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弗雷-史密斯的主观性概念及其渐进起源解释

2023-04-06 20:58:18胡米雪
关键词:弗雷主观性史密斯

赵 斌,胡米雪

(山西大学 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山西 太原 030006)

当代心灵哲学中,约瑟夫·莱文(Joseph Levine)较为正式地提出了解释鸿沟(explanatory gap)一词,试图将索尔·克里普克(Saul Kripke)对物理主义身心同一论的形而上学反驳转变为一种认识论意义上的反驳。他承认身心问题在认识论上存在一片重要的解释空白,也因为这一空白,使得我们无法判断物理主义的同一论是否正确[1]。这一认识论的解释鸿沟尽管包含了更多的可能性,但同时也表明了一种模糊性与不确定性。澳大利亚生物学哲学家戈弗雷-史密斯(Peter Godfrey-Smith)对此作出的努力主要包括:首先,站在生物学的唯物主义(biological materialism)①一元论立场上,提出主观性(subjectivity)概念以澄清主观性主体(subject)与行动性主体(agency)概念。其次,以主观性为主题,一方面考察主观性的渐进式起源与进化;另一方面,将主观性作为批判的工具,梳理其与其他相近概念之间的复杂关系。

简单地说,主观性是生物进化的产物以及组织演化的结果,它并不需要被确立成一个物质性的存在,而应被视为基于某种非精神的物质所产生的,能将自身与世界共同构建起来的协调性机制[2]。主观性的出现是生命进化过程中的重大“转型”(transformation),使得生物能够通过其所构造出的主观体验与外部世界相协调并在其中生存。

一、主观性主体与行动性主体

以往的心灵哲学在讨论主观体验时,往往更强调体验的感受(feel)特性。如对于不同生物体感受的内格尔式疑问,该疑问将感官体验的分析不断还原为难以进一步解释的感受质。戈弗雷-史密斯认为,要理解已有的复杂的主观心智,就要先将其置于物理世界之中,考察它的起源、形成、在演化中的角色、适应性地位以及使其成为独立实体的原因等[3]。相比于强调主观感受特殊性的感受质理论,戈弗雷-史密斯突出的是感受的主观性,因为“主观性主体(subjects)②是体验(experience)赖以存在的家园”,为我们指明了研究方向,应当关注主观性的界定问题[4](P22)。③

戈弗雷-史密斯在生物个体(individual)意义上讨论自我与他者的划分,认为生命最大的两个特征是新陈代谢与繁殖,前者对应生物体,后者与达尔文主义式个体(Darwinian individual)相关。这里的讨论建立于前者意义上。如果将地球生命的起源理解为物质的重新排列,通过该方式产生了最小意义上的初级生命。单细胞生物可能是最小单位的类主体(subject-like)存在[5]。虽然这种类主体的状态并不等同于拥有主观性,但二者都建立在确定的物质基础或作为生命系统自身的空间属性之上,即通常以细胞膜的形式与外部世界隔离。因为容易受到热力学意义上的熵增的影响,单细胞生命需要通过新陈代谢活动持续维持自身与外部世界边界的稳定,与外部形成一种辩证的对立与能量输送的状态,包括:(1)持续性地生成自身的组织结构;(2)维护自身与环境的边界;(3)对外部刺激保持一定的敏感度,并将这种敏感度灵活地与自我维持、自我界分相结合,增强对外界与自身的掌控。但新陈代谢的意义不止于此,还包括在自我生成与死亡的循环过程中的自我重建。生物个体经过面对生存挑战过程的一次次重建,在生长发育、繁殖力与感觉运动协调等方面都得到了全面的提升。

多细胞动物的出现是另一个生命进化的里程碑。单细胞生命具有明确的自身边界与自治属性,能够自我生成(self-production),但更重要的是,其在保有相对独立的前提下与周围环境保持着物质与能量的流通。基于单细胞生命间的密切合作形成了多细胞动物,包括它们的行为与神经活动。包含人类在内的脊椎动物等多细胞生物拥有独特且统一的自我意识,而诸如珊瑚虫以及某些植物等多细胞生物更类似于细胞个体集合般的存在,它们的细胞表现为相对自主的模块化功能分布。多细胞生物的优势在于其个体细胞之间能够开展针对性的分工与合作,有效提高与发展了多细胞动物的行动能力,可以理解为神经系统的前身,直至埃迪卡拉纪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神经系统生物[5]。

总的来说,生命个体的自我界分是其成为生命系统的前提,并以此逐步演化出了主观性。单细胞生物的自我维持以及新陈代谢活动为后来的多细胞动物拥有心智视角、神经系统感知副本机制等都起着决定性作用。可以说,没有一开始的自我界分能力,就不会出现后来的一切。

除了自我与他者的界分,还有主观性与行动性主体的区分。安斯康姆(G. E. M. Anscombe)认为,行动者的感觉(sense of agency)对主体行为可以进行直接了解,因为它不是基于观察或推断。当采取行动时,我们似乎有一种要做某件事的感觉——一种控制感,一种作为行动者的主体或主宰者的感觉[6]。

主观性与行动性是同时拥有感知与行动能力的复杂有机体的两个特征。戈弗雷-史密斯将各种感受(feeling)、感知(sensing)与表象(seeming)归于主观性,而将执行(doing)与发起(initiating)行动归于主体。他引用苏珊·赫利(Susan Hurley)的理解,即主观性主体(subject)与行动性主体(agency)是属于同一客体的两个层面:主观性主体作为接收端,是外部信息输入的终点;而行动主体作为输出端,是对外部世界施加影响的起点[7]。在生命进化史中,多细胞动物一跃成为这种因果路径网络中的一环,多细胞个体有时作为所属细胞信息多线汇聚的接受点,也就是感官信息综合的终端。而当个体作为行动发起者时,行为的效应在这一因果网络中向下游扩散开来,同时,一部分信息也会反馈影响到个体自身。在此情况下,生命体成为时空的节点。在时间中,个体当下面临的挑战是由过去的状态造成的,过去的状态也源于如此循环。其中,个体要同时处理当下的信息与过去的信息,以及界定自身发出的信息与外部信息,而达到目的最有效路径似乎就是通过自我生成能力,成为某种能有效代表各组成部分的主体。

二、主观性主体的视角

围绕心智的进化,戈弗雷-史密斯与众不同地强调作为行动者的主体,即生命行动特征的重要性。生命从自身视角(point of view)出发,自发地产生行动(action)。生命作为运动单元的进化是主观性主体的起源,主观体验的产生也是生命进化的自然结果[4](P98-99)。而赫利所说的作为行动性主体与主观性主体之间的关系看来也符合戈弗雷-史密斯关于感知副本(efference copy)的生物学机制描述[8](P75)。由于演化出的感知副本机制区分了自传入(reafference)与外部传入(afference)信息,从而帮助行动性主体进一步控制自身的稳定状态,使其能够区分由自身造成的结果与外部他者造成的影响,从而能顺利展开行动。

为了说明这一点,戈弗雷-史密斯列举了一个“移动的代价”(liabilities of mobility)的例子,即早期生物的行动在最初会面临一个难题。比如,当蚯蚓触碰到外物时,由于不确定它的危险性,蚯蚓会主动退缩。但同样的,蚯蚓在向前爬行时,自己的身体也可能会以同样的方式触碰到自身。如果它每碰到自身一次就退缩,那它就永远无法移动。蚯蚓只有消除这些自我触碰的影响,才能成功地向前移动[9]。为此,生物的感知副本机制通过向神经传感系统发送一份指令副本,使该系统能够抵消此类影响,从而保持动物在感知与行为中的稳定。心理学家泰勒·伯奇(Tyler Burge)认为,这种生物心理的知觉恒常性(perceptual constancy)④标志着生命从简单感知机能向真正感知能力的转变,也意味着真正意义上的主观视角的出现[10]。

在戈弗雷-史密斯看来,主观性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它来自主体。因此,我们通常会默认个体拥有一个统一的视角,这是将多路信息整合的结果,也是我们拥有更复杂意识的前提。视角不仅包括了观测(viewing),即与感知相关的问题,也暗示存在观测的区位(locus)、核心或观点(point),即某种程度的自我。在生命界,自我与他者之间存在绝对的边界。世界中占据着不同特定位置的体验个体时刻感知着自身的存在,这对于产生视角至关重要。即使是单细胞动物也需要维持自己的生存并确定自己的边界,但同时保持与外界的信息交流,通过新陈代谢不断地更新自我,保持自身与外界的稳定。可以说,单细胞生命也具有最小程度的认知,而任何具有最小认知的生物都拥有视角。

戈弗雷-史密斯引用了大量生物进化方面的证据来表明传统观点对于生物体视角的统一性存在误解。实际上,许多动物的视角是分布式的,这可能是进化的多样性决定的。一些生物进化出“双视角”,甚至“多视角”,其优势在于局部功能可以直接对外部影响作出反应以提升应对效率,而劣势在于获取信息的局限性,如同推理游戏,人们总是需要在最后一步将所有的信息片段综合起来才能形成完整的故事。若非如此,机体各部分反馈的信息可能会相互冲突,甚至导致整个机体面临分裂,由统一的主体变成多个子主体(sub-agents)的集合。从进化历史的角度来看,戈弗雷-史密斯认为,我们也不应预设一个绝对的中央集权式的大脑,为此,他例举了人类、章鱼与鸟类的案例。人类属于对称性的脊椎动物,左右脑之间有胼胝体连接,因此心智体验相对来说更紧密统一[4](P123)。而章鱼属于对称性的无脊椎动物,加上神经元细胞广泛分布于大脑与触手上,因此,章鱼的心智体验更类似于大脑与触手的混合控制模式,触手既可以接受到大脑的指令,也可以自主探索。鸟类也属于对称性的脊椎动物,但由于缺少胼胝体,左右脑之间的联系在三种动物中相对较弱也很特殊,是一种混合模式,但其心智处理模式更倾向于左右脑以及不同区域间相对独立的单边处理模式。特别是,一些测试左右脑信息是否会相互传递的实验表明,如鸽子等混合型心智处理模式的动物无法整合这些信息,但章鱼却可以通过训练实现。通过这些案例,戈弗雷-史密斯认为,应当以一种更为宽泛的标准来理解心智,最好将其理解为以各种方式统一和连贯主观体验的形式。在不同生物的进化路径中,主体体验出现之前的状态表现为某种“白噪音”,在进化历史中通过不断细分,从而形成现代人类所拥有的复杂又精巧的意识。

对于视角问题,戈弗雷-史密斯强调生物进化中形成的主观形式的多样性。生命主体在进化历史中逐步形成统一的主观性似乎是一种趋势,毕竟生物在自然环境中要求得以生存,作为一个整体的生存是一种适应。但从进化的多样性来看,形成统一的主观性只是一种可取的选项,一种将各种体验信息整合起来的进化创造[8](P48)。因而,可以将戈弗雷-史密斯关于主观性演化的解释理解为一种渐进主义式的但又非趋同的演化,即主观性特征在进化中多次、多方向的平行演化,因而呈现出主观形式的多样性。

三、主观性起源的渐进主义解释

戈弗雷-史密斯将主观性视为弥合身心鸿沟问题的关键,也作为生命自我(selves)的一个特征以及自我与世界之间的关系纽带。并且,在戈弗雷-史密斯看来,主观性是通过一种渐进的方式逐步演化的。在其《后生动物:动物生命与心智的诞生》(Metazoa:AnimalLifeandtheBirthoftheMind)一书的结尾,提出了主观性起源的渐进主义(gradualism)假说[4](P242),主张主观体验的存在是程度的问题。可以看出,戈弗雷-史密斯所主张的是一种非人类中心的心智标准,它展现出一种随生命演化进程从无到有并不断演进的特征。动物(包括人类)都拥有不同程度的心智,并且这些心智所呈现的运作方式也是多样的。作为心智特征的主观性是神经系统的组织层次活动,其运作方式伴随着神经系统的进化而不断演化。

传统观点认为,生命体本没有意识,直到在进化过程中积攒了越来越多的装备,即与意识相关的生物器官,从而发生了突然的进化重大转型(transformation),意识出现了。戈弗雷-史密斯始终对此持相反观点,主张任何程度的大脑活动都是生命的有意识体验。安东尼奥·达马西奥(Antonio Damasio)曾将意识起源比作黑暗世界中突然出现的光,将此作为对意识、认知心灵(knowing mind)起源以及对自我感简洁而又隆重地迈入心智世界的一个强有力的隐喻[11]。 戈弗雷-史密斯认为,该隐喻会将我们引向错误的方向,作为取代,他依然将主观体验比喻为生命体内的光,只不过,这道光并不是伴随按下开关的瞬间达到预期的亮度,而是经历了一个由暗到明(由简单、贫乏到复杂、丰富)的平缓梯度变化,并且无论明暗,从点亮一刻起它便存在着。在他看来,主观性和主观体验的渐进演化就如同动物从睡梦中的模糊状态逐渐清醒的过程[4](P244)。不过,即使是模糊状态下的最小体验也是独立且完整的。

这与许多哲学家将主观体验与感官知觉捆绑起来的传统看法相抵触。在戈弗雷-史密斯这里,主观体验不等同于知觉(perception),它们既不是对外部刺激的反应,也不是对内部刺激(饥饿、干渴)的追踪(tracking)。通过考察情绪(emotion)、意志(willing)、心情(mood)与渴望(urge)等内在体验,他认为这些状态更能代表主体的整体感觉,而不是作为与激素伴随变化的状态的显示仪表。独立且完整的体验来自与生命个体相关的一切,它们综合形成了当下的整体状态。例如,一名司机长途跋涉后,身体的能量水平发生变化,体验状态从神采奕奕到昏昏欲睡,疲劳便是他当下的突出体验。由此看出,体验并不依赖于对外物的感知,更多的是一种独立且整体的生命感受[4](P108)。

约翰·塞尔(John Searle)也提出过主观体验渐进变化的例子,就好比一个人经过无梦睡眠从完全黑暗的房间中醒来,此时没有连贯的意识流,除了身体对身下的床和身上被子的感觉之外,没有任何知觉刺激。尽管如此,此时正经历的最低清醒状态与之前沉睡时的无意识状态之间必然存在差异,即使再模糊,这种清醒状态依然是基础意识或背景意识[12]。与作为意向性与表征的意识不同,这是一种仅仅作为存在状态的体验。以鲁道夫·利纳斯(Rodolfo Llinás)为代表的神经科学家支持塞尔所称的作为存在状态的意识[13]。简单来说,意识虽然会呈现从外部世界进入感官的刺激,但这并不意味着意识依赖外部刺激而存在。

神经系统的电活动涉及“场”(fields),即某种空间扩展的模式。这种特殊的空间区域能对覆盖区域内的物体以非接触的方式施加影响。大脑中的电荷活动时就会产生电场(electric field)。大脑细胞的电呼吸呈现出多重节奏的样态,一浪接一浪,局部的呼吸效应整合成为统一的电场,离子在细胞中的往返活动也会反映为电场整体上的规律性变化。这种节奏我们可以在脑电图的记录表上看到。大脑的电场节奏也会影响到单个细胞的活动,或可以将其理解为大脑意在以这种方式将自身的细胞活动调节至同步。因此,一些学者将此视为一种新的反馈机制,所有的细胞活动构成了电场,而电场反过来又成为这些细胞活动的协调机制[14]。利纳斯曾在书中类比蝉的大合唱与大脑节奏活动(rhythmic activity)之间的关系。蝉发出的声音很小,但音节上有轻微的节奏,从开始约15秒达到高峰,而后又经12秒下降转入沉寂。接着,又开始从低到高再到沉寂,周而复始。每只蝉为了求偶而竭力蜂鸣,试图争相以声音盖过对方,直到集体趋向高潮而后沉寂。由此可知,每只蝉的鸣唱不仅受其他蝉的影响,还受到集体总音量的影响[15]。这种调度模式是非中心的,遵循集体的规律与节奏。该比喻表明,大脑作为整体能自主产生与调节节奏,在没有外来感官刺激的情况下,自身仍可以保有一定程度的活跃性,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利纳斯等人将感官信息的传入视为用以调节大脑活动的工具,而不是大脑被动地反映或表征外部输入的感官信息。

四、主观体验的起源与演化

关于主观体验的进化史,戈弗雷-史密斯引用了西蒙娜·金斯伯格(Simona Ginsburg)和伊娃·雅布隆卡(Eva Jablonka)等的研究,推断“白噪音”(white noise)[8](P52)可能是动物的可感受形式尚未形成之前的状态。“白噪音”并不特指某种声音,而是负责动态加工电和化学信号的感觉运动系统的一个没有功能、非感受性的副产品。这一概念始于让-巴蒂斯特·拉马克(Jean-Baptiste Lamarck),作为生命内在感知到的声音,被认为是一种混沌的整体感觉。“白噪音”作为拥有多个活跃的神经系统与传感器的早期多细胞动物的内在活动,可能是主观体验的最初形式,是一种整体感觉(overall sensation)。它们由生命体对特定活动作出反应时稳定、自发的神经活动组成。“白噪音”并不代表任何实指,金斯伯格等人在研究过程中将其定义为是无功能的动态处理电化学信号的感觉运动系统的副产物,认为整体感觉不是主观体验,至多是主观体验进化过程中的材料[16]。

戈弗雷-史密斯的观点与以上有所不同。在他看来,主观体验的早期感觉形式与原始情绪相关。换句话说,主观体验的初级状态来自动物身体对刺激的记录,以及随之而来的对内部状态的调节。关于这种原初状态,戈弗雷-史密斯举例“疼痛感的突然入侵”,抑或德里克·登顿(Derek Denton)例示的“原始情绪”(primordial emotion)的感觉,它们旨在记录身体重要的代谢状态和疲乏的感觉,如口渴或缺氧。登顿将这些感觉描述为一种“强制性”(imperious)的需求:它们强迫主体去感受,而主体也难以忽视它们[17]。在戈弗雷-史密斯看来,这种初级情绪的体验是无可否认的。主体对其自身的感受能力并非那些进化出的复杂认知处理机制带来的,即便原始生命缺少关于外部世界的内在模型或复杂的记忆形式,也依然能感受到疼痛、饥饿、口渴等感觉,及其引发的焦虑与痛苦的情绪,因为这与它们的生存密切相关。

因此,戈弗雷-史密斯拒绝以人类为标准来定义体验的模式,也就是说,这种主观体验的早期感觉形式广泛存在于多细胞动物之中。人类与其他动物的生理结构存在差异,但依然拥有共同的基础体验(疼痛),能完成相似的行动如抓捕、跳跃等,这暗示了并不存在某种标准的体验表征模式。

由此,也许能够设想拥有神经系统的动物(比如人类、章鱼、螃蟹等)分别经历了各自的主观性演化:从最小体验,经历了渐进式的“转型”[8](P48-53)。而在这一转型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功能有记忆能力、内部言语(inner speech)能力以及主观体验在感知副本的基础上发展出的“离线”(offline)体验能力[4](P234-239),即在切断外部信息输入的情况下仍能进行信息重组、逻辑推理或预测等能力。这些能力大大扩展了主观体验的原先范围,使其进一步转型到心智的高阶形式。

五、主观性演化的实用主义渊源与难题

戈弗雷-史密斯对于主观体验的解释核心包含了两大特征:一方面,主观体验具有整体性与独立性。前者意味着主观体验包含了生物个体全部完整的变化信息,从而向主观性主体呈现出一种自我感。而后者意味着主观体验可以是不依赖外界刺激也能存在的最小意识,其从出现伊始就始终保持着相对独立。另一方面,主观性与主观体验伴随着生物进化而不断演化,主观性表现为物质性世界以及由其构造的生命的心灵一面,也可以说,生命得以由此展现自身与世界。以上两大特征都可以在实用主义者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与约翰·杜威(John Dewey)关于经验⑤的理论中找到关联。

一方面,詹姆斯的纯粹经验概念与主观体验的整体性与独立性特征类似。戈弗雷-史密斯所认为的基础意识是介于“最低清醒状态”与“无意识状态”之间的某种状态,此时不存在外界的感官刺激,体验本身就是主体的生命感受,表达了主体的整体轮廓[4](P109)。詹姆斯的纯粹经验是“直接的生活之流”,只有新生的婴儿,或者处于从睡梦中猛然醒来、半昏迷状态等状况的人才可以被假定为拥有这种“纯经验”,它模糊不清并处于不断变化中,各方成分相互交杂[18](P86)。詹姆斯在这里是为了批评洛克经验主义的不彻底,因为他认为我们最初得到的经验不应被理解为洛克的原子式经验,而是能直接体验到“前反思的经验之流”。更详细地说,经验是具体的变化,这种具体变化的感性部分来自达尔文。杜威在《达尔文对哲学的影响》一文中曾指出,“起源和物种,两个词的结合体现了一种更广泛的知识反抗”,即物种不是传统哲学家定义的确定的静止概念,而是演化实体[19]。这种进化是基于有机体与环境的互动,这种生命的自我维持的交换(变化)活动是第一原则,是活生生的,与生命切实相关的,是一切理论的开端。因此,从这种生命与环境交往的必要活动中,我们认识到经验是集被动与主动于一体的生命的生存能力,它的变化总是如潮汐般地动态发生着,通过持续的自我生成维持着自身与外界的物质和信息流通。戈弗雷-史密斯无疑在这个意义上建立了关于主观性与主观体验的概念。

戈弗雷-史密斯期望在生物学的实证层面通过论证主观性的整体性与独立性来消弭身心之间的鸿沟,但这一理论构架依然不够完整。尽管他认为人们常常陷入生物学的角度从而滥用了行动性的思维(agential thinking)[20]的概念,习惯于将对象视为具有意向性的理性主体,但若是将体验视为彻底独立的,就意味着某种非意向性主体的存在,而这种可能性尚存在很大的疑问。戈弗雷-史密斯并未对主观体验本身的非意向性作出具有足够说服力的解释。他依然要面对主观体验所具有的这种整体性与独立性的来源问题,是源于某种神经元活动,还是来自因主体自身对内部状态的协调机制而产生的特殊体验?这些可能都是需要进一步回答的问题。

另一方面,杜威继承了詹姆斯的“前反思的意识流”,但认为彻底的前反思是我们回不去的状态,当下的直接体验早已融合了过去的一切并在当下呈现出来[18](P102-146)。因此,杜威的“经验”概念突出的是其历史性,与戈弗雷-史密斯关于主观性的第二个特征更接近。戈弗雷-史密斯认为主观体验的演化是从微弱到复杂的程度变化,而非可界定的形式变化。这就类似于杜威所思考的,人们不断将经验进行重构,因此,其自身也越加丰富起来。戈弗雷-史密斯反对那些认为主观体验是某种我们用以看待世界(包括我们的身体)的透明性(transparency)的观点。体验并不存在“指向或表征”,经验主体也不是媒介或容器,意向性的体验在他看来是主体的一种自我抹杀倾向。存在(presence)作为主观体验中的基本组成部分,这种存在感时刻伴随着我们,有时被突显,有时被忽略,正是这种存在感使得我们能够对自身当下进行的活动产生一种掌控感[4](P109-110)。掌控感涉及个体与周围环境之间的平衡,意味着主体对于场景的融入。

戈弗雷-史密斯所展现的主观性概念可以说直接涵盖了关于心灵和世界的体验,将二者统一于内,其体验提供了包括“自我”在内的各种形式的存在感。但这里就涉及了前面提到过的作为外部信息输入终端的主观性主体,和作为活动发起端的行动性主体之间的演化关系问题。正如他自己所承认的,受到荷兰心理学家和哲学家弗雷德·凯伊泽(Fred Keijzer)的影响,强调行动的塑造是神经系统早期演化的核心问题[21]。凯伊泽关注早期生物的感知和行动之间的关系,认为由于复杂行动的形成,一些与之匹配的新体验可能会随之自发出现。也就是说,当生物内部因各种进化原因形成某种复杂的系统用以生成协调、规则的活动或行为,就意味着该系统需要对体内同一系统的其他部分的活动产生敏感性。如果外部事物经由触碰等方式对系统产生影响,该事件将在某种程度上被记录,因为它可能破坏系统组成之间正在执行的活动模式。即使一个神经系统只关注系统内部情况,系统也会对外界的事件作出反应,新演化出的活动或行为会引发相应敏感性的扩展。

在戈弗雷-史密斯看来,主观性主体和行动性主体表现在动物的不同方面,但从演化的角度来看,它们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生命进化的早期阶段,复杂的动作和简单的感知能力之间的不对称可能完全是一种错觉。心智的演化包括感知终端的主观性主体和作为行动发起端的行动性主体的耦合演化[4](P57),但并非所有事情都必须步调一致。当思考主观体验的最初形式或其基础时,新产生的活动或行为是否是一切新的感知能力的开端,显然戈弗雷-史密斯并没有给出准确回应,似乎带有行为先于感知的倾向,这可能会与目前流行的预测心灵的理论相左,因而需要进一步探讨。可以说,他的解释以一种整体演化的视角强硬地融贯了心身问题,但依然没有彻底澄清主观性主体与行动性主体的演化关系问题。这意味着我们在生命进化所揭示的整体的视角之下,依然会面临另一种形式的二元论问题。

【注释】

① 戈弗雷-史密斯对于生物学的唯物主义没有明确的定义,但其主张从生命的视角出发,通过物理主义开展研究,揭示生命系统的发展演化是如何产生心智的,继而尽可能弥合关于生命的精神部分和身体部分之间的解释割裂问题。这里的一元论意味着将心理现象视为生物学、化学和物理学所描述的更为基本的活动。

② 学界存在一种译法,即受动性(subject)和施动性(agency),但对于本文讨论的语境,笔者将二者译为主观性主体(subject)与行动性主体(agency),区别在于:前者作为主观性的载体,后者则作为行动的发起端。详见随后的讨论。

③ 因笔者参考使用的《后生动物:动物生命与心智的诞生》(Metazoa:AnimalLifeandtheBirthoftheMind)与《章鱼的心智:章鱼、海洋和意识的深层起源》(OtherMinds:TheOctopus,theSeaandtheDeepOriginsofConsciousness)为电子版本,无正式页码,私设定从封面开始为第1页。

④ 即帮助生命体将体外物体视为外物,当其具体位置发生变化时,这些外物依然可以保持感知上的稳定性,相当于感知副本机制产生的心理状态。

⑤ 此处实用主义的经验与戈弗雷-史密斯的体验均来自英文“experience ”一词,如此区分是为了符合国内用法习惯,也为了强调二者使用上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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