开发规章制定过程中得到认可和采纳,贡献了中国智慧和方案,我国在开发规章制定中的角色也从适应者向主要参与者和主导者转变。
2017年,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在国际海底管理局第23届会议期间,举办了以“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平衡”为主题的边会,首次发起西太平洋富钴结壳海山区和印度洋中脊区域制定环境管理计划的倡议,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2018年5月,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与国际海底管理局在山东青岛联合召开了“西太平洋三角区富钴结壳区域环境管理计划”国际研讨会,展现了我国开发与环保相平衡的务实态度和理念。2022年联合国海洋大会“促进蓝色伙伴关系,共建可持续未来”边会期间,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发起了全球深海典型生境发现与保护计划合作倡议,得到国际社会积极响应。
为帮助发展中国家公平参与国际海底事务,2020年11月9日,自然资源部与国际海底管理局共建的中国—国际海底管理局联合培训和研究中心正式启动。该中心将面向国际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开放,致力于深海科学、技术、政策培训与研究,为发展中国家相关人员提供深海科学、技术与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2022年,中国—国际海底管理局联合培训和研究中心成功举办首期线上培训,来自16个发展中国家的55名学员参加培训活动。该中心的设立是中国践行“一带一路”合作倡议、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促进全球海洋合作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深海大洋事业发展、共同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增进全人类共同利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