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电线电缆产品标准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2023-04-05 16:03司志泽王鑫王淑秀高静戚威
中国标准化 2023年20期
关键词:电线电缆建议现状

司志泽 王鑫 王淑秀 高静 戚威

摘 要:本文概述了电线电缆国际标准体系及我国电线电缆相关标准现状,通过对比的方式展现了我国电线电缆相关标准的定位及不足。然后从标准体系缺失、部分企业利用企业标准逃避监管、电线电缆标准管理产品在生产、设计、采购、施工环节存在脱节现象、标准实施存在定位偏差4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电线电缆标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根据相应的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在标准、认证、监管、监督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电线电缆,标准,现状,建议

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3.20.015

0 前 言

电线电缆产品作为现代社会基础建设物资,广泛用于国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是现代经济和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保障,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相关产品按照应用的领域不同分为裸电线、绕组线、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和光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等5大类。

当前,国际上较为通用的电线电缆产品标准管理体系主要有3个:(1)IEC标准体系。国际电工委员会(The IEC System for Conformity Testing andCertifica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是由多达173个成员国共同认可的国际电工标准化组织,其标准体系适用于全球市场,大多数参与CB体系(ECEE电工产品测试证书互认体系)的国家均采用IEC标准[1];(2)EN欧盟标准体系。其覆盖范围主要在欧盟地区,由于该地区工业化水平较高,电缆的相关标准要求通常高于IEC标准;(3)UL(UnderwriteriesLaboratories Inc美国安全检定实验室公司)标准体系,其标准体系与IEC及EN体系存在较大差异,是北美地区用于电线电缆产品的安全性能检测和认证的产品标准体系。

CB体系是IECEE建立的一套全球性互认制度,IECEE各成员国认证机构以IEC标准为基础对电工产品安全性能进行测试,其测试结果即CB测试报告及CB测试证书在IECEE各成员国得到相互认可,目前有34个国家的45个认证机构参与这一互认制度[2]。

1 我国电线电缆产品相关标准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我国电线电缆领域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总计约729项。其中涉及裸电线、电力电缆(含电缆附件)、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铜芯电缆、绕组线等产品的现行国家标准246项,包括产品标准179项,试验方法标准67项;机械行业标准258项,包括产品标准201项,试验方法标准57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8项。涉及光纤、光缆及其材料的现行国家标准87项,行业标准113项,国家军用标准17项。

以我国现行电线电缆产品国家、行业标准技术水平看,我国电线电缆标准体系是以IEC标准技术为基础,结合国内应用需求实际自主制定,逐渐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品标准体系。表1列举了常用电线电缆标准及与IEC标准的对照情况。

就目前我国电线电缆相关标准来看,处于国际中游水平,暂时没有体现高端制造业所对应的相关标准,标准发展相对封闭缓慢。

2 我国电线电缆标准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

标准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基准,是检验相关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标尺。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和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山东省质检院)在近年的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我国当前电线电缆行业在标准管理及实施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极大影响了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不予尽快解决和扭转,甚至会制约我国电线电缆产业高质量发展。

(1)标准体系存在缺失,与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相关的电线电缆强制性国家标准较少。电线电缆相关标准众多,但强制性标准目前只有涉及阻燃性能的GB 31247-2014《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和XF 306-2007《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其余均为推荐性标准。而电线电缆产品与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重要质量安全项目包括导体电阻、成品电缆电压试验、绝缘线芯电压试验、绝缘最薄处厚度、单根垂直燃烧试验、成束阻燃性能等,上述质量安全项目所依据的产品性能、试验方法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其中成束阻燃性能执行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18380-2022《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与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247-2014《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不存在隶属关系。而电线电缆中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的橡皮绝缘电线电缆及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被认监委纳入强制性产品目录中,需要CCC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而该2类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我国2017年修订实施的《标准化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術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3]。”新版《标准化法》至今已实施多年,与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且可能影响国家电网运行安全的电线电缆产品标准体系仍然存在缺失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问题,亟需有关主管部门重视。

(2)部分企业存在利用企业标准逃避监管的恶劣问题。尽管《标准化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3]。”但从我国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实际情况看,企业发布实施的企业标准高于相关推荐性标准技术要求的情况极少,大多等同于相关推荐性标准,部分企业为逃避监管,存在制定实施的企业标准低于相关推荐性标准技术要求的问题,甚至有少数企业公布实施的企业标准存在重要技术要求缺失或无相关技术参数要求的恶劣情形。2019年,山东省质检院作为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对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所公示的全国几千份控制电缆企业标准进行评估,高于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不足5个,比例仅有千分之一左右。依据认监委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中的表述,不包括阻燃电线电缆、耐火电线电缆。许多企业利用漏洞,仅仅在型号前添加ZR(如ZR-BV)。

(3)电线电缆标准管理在生产、设计、采购、施工环节存在脱节现象。电线电缆产品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本为生产企业组成,现有的电线电缆产品标准基本能指导生产,但当前设计、采购、施工环节的标准应用与生产环节脱节较为严重,例如山东省质检院在接受部分建设项目的见证取样委托检验时,发现许多电缆产品型号与明示的执行标准中所规定的型号存在差异,如ZR-YJV(应为YJV),YJ(F)E(应为YJY)等,经与生产企业沟通后得知,电缆采购方要求的电缆规格型号是工程建设单位依据工程设计图纸标注的电缆规格型号确定的,而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注的电缆规格型号是工程设计单位依据《工程设计规范》进行标注的,如采购方采购或工程建设单位使用的电缆规格型号与工程设计图纸标注的规格型号不一致,就無法通过工程的竣工验收。为适用采购方的上述要求,生产企业只能根据采购方要求标注产品规格型号,而违反产品标准关于电缆规格型号划分的要求,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电线电缆市场乱象纷生。

(4)对标准实施存在定位偏差。《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这意味着相关企业应当按照其明示执行标准的相关要求组织从原材料进货把关、生产过程管理控制、成品检验、储存运输、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在实际操作中,多数企业仅把标准定位为判定生产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标尺”,而没有把标准做为组织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技术规范,从而未将相关标准的具体要求实化为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规章制度、生产条件、岗位规范、台账记录等。换句话讲就是:如果企业切实有效地按照明示执行标准(前题是该标准的制定、实施及内容均符合《标准化法》的要求)组织自己的整个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销售产品质量安全就有了根本性保障,不会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3 对策与建议

(1)加快电线电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及国际先进标准的引进转化工作。基于电线电缆产品诸多技术要求直接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电网运行安全,以及近年来发生的招远金矿“8.6”电缆起火事故、西安地铁劣质电缆事件带来的惨痛伤害和深刻教训,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关于“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积极做好电线电缆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尽快构建完善有效的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技术屏障;同时针对国际先进标准要及时进行引进转化,在标准先行的今天,要尽快跟进,以指导高端制造业的落地实施。

(2)强化标准制定的指导和监督。《标准化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因此,建议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电线电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采取切实措施审查监督相关企业标准内容,督促相关企业在制定标准时应当满足《标准化法》提出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的要求。同时,国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利用企业标准逃避监管违法行为的惩处打击力度。其次,建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电线电缆强制性产品认证进行重新调研、修正,将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及橡皮绝缘电线电缆彻底纳入认证目录,不能因为在基础型号上稍加变形,就移出了认证范围。同时,针对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的聚烯烃绝缘电线电缆也应考虑纳入强制性认证目录,防止监管缺失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及健康受到损害。

(3)加强电线电缆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实现标准管理的统一规范。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按照《标准化法》的要求,加强对电线电缆行业标准化管理的统一领导和顶层设计,根据分类和层级现状,整合优化与补充完善相结合,避免多头交叉管理,互不统属的情况。加强电线电缆生产、设计、采购、施工等上下游环节相关标准、规范的协调统一,避免生产与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的标准、规范等存在脱节情况,使相关标准在指导生产的同时,服务于更多的行业和领域。

(4)积极做好标准宣贯和实施监督工作。标准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相关标准技术委员会要积极组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宣贯和推广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切实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牢固树立“标准是企业健康运营的技术规范”的经营理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还要依据法定职责,积极履行好《标准化法》赋予的“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法定职责,积极加强对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实施相关标准的监督检查,保障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电线电缆行业高质量发展。

4 结 论

本文通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山东省质检院在近些年的风险监测、监督检查及监督抽查中发现的电线电缆产品标准存在的问题,通过梳理相关国际标准体系,对我国标准现状及在国际标准体系中的地位进行了研究,并对电线电缆标准体系中存在的标准体系缺失、部分企业利用企业标准逃避监管、标准使用脱节、标准实施存在定位偏差4个突出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该建议从标准,认证、监管、监督等各个方面进行分析,为我国电线电缆产品进一步质量提升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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