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奥斯特
我成年生活的大部分时间都独自一人坐在房间里,写书。
我碰壁了。有十年,我把大量精力集中在诗歌上,随后我意识到我把自己写尽了,我才思枯竭了。对我而言这是个黑暗的时刻。我那时觉得我的作家生涯完蛋了。
我无法想象有谁能成为一个作家而年轻时不是一位贪婪的读者。真正的读者理解书是一个通向自身的世界——而那个世界比我们以前去过的任何世界都更丰富、更有趣。我认为那就是令年轻男女们成为作家的东西——你发现活在书里的快乐。你还没有活得足够长,还没有很多东西可写,但那样一个时刻到來了,你意识到那就是你生来该去做的事。
我一直用手写。大部分时候用水笔,但有时候也用铅笔——尤其是修改时。如果我能够直接在打字机或电脑上写,那么我会那样做。但键盘总是让我害怕。我的手指保持那种姿势时,我永远无法清晰地思考。笔是一种基本的工具,你感觉到词语从你的身体里出现,随后你把这些词语刻入纸页。对我而言,写作一直有那种触觉的特性。这是一种身体经验。
每本书都是一本新的书。我以前从未写过,当我着手写时,我必须教我自己如何去写,过去写了几本书这一事实在其中并无作用。我一直感觉像个初学者,我不断碰见同样的困难、同样的障碍、同样的绝望。作为作家你犯了那么多错,改掉了那么多糟糕的句子和想法,丢弃了那么多无用的纸页,以至于最终你会知道你有多笨。这是个卑下的职业。
打字令我以一种新的方式体验该书,使我投身于叙事流中并感受它是如何作为一个整体运作的。我把这过程叫作“用我的手指阅读”,而令人惊异的是,你的手指会发现那么多你的眼睛从未注意到的错误:重复笨拙的结构、破碎的节奏,从不失效。一旦我认为自己完成了这本书,就开始再打一遍,最后我意识到有更多工作要做。
我想我把笔记本看作词语的房子,视为可供思索和自我检视的秘密之地。我不但对写作的结果感兴趣,而且对过程、对将词语置于纸页上的行为感兴趣。
选自《写作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