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康日 岳柏冰
(1.淮南联合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淮南 232038;2.安徽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淮南 232001)
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西方主导的“中心—边缘”二元对立的国际格局伴随“西降东升”发展趋势,逐渐向多元共存的国际格局演变。面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西方主导的全球治理体系正面临巨大“赤字”。社会达尔文主义、民粹主义、零和博弈催生逆全球化思潮,世纪疫情大流行与传统风险的叠加,使全球变得更加动荡和不确定。当人类面临历史性的抉择时,习近平站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的高度提出了中国方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由此,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人类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如何存在?为了获取该问题的明证性知识,我们借助现象学方法,面向事实本身,对人类命运共同体主体性存在进行本质直观。“因为存在物的存在,恰恰是它之所显现。”[1]2“现象的存在显露其自身,它就像显露它的存在一样显露它的本质。”[1]3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存在主体无论作为自然存在物,还是作为社会存在物,同样将存在的本质显露于人的存在中。
人不同于一般存在物的地方在于人是主体性存在。用萨特的话说,一般存在物的存在是自在的,其存在是其所是,而人的存在则是自为的存在。黑格尔认为,自然事物远没有达到“自为存在”,而只是局限于“定在”阶段,永远都是为别物而存在[2]212。黑格尔认为,自在存在和自为存在不是彼此完全对立的,而是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由此可见,人作为自为存在者与一般存在物的关系是:一般存在物只能被动地显现自己并成为被人表象、被人认知的对象,因此它是一个完整的被表象者,是一个客观的存在;人作为自为存在者,在头脑里表象一般存在物,在思维中获取对一般存在物的必然性认知,因而是主体性存在。如果进一步深入考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则可以发现,人一方面显现为表象他人、认知他人的主体性存在者;另一方面又显现为他人眼中被表象、被认知的客体性存在者。然而,人始终是一种“自为存在”,仍然是能够表象、认知他物的主体性存在者,因为作为客体性存在的人并没有被客体化,而只是被对象化而已,所以人仍然是一种主体性存在。
人的主体性存在不仅反映在认识层面的自为表象性和认知性,而且反映在实践层面的自为建构性。过去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论,都存在着一个重大缺点,即对事物、现实和感觉,仅仅是从客观的直觉方式来理解,而没有从人类的实践行为和主观能动性的角度去理解。相比于唯物主义,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认识的主观能动性部分,但是并没有真正理解人的实践活动。自为建构性使人类共同体异于动物共同体。蜜蜂、蚂蚁、狼群等固然也是共同体存在物,并在共同体内部形成维系族群发展的秩序结构,但这只是自然演化赋予他们族群繁衍的一种本能,因而不能在意识中将族群存在的形态作为反思的对象,也不能主动建构新的秩序结构以适应变化了的外在环境。人的思维能够使人将其自身存在的共同体作为思维的对象,形成关于共同体的反思性认知,并在实践中建构改善共同体的秩序结构。中国古代诸子百家都对国家共同体秩序进行了建构。儒家主张以仁治天下。孔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3]道家主张无为而治。老子曰:“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4]古希腊以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为代表的哲学家,他们对共同体(城邦)的建构进行了深入思考,例如柏拉图的《理想国》,构想了一个符合理性秩序的城邦。西方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以后,人类思想大解放,资产阶级革命思想家关于哲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各种构想不断涌现,促进人类主体性的自为建构性获得了进一步发展,为人类开启了现代文明。
中国自近代以来,传统社会秩序不断受到挑战,面临“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仁人志士不断寻找救国救民的真理,进行了一系列思想建构,然而都失败了。只有中国共产党将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才最后成功找到了一条实现国家民族富强的发展道路,那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新时代,世界又一次站在十字路口,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思潮伴随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出现,习近平站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的高度,适时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人类自身对共同体的建构,相比于形形色色的各种思潮和主义,其主体性存在的超越性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人类命运共同体主体性在认识论层面的超越性,体现在将人类共同体演化史作为本质直观的对象,从而获取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性认知。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共同体”“虚幻共同体”“真正共同体”3 个阶段进行了详尽的论述。在“自然共同体”的历史时期,人类社会从动物社会进化到人的社会。群居是动物的本性,人与自然的联系,正如动物与自然的联系,人顺从于自然,所以它是纯粹的动物化的本能。即使人们采取共同体的形式,但是他们之间的联系仍然是无意识的自然联结。“这里,人和绵羊不同的地方只是在于:他的意识代替了他的本能,或者说他的本能是被意识到了的本能。”[5]26-27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人口的增长,交往范围的扩大和交往频次的增加,以及人脑的发达,人类的意识能力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它不用想象某种现实的东西就能现实地想象某种东西。”[5]27因此,人完成了社会性转化,成为关系存在的存在者。此时,人在现实和意识中有了双重身份:个体的人和共同体的人。当生产力发展到个人的劳动在满足自身生存的需要且还有剩余的时候,就产生了通过暴力占有生产资料从而占有他人劳动的社会条件;当社会分工发展到基于分工而形成相互对立的群体的时候,阶层或阶级对立就产生了。因此,人类的共同体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一方面,个体间需要彼此的交往才能各取所需,而个体间相互交往的普遍化形式就是人类的共同体;另一方面,具有相互外在性的个体因其利益的不同而产生彼此间的冲突,个人的特殊利益与共同体利益的冲突是普遍存在的。正是因为这种特殊的利益和共同的利益之间的矛盾,使共同的兴趣变成了一种独立的形式,它与现实的个体和整体的利益分离开来,而它又以一个虚拟的共同体的形式存在着。马克思恩格斯尖锐地批判了资本主义“虚幻的共同体”,认为资本主义“虚幻的共同体”与部落所有制、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的共同体不同的地方,在于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由“物的依赖性”代替了“人的依赖性”。共同性就是劳动的共同点,即共同资本。劳动是为所有人所规定的义务,而资本则是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普遍的权力。人成了被物控制下的异化性存在。为此,马克思恩格斯指明了未来人类社会的“真正的共同体”——共产主义社会。在共产主义时代,人类社会已经彻底地抛弃了个人的私有财产,也就是个人的自我异化,从而实现了对人的真正的占有,这表明人类已回归到自己,也就是回归到人类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真正的共同体克服了资本对人的主宰性和民族国家的局限性,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自由地与对象世界发生交互关系,并创造对象化世界。这时,人对对象的关系就表现为对自己的关系,对对象的占有就表现为对人的现实的占有。而在这种社会形态中生活的人,把事物当作社会的客体,把自己当作社会的一种存在物,这样,人类就会自发地建立起一个自由人联盟。在这个联盟中,个人的发展是所有人的自由发展的必要条件。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正是关于人类共同体演化一般规律的认知,必将引领人类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并在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基础上不断走向真正的共同体。
其次,人类命运共同体主体性存在的超越性在自为建构性层面体现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使人类超越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意识形态束缚。它深刻地把握了人类主体性存在中隐而不显的客观真理,使人类逐渐摆脱人类社会“丛林法则”的被动适应性,引领人类自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启人类的第二次觉醒。有人可能会提出质疑,人类历史就是人类自为创造的历史,何以说是被动适应?在此,我们需要明确能动性和被动性之间的差异。第一,能动性体现为主动性和自由必然性。主动性指向的是人根据自己的规定去认识对象并改造对象,而不是受制于外力的驱使;自由必然性指向的是人通过认识客观对象隐而不显的客观规律并按规律自由地改造对象,依据必然性创造一个属人的自由王国。第二,被动性指向的是主体自发地以其自身本能与客观对象发生交互关系,被动地适应并影响客观对象。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当人类拥有了自我意识并在意识中将人与自然界区别开来时,人类已经开启了主体性自觉。人类通过对外部自然界的本质直观,去认知隐匿于事物中的必然性,并根据必然性去创造人类预设的存在物,将自己的本质力量作用于对象并创造一个对象化世界,从而开启人类的第一次觉醒。但在人与社会关系方面,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诞生以前,人们由于不懂得人类存在的社会性和实践性,不懂得社会历史的客观规律性,在自我建构人本身和人类社会形态时,带有一定的自发性和被动性。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的那样,它的发展是自发的。也就是说,它并不是根据自由联合的个体的共同计划而进行的,因此它的起点是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部落和不同的劳工组织,这些组织在最初的时候都是独立的,而不是互相联系的。这一阶段,人类易于将个体与社会对立起来,将个人利益与共同体利益对立起来。这种对立在国家层面上的反映就是,将一国利益凌驾于世界利益之上,将个体国家与国家共同体对立起来。人类将自然状态下形成的自然法则作为人类主体性实践的依据,在国家之间的交互行为中奉行零和博弈,使国家之间处于冲突对立中,甚至爆发战争。马克思恩格斯以科学的方式明确了人的社会性,又以人的特殊性把人变成了现实的、独立的社会存在。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是具有特殊存在的个体,同时人也是一个整体,一个思维的整体,一个被思索和感知的社会“我”。同时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了人的本质的实践性,认为“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5]17。人的实际生活过程,是指他们的物质生产和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必然的、非自愿的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的法则,是从根本上决定着人类社会由低到高的社会变迁的客观必然性。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全面发展,人类之间的交流也逐渐扩大,地域上的个体成为具有历史意义的世界个体,从而形成了世界性的历史。在世界历史的不断深化发展中,交往和竞争也不断扩大;同时生产力也将得到空前发展,为共产主义代替资本主义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习近平正是根据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和世界历史理论,从世界历史发展的角度来把脉当前的国际形势和主要问题,认为世界各国应当始终保持“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原则,与所有国家的人民一起,为实现一个更好的命运共同体而奋斗。
人类命运共同体主体性存在同样可以表述为“在世之在”。“在世之在”不是单纯的现存存在,而是指人在其世界中的自我展开。人在世界中不断地与自然之物和他人发生关系,并在关系中创造自己存在于其中的对象性世界,又在创造对象性世界过程中不断地创造自己。因此,人与世界是互相创造的辩证统一关系。要深刻把握人类命运共同体中人类之存在,必然要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活场域中去把握。而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体性存在的这个领域,并非一开始就是直接且永恒如是的存在,它是一种由历史、现在和未来构成的持续存在的领域,它是由无数代人自己创造出来的。
人类命运共同体主体性存在的历史,也是一部人类在自我建构中不断地由区域性历史发展为世界性历史的过程。在世界历史形成之前,各个民族国家由于地理环境天然的阻隔和分工的有限性,相互之间的交往呈现一定的偶然性和间接性。如西汉时期,中国和罗马帝国之间由于距离远隔,彼此直接的商业往来和文化交流几乎没有,只能通过西域各国商人进行间接的商业交流。这一时期,人类共同体呈现为民族共同体的形式。由于“每个民族的活动构成其民族的历史,该历史只具有地域性的意义;每个民族的文明都表现为地域性文明,该文明只具有地域性的价值”[6],因此人类只是地域性存在者,还不具备普遍性,此时的“人类”是限定性的,更为严格的表述应该是“族人”。
近代以来,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本和大工业的结合,创造了一个西方资本主义体系主导的世界。地理大发现使全球殖民成为可能,资本的逐利本性驱使西方列强采取一切手段冲破一切阻力,“把世界各国纳入一个单一体系,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把各国人民紧密地联系起来”[6]。资本主义制度打破了各国固有的闭关锁国状态,各国之间的相互依存的联系日益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生活在相同的历史时代中,彼此之间的命运共同体正在逐步建立起来。正是世界性历史的形成,使人类成了一个世界性的存在者,成为一个真正的“人类”,生成了严格意义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体性存在。这段历史时期,资本创造了世界,同时也把人类的文化打上了资本的烙印;资本是世界全球化的奠基者,而资本主义是最基本的色彩。然而,资本主义构建的人的主体性存在的局限性在于:一是资本对人的宰制性使人成为资本的奴隶,人的主体性存在表现为异化存在;二是人们之间表现为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并为利益而彼此对立;三是“零和博弈”思维导致了国家之间易于陷入“修斯底德陷阱”;四是形成了西方的“先进”和非西方的“落后”这种二元价值表达,西方是主体和核心,非西方是对象和边缘,这种西方的“自我定义”和非西方的“被他人定义”是典型的西方中心主义,在文化层面上的呈现就是文明的不相容性。西方正是在文明冲突的思维框架下企图将资本主义价值观打造为“普世价值观”,并以此号令追随者。
资本扩张的逻辑促成了世界历史的形成,但同时又隐埋着解构全球化共同体的反作用力。“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7]资本主义是霸权主义、殖民主义背后的无形之手,并推动了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大国之战的创伤、民族解放战争的兴起,使资本主义国家最终意识到传统的军事战争无法实现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于是它披上了文明的外衣,通过经济全球化对第三世界国家进行经济殖民。然而,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化,新的技术和工业生产的变革也在不断的发生。一方面,资本主义国家由于其社会形态的内生性矛盾,主要发达经济体金融危机阴云不散,经济增长乏力;另一方面,科学社会主义在21 世纪的中国焕发出新的蓬勃生机。中国坚定不移地推动着改革发展,打赢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消灭了绝对贫困,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实现了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推进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世界上出现的“东升西降”的国际格局的演化趋势,加速了这场21 世纪以来最大变局的演变。面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资本逻辑主导下,坚持社会达尔文主义,主张对抗性。从理论层面看,社会达尔文主义深信“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自然界演化的一般规律,认为人类社会属于自然界演化的产物,因此人类社会同样遵循着自然界中的“丛林法则”,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从历史层面看,从前的人类历史表现为一个共同体对另一个共同体斗争的历史,并且胜利的一方能够独占资源而能够更好地保存下来。例如古罗马对迦太基的战争,美国对美洲印第安人的征服。从现实层面看,民族国家存在的个体性与特殊性给民族国家共同体之间的冲突提供了可能空间,资本的逐利性逻辑给民族国家共同体之间的冲突提供了动力。3 个层面共同构成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理论、实践和现实的基础。社会达尔文主义在新时代的具体实践主要表现为:在政治上秉承冷战思维,不断推进北约东扩,挑起地区冲突;在经济上采取科技封锁、经济脱钩等逆全球化手段,开历史倒车;在安全上坚持绝对国家安全观,将一国安全凌驾于其他国家之上,积极构建全面的导弹防御系统,企图维护单极霸权。
但是,我们同样可以从3 个层面对社会达尔文主义进行理性批判。从理论层面看,人是自然存在物,同样遵循着自然规律。自然演化的规律不只是生存竞争、优胜劣汰,还有和谐共生。自然生态系统是指生物与环境、生物与生物相互影响、相互依存,在某一特定时间内处于一种比较稳定的动态均衡过程。当然,同类物种之间可能因为资源有限性而展开生存竞争,即使这样,同类物种依然采取共同体的形式,自然界完全独立生存的个体是不存在的。从历史层面看,人类之间的征战不是个体之间的征战,而是共同体之间的征战。虽然在一定的时空内,一个共同体可能会因为对另一个共同体的胜利而获得生存优势,但是从更为长远的视角看,共同体之间的无序冲突、对抗最终会给共同体本身带来毁灭性风险。大约在4 000 年前,在两河流域,苏美尔各城邦开始了争夺霸主地位的征战,虽然在短期内较大城邦可能因为战争胜利而获得资源的优势,但是在千年征战中,苏美尔人的文明遭到破坏,在闪米特人的入侵下,苏美尔人创造的文明结束了。同样的故事在人类历史上不断地重演着。从现实层面看,某些国家与利益团体固守社会达尔文主义、冷战思想,实行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新干预主义,策动颜色革命,制造地区冲突,实施贸易保护,掀起逆全球化浪潮,破坏了世界经济的发展,挑起了局部战争,给整个世界带来了不确定性,人类因此正面临重大的挑战。
习近平从人类历史的角度,深刻地认识到历史的变化,看到了历史的需要,走在了时代的前列,擘画了一个人类的未来图景。他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破解了这个动乱的、变化的世界的各种迷思,指引着人类未来的道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未来主要存在的生活场域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对话磋商建立一个持久的和平世界;二是围绕共同目标构建一个共同安全的社会;三是秉承互利共赢原则建立全球共荣的社会;四是加强相互学习和沟通,建立一个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的社会;五是坚持“绿色、低碳”理念,创造一个干净、美好的社会。人类文明新形态是在民族国家普遍存在的时代背景下,坚持交往理性、有效管控分歧而构想的一种新格局;是坚持国家个体和世界共同体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的辩证思维;是坚持人类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的整体思维,让世界各国同乘新时代的“诺亚方舟”,穿越惊涛骇浪,驶向光明未来而构建的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新形态;是基于人类共同发展的美好愿景,树立经济共同体意识,坚持系统思维,加强科技合作,协调经济政策,坚持WTO 的原则,促进多边贸易体系而建立的更加开放的世界经济新格局;是建立在多元文明共存的价值观基础上,以开放性思想打破意识形态壁垒,推进以文明交往跨越文明壁垒、以文明对话跨越文明碰撞、以文明共生跨越文明优越为目标的新文明形式;是以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为基础,促进世界“绿色、协调、低碳”生态文明共同发展的人类社会新格局。
人类改造环境;同样,环境也改造人。人类在自为创造着自身存在于其中的命运共同体的生活场域的同时,人类命运共同体也在规定着人之存在。因此,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场域中考察人之存在,我们认为命运与共、同情共感、共同价值是三重主体性生命形态,是维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根本因素。
命运与共是人类社会的真实形式,也是所有社会共有的共同存在,没有一个人能脱离群体而独自生活。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人的存在是人类历史发展的第一要务。无论是通过个人劳动来实现自己的人生,或是靠共同生产来实现集体的生活,都可以马上看到两种不同的联系——自然的和社会的联系。由此,人类立即表现为人与自然的共同体和人与人的共同体这两种共同体形态的主体性存在,并在共同体内实现两种生命的生产。为了生产自己的生命,人类必须在人与自然的共同体内从事生产自己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由于原始社会低下的生产力,个体人无法依靠简陋的工具独自完成渔猎以维持自己的生存,也不能独自应对来自外部自然界和异族的现实威胁,不得不与他人结成部落、城邦、国家等共同体。为了繁衍后代,男女之间必然会形成一定的关系,最初这种关系极不稳定,直到后来才演变为较为稳定的家庭共同体,并成为社会共同体的基本单位。可见,人类共同体最初的根源就是命运与共的生命共同体。只要人还是以自然生命体的形式存在,就会有生命的生产;只要生命的生产还必须相互配合,就存在生命共同体的现实条件。
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人类既没有摆脱自然生命体的束缚,也没有摆脱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的空间束缚。区域性共同体向全球共同体的演化使人类命运共同体发展到从未有过的紧密联系。正如贝克在《风险社会》中描述的那样,经济全球性、交往世界性、同一时空性改变了财富生产支配风险生产的逻辑,西方资本逻辑主导下的现代性建设让人类坐在文明的“火山”上,让人类进入了风险社会。在风险社会中,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是同生共死的,人们要跨过风浪,走向光明的明天,就得团结一致,任何试图抛弃他人而独享幸福的想法都是不可能的。如今的世界,已是一个复杂而精密的有机整体,任何一个零件的拆毁都会让机器的工作变得非常艰难,不仅被拆毁者会受到伤害,而且拆毁者也会受到伤害。因为全球化背景下的任何风险都极大可能超越区域性限制而为全球共担。面对世纪疫情,习近平明确指出,在这场全球疫情肆虐的风暴中,事实证明了各个国家绝不是各自乘坐190 多条小船,而是同乘一艘命运相连的大船。一叶扁舟,承受不了大浪,唯有一艘大船,才能抵挡得住狂暴的海浪。面对疫情肆虐、生态危机、核战争危险,以及可能存在的外星文明的入侵等人类共同面临的外部风险,人类需要通过精诚合作、同舟共济,共创人类文明新形态,共建地球美丽新家园。
海德格尔在现象学语境中考察了物之存在,认为存在物的存在不是独立于思想之外的客观实在,而是一种意蕴性存在。用黑格尔的话说:“一切为我而存在。”[2]82人与存在物之间的关系是单向性的主客体关系,存在物超越了纯粹的物理显露,成为了向人的意义显现的客体性存在,人是主体性存在的赋意者。人与人之间不仅在客观上,也在主观上构成了互为赋意的双向关系,因而向他人而显的人之存在的意义在自我的心理构成中表现为存在感。罗伯特·纳伯格在《缺爱》中区分了人的生命与存在,我们是有生命的,但我们的生活也是需要保养的。人的身体是有需要的,我们要吃饭,要喝水,要注意自身的健康。但如果是存在的话,那就不一样了。存在是人在共同体关系中的互为赋意,“我在他人的眼中存在,他人在我眼中存在”[8]。如果某人在共同体中,在他人眼中成为了一个无关紧要的透明者,他在心理层面将会产生虚无感,他成了存在之虚无。人的真实存在不单是自然机能的维持,更是建构在共同体中存在的意义。维系民族共同体稳定性的核心要义不是地缘关系和血缘关系,而是基于同情共感的民族认同。因此,我们有理由将民族认同作为判定散居于域外华人是否仍是中国人的一个重要标准。同样,民族认同也是存在于历史、现实中的民族英雄“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内驱力。存在对生命的超越在于,生命的存续具有时空限定性,而存在却具有时空无限性,正如英雄生命虽然陨灭,精神却得以永存。因此,人之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在共同体中获得归属感、安全感、存在感,在同情共感中超越生命的存在而获得永恒。
人类命运共同体规定了人之存在的意义不是在区域性的、民族的共同体中去找寻,而是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整体的场域中去实现存在的意义。在此场域中,不同民族个体之间由于普遍性的世界交往、文化交流、情感交融,在心理层面超越了民族的狭隘性,实现了人类整体的心理认同。基于民族的文化、习俗、思维的同质性的同情共感被人类整体的同情共感所扬弃。民族共同体的同质性和民族间的异质性是在历史中的对立,但又必然实现历史中的统一。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要消除民族间的异质性,而是构建一个异质性之间共存的人类整体的同质性。这时,民族共同体的同质性和民族之间的异质性虽仍是对立存在,但在人类整体同质性的心理认同中实现了对立统一。不同民族、不同个体之间基于人类整体同质性的同情共感,促成了人类整体行为的合宜性、一致性,稳定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秩序结构,赋予了人类存在的世界性意义。简言之,个体之间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相互共存。
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共同的伦理规范维系共同体稳定有序的结构。问题在于,什么样的伦理规范才能适应并维系人类命运共同体持续存在。为了解决问题,我们将对人类各共同体的兴衰、演化进行本质直观分析,去发现隐匿于变动中的不变、定在中的恒在,在不确定性中寻找确定性,从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应有的伦理规范。
我们都知道,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文化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图景,它们在相互映衬、碰撞、融合的过程中,形成了灿烂的文明之光。但是,在人类文明演化的历史进程中,古印度文明、古巴比伦文明、古埃及文明断裂了,玛雅文明、亚特兰蒂斯文明灭亡了,而发端于古希腊罗马文明的近代西方文明的成长,以经验的事实显示其文明的共有特征——存在的非连续性,唯有中华文明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能保持自身的持存性。什么原因维系了中华文明的持存性?原因总是蕴藏在事物自身的存在中。中华文明始终一脉相承的基因密码只能是其特有的文明属性。习近平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讲话时,曾以《左传》中记载的齐国上大夫晏子关于“和”的阐释为例,讲述了中华文明特有的文化属性“和而不同”。“和而不同”体现了中国人在实际工作中,以宽仁之心对待人与社会,坚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同情共感理念,创造“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大同世界。中华传统文化以天人合一、道法自然为核心的自然伦理思想处理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从而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中华文明似宽阔的海洋,在与其他文明的交往中,坚持包容互鉴,它以宽广的胸襟,将中华文明的精华和其他文明的精华结合起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新型文化。比如印度佛教传入中国后,与中国儒家、道家等传统文化相互交融、相互渗透,最终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也与中华文化不断融合,不断地中国化。由此可见,开放包容、和而不同、和谐共生、美美与共、天人合一的伦理观是维持中华文明存续的基因密码。
开放包容、和而不同、和谐人生、美美与共、天人合一的伦理观在新时代的体现就是“共同价值”。共同价值的共通性、反思性、公共性、生成性、包容性、人民性、规范性、历史性特质超越了西方普世价值观。西方普世价值观的局限性至少有3 个方面。一是将人抽象成无差别的存在物,进而抽象出无差别的共性伦理,其谬误在于否定了人的现实性,创造了一个属于“抽象人”的伦理价值,因而对现实的人来说是虚幻的伦理价值。二是将西方普世价值观视为超越一切文明的伦理存在,实质是将西方主导的文明价值观凌驾于其他文明价值观之上,其谬误在于在不同文明之间挖了一条无法跨越的鸿沟,使不同文明之间呈现出非此即彼的冲突状态。三是将西方普世价值观推广为人类唯一具有普适性的伦理价值,进而取代其他一切文明形态,其谬误在于用一元价值代替多元价值,用一种文明代替多样文明,从而抹杀了人类文明多样性发展前景。习近平说:“日月不同光,昼夜各有宜。”[9]正因为人类的文化差异,才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我们需要一个新的、多元文明并存的世界,一个包容不同文明的新道德规范。共同价值既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应有价值形式,也是维系人类命运共同体存在的伦理基础。共同价值基于文化多元共生的价值目标,秉承“美美与共”的价值理念,以包容性、开放性态度对待不同文明之间的差异性,求同存异,相互尊重,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与持存。
人类在不断地创造自己历史的进程中,也在不断地发展自己、解放自己。人类将自己创造的历史作为反思的对象,并透视隐秘于历史表象中的本质规律,从而自觉地遵从历史规律来创造历史,并改造自己。一般来说,历史材料越丰富,人类的认知越科学,人类的历史主动性就越能充分地发挥。从“自然的共同体”“虚幻的共同体”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充分彰显了人类主体能动性,同时也提供了丰富的可供人类反思的历史性材料。根据人类共同体演进的一般规律,人类已经站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的时代。因此,人类应该遵从规律,始终站在历史的正确一边,携手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并不断地丰富人的主体性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