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李平方
首先,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行为,我们应该合理鼓励。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人间正气,需要从小培养孩子们的美好品德。
其次,对未成年人的见义勇为,应该有效的指导。未成年人的普遍特点,一是好奇心强,但自制能力差。二是生活经验不足,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三是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容易遭受不法侵害。四是未成年人往往不明白营救的困难,只凭着一腔热血,没有具体的营救方法,结果容易得不偿失。
最后,我们关工委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应该做好引导工作。积极配合涉及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及其他培训机构,动员全社会力量,对未成年人进行见义勇为行为的知识培训、技能的培养,并尽可能积极地与警校携手,学习体验安全防范知识,做到“合理鼓励、有效指导”相结合。智慧和勇敢,就是有效的保护。
观点提炼:
•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话题,三位受访者一致认为“合理鼓励、有效保护”是最佳的做法。
•邓卫平认为,要鼓励青少年见义智为;顾家德认为,要增强青少年自身的能力和意识;李平方认为,要让未成年人的技能学习、培训和对其精神鼓励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