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让东珠
当前文化事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在大力推进群众文化建设的同时,对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同样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精髓所在,非遗文化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真实记录下了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新时期同群众文化进行有机整合,有助于实现二者的优势互补,为我国文化事业的高水平发展添砖加瓦。因此,在当前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的背景下,做好非遗文化保护工作至关重要,需要相关公共文化机构强化职能,积极促进群众文化与非遗文化的整合,这样不仅可以推动群众文化创新优化,满足群众的多元精神文化需求,还可以促进优秀文化传承发展,为当地经济文化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就群众文化本质来看,其是人们在业余时间参与,且具有休闲娱乐性质的社会性文化,在发展中主要是以群众文化活动为主体,通过参加群众文化活动来实现自我娱乐,放松精神压力,丰富精神世界,在提升群众的精神生活面貌和文化素质方面大有裨益。
非遗文化具有诸多特点,在了解其特点的基础上,才能深刻认识到非遗文化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与群众文化整合发展。就非遗文化的特点来看,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1.传承性
非遗文化的延续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其是薪火相传,通过一代代人的传承延续而来,使得这种文化遗产得到长久的保存和发展,因此具有典型的传承性特点。由于非遗文化源于民间,是民间技术、艺术的有机整合,也是艺术思想的具体表现,因此更需要后人继续传承和发扬下去。[1]
2.无形性
非遗文化是中华民族经过几千年积累形成的文化瑰宝,是源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无形的精神财富,涵盖的领域更是包括社会的方方面面。有很多非遗项目至今已陷入濒临失传的境地,所以加强非遗文化保护的重点是传承,因为其本身具有无形性,属于无形的财富和文化形式,深深植根于人们思想和生活中,唯有依托传承人才能让这些无形的、宝贵的财富得以传承和发扬下去。
3.口头性
对非遗的传承,自古以来是依托家族传承、师徒传承等形式实现的。时至今日,师徒传承在非遗文化传承和保护中仍然有着不可忽略的重要作用。正是由于非遗文化这一特殊性,无法仅仅通过书面文字记录保存,所以很多非遗文化传承在师傅的言传身教、口口相传中产生了断代或消失的现象。因此,这种口头性的传承方式已经成为当前非遗文化保护工作的难点所在,需要投入更大的精力予以改进。[2]
4.可塑性
非遗文化独特的传承方式,一方面增加了非遗文化保护工作的难度,另一方面则赋予了非遗文化可塑性的特点,如果非遗文化在传承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缺失,非遗传承人可以通过自身的经验和实践,立足于现有的非遗文化,对其进行拓展、延伸、加工和补充,吸收新的时代元素,使其成为一种新的文化形式呈现在人们面前。[3]
1.专业性有所欠缺
非遗文化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是需要持久投入并且坚持的一项复杂工作,更需要专业知识、技能强的人员提供帮助和引导。但部分区域很多非遗文化保护人员专业能力不强,并未接受过系统、专业的文化培训,在推广和宣传非遗文化时,由于专业知识储备不足,或是为了吸引更多游客创造经济效益,存在展示不真实的民俗文化的情况。另外,还有很多非遗文化单位或民间组织成员也因自身的专业和认知能力不足,导致其不能为非遗提供科学合理的展示平台,不可避免地阻碍了非遗文化保护工作的有序进行。[4]
2.传承人员断层严重
随着社会发展,很多传承人员迫于生活压力,不得不选择放弃非遗文化传承,转而投入到其他行业,导致非遗文化传承人员数量日益减少。正是由于坚持传承的人员越来越少,导致部分非遗文化消失速度随之加快,极大地增加了非遗文化保护工作的难度。
3.保护意识有所欠缺
部分地区非遗文化部门、工作人员的保护意识有所欠缺,未能形成有利的保护条件,阻碍了非遗文化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加之广大群众自身文化保护意识薄弱,对非遗文化保护重要性的认知不足,因此群众的保护主动性未能得到充分有效的调动。[5]再加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外来文化的冲击,导致很多优秀的非遗文化逐渐被遗忘。部分地方政府的非遗文化保护宣传力度不足,一些青少年对其知之甚少,种种问题阻碍着非遗文化保护的落实。另外,还有部分群众对一些传统手工技艺类非遗项目关注度不足,久而久之,加快了非遗文化消失的速度。
非遗文化保护与群众文化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着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就二者有机整合的作用来看,表现在以下几点。
其一,群众文化是群众自发组织的社会性文化,群众在参与的过程中能够更好地满足自身对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在提升群众整体文化素养上有着积极作用。而非遗文化也源于民间,是由民间艺术传承演变而来,在群众文化活动中融合非遗文化,体现非遗特色,可以很好地促进二者的有机融合,在丰富群文活动内涵的同时,提升群众对非遗文化的保护意识和宣传力度。可见,群众文化和非遗文化之间是密切相关的。[6]同时,将非遗文化渗透到广大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各方面,不仅能推动非遗文化保护与群众文化的整合,还能够为群众文化提供丰富的素材内容,增强群众文化活动趣味性和吸引力,调动更多群众主动参与其中,在获得丰富情感体验的同时,真正意义上实现非遗文化的传承和弘扬。
其二,群众文化集合了各类群文活动形式,如当地政府、文化机构等组织的文艺会演、广场舞比赛等,也有群众自发组织的小型活动以及社会机构组织的文化活动,如象棋比赛、声乐培训等,但都因形式单一、时间场地有限,导致参与者多以少儿、中老年群体为主,缺乏对青年人的吸引力。我国的非遗文化范围广,不仅包含当地民俗及传统文化,还有一些带有娱乐性质的文娱活动和少数民族的新奇服饰、节日、乐器等,将其有机整合到群文活动中,丰富群文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不仅能以此来吸引更多的青年人加入,还能无形中传承和弘扬非遗文化。由于群众文化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所以将非遗文化内容融合其中,还有助于使非遗文化保护人员及传承人员建立联系,共同参与到群众文化活动中,增强群众文化活动的艺术魅力和文化特色,并进一步推动非遗文化传承与发展。
针对目前我国非遗文化保护工作的困境和挑战,应紧跟时代发展趋势,注重融合现代化技术手段提供坚实保障,并充分发挥群众文化活动载体优势来扩大非遗文化宣传和传播范围,旨在实现群众文化与非遗文化保护工作整合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群众文化产生于群众的社会生产活动中,是由群众广泛参与下所形成的,本质目标是为了丰富群众的精神世界,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推动群众文化与非遗文化保护的整合,一个关键是坚持各地方政府主导地位,有机融合非遗文化保护理念来组织内涵丰富、质量高的群众文化活动,有助于提升群众文化素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此,地方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整合优质资源,完善配套制度体系促进群众文化与非遗文化保护的深度整合。一方面,强化政府主导地位,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强化非遗文化保护认知和重视,自上而下,进一步增强群众的非遗文化保护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投身于非遗文化保护工作中。全面落实非遗文化保护的相关政策,加深对文件精神的理解与掌握,以便更好地促进非遗文化内容融入群众文化活动中。[7]另一方面,要认识到群众文化与非遗保护整合并非一蹴而就的工作,而是需要持久精细地落实,这就需要做好部门之间的交流沟通,促进先进理念和先进文化在实际工作中的融合应用,并且将非遗文化保护工作放在整合工作的优先位置,以期借助多样化的群众文化活动促进非遗文化保护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切实提升群众文化工作的有效性。
实现群众文化与非遗文化保护整合的目标,应重点完善配套的群众文化基础设施,形成有利的工作开展条件,为提升非遗文化保护工作质量提供坚实保障。对此,基层公共文化机构要强化职能,全面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并对现有工作机制、内容和方法优化创新,建立非遗文化保护平台,有助于直观、形象地呈现非遗文化内涵,帮助群众正确、充分地认识非遗文化保护工作的内容,有目标、有计划地增强群众非遗文化保护意识。相关部门也要注重区域优质、特色的非遗文化资源挖掘整合,将其作为核心素材来推动群众文化活动创作、组织,实现二者深度融合发展,构建更具区域特色的群众文化。基于此种方式,不仅可以丰富非遗文化内涵,还可以借助群众文化活动平台来大范围地宣传、推广非遗文化,引导群众在参与过程中深层次理解和掌握非遗文化保护内容,对推进非遗文化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对群众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视程度逐步提升,配套政策制度逐步健全,在群众文化工作开展中应该积极主动融合非遗文化内容,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显著提升社会各界认知水平,营造有助于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的社会环境。
其一,相关部门应深挖区域特色非遗文化,基于现代化技术手段形象、直观、新颖地呈现在群众面前,如潍坊刺绣、安塞剪纸、西兴灯笼等,通过VR/AR 技术呈现更加生动、形象,也可以为广大群众带来优质、丰富的视觉体验。其二,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相关部门要把握时代发展趋势,将前沿技术手段融入群众文化与非遗文化整合的工作中,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网络平台的优势,突破时间、空间限制来智能化推广宣传,开辟非遗文化传播渠道,扩大覆盖范围,能够帮助更多群众认识和了解非遗文化。其三,在政府部门支持下建立完善的非遗文化传播体系,如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建立器乐队、艺术团等社会团体,吸引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性别的人群,在加快非遗文化传播速度的同时,进一步提升群众文化活动质量。
选择的整合方式是否合理、恰当,直接影响到群众文化与非遗文化保护工作整合成效,这就需要充分立足于实际情况,选择切实可行的手段为整合工作开展提供支持,实现二者共同发展的目标。相关部门在整合非遗文化资源的基础上,应组织更容易被群众认可和接受的民俗活动,开发活动的文化功能,促进非遗文化和群众文化的融合,增强群众文化活动吸引力和影响力的同时,有效保护优秀传统文化。此举也可以增强群众文化地方特色,吸收更多文化元素,为非遗文化持续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支持。根据地方文化特色,可组织非遗文化为主题的群众文化活动,充分契合非遗文化项目特征开展艺术表演、展示等活动,不仅可以激励群众主动参与,也可以让群众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切身感受到非遗文化的魅力所在,主动投身其中,成为优秀非遗文化传承者和保护者。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非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为了实现非遗文化保护和群众文化有机整合的目标,应注重解决非遗文化传承人的生活问题,吸收和培养更多传承人。相关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和制度,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非遗文化保护工作中,对非遗文化传承人可以适当给予资金补贴,加大文化事业经费划拨力度,改善相关人员的福利待遇,或是引入社会力量来支持非遗文化保护工作的开展,这些对提升非遗文化保护工作成效,推动我国群众文化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加强群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机整合,对二者的发展均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在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重要性的基础上,将其有机融入群众文化活动中,有助于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内涵,而群众在参与文化活动的过程中也可以获得良性的熏陶,形成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形式,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