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洁 胡浩 谭佳
(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湖北武汉 430072)
我国现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主要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等,这些是开展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行业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资源共享服务等的重要载体,是培养青年人才、汇聚顶尖人才、建设优秀团队的人才聚集高地,是我国重要的科技战略力量。近几年,错综复杂的国环境带来了新矛盾新挑战,世界各国在科技领域的竞争日益白炽化,对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在支撑服务国家重大科技发展战略和提升国家科技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4年由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推进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的优化整合工作[1]。2017年,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颁布《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文中提及各创新基地坚持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其功能定位强化分类管理、分类支持[2],探索完善国家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
后续,科技部关于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以及管理会同其他部委先后3次发文,建设思路相继明确,规范其建设和运行,有序推进建设工作的进行,其中明确指出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工程中心”)对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提高行业服务能力、推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3]。随着全球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的加速兴起,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是在深度整合、集成各领域创新资源的基础上布局[4],国家工程中心要在现有建设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本领域资源整合优化,在运行机制、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及有效的科技投入循环机制寻求进一步突破,转段升级为创新中心。组建创新中心的各个创新主体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建立合作关系,从对方获得所需的互补资源实现价值共创,但是,作为国家级的新型创新载体,此次的优化升级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出更高的要求,将其打造为贯穿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创新平台。
1992年由原国家科委提出组建国家工程中心,解决在计划体制内而形成的科研、生产严重脱钩的现象,促进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5]。国家工程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作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重要纽带,解决了企业规模化生产的需求,促进了产业的转型升级,探索形成了我国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方式。
截至2016年底,我国已建国家工程中心360个,国家工程中心经历了从初建到蓬勃发展的过程,形成了国家与地方、政府与企业、各部门共建的格局,并在不断的探索过程中完善组织管理机制。1991—1994年国家工程中心布局初步形成,国家工程中心进行了从批复到验收正式运行的第一个完整周期,为后续国家工程中心的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期间原国家科委颁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对国家工程中心的定位做了明确的规定;1995—2007 年国家工程中心的布局范围持续稳步增加[6],2001 年科技部印发推进国家工程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地方开始建立省部级工程中心,并探索以有限责任公司制为主的管理模式;2008—2012 年是国家工程中心的快速发展阶段,这个阶段对国家工程中心在管理和运行方面表现出来的不同特点尝试进行分类管理;2013至今布局进入优化调整阶段[5]。
在地区分布方面,其中东部地区213个(59.17%)、中部地区61 个(16.94%)、西部地区62 个(17.22%)、东北地区24 个(6.67%);在地域分部主要集中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其中数量较高的前四省市为北京、山东、江苏、广东;在技术领域方面分部较多的为材料、先进制造、生物技术与人口健康;国家工程中心的建设更多依托地方管理,其中73.3%为地方科技厅(委、局);国家工程中心的组织形态大多数实行依托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一依托单位高校和国企稍多分别为26.9%和32.8%,科研院所和民企稍少分别为20.6%和19.7%[6],依托多个单位联合组建的为36 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10个。
国家工程中心经过3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我国现阶段的领域布局,随着科技体制的改革及科技经济紧密结合程度的不断提高,有些技术领域和行业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一些国家工程中心没有适时的调整方向,难以支撑国家战略性产业发展。首先,国家工程中心建设是根据当时科学与技术规划进行的(材料、先进制造、生物技术与人口健康),这些布局与“十四五”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及的前沿领域(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有很大的出入;其次,有些领域已经发生革命性突破,一些产业已经在时代的交换迭代中失去原有的优势,这些工程技术需求大幅度下降导致工程中心很难支撑本领域取得进一步的突破;已建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在有些目标领域或者技术方向交叉重复高。
2017年科技部印发《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2020年3月科技部印发《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以下简称《总体方案》)、2021年2月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最初工作指引提出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多渠道优化整合,符合条件的纳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到管理办法明确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创新中心自上而下部署综合类和领域类,综合类是由多个区域、多个领域组成的大协同创新,旨在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及提升国家创新能力,现布局建设的有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区域发展战略;领域类主要是结合本地经济发展、聚焦行业内的技术创新以及重点产业领域创新能力,发挥各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创新能力,这样的布局和科学与工程研究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如国家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布局类似,既体现国家顶层谋划又发挥各地创新群体的力量。
据不完全统计,由国家科技部推动成立创新中心为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聚焦轨道交通技术领域,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打造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策源地,实现“汽车强国梦”)、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以关键技术研发为核心使命,为合成生物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7]、国家第三代半导体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着力于瞄准第三代半导体装备前沿技术和产业关键技术,构建具有湖南优势和特色的第三代半导体协同创新生态和全产业生态)[8]、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致力于推动提升我国粮食科技创新和盐碱地生态修复能力,为我国突破“藏粮于地”空间、拓展“藏粮于技”储备开辟新路径)等十余家,这些创新中心都有着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以及需要解决的行业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其中,高校和科研机构是提供高质量研究成果的知识创新主体,企业是连接市场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环,政府则为创新中心营造自由的创新环境,是一个协同共生的共同体。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社会发展,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国家对科技创新也越来越重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以国家战略性需求为导向推进创新体系优化组合,加快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战略科技力量,优化提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基地。
2021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都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自觉履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担当,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进入战略提升阶段;国家发改委于2021年正式启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的优化整合工作[9];按照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工作要求,国家科技部就国家工程中心在顶层设计、分类指导、机制体制都做了相关规划,对现有国家工程中心进行优化整合,纳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新序列管理。
针对国家工程中心优化重组为技术创新中心,从工作指引到总体方案再到后续的管理办法,创新中心的建设工作一直稳步持续推进,这些办法都强调在集成现有各方面创新资源、优化国家科研基地布局的基础上,完善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机制体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工程中心作为创新中心的重要组建对象,要自觉履行打造高水平创新平台体系的使命,加强服务于国家经济的需求,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可以从以下几点推进工程中心转型。
一是布局调整。国家工程中心首先要支撑国家经济的增长,在重点产业的发展上寻求突破点,围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经济增长点进行前瞻性布局;其次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特点,在一些地域性较强的领域加大布局力度;在地域布局时,要充分考虑欠发达地区对创新平台及人才的需求,政策性保障这些地区有一定数量布局,实现全国一盘棋协调发展。
二是调整国家工程中心定位。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创新中心定位于实现从科学到技术的转化。国家工程中心重新定位为科学与市场中间的桥梁,承担起科学技术化、技术产业化的任务,但是不直接参与市场运作,主要进行以输出技术为目标的研发,解决制约行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瓶颈问题,引领带动重点产业和实现区域创新发展。国家工程中心从现有的四维评价体系跳出来,以市场的重大需求为牵引,致力于解决产业界卡脖子技术。
三是内部资源统筹协调。领域类创新中心要求牵头地方在该领域具有突出的科教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政府主要参与者打通产业链上游到下游的通道,这就需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组建期间建立高效合理的协调机制,统筹企业的市场资源、高校的人才资源、科研机构的技术资源以及政府的资金和政策资源这些创新资源,实现创新链、产业链、市场链的三链合一。在现在报道的已建的技术创新中心,每个阶段都是由国家科技部、地方政府、牵头中央企业等共同推进,这些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对后续创新中心的组建具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
四是各科技创新基地协同发展。目前,中央部委层面推动建设的各类科技创新类基地(平台)数目众多,聚焦社会经济方面分别在制造领域、技术领域、产业领域启动建设国家创新基地,而且这三类创新中心的建设目的、组织形式、资金来源基本一致,聚焦领域部分重合[10]。在我国创新资源进行新一轮集聚整合形成新格局的时刻,首先在顶层设计上各部委协调联动,共同推动创新资源的整合协同与开放共享,打造高效协同的创新体系。国家工程中心在优化升级时需对研究方向和领域进一步聚焦,更加明确其承担的任务,制定差异化的发展战略,与各科技创新基地之间协同发展,共同支撑高效协同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五是多维度的引导政策。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是国家根据发展战略需求引导行业科技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通过对特定行业领域提供经费支持,有效地支持和引导相关行业领域的发展[11]。然而,在完善的市场条件下,各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主体的需求呈多元化发展趋势,对于有些科技创新基地竞争性经费所占比例过高已经成为限制其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12],对于此类科技创新基地发展可适当提高非竞争性经费支持。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应充分结合各组建单位的性质及发展过程中多元化的需求,建立动态的投入机制、制定全方位的引导政策、细化同领域创新基地(平台)评估考核内容,达到有效的引导和管理。
科技创新平台是国家科技战略力量的中坚力量,对于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以及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国家启动并持续推动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旨在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打造研发、产业、市场有机循环体系,提升服务国家经济能力。在这次创新资源整合过程中,国家工程中心与各科技创新基地(平台)明确发展方向,形成打破技术领域边界的合作环境和机制,共同组成国家创新体系,成为科技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