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国音乐史》是我国普通高等院校音乐本科专业的理论必修课程,肩负着传承和发展中国音乐历史文化的重大使命,具有重要的人文价值和审美意义。然而,本课程在地方高等院校的教学设计与实践开展中仍存在诸如缺少本土音乐文化、汉族与少数民族音乐教学比例偏颇、音乐史学习断层、重理论轻实践、考核评价单一等系列问题。因此,本文将针对中国音乐史课程的教学现状展开具体的分析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改革策略。
【关键词】中国音乐史;地方高校;教学改革;实践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2;J6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3)24—106—03
中国音乐史是把中国音乐的历史发展作为考察和研究的主体,它不仅仅是记录音乐的历史,更是对音乐历史进行研究、考察、反思的学科,具有专门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也是建立在多学科理论和方法论之上的综合性学科。该课程的原名称为《中国音乐史》,2003年,经沈阳音乐学院陈秉义教授提出:为新时期高校学生课程减负以及避免专业知识重复性授课教学,建议将《中国音乐史》和《音乐名著欣赏》两门课程整合为《中国音乐史与名作欣赏》,至2005年,该项提议又被全国“十五”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小组采纳,随后便应用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方案》之中。在此基础上,国家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司将该计划列入全国普通高校课程改革方案,并向全国各高校进行推广。因此,从2006年9月开始,我国各类高校均开始逐渐取消原《中国音乐史》《音乐欣赏》两门课程,而将其合并为《中国音乐史与名作欣赏》。
一、中国音乐史课程的教学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以山西大同大学为例,依据我校 2023年最新修订的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该课程被分为《中国音乐史与名作欣赏1》和《中国音乐史与名作欣赏2》两部分,分别开设于音乐表演专业一年级的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其中,《中国音乐史与名作欣赏1》为24学时,《中国音乐史与名作欣赏2》为32学时,总计56学时4学分。作为多年的一线授课教师,笔者发现该课程在教学中存在诸如“缺少本土音乐历史、各民族音乐教学比例偏颇、重理论轻实践少、授课方式单一、考核评价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因此,本文的研究内容就基于我校中国音乐史课程教学现存的问题展开相关讨论,并提出相应的教学改革策略,希望以此能提高该课程的教学质量水平。
(一)山西音乐历史教学内容的缺失
中国历史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作为华夏文明最早的发源地,山西因独特的地域风貌、人文环境、风俗文化及生存方式在中国古代历史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如若从追寻原始人类文化遗存去寻迹,旧石器时代的山西文化遗址就多达四百余处,占据了全国总数的四分之三,从近代发现的古迹遗存及所挖掘出土整理的各类文物,也向世人印证了山西地区音乐发展的久远流长,如1978至1987近十年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队与临汾行署文化局共同合作下,挖掘出土的襄汾陶寺遗址中就包含了陶埙、陶铃、鼍鼓、特磬等各类乐器共计26件,作为先秦龙山时期音乐文化的遗存,这批乐器不仅为世人揭示着四千多年前的乐器制作工艺和音乐发展水平,同时也是我国史籍中有关古代礼乐制度起源与探索最重要的实证;又如收录于北宋郭茂倩《乐府诗集》中的《击壤歌》《康衢歌》等是原始社会尧、舜时期古老的民间歌谣……因此,山西本土的音乐文化既是中华民族最早的音乐溯源,更是我国音乐史领域中不容忽视的璀璨明珠。
然而,在我院目前所开设的中国音乐史课程中,按照教学大纲的设计,都是按照通史的方式围绕着历代重要的人物、事件、概念等展开梳理和讲述,并没有突出本土地域的特色,并且当前所教授的中国音乐史教材中,对于山西音乐历史的描述也只言片语,有的章节甚至只字未提,因此,在教学中及时补充山西音乐文化历史,突出地域化特色教学,也是我们在教学中要努力融入和改革的内容之一。
(二)汉民族音乐和少数民族音乐教学比例的偏颇
关于我国音乐历史的研究,特别是有关汉民族方面已经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成就。相比较之下,各少数民族由于形成时间早晚不同、社会发展极不均衡,再加上许多少数民族由于自身文化习俗等限制,多是以口述史的形式传承着各自的音乐历史,因此有关于古代少数民族音乐的权威史书一直较少,这也给日后学者的研究著述提供了很大的难度。
目前,尽管普通高等院校在开设中国音乐史课程时,并不存在重视汉族音乐史而轻视少数民族音乐的初衷,但在教学实际开展中仍然会出现汉民族和少数民族音乐的教学内容比例相对偏颇的情况。以我院为例,在“中国音乐史与名作欣赏”课程教学大纲的计划设置与内容讲授中,教师就多是以汉族音乐的历史、现象及代表人物等为主,而对少数民族的音乐历史及相关内容涉略较少,无独有偶,同样的问题在我们所选用的专业教材中也普遍存在。长此以往,会使我们的学生普遍形成一种认识的误区和错误的论断,即“我国的音乐史仅仅是一部汉族音乐史”。然而,我国的历史悠久且文化博大精深,各民族都有属于自己无可替代的音乐文化,其音乐历史的多样性更是有着极其重要的研究价值和意义。基于此,笔者想在日后的中国音乐史理论教授和教学实践中,将少数民族音乐历史逐步融入教学之中,逐渐平衡汉民族音乐与少数民族音乐的教学比例。
(三)理论讲授和实践开展比例的失衡
由于中国音乐史学科的特殊性,决定了我国近现代音乐史的著述在研究中普遍采用文献研究法,而在相关音乐史学的授课中,也多以老师讲、学生听、重理论、轻实践等传统方式为主,以至于学生对该课程的学习与认知形成了很大的局限性,只圈固于单一的文献整理、考据或训诂等。毋庸置疑,从学科角度分析,中国音乐史是中国历史的一门分支学科,相关音乐史教材的编著也多是沿着历史时间纵轴展开的分期撰述与研究,我们作为教材的授用者,在教学大纲设计、教学进度安排以及具体授课中,同样也应该遵循着历史脉络来带领学生进行各时期音乐本体的讲述与学习。然而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下逐步凸显出一个弊端,即:学生往往只能关注到隶属某一朝代与音乐相关的事物,或只能对其进行浅层的认知和理解,而针对如何进一步串联音乐事物本体的延续、了解音乐形态的发展以及把握音乐历史演化的整体脉络却很难做到追根溯源。久而久之,學生对该课程的学习就成为了“在商言商,在周言周”,把原本应是音乐通史的学习局限为音乐的“断代史”。
二、应用转型发展背景下中国音乐史学课程的构建研究
(一)融入本土音乐历史、平衡汉民族音乐史与少数民族音乐史教学比例
在新时期的教育改革浪潮中,各学科接受先进理念的同时也开始重视对本土文化资源的利用,并以此作为促发展、谋生存的基本法则。身为地方高校的音乐教学研究者,我们理应要在中国音乐史教学中加强地方特色音乐的学科建设,重视地方音乐文化精髓的渗透,帮助学生真正了解并熟悉地方音乐历史文化。教育部在2006年11月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中就曾明确指出:“根据课程教学情况,注意吸收地方性音乐历史教学材料,使学生对本民族、本地区的音乐历史文化有所了解。”山西音乐历史源远流长,而山西大同大学更是在“三代京华”“北方锁钥”之称的沃土滋养下,得天独厚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也为地域化特色教学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作为授业者,我们理应充分整合利用山西特色音乐文化,让学生对于音乐史的学习不再仅仅注重宏观研究,而能从细节上去深入了解本土音乐历史。
与此同时,在日后教学计划的设置与教学进度的安排中,要重视调整汉民族音乐史和少数民族音乐史之间的关系,把两者放在教学同等重要的地位,甚至可以从少数民族音乐的角度专门给学生进行讲授,弥补历来授课中对少数民族音乐历史的忽视。
(二)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教学体系建设,加大教学实践比例
2016年6月,山西大同大学获批“山西省首批应用转型试点高校”,2017年12月,我校成为山西省唯一的“厅市”共建高校,至2021年4月,又再次获批“山西省首批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因此,明确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的教学目标,突出我校音乐表演的专业特色,让学生能在教师的引导下,结合自己的专业所长来提升对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是我们每一位专任教师必须要做的工作。
在我院的课程安排中,大一每周仅有两个学时的音乐史教学,由于时间短、任务重,每周教学的主要精力多集中于理论知识传授和文献史料梳理,较少能让学生以实践的方式去参与教学,因而在多数学生的认知中,认为音乐史只是一门脱离舞台的“静态”学科。然而当我们转变教学思路,让学生以“历史的参与者和演绎者”将所学内容搬上实践舞台时,不仅能激发出学生浓郁的学习兴趣,同时也实现了课程的动、静结合,达到了更好的教学效果。如以“原始及夏商时期的音乐史”为例,学生发挥着各自的想象力和创新能力,或以歌舞的方式表演了《弹歌》《燕燕往飞》《候人兮猗》《雩舞》,为观众展示着原始氏族先民的狩猎方式、情感思念、爱情表达;或手抓“牛尾”作道具、脚上腾踏简单舞步模仿先民耕作、嘴里唱着颂赞内容的原始歌曲,以歌舞剧的形式演绎再现着他们想象中的《葛天氏之乐》;亦或头上绑着原始装饰发带,有的口吹哨子、陶埙、骨笛(实为石膏材质道具)等吹奏乐器,有的手击石块、木鼓、铜钟和自制的龟甲摇响器等打击道具,生动再现了原始及夏商时期乐器的发展等,这样别出心裁的实践音乐会既能让表演专业的学生发挥各自所长,加深他们对各时期音乐体裁的理解认知、也能让观众耳目一新、更能实现高校应用转型发展的长远规划。
(三)利用互联网智慧教学工具,开启“互动式”教学模式
自2013年开始,各类混合式教学以及大规模在线开放型课程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中迅猛发展,高校的教学实践也开始了新的探索模式。特别是2019年12月以来,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打破了常规的教学秩序,为了保证教学计划顺利开展,教学由线下调整为线上、授课方式转为线上的互动式教学、教学主体也实现了师生的互换,诸如MOOC(慕课)、雨课堂、钉钉等互联网智慧化教学工具成为了全国师生开展教学实践、获取资源信息、完成教学决策的重要工具。在此基础上,学生的学习不再局限于线下课堂,他们可以利用碎片化时间,随时随地汲取丰富的网络课程资源,有效的提升了自主探究学习能力。
现在虽然已恢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但我们仍身处“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之下,因此对于中国音乐史课程的教学也要尊重教育技术发展的转变、坚持线上和线下混融的教学模式,利用优秀的智慧教学工具,实行“课前(教师将本次课程的课件、教学重点以及相关视频和音频资料提前推送)——课中(配合教学内容推送延伸的网络学习资源,并及时开展课堂练习和随机测验)——课后(将学生在本次课堂的学习情况和课堂表现作出分析和反馈,同时方便其课后复习)”的辅助教学模式,来加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提高他们的学习热情,以开放、发展、跨学科甚至多元化的方式去提升我们的教学课堂和教学质量。
(四)完善考核体系,构建多元化的课程评价机制
课程评价是评估教学活动价值是否科学和评定教学效果是否合理的重要过程,更是检验教学质量成效的唯一标准。该课程传统考核模式是以期末试卷作为单一的终极评价目标,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只能着重对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进行考核,而忽视过程性的学习评价。因此,为了检验混融教学模式的效果,我院将该课程原有的考核方式作出调整,将评价结果分为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其中,过程性评价是指配合每章节的课堂内容必须要完成的过程性学习内容,占总成绩的30%,终结性考核仍以期末试卷的考试方式完成,主要针对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考查与运用,占总成绩的70%。最终评阅完成后,针对本次试卷的考题权重、目标分值、班级平均分、目标达成度以及课程总目标达成度进行全面分析,并对今后的课程教学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也为教师进行课程的教学总结和教学反思提供有效的实践经验。
三、结语
高校音乐教育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专业艺术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它的改革与实施也成为了决定我国艺术教育质量高低的关键因素。我们既是专业的音乐工作者,同时也是高校教育者,如何提高教学质量、突出办学特色、丰富学生的知识结构、为服务地方音乐文化事业培养有用之才,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此次的研究与实践,能帮我们解决该课程当前所存在的系列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能把课程建设的更加系统完善、能让我们的学生了解中国音乐历史、爱上中国音乐历史,同时能够学以致用都是我们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1]薛首中.山西音乐史[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17.
基金项目:本文系山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项目“应用转型发展背景下地方高校中国音乐史学课程的建设与研究”(项目编号:GH—21445);2022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高校中国音乐史课程应用型改革及地方音乐史学建设研究”(项目编号:J2022085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簡介:佟鑫(1983—),女,山西大同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民族音乐学与中国音乐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