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文
据农业农村部统计,2021年我国已建立乡、村、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近90万个,有集体账面资产7.7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5万亿元,这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也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点所在。数据表明,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已经到了一个新的节点,需要通过适度规模经营再上一个台阶,进一步实现农业生产的现代化。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新时代推进农村产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遵循;2023年2月13日,中央一号文件更是首次明确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什么、怎么干。在两大重要文件的反复提及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新”在何处
所谓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出发,指在农村地域范围内,以农民为主体,相关利益方通过联合与合作,形成的具有明晰的产权关系、清晰的成员边界、合理的治理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实行平等协商、民主管理、利益共享的经济形态。目前,仍有不少人将农村集体经济等同于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这事实上是一种误解。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仅包括改造后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也包括基于私有产权形成的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经济,以及公有产权和私有产权联合的混合型集体经济。换句话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仅包括劳动者的劳动联合,还包括劳动与资本、技术、管理等的联合。
当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新”体现在多个层面。
新资源。我国有500。多年的农耕传统,地大物博,传统文化丰富多彩。当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农村独特的自然资源和生态价值越来越显现出来。据统计,当前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65.5亿亩,约占国土面积的45.5%。全国包括乡(镇)和村、组这三级组织的集体资产总额7 7万亿元(不包括耕地和其他资源型资产),负债3.1万亿元,净资产超过46万亿元。目前,关键是如何保护和运营好这些丰富的农村经济资源。
新农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农就业增收意义重大。我国农村统分结合的基本经营制度为进城务工的农民保留了一条退路。从长远来看,这条退路孕育着中国特色农民、农业、农村之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203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届时,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75%或更高,但也还有三亿多人在农村。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民始终是保障粮食安全的主力军。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则更加需要现代化的农民。
新经营。一方面要走农文旅三产融合发展的新路子。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要立足当地特色,实现因村施策。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新业态,发展农产品初精深加工业,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农村特色产业发展格局。这就需要依托农村集体经济平台,实现农村建设用地的集约连片开发,以达到规模效益;另一方面是经营形式灵活。传统农村集体经济下,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高度统一,由村集体统一经营,集体经济的灵活性得不到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地位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开始呈现多元化态势,出现合作制、股份制及股份合作制等多种经营形式。以杭州市临安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模式为例。临安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公司化经营为基本方向,形成了“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参股经营”“租赁经营”四种模式,以此更好地量化成本收益,更好地实现治理现代化,挥别小农经济。临安区的成功实践也为全国推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模式提供了借鉴。
强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根基
不断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探索农村经济现代化新路的有效方式,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村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更是提升农村产业经济市场适应性的关键步骤。但是,目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发展中仍存在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如何激活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一池春水”成了当务之急。
在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后的第二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便召开了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中央农办专职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吴宏耀表示,为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搞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今年一号文件主要从三个方面作出了部署安排:
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主要是统筹推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三块地的改革。在承包地方面,重点是稳步推进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确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权保持稳定、顺利延包,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结合农田集中连片整理,探索解决细碎化的问题;在宅基地方面,重点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聚焦保障居住、管住乱建、盘活闲置,在确权登记颁证基础上,加强规范管理,探索完善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内容及其配置的实现形式;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重点是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要探索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调节机制。
二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重点是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下半篇文章,巩固拓展改革成果。既要抓好运行机制的完善,推动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也要探索多样化发展途径,推行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种模式,提高集体经济收入和服务带动能力。同时,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充分保障集体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经营权。
三是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县域是城和乡的结合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在扩大国内需求、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有着巨大的潜力空间。我国现有91亿城镇常住人口中,有近三分之一在县城和县级市城区居住。要适应这个发展趋势,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建设,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深入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逐步在县域打破城乡界限,把县域打造成连接工农、融合城乡的重要纽带。
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说了很多年,到底什么样、怎么发展,以前没有明确规定,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此进行了回答。”唐仁健表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就是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则有四条途径: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对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的全面改造升级过程。当下,各地乡村都在如火如荼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如何为乡村构建起系统性、常态化的政策支持体系,激活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一池春水”,这仍然需要在实践中大胆探索、谨慎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