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生周刊》记者 贾伟
寓中西医结合教学于全科医学教育之中,寓中西医结合工作于乡村与社区卫生服务之中,开办中西医结合全科医学本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医师既要掌握中医,又要掌握西医,还要进行‘结合’的研究和探索,从某种意义上说,其掌握知识的难度、付出劳动的艰辛及创造出的价值不少于中医或西医。”
在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医药学院院长何清湖看来,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今天,对这种勤于学习和实践、勇于创新的中西医结合人才,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大力扶持。
何清湖曾担任3届湖南省政协委员。多年来,他围绕中西医结合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临床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今年两会,何清湖经过深入调研和思考,撰写3份提案,涉及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标准化体系建设,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学科分化,以及助力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提升。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是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何清湖认为,培养具有中西医结合临床服务能力的医疗人才队伍是解决当前基层医疗资源相对不足的重要举措。
“病证结合,优势互补,求同存异。”谈及中西医结合的主要特点,何清湖总结道。他指出,无论在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还是社区医疗、理疗康复等方面,中西医结合更能发挥全科医学的优势。
因此,要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学科的独特优势,寓中西医结合教学于全科医学教育之中,寓中西医结合工作于乡村与社区卫生服务之中,开办中西医结合全科医学本科专业,培养中西医结合全科医生,努力开创我国中西医结合全科医学教育新局面。
何清湖认为,医学高等院校应主动适应全科医学教育发展的需要,从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际出发,开办中西医结合全科医学教育,采取针对性较强、形式多样的教学手段和内容,使全科医生能融中贯西,满足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需要。
他建议,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西医结合类设置五年制“中西医结合全科医学”专业,明确其培养目标、知识与能力要求。加强提升中西医结合临床诊疗能力,做到“小病能治、大病能识、重病能转、慢病能管”。构建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及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才体系。
作为我国中西医结合高等教育的开拓者,何清湖组织编纂了我国第一版中西医结合规范教材,并牵头制定了中西医结合本科教育目录,努力推动我国中西医结合事业健康发展。
何清湖介绍,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中西医结合教育的发展历经了3 个阶段,即西学中阶段(1950—1978年)、研究生教育阶段(1978—1992年)、本科生教育阶段(1992年至今),至2023年我国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办学已30年。
“中西医结合是在我国既有中医又有西医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说。
截至2022年,我国开设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教育的高校共有50余所,毕业生规模达1万余人。
绝大部分的中医类高校、少数西医院校和部分综合性院校都开办了中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本科专业。
2012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将中西医临床医学列为医学门类下中西医结合类的唯一一个专业,明确了专业名称、培养目标、知识与能力要求、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及实践实验教学环节等重要内容。
如何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输送更多优秀医学人才,这是何清湖经常思考的问题。
经过调研与分析,何清湖建议,应启动对全国高等教育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进一步规范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和各教学环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质量,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效果。
此外,通过专业认证促进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符合国际互认的标准,为提升专业的国际影响和竞争力奠定基础。
在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方面,何清湖调研发现,由于现行医师执业法律制度不够完善,致使部分中西医结合医师工作中陷入执业窘境,成为阻碍我国中西医结合医疗事业发展的堵点。
何清湖分析,一方面是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职称晋升的学科分化问题。目前,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在临床晋升职称方面只划分内科、外科和骨伤科,学科分化不完整,从而影响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职业发展,束缚了中西医结合专科人才的后期培养及职业发展。
另一方面是修订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问题。虽然《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并未禁止中西医结合医师使用西药及现代诊疗技术和方法,但规定中要求“医师不得从事职业注册范围以外其他专业的执业活动”。
“这种表述为违规诊疗及医疗纠纷留下了空间,间接导致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毕业生就业时无医院敢收。”他说。
对此,何清湖提出3个建议。
一是进一步促进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学科分化。职称晋升学科门类增设妇科、儿科、肿瘤科、五官科等执业门类,满足社会发展,以及广大群众的多样化就医需求。
二是进一步明确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拥有五年临床专科工作经验的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师,经过相应专科的西医临床进修学习(在省级及以上三甲医院),考试合格后,允许其在所进修的范围内执业,或允许其直接转换为临床类别的执业医师并在其所进修的专业范围内执业。
三是在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分级管理方面,乡镇卫生院不具体进行中医临床分科,县级有条件的医院可部分或全部进行中医临床分科,市级以上医院可进行中医临床全部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