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宇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近年来,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事业单位去行政化进程加快。一些事业单位选择将部分或全部难以胜任的公共服务职能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代为完成,这就产生了委托业务费用。委托业务涵盖的内容十分多样,如委托中介机构服务、委托科研外部协作、委托项目预算审核、委托软件设计开发、项目外包、劳务外包等。委托业务内容的多样和数量的庞大直接导致委托业务资金规模陡增。因此,探索提高气象部门委托业务费管理水平的方案,在当前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
按是否达到政府采购标准区分,委托业务费采购方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方式进行;另一种是未达到政府采购标准以及资金、规模不大的委托事项,按照直接委托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管理方式的优点是评选结果相对比较公正、可靠,直接委托方式的优点是委托过程简洁高效,易于主观操控。
委托业务费管理采用合同管理的模式,即委托业务的要件是必须签订合同协议。委托单位根据签订的有效合同序时跟进委托业务的工作进展,确保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及时。
对委托业务费的财务管理主要由委托方财务部门负责。委托业务费财务管理主要包括委托业务费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委托业务费财务报销与审核、会计核算方面的科目使用与账务处理等。
对委托业务费的监督管理应是全程的、常态化的,有效的监督管理要始于事前、贯穿事中、终于事后。
综上所述,气象部门委托业务费管理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从委托业务费的规模体量到委托业务承担单位的选择、合同管理,再到委托业务费用的执行、核算、监督,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管理体系。
1.政府采购方式存在的问题及风险
一是法律法规有待完善。相关工作很难达到规范,存在操纵招标、商业贿赂的隐患,影响投标单位之间的良性竞争[1]。
二是委托业务采购流程不规范。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存在无预算或者未经报备工作方案就实行政府采购的行为,在财务检查审计中频频发现采用化整为零的方法规避公开招投标问题。
2.直接委托方式存在的问题及风险
目前,采取非政府采购形式的委托业务,尚没有国家法律法规层面的明确规范和要求,存在选取方式不科学、内部管理不到位、将委托业务巧妙分割,躲避政府采购等风险[2]。而主观性强的直接委托形式,较易出现人情、利益交换等问题。
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大多数单位对委托业务合同的管理意识不强,无专职的合同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缺乏法律意识和约束机制,也没有高效便捷的合同业务管理办法,很难做到对委托业务进行及时跟踪,对合同的动态管理常常是无效的。
2.合同制定不规范
各单位委托业务合同的制定人员大部分只是相关业务人员,缺少财务、法律等专业人员参与,使得合同形式规范性、合同内容完整性、合规性都存在不足,以致在委托业务合同中首付款比例高,或者无首付款约定,直接一次性支付,存在资金安全风险。
3.合同执行不严格
部分单位不能严格履行合同,如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完成委托业务;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如未完成约定工作量却支付合同尾款等[3]。合同履约验收只是象征性地走过场,验收意见千篇一律,造成委托业务资金使用效果不尽如人意,影响资金安全。
1.预算编制与执行存在的问题及风险
一方面,预算标准不统一,测算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符合工作实际需求的清晰预算。另一方面,预算单位不重视预算编制,通常只由会计人员依据经验和上年数据直接填列,或由单位业务人员依据委托业务承担单位提出的市场参考价格进行编制,预算缺乏科学性预算编制与委托工作内容不匹配。
2.财务报销与审核存在的问题及风险
在财务审批工作环节,审批制度不完善或制度完善而相关经办人员未按照流程来规范执行,导致财务管理工作出现了漏洞,增加了资金安全风险。如委托业务费的支出未经过事前申请、审核及审批,支出范围及开支标准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预算执行不力;报销时单据审核不严格,导致部分附件存在不完整的情况;资金支付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存在违规风险。
3.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风险
制度规范对委托业务费科目到底核算的内容是什么解释不够清楚、明确,使得无法精准使用该科目。一些预算单位为达到所谓的“合理”支出,使应该资本化的支出因此费用化[4]。在委托业务费账务处理过程中,会计人员还存在选择明细科目时犹豫不决的情况,对一项具体的委托业务费应该如何选择经济分类款级的下设具体科目不能作出准确判断[4]。
第一,对委托业务费监管仅局限于委托方,没有覆盖到受托单位,导致监管难以做到全覆盖。第二,委托业务费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缺失,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单位内部监督部门对委托业务的问题点、审计风险点防控不到位,且缺乏第三方的有效监督。第三,缺乏执行过程监控,未形成全程监督的合力。
第一,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这是对委托业务费进行根源管理的重要举措。具体需要制定政府采购委托业务统一的管理制度、操作指南,不断完善委托业务采购各个节点的相关规定、办法,优化流程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监督机制。
第二,从更高层面制定直接委托方式的相关管理办法、操作指南,完善其制度体系。通过规章制度的约束,使直接委托业务有证可查,有据可依。同时,单位内部也要不断完善内控制度。
第一,健全委托业务费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委托业务费合同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职责权限,明确合同拟订、审批、履行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建立对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等情况的监控和审查制度,制定委托业务合同变更管理具体的规定、办法,完善相应的审批手续,确定统一的批办部门。
第二,组织全员学习合同管理基础知识,增强全员合同履约意识。同时,建立合同履行监控制度,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督促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开展工作。建立合同价款结算控制制度,加强合同的会计控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价款支付手续,不得超进度支付款项,以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第三,加强合同审签管理,制定委托业务费合同范本,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一定程度上保证委托业务合同的规范性。
1.加强预算编制标准化建设
预算申报科学合理,对预算顺利执行非常有利,单位应尽可能实现预决算一致,为委托业务费采购实施、经费结算打下坚实根基。首先,需要结合预算编制改革的具体要求以及具体委托业务的工作特点,通过到现场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将市场参考价格等基础资料信息转化为能计量、能执行、能结算、能考核的预算标准,为预算编制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工作。其次,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培养全体员工的预算意识和预算理念,杜绝使用传统经验或“往年惯例”的思维编制预算、执行预算,严禁将预算工作“推”给财务人员。
2.预算执行
增加预算分析的深度与广度,定期向领导班子汇报预算执行情况,尽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同时,进一步提高全员参与预算管理的意识与能力,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通过信息技术反馈预算执行的信息,及时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化解预算和财务风险,保障预算顺利执行。
3.完善支出管理流程
制定委托业务费支出标准,规范资金报销流程,对委托业务费内容、报销制度要求制定相应规范;落实大额资金支出控制机制,明确报销审核、支付结算等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委托业务费支出合法、合规。
4.做好委托业务费科目核算
按照委托业务的实际内容,将经济分类科目选至末级,有利于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第一,明确委托业务费具体的核算内容。委托业务费用于核算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因自身无法独立完成需要委托外单位协助办理的各类经济事项。委托业务费科目的使用原则:委托业务的主体必须是单位,不得对个人进行委托;委托的业务是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工作;委托业务的原因是本单位不具备研究、测试、加工、制作等客观条件而无法独立完成该项工作;委托业务的要件是必须签订合同协议。
第二,为进一步规范委托业务费核算,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气象部门业务实际,可对委托业务费科目使用做明确业务分类: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主要是支付给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委托中介机构服务费:包括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从事审计、财务检查、内部控制、绩效评价、工程造价咨询、招标规范等工作的服务费用。科研外部协作费:委托外单位完成部分科研课题任务而形成的支出。项目外包费:委托外单位完成本单位不具备研究、测试、加工、制作等条件的工作而支付的费用。软件开发费:委托外单位开发的、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资产确认标准的软件开发或功能升级等支出。
其他支出事项不应列入委托业务费科目[5]。
一方面,要强化委托业务成果检验机制,做到公开、公平地进行验收。一是严把成果质量关口,加重成果质量考核指标的权重,将其作为被委托单位的重要考核指标,引入“黑名单”制度。二是严把经费支付责任关口。各单位财务人员要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条款支付款项。
另一方面,对委托业务应全程、全方位监管,以便委托业务按照合同和规定的程序开展。单位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有效协作,形成严谨的内外部监督体系,将委托业务的监督贯彻到事前、事中、事后,若发现违规违法问题,立即停止资金支付,并对相关违规人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