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 广东代表团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

2023-04-10 05:52林钢威
人民之声 2023年3期
关键词:立法法立法权设区

文 林钢威

时隔8年,立法法再次迎来修改。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

代表们一致认为,修正草案回应了新时代新要求,正当其时、十分必要,完全赞成。修改立法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

大家表示,立法法修正草案总结吸收新时代立法实践的新经验新成果,进一步健全立法体制、完善立法程序、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效能,充分体现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充分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有利于更好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有利于更好促进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衔接统一,有利于更好调动地方立法工作积极性。

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

立法法是规范立法活动的一部基本法律,专给立法定“规矩”,被人民形象地称为“管法的法”。2000年3月诞生的立法法,继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了部分修改后,今年再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时指出,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环节。适应国家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有必要认真总结新时代立法工作的实践经验,完善我国立法制度机制。

“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是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时隔8年再次修改立法法,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汇聚起强大法治力量。”全国人大代表、珠海保税区摩天宇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工程师王海评价道。

全国人大代表、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曾风保说,此次立法法修正始终坚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体现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对于新时代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具有重要意义。修正草案充分体现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确保立法工作中各个环节都能听到人民的声音,了解基层情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

全国人大代表、湛江市委副书记、市长曾进泽说表示,草案进一步强化党领导立法工作,扩大设区的市立法权限,对设区的市更好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具有重大的作用。

(王辉/摄)

加强宪法法律的实施和监督

修正草案的一大亮点,是从制度设计上加强宪法法律的实施和监督,明确法律草案的说明、统一审议等环节和备案审查工作中的合宪性审查要求,完善备案审查制度。

随着立法权限的扩大,如何对立法行为进行规范?备案审查是一条重要路径。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张晓说,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坚决维护法治统一。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协副主席张嘉极建议,对接受备案的机关开展主动审查工作明确前置条件。

专项审查中,就涉及对存在合宪性、合法性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此次修法也新增了一个条款,要求对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应当根据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和改革发展的需要进行清理”。全国人大代表、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朱征夫,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小鹏说,加强对现行法规和规章的系统全面清理,防止部门规章冲突,维护法治统一。

修改完善有关立法权限和程序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修正草案根据新情况新需要,总结实践经验,对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权限和程序作出修改完善。审议中,如何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权限的相关规定,成为多位代表的关注点。

王海代表注意到,修正草案根据新情况新需要,对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权限和程序作出了修改完善。“比如,修正草案在设区的市立法权限中增加了‘基层治理’事项,同时将‘环境保护’事项修改为‘生态文明建设’,这意味着设区的市立法权限有望进一步扩大,适应了地方创新治理的实际需要。”

全国人大代表、南亚塑胶工业(惠州)有限公司生产工程师、工会主席刘进也注意到修正草案在设区的市立法权限中增加“基层治理”事项,并将“环境保护”事项修改为“生态文明建设”。在他看来,前者有助于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治理的指导和管理,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后者有助于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环保领域的立法和监管,改善生态环境。“地方政治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将为企业吸引更多投资和人才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曾风保代表表示,此次修法进一步完善了地方立法权限范围,扩大设区的市立法权限,并强化因地制宜和区域协调,更好地适应了地方创新治理的实际需要,为地方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汕头同时拥有特区立法权和设区的市立法权,近年来在经济、民生等领域出台了不少含金量高的法规条例,有力保障了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接下来,汕头将以修订后的立法法实施为契机,充分结合市情实际,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和设区的市立法权,科学制定实施立法计划,积极探索以高质量的立法来推进高质量的发展。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健全完善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加快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全国人大代表、云浮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庆新建议,以释义、解读的方式从立法权限职责、程序制定、立法监督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跨省域的设区的市之间协同立法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王衍诗,全国人大代表、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艾学峰认为,在草案第16条中明确暂时调整和暂停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的程序,授权省(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在本地暂时调整或暂时停止适用部分法律规定的建议,并明确全国人大、国务院答复时间,对需要暂时调整或停止适用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作出有关规定。

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生根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概括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立法法修正草案更是将“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其中。有关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规定,是此次立法法修改的另一大亮点,明确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地位和作用。

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近年来我国立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王海代表说,“修正草案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其中提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听取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对法律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这有利于鲜活的基层民意‘直通’国家立法机关,让立法工作更科学民主,更接地气。”

全国人大代表、阳江阳春市中雁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养殖场场长谢汝朋认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搭建起联系群众与立法机关的桥梁,特别是涉及民生的法律征求来自基层群众的宝贵意见,真正体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他表示,修正草案还提出,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这将极大提升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体现国家对群众意见的高度重视,也有利于后续更好地普及和实施法律。”

全国人大代表、江门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晓晖建议,持续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高质量开展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学沛提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立法各环节都能倾听人民的心声。”

不少代表们表示,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宣传贯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修改后的立法法精神上来,抓住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抓紧开展相关地方立法研究,及时开展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等相关法规的立改废工作,重点在提高我省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强化设区的市法规审查指导、推动形成区域协同立法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功夫,把立法法对地方立法提出的新要求贯彻到我省立法工作实践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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