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长征
(江苏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江苏徐州 221116)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是体教结合的产物,意在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高校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道路[1]。2017年7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施意见》[2],时隔12年再次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作出新判断、提出新要求。通过与2005 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3]对比,可以看出国家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认识更加深入、定位更加明确、建设路径更加清晰。2022 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管理的意见》中更是鲜明地提出,要深化体教融合,健全协同育人机制,促进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文化学习与体育训练、竞赛协调发展,全面解决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管理工作的难点问题。事实上,这是国家5年来第三次针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出台的意见政策,其密度远超过去三十年间的常规状况,彰显了国家在体教融合背景下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三十几年来国家多次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不断完善并做出严密判断,提出国际化发展的要求。从多年来一系列文件中发现,关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国家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试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管理的意见》,各方面均取得可喜成绩,而招生政策的新变化主要体现在招生项目、招生对象和专业测试三方面[4]。
当前,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工作还存在发展目标不明确、布局不平衡、招生与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直接影响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整体质量和总体效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已经进入统筹规划、优化项目布局的新时期,创新改革势在必行,招生机制作为指引前高等教育阶段体育人才培养的风向标,理应纳入改革的优先考虑之列。竞赛是推进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核心节点,也是检验运动训练效果的金标准[5]。整合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需要构建高水平的大学生体育赛事体系[6]。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各自为政”的状态已然不符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态,联考统考已成为国家所倡导的大局趋势,无可违背。因此,探索基于统考联考大势之上的“赛考结合”招生机制,就成为顺应政策要求,提升招生质量效率的重要研究方向。
人才选拔制度的创新必然需要相应的物质基础,同时也必须面对现有制度难以解决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立足现实,实现激发制度潜力的目的。我国普通高校高水平竞技体育是在中学竞技体育发展不充分的基础上进行的[7],其建设存在招生目标与办队的最终目标不一致、招生缺乏统一标准、高校对招生不够重视等问题[8]。首先,当下我国运动员培养过程的不足之处之一是缺乏比赛锻炼,尤其缺乏具备连续性的积分赛、系列赛,赛事结构呈扁平化。单从网球项目来看,各个积分排名系统相互独立,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本土青少年积分排名系统。现有赛事时间过长,比赛节奏不紧凑,导致赛事间隔周期长,运动员的参赛效率较低[9],这些都催生了我国后备人才进入国际赛场后表现出的不适应现象。许多具有运动潜质的适龄人口得不到系统的训练,造成训练竞赛参与人数少,比赛的次数和规模不能满足当前高校及大学生的需要[10]。其次,是高水平运动员入学考试的联考统考化发展趋势。2020年起,游泳、武术等11个项目实施全国统考,委托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牵头组织实施[11]。可以预见,出于公平公正及提高项目招生总体水平等目的,将会有更多的项目参与到统考中来。联考统考实施后,考试过程更加公开透明,考生参加也更加方便,但过去一校发挥不佳可参与其他学校考试的机会同样不复存在,几乎成了“一考定胜负”,变相引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稳定地选拔人才。最后,是“八纵八横”高铁网络的规划建设。我国已经在2017年提前建成了“四纵四横”的全国高铁网络,2016 年6 月29日,国务院通过《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6—2030)》(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以交通大动脉建设支撑经济社会升级发展。同年7 月13 日,国家正式印发了《规划》,提出建设高速、普速“两张铁路网”,规划到2030年,全国铁路网全面连接20万人口以上城市,高速铁路网基本连接省会城市和其他50万人口以上大中城市,合肥、深圳、重庆、郑州、西安、长沙、南昌、福州将成为“高铁新贵”[12]。“八纵八横”高铁网的出现,将使得地区内、地区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尤其是中小城市的青少年运动员各地区流动参赛效率得以大幅度提高,有助其节约宝贵的时间,通过“常赛”带动区域协同发展,能够缩小青少年成长过程的“盲区”,从而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所谓“赛考结合”,就是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时重要的水平测试联考、统考进行赛事化管理,并按时间段较为均匀地分摊至青少年运动员的高中阶段。按照阶段成绩序列制,综合考察青少年运动员成绩,以解决现阶段单次测试成绩不稳定、高中阶段缺乏高水平比赛和报录机制缺乏灵活性等影响运动员成绩发挥的问题。
联考统考由教育部统筹,各区域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具体事务。区域划分与现有分区保持一致,这与《意见》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尽可能少地做调整,避免大变动,减少改革阻力。联考、统考的积分“全国一张榜”,各区域不设独立积分榜。由于招生规模较小,高水平运动队并不像高考一样以省为单位分设名额展开招生录取工作,而是全国统一招录,该制度沿用此规则。不同区域之间的运动员整体水平可能存在差异,那么区域联赛的难度也就存在差异。为了平衡这一差异,允许运动员跨区域参与比赛是合理之策。运动员在区域间的不断流动将会带来较为公平的整体赛事环境。
项目调整应坚持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利于竞赛、动态调整的原则,不断优化高水平运动项目的规划布局。各项目可采用自身项目常用的积分规则,也可作适当修改,以体现公平性、区分性为宜。采用积分情况、历史成绩加权形成的综合标准作为评分依据。抛弃过去以运动员等级证明为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硬性指标的做法,以降低门槛,以比赛成绩作为最主要的参考标准。最终成绩由每年年底积分总额相加形成数值指标,辅以经过算法处理的对每站赛事成绩的分析结果作为分级指标,以双指标形式避免单一评价难以客观描述选手真实能力的现象。
创新选拔制度并不是另辟蹊径,而是批判继承当前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机制。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高水平运动队设立之初相去甚远,无论是办队目的,还是人才培养观念,都发生了转变,但是培养优秀体育人才的初心不改。保留人才广泛申请的机会,降低无意义门槛,以赛为考,赛考结合,将竞赛成绩与考试成绩综合考评,符合新时代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管理的要求。过去高水平运动队在招生的区域要求、报考数量、认证资格等方面并不完善,存在较为明显的缺陷甚至漏洞,这使得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从重要的生源层面就出现了问题,对其发展有较大的危害。然而,这样的制度,一方面考虑到了地区间的实际差异;另一方面也降低了操作难度,与过去并不发达的地区社会经济水平相适应,因此不宜过多批判,而是应当看到其与时代相符的特点与部分。进入新时代,过去的招生机制已与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状态不相符合,因此,在过去的机制之上积极开展创新、扬弃,是推动其在新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现有招生模式下,由于各高校测试时间冲突,以及一些高校对考生报考高校数量进行了限制,运动员往往只能在申请个别高校的同时,放弃其余所有高校,这种带有“赌博”意味的报名冲淡了理性思维,使得入学进程变得极不稳定,运动员及其家长、教练员会在这一过程中极大分心,导致训练进程受到干扰。2020年,我国共有283所高校可以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这意味着考生在选择若干高校的同时,不得不放弃绝大部分高校。考试时间的大量冲突不仅不利于考生的理性报考,更不利于高校招收合适的运动员,造成两损问题。而进行统一竞赛、同平台招生后,高校招生信息透明、对称,且所有高校都在同一“人才池”中招生,高校间、运动员间均存在竞争,在这样的博弈中,逐渐会形成市场平衡,敦促校、生双方努力提高自身实力,更具吸引力。因此,联考统考模式对于运动员来说,不仅减少了复杂事项,还有利于高校获得更广阔范围的生源,堪称一举两得。
事实上,高水平运动员这一道路一直以来都被当做专业队退役运动员的“出路”之一,为举国体制“兜底”。在一定的社会经济背景下,这样的方式解决了一批退役运动员的学历与安置问题,并确实为高校竞技体育作出了一定贡献。然而随着体工队模式外的其他人才培养模式的发展壮大,固执过去的思维导向已不合时宜,此时必须摒弃行政指令思维,采用竞争竞赛思维,公平招收由多种培养方式培育出的优秀青少年运动员,真正成为一个培养和产出高水平运动员的地方。由于其本身并非一个完整的人才培养模式而只是一个阶段,故而可以实现与其他培养模式的无缝对接。这一招生机制可以在一定区域内调整修改,用于初高中的运动员招生。一些高校利用自身优势资源,联合中小学形成了小学—中学—大学一条龙的人才培养与输送模式,并取得了优异成果,证明了这一年轻培养方式的可行性。
许多运动员在取得运动等级证书并被大学录取后就不再积极进行训练和参与比赛,导致技能水平降低,比赛能力也随之下降。而进入大学后,迫于高水平运动队联赛等比赛压力不得不参加比赛,导致各种问题的产生。赛考结合的招生机制能够使得“竞赛”这一要素稳定地贯穿前期、招生与后期人才培养过程的始终,形成始终围绕着竞赛的一条龙体育人才培养体系,使得竞赛真正成为引领高水平运动员发展的明灯和驱动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机制进步的核心动力。
改革后的竞赛刺激了不同区域间的人才和资源交流,有助于一批优质运动项目培训组织和品牌的产生。大区联赛将大区内有一定竞技水平的青少年运动员聚集在一起进行高强度对抗,这种形式的比赛本就是当前最缺乏的要素。全国总决赛更是使得全国最优秀的高中青少年运动员汇聚一堂,畅快竞技。长期以来,我国体育地区间发展不均衡的现象迟迟不能得到缓解,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渠道,甚至出现了基于地区差异的暗箱操作现象。大区和全国赛事不仅能够使运动员的技能得到磨炼,也同样能对教练员产生积极影响和启发,有助于先进经验的学习和传播,实现“老带新”“强带弱”等形式的带动作用,也有助于及时封堵基于地区水平差异的招生漏洞,提升整体公平性。
招生机制改革打破了以二级运动员证书为主要技能要求的“一刀切”门槛。在二级运动员证书的含金无法保证的情况下,以该证书为报名门槛,除了将部分技能优秀却无二级证的青少年运动员拒之门外以外,并无其他显著意义。事实上,在某些专项,某些地区,“代人”拿证已经成为黑色产业和“公开的秘密”。集中测试可以减少单一单位组织测试时的徇私舞弊行为,让单位之间相互之间形成监督与制衡。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运动能力测试多数还是由各个学校自己组织运动能力测试和面试,在这个过程中容易产生腐败和不公平现象[13]。从根源来讲,以二级运动员为主要门槛是为了以较低的成本进行初步筛选,是在整体经济与组织能力不足的情况下的妥协,并非万全之策。报名资格要求的变化减少了以获得二级证为目的进而获得入学资本的投机与权力寻租现象,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有证无能”的不合格青少年运动员拦在门外,保障整体风气清新。
作为一种能够带来极高发展附加价值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提供者,高校对于几乎所有青少年都有着极强的吸引力。作为联结青少年与高校之间的通道,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机制至关重要。它直接裁定了人才选拔标准,并通过市场思维间接指引了前高等教育阶段青少年后备人才的培养方向,而这将会使我国竞技体育领域涌现出源源不断的优质后备人才,为我国竞技体育事业装上强劲的“发动机”。通过对招生机制的改革,可以预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将成为一杆飘扬的旗帜,指引着我国青少年运动员向着更高、更快、更强发起冲击。唯有吸引更多有真实、强大竞技能力的运动员进入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才能盘活整体局面,提升整体竞技水准,才能够真正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学校体育改革须借鉴国外优秀成功经验来“摸着石头过河”,其中一大经验就是依靠构建各级竞赛体系来打通学校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壁垒,进而实现良性循环。竞赛体系的建立与推行不应只在高等教育阶段进行,而是应当深入渗透到教育的全阶段、全方位,发挥体育在强身健体与锤炼精神方面的独特功用,并借此机会创新改革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机制。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机制与高中阶段的联赛体系相结合,长久看来,不仅对高校体育竞技水平有较大提升,而且因其自身体教结合特殊性能够带动并指引前高等教育阶段的体育事业发展,有助于从广阔的学生群体中培养后备人才,从根源上解决后备人才匮乏与流失问题,从制度上解决现有招生机制的弊病,疏通体育人才在国内跨区域流动的通道,减少“暗箱操作”,最终更好地发挥其在强化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的“龙头”作用,引领我国学校体育在新时代走向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