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睿 铁岭市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
从现阶段经济发展情况来看,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逆的趋势,也正因为各国经济联系的紧密性,牵一发而动全局,导致金融危机可能出现的频次增加。为了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必须要制定专项方案,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提升我国金融行业竞争力。为此,在此次研究中,以经济法和金融风险的特点分析作为切入点,从效率和安全两方面对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价值进行了说明,并结合实践从多个角度提出了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应用策略,使之在金融风险防范中发挥更大作用。
经济法具有以下特点:持续健全性。我国的金融市场是在经济法的控制下稳定运行的,通过立法方式对金融市场进行管控,有利于确保金融项目稳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经济发展道路出现偏差,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起到了预防与控制作用。需要注意的是,在社会发展的同时,经济法的内容也在发生变化,在将法律落实到实践的过程中应注意时效性,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找出经济发展的缺陷,创造良好氛围,塑造更加优质的金融运行环境。
涉及领域广。我国经济系统呈现出明显的多元化与综合性,这显然可以降低经济风险发生的概率。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行业被纳入经济法的管理范畴,在经济领域内,人们从事的各种经济相关活动与行为,均需要受到经济法的约束与管理。
当前,我们应该正确认识金融风险且重视其防范工作。根据既往的实践经验来看,金融风险具有突发性。比如,次贷危机的出现,使得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家出现了金融危机,其发展速度非常之快,美国境内出现银行倒闭潮,金融市场也比较混乱,掀起了金融风险的浪潮。综合来说,造成金融风险的要素是多元化的,且一旦发生就会持续较长时间,不管是对国家还是对普通民众,都会产生不利影响。如果金融风险持续累积,金融危机就会随之出现,我们要做是在此过程中,采取多种方式及时高效地加以控制,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效率价值。我国法学界在经过研究之后提出,经济法在社会功能上比较突出,其与社会经济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政府通过调控工具对市场引导的过程,应注重市场的效益价值,而经济法保障了最大化的社会经济利益。以经济法在司法实践中的落实为工具,确保金融市场的效益得以提升,促进行业市场的健康发展,给予中小规模企业足够的发展空间,以此促进社会经济平均水平的提升。发挥经济法的效率价值,可以将金融活动按类型筛选,以此为基础匹配项目,行业市场中的资源也能够得到优化配置和使用。故此,经济法在实践中的落实可以对金融风险起到一定的防范作用。
安全价值。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应该始终作为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点工作,如果无法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或者在力度上有所欠缺,都有可能导致金融风险的出现,这不仅会影响金融市场,整个社会甚至都会受到其干扰。法律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关键性角色,其可以确保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发挥其安全价值。为保障金融风险的防范效果,应建立针对该行业的管理机制并有效落实。金融风险是多元化的,而经济法在落实时并不死板,相反,其具有很强的灵活性,我们只需要在防范工具的选择上更加注意即可。举个例子,结合社会需求,可以通过加强基础设施与建设配套设施的方式降低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推行经济法,可以更好地发挥对金融风险的防范作用。
加大对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根据既往的研究成果来看,之所以会发生全球性金融危机,主要是因为政府在自身职能的履行上没有做到位,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够,市场始终没能从政府那里获得足够的支持。金融市场的各个市场主体经营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在行业内占据巨大份额的金融公司发生动荡时甚至会引发整个市场的“地震”,这也反映出金融市场单凭行业市场的内部监管是不行的,必须由政府部门引导并进行宏观调控。所以说,在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政府应该充分发挥监管职能,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兼具科学性与合理性的方式展开调控工作,对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应加大管控的力度。首先,政府应当依据经济法的规定展开宏观调控与监督管理工作,从监管模式入手来进行优化与升级;其次,政府应全面掌握金融行业发展情况,对其发展进行引导,促进行业信息的公开化与透明化,使该行业的市场主体都能够得到充分监管,如此一来,就能够实现金融风险的有效防范。
加大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在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行业市场内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同样重要,必须建设科学合理的内部管理制度。我国金融行业虽起步较晚,但前景向好,始终处于持续性上升状态。但也正因为行业起步较晚,在市场内部并没有建立起高效的监管体系,尤其是与金融行业起步较早的西方国家相比,缺陷是比较明显的,比如,金融企业在安全方面有较高的需求,而不管是金融市场行业内部还是各个金融企业内部,都无法全面满足该需求。因此,政府在对金融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同时,还应帮助其在行业及企业内部制定监管机制,引导企业自主完成监管工作,确保金融企业能够在法律范围内合法合规地开展业务活动。需要注意的是,单靠金融企业的内部监督是不行的,还应重视外部金融机构及政府相关部门,使其发挥监督作用,为金融监管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即使发生问题,也能够及时控制,避免产生过多损失。
利用法律手段,端正经济价值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不能一味地追求发展速度,也要注重经济安全态势。我国金融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状态,必须通过法律手段对该行业进行约束,端正经济价值观。从适用范围上来讲,经济法可以管控金融市场中的各项活动与行为。金融企业要进入市场,本身就需要足够的资本,如果能够和谐稳定地发展,对市场经济也会起到助推作用,金融市场环境也会更加健康。不得不提的是,我国金融市场所承担的风险较大,在遇到金融风险时,企业不能坐以待毙,应该利用法律手段解决,保障自身利益,这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有很大帮助。
金融市场的发展总是与风险因素相伴,如果无法建立完善的金融法律体系,那么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的质量及效率都无法得到保障。为此,我们应该充分利用经济法这一工具来对金融市场进行规范,要加大对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和监督管理力度,利用法律手段,端正经济价值观,对金融行业的立法工作进行完善,加大经济法与信息技术的结合力度,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如此才能保障金融市场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