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片在池州傩戏数字化保护与传播中的价值与策略

2023-03-24 06:44文继奎
电脑知识与技术 2023年4期
关键词:数字影像非物质文化遗产纪录片

文继奎

关键词:纪录片;池州傩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影像

1 概述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 保护迅速成为世界性的文化热潮。近年来,随着数字媒体技术的发展,非遗保护传播与数字化技术的融合成为新的发展趋势。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世界记忆”工程,提出要采用数字信息技术对人类重要的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传承[1]。我国2005年颁布实施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强调,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2]。2021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非遗档案数字化建设,妥善保存相关实物、资料[3]。

影像技术诞生以来,传统表演艺术和民俗活动因其观赏性和娱乐性,成为职业影像创作人员关注的对象。作为电影诞生标志,由法国卢米埃尔兄弟于1895 年拍摄的影片《工厂大门》《火车进站》等影片,如实记录了当时社会现实和民众的生活状况。我国第一部影片是1905年拍摄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谭鑫培表演的京剧《定军山》片段。美国人弗拉哈迪1922年拍摄的影片《北方的纳努克》,被视为最早的人类学纪录片。

随着数字媒体技术的出现,大众对文化的鉴赏方式逐渐转向视觉化,视觉经验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学者周宪提出,看得见的东西才有更大的文化力量[4]。学者刘露也指出,现代技术的发展催生了电子时代的视觉文化,人们进入了一种“拟像化”的生活[5]。

在新媒体时代,数字影像为非遗的有效保护和传播提供了新的途径,将非遗植入数字影像环境,充分发挥纪录片的直观性、艺术性和商业性的特征,让非遗的表现方式更加多元,传播渠道更加丰富,有利于提升非遗的保护效果和传播影响力。近年来,纪录片与非遗进行了深层次的融合,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非遗纪录片,如《故宫》《我在故宫修文物》《丝绸之路》《指尖上的传承》等,让非遗进入普通百姓的视野,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

池州傩戏源于鬼神信仰和图腾崇拜意识,是以请神敬祖、驱邪纳福为主要目的祈福活动,被誉为“中国戏曲的活化石”,是中国傩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池州傩戏是历史、民俗、民间宗教和原始戏剧的综合体,是池州最具代表性的传统文化,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内涵[6]。2006年池州傩戏被国务院列为国家级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开展了一系列保护行动。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变迁,受大众文化影响以及外来文化的融入,人们的审美观念、娱乐方式和消费心理都发生了变化,池州傩戏赖以生存的环境和文化生态遭到破坏,池州傩戏的发展面临着被同化、肢解或消亡的境地,池州傩戏的数字化保护与传播迫在眉睫。

2 池州傩戏数字化保护与传承的现状

数字媒体技术具有交互性、便捷性、沉浸性等特点,为非遗保护和传承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为非遗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当前池州傩戏数字化保护与传承实践中尚存在一些问题。

2.1 数字化内容体系不健全

池州傩戏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积累了数量庞大的档案资料,这些资料以各种形式分散在各个平台之中。当前,池州傩戏数字化内容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数字化文本,主要包括池州傩戏发展历史、故事传说、剧本、口述以及研究成果等;第二类是数字图片,主要包括傩戏面具、服装、舞台砌末道具和傩戏演出剧照等;第三类是数字音视频资料,主要为傩戏演出的录音和影像片段。

由于缺乏统一的搜集、整理和集中管理,导致池州傩戏数字化资源缺乏系统性,资源不够完整。以池州傩戏面具而言,各村社傩戏会的面具数量不等,多则四十八尊,少则十三尊,面具的造型、材质、功能也各不相同,即使是同一角色的面具,也有一定的区别,但当前有关池州傩戏面具的数字化图片中,并未对此进行区分。此外,池州傩戏的数字影像资料相对较少,且多为单机位拍摄的傩仪、傩舞和正戏演出的片段,缺乏完整的记录,不利于受众的理解,也起不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的作用。

2.2 活态性呈现不足

活态性即动态性,是非遗的本质特征。非遗是地域社会中最传统、最具有延续性和活态性的文化事象[7],也就是说非遗在发展过程中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变化以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非物质文化和物质文化主要的区别是,非物质文化的价值主要是通过人类言语和动作等活动进行体现,且它所展现的是一个“历时性”演进的过程,而非某个特定时间节点“静态性”的存在状况。池州傩戏文化价值以傩仪、傩舞和正戏等傩事活动为载体,在民众的语言和活动中加以体现。传统的文字描述和文字加图片、视频的记录方式对池州傩戏这类活态性的文化难以起到有效的保护与传承作用,需要发挥纪录片全过程、高保真、动态化记录的优势。

2.3 内容和形式缺乏创新

池州傩戏的表演以宗族为单位,各宗族口传心授,世代沿袭互不交流,至今保持着古朴的原始风貌,具有“戏曲活化石”之称[8]。对传统的坚守,形成了池州傩戏独特的文化价值,然而在当前的社会语境下,由于受到外来文化和大众文化的冲击,池州傩戏面临弱化或消解的境地,需要在内容和形式上进行创新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和观众的需求。

当前池州傩戏的数字化资源多采用旁觀者的视角,对傩事活动过程进行的客观记录。这种“他者”的视角虽然能够更大程度上保证所采集的信息客观、真实,展现池州傩戏的原始风貌,但是对于池州傩戏这种蕴含着丰富地方性知识的传统戏曲和民俗活动而言,不利于观众理解,从而限制其广泛的传播。比如,池州傩戏面具具有丰富的内涵,其角色定位、历史背景、背后的故事和传说并不一定为观众所熟知,需要采用创新的表现形式加强文化的可读性,让观众了解池州傩戏的文化内涵。

3 纪录片在池州傩戏保护与传播中的价值

3.1 丰富非遗数字化资料的类型

数字影像技术在非遗保护中已有较为广泛的应用,近年来虚拟现实技术、三维动画和全息影像技术在非遗保护中也崭露头角。纪录片能够通过视频客观记录的方式还原和再现非遗的重要活动,是一种重要的非遗数字化资源类型,但在非遗保护中的应用尚不充分。以池州傩戏言之,纪录片可以全方位展现池州傩戏发展历史、傩事活动的流程、傩戏表演全貌和各文化主体对池州傩戏文化的解读和评价。相比于文字、图片和一般影像资料而言,纪录片可以直接面向非遗传承人、表演艺人、民众和傩事活动现场,取材于人们的生活现实,因此更具有“临场感”,所展示的画面也更加生动、形象。

3.2 实现非遗的活态保护

非遗具有活态性的特征,活态保护是非遗保护的重点。非物质文化的价值往往隐藏在非遗传承群体的言语和行为之中,即处于动态之中。传统的非遗保护方式多为“静态化”的,对活态性的非遗保护难以发挥作用。纪录片能够在非遗的活态保护之中发挥其独特的价值。首先,纪录片采用影像记录的方式,可以化无形为有形,用可视化的方式将非遗进行“固化”,有利于非遗的保护。其次,池州傩戏是以傩仪、傩舞、正戏表演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民俗活动,纪录片能够完整记录其动态变化过程,对其进行真实还原和再现,是非遗最佳的记录手段之一。最后,纪录片具有存储、再现的功能,通过对同一文化事项的长期记录,可以有效记录这一文化事项的变化过程,这符合非遗保护的“历时性”要求。

3.3 助力非遗创新性表达

传统的非遗项目数字化表达以真实、客观的记录为基础,强调对非遗的精确再现,尽可能保持其原有的属性,要求做到“原地原样”“原汁原味”。对非遗传统的坚持往往会因为缺乏创新而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因此亟须探索非遗创新性表达的方式。纪录片以真實性、客观性为主要特征,契合非遗保护的需要,同时纪录片综合运用视频、音频、解说词、访谈、字幕和配乐等表现形式,手段灵活多样,可以为非遗提供更加丰富的表达方式。此外,纪录片的表达除了使用“直接电影”式的客观记录外,也可以采取“真实电影”的表现方式作为补充,提高非遗影像的观赏性和可理解性。在池州傩戏的纪录片表达中,通过对非遗传承人、传统古村落的民众以及研究者的采访,对池州傩戏蕴含的文化内涵进行解读,展示文化主体真实想法,将池州傩戏更为真实的一面呈现给观众,让观众能够理解其所传递的文化内涵。

3.4 提升非遗传播的效果

传统的非遗数字化资源是对非遗的客观记录,追求的是“本真性”,主要起到保存、保护的作用,缺乏观赏性和艺术吸引力,传播效果有限。纪录片使用高清摄像机多机位拍摄,多角度、全方位展示非遗的活动流程,在拍摄过程中可以在景别使用、角度选择、构图设计和光线运用增强画面的艺术感,还可以综合使用视频、声音、解说词、文字等多种手段加以呈现,影视语言和剪辑手法的应用也能够吸引观众的兴趣,提高非遗的传播效果。新媒体短视频平台为非遗纪录片的传播提供有效的场域,利用新媒体平台的大数据信息,实现非遗影像的智能传播,按照受众的兴趣和习惯精准定位、精准投送。此外,新媒体的互动性能够让受众积极参与到非遗文化传播中来,有效提高非遗传播效果。

4 利用纪录片开展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策略

4.1 原始影像资料与纪录片成片功能的区分

纪录片在拍摄和制作过程中需要挑选原始影像资料,并根据一定的创作意图进行剪辑、重组。在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中,为纪录片制作而拍摄的原始影像资料和播出的纪录片成片具有不同的作用。首先,原始影像资料相对更加真实、客观,画面的清晰度较高,记录相对系统、完整,具有较高的存档价值,播出的纪录片成片综合运用各种表现手法,观赏性更强,方便观众理解,传播效果更好。其次,原始影像资料数量多,所需的存储空间较大,非遗的文化内涵隐藏在原始影像之中,观众在复杂的文化生态中完成对非遗文化内涵的“解码”,需要观众具有特定的知识和思维方式,因而不利于非遗的广泛传播。纪录片成片的播放时长较短,存储和传播方便,且可以通过解说词、访谈、讲述等方式对影像的文化内涵进行阐释,降低观众对非遗文化内涵“解码”的要求,便于非遗的传播。在非遗的保护和传承中,原始影像资料与纪录片成片具有不同的功能,需要分别进行储存,这样既能保证非遗的本真性、真实性,又提高非遗的传播效果。

4.2 以非遗传承人为核心开展纪录片创作

数字影像是记录非遗项目重要的手段,非遗的数字影像记录有着共性的内容,即每一个非遗项目的拍摄都离不开“人”“事”“物”三个内容[9]。在当前的非遗影像记录中,对“物”与“事”的记录较为常见,而对于“人”的记录有所缺失。以池州傩戏而言,非遗影像记录主要是以面具、服装、龙亭和舞台砌末为代表的“物”和以傩仪、傩舞、正戏等表演过程为代表的“事”上,作为非遗文化主体的“人”则很少涉及。非遗的文化主体是以非遗传承人为核心,非遗传承人作为非遗项目的拥有者、实践者和传承者,在非遗纪录片创作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传承人的口述,可以帮助人们了解非遗的发展历史、故事传说以及非遗的文化内涵等。此外,池州傩戏的表演者对剧本、动作、唱词、唱腔有着更深刻的理解;古村落的民众处于池州傩戏的文化生态之中,其对非遗的文化感知、表达和文化评价也是非遗纪录片重要的记录对象。

4.3 非遗纪录片创作手法的创新

通过多媒体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实现非遗纪录片创作手法的创新,提高影像的艺术性和可观赏性,进而提高传播效果。首先,在影像技术应用上,尝试使用新的影像技术手段,比如航拍、全景影视、三维动画、虚拟现实和全息影像等呈现方式,给观众带来新的视觉体验。其次,在影视语言和剪辑手法上,通过画面、音乐、音响、解说词和文字等要素的综合应用,使得纪录片画面更加丰富;使用长镜头、蒙太奇等剪辑手法,提高纪录片的观赏性。再者,在创作手法上,通过非遗文化主体的讲述,揭示非遗的文化内涵;通过情境再现和影像叙事手法展示非遗故事情节,更加符合现代观众的观影需求。最后,基于大数据技术,实现非遗影像的“算法决策”创作模式,即利用互联网视频用户的身份信息、行为数据等为依据进行创作。比如,通过对传统戏剧类题材纪录片的流量、转发量和评价情况,用户对池州傩戏的爱好、观看心理和行为,以及池州傩戏主题直播情况等大数据分析,通过算法明确用户的需求和观看行为,为池州傩戏纪录片创作提供决策的依据。

5 结束语

纪录片在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播中的应用由来已久。在新媒体时代,纪录片在池州傩戏的保护和传承中具有重要的价值,它不仅能实现相关资料的保存,同时还具备一定的艺术性、观赏性和商业价值,能够有效解决池州傩戏数字化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纪录片让池州傩戏的传播变得更加丰富、多元化,在池州傩戏的保护与传承中,要充分利用纪录片的优势,进行创作手法的创新,并借助新媒体平台进行传播,按照受众的特征和需求进行传播,进而提高池州傩戏的传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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