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安县委员会 东安县人民政府
(续第10期第32页)
东安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强化农业大县担当,积极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分4年实施项目0.67万公顷,取得明显成效。
1.高起点谋划,定航启新程第一,强化领导推动。成立由县委书记任指挥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项目指挥部,研究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整县推进工作方案。与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签订《东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计划4年投入3亿元,完成0.67万公顷“升级版”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强化企地对接。县委书记3次带队到投资集团对接洽谈,2023年1月20日前,投资集团已按每667平方米300元的价格,一次性支付芦洪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示范工程817.88公顷流转土地的3年租金,运营周期20年。第三,强化部门联动。东安县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及项目所在乡镇积极配合,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高效率推进,起锚加速跑第一,组建专班抓进度。成立专门办公室,实行“以天保周、以周保旬、以旬保总工期”制度,制定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每天进行调度,督促各成员单位扎实推进工程进度。第二,土地流转打基础。把土地流转作为投融资创新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核心,落实“一日一调度、二日一督导、三日一通报”工作机制,召开土地流转村组干部动员会、村民屋场会,层层宣传发动,整村开展土地流转。第三,以点带面创精品。通过芦洪市镇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示范工程建设,总结提炼土地流转、融资建设和建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带动整县推进完成4666.67公顷投融资创新项目建设。
3.高质量落实,扬帆稳驭舟第一,工程管护高质量。探索推行“经营主体+部门+镇村”的工程管护机制,协议引入投资集团下属湖南大通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全权负责工程管护,管护费用从土地经营收益中解决,财政给予适当奖补。管护工作由镇村负责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跟踪监督,做到农田管护有主体、有人员、有资金、有标准、有考核目标,确保“建成一亩、管好一亩”。第二,资源利用高质量。投资集团投资参与项目建设和土地经营,除能享受每667平方米1600元的“先建后补”财政补助和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外,还通过项目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流转获得1650万元收益,项目建成后投资集团自主经营,每667平方米年综合效益可提高300元以上、转租租金提高150元以上。农户除农田租金每隔5年可提高10%外,还可通过到项目区就业增加收入;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土地流转每年获得每667平方米50元的服务费,年增收10万元以上。第三,产业培育高质量。以项目实施为依托,以示范点为基础,统筹整合资源,推动农旅融合发展,建设宜居宜业秀美村庄示范片,打造“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共融的休闲观光示范村和田园综合体,建设产业特色明显、带动辐射作用强大的现代化数字农业示范园。(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