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冬根,柯秀峰
(杭州东华链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1104)
改革开放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民生产总值稳居世界第二位,制造业产值更是占据世界第一的位置,获得了“世界工厂”的称号,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强大推动力。在取得辉煌硕果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自身客观条件的转变与国际局势的复杂,为我国的制造行业带来了新的挑战。目前,我们依靠巨大的人力与资源消耗,并以较低的成本优势建立起来的制造业优势已经不同往昔,环境影响弊端已然暴露,我们需要重视企业污染排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扭转生产破坏环境的局面,在稳定当前制造业庞大规模的基础上进行产业结构升级,提升技术水平,落实“中国智造”,改变中国制造在世界生产舞台中的分工和地位,真正走上健康绿色发展之路。在这个过程中,离不开企业自身的转变,只有控制生产污染排放,尽到应尽的的社会责任,才能树立起“负责”的企业形象。
在生产运营中,企业既是创造社会财富的角色,也是消耗资源、制造污染的角色。在财富创造与污染、消耗二者之间取得平衡是每个企业必须思考的问题,这其中的取舍与努力也是一个生产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破坏了生态环境,反过来生态的恶化又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消极影响。但是,从社会责任的层面看,这种研究更多关注的是经济价值的取舍,并没有从社会责任和个人心理方面入手分析,因此我们需要用更全面的视角去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深层次分析增强或者削弱企业污染排放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而从人性方面考虑,企业进行污染排放会增加政策决定者的愧疚心理,其在唤醒内心的道德良知后会进行补偿决策,进而落实到环境保护的现实中,而相关问题的理论价值也在于此。
企业污染与企业社会影响的探究,可以从两个角度丰富我们的认知。首先,它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层次理解我国在进行产业结构转移过程中,污染企业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真正将环保理念落实到实践,为达成碳中和目标不断奋斗努力,彰显我国作为世界大国的责任感与自身完成经济转型的自信。我国在过去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从轻工业制造到大力发展重工业,环境污染的程度不断加重,不可否认重工业对我国综合国力的积极影响,作为支撑国家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其在很长一段时间主导着国家的经济命脉。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其对环境的破坏因素,科学审视其“功”与“过”,在这场经济转型的变革中,我们需要更加理性的认识,在发挥工业生产巨大效能的同时,减少其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在科学引导与规范的基础上协调生产与环保的统一。
其次,它可以让我们对企业自身践行社会责任有更加深层的认知。大众普遍认为能源企业是环境破坏的主要“元凶”,石油化工、煤炭、火电等企业污染排放严重,与能源相关的钢铁等资源冶炼企业也同样戴着重污染的头衔,他们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也承受着来自社会层面的压力。而且,企业生产污染造成的是多方面的影响,无论是企业的基层工作人员还是管理人员对于污染排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内心也会有弥补的意愿,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便具有了行动力,不再停留在理论表面,而是可以真正付诸于社会实践中去践行的社会职责,这便于我们深层认知企业自身应该履行的社会职责。见图1。
图1 企业污染排放
自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的生产能力空前发展,取得了质的提升,随后科学进步的浪潮使生产能力实现了真正的飞跃。而我国也在打开国门之后努力汲取先进的科学技术,拉近由于封闭产生的与外部的巨大差距,在利用高效的生产能力创造空前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在飞速消耗着生态资源,造成了空前的环境破坏。众多的环境问题倒逼我们必须进行自省,反思工业革命后的生产模式与发展模式。在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同时爱护环境,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做到在发展中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威胁[1]。对生态环境与社会生产之间关联的探索正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也衍生出了很多具有社会价值的研究成果,为企业生产与环境保护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借鉴与指导,也促进了生态保护相关研究的纵向与横向发展。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研究较之环境问题的研究相对滞后,随着生产力水平不断加强,企业生产的运营模式开始发生转变,生产国际化与生产分工精细化程度不断加深,企业生产也开始跨国扩张。有研究成果提出,企业在进行生产运营之外也有与之相匹配的社会责任,企业自身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做出的努力不仅可以帮助企业获得短期利益,还会帮助企业在未来发展中产生长期效益[2];还有相关研究强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应该是自愿的、非强制的,为之付出的努力与成果应该是企业自身的支出而非个人捐赠与条文强制的结果。在这之后,有学者将社会责任进行了细分,认为社会责任存有多个类别,其中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与自由裁量责任,他们也代表着企业发展的优先取舍。经济责任是一个企业正常发展运营的前提,法律责任则是企业可以持续存续的保障,这两者都是一个企业可以正常发展的基础,在此之上,后两种责任才会被企业作为更高的追求[3]。上世纪90年代后,自由裁量责任被慈善责任的叫法取代,也受到了普遍认可,也是在这个时期出现了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4]。
我国在2000年以后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方向更加多元化,提出企业社会责任三角模型,将之划分为法规区、习俗与社会规范区、企业战略与道义区三个类别,这三种类别的社会强制性依次降低,这与前文提及的社会责任划分异曲同工,并且需要我们重视社会的供需平衡配置。有实证研究通过数据对比证明,企业虽然会由于自身资源的有限性,在承担社会责任时,短期内不利于企业的价值发展,但是在长期观察中,企业自身价值不会由于承担了社会价值而变化,并表明重污染企业因为自身行业污染原因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
在现实中,我们通常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与自身生产的客观条件有关,也与企业规模能力有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在解决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上。也是由于这种认知,相关的研究都是以企业的规模、综合实力、经济效益等物质层面作为研究的参考依据,根据企业的整体实力量力而行,很容易被广泛理解与接受。但是,这其中没有考虑人的因素,企业生产面临的情况也是多变的,仅仅从物质因素层面考虑,讨论企业的社会责任有片面之嫌,除了考虑这些正面因素之外,还需要引入负面因素的影响,这可以使我们更加全面地理解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初心。
笔者认为,企业污染排放与践行社会责任呈正相关关系,从企业污染角度看,对社会产生的是消极影响,而履行社会责任则可以看做其对于污染排放产生的负面性的弥补,显示了其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企业自身是一个需要创造物质财富并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性组织,而组织的运营是由社会人去执行的,是具有道德意识的,这也是企业进行污染排放与履行社会责任之间可以建立联系的纽带。所以,企业控制自身的污染排放,减轻企业周边生态环境压力,是一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有利于树立企业的正面形象。企业生产运营中面临的外部制约与内部制约都可以对企业产生不确定的影响,造成企业人员心理波动。目前,国家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法规对企业行为进行鼓励与约束,这也促进了很多绿色生产技术不断革新进步及绿色技术与设备的大面积推广应用。我们可以看到企业的污染排放正在减少,企业正在积极履行社会职责。但这种理解是不全面的,这不能证明企业在污染排放方面已经拥有了足够的责任意识与道德基础。比如,2000年后发生的各地民众对石化PX项目的抵制和抗议事件,显示了民众对于重污染行业危害性的焦虑和担忧并未随着科技的发展而有所减弱[5]。这从侧面反映出现今社会并没有因为绿色技术的进步与应用而对重污染企业的认知有实质性的改变,当前污染企业在进行生产运营时仍然 会面临来自社会、群众的歧视与抵制,这种状况真正转变需要过程。基于现行的国家政策和社会条件,企业控制自身污染排放,履行社会责任是经济的、有效的举措,我们可以理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趋势向好是企业内部实际决策者权衡的结果。
企业内部的实际决策者通常是高层管理者,他们需要为企业的利益负责,这是企业管理者必须首要考虑的问题,在股权模式下,这种状况更加明显,这是高层管理者的立身之本,然而履行社会责任必然会占用企业内部资源,这与他们的行动目标是相违背的。在这种情况下,高层管理人员想要履行社会责任,完成对于企业生产的负面影响进行道德补偿的决策需要股东的支持。这时候,内部利益配置的不同也会对决策的通过产生影响,利益均衡时,基于道德上的共同点,决策可能更容易通过;而在利益配置不均衡时,利益占比较高的管理者的话语权也往往占据更高的比例,实际控制能力更强,使得这种决策往往会受到较大的阻碍,弱化了企业污染排放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
从经营状态考虑,企业利润的增长代表着企业的盈利能力增强,企业绩效良好。在这种情况下,高层管理者在进行道德补偿的考虑时,可以凭借企业经营的优异表现更好地应对股东压力,社会责任的履行也有了更稳固的资源保障[6],有关履行社会责任的决策也就更容易通过。因此,在企业自身盈利状况良好的情况下,盈利情况强化了企业污染排放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
企业自身面对的情况复杂,相应的组织内部机构也会复杂。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内部可能有很多因素与之关联[7]。企业决策者在公司运营中并不能拥有无限制的权限,权限往往被限定在一定范围内,这种情况与管理者的任期没有本质关联,所以决策管理者的任期与企业污染排放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没有正相关关系。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包含了很多学科的内容,本文从企业污染对企业社会影响的理论价值与实际价值两方面展开,结合环境问题与企业责任的发展及相关问题,探讨了企业污染排放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进而得出相应的影响特征。通过这种方式对其进行剖析可能显得单薄,未来,我们还会积极探索其他有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不同理论,从更加全面的角度进行分析,以丰富多种情况下企业责任研究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