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业帆 张李斌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 100038)
一个学科所建立的人才培养目标,应思考当前时代的人才需求与当前现有教学资源相协调,以及当前需求与高校教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1]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结束,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稳定的要求,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长远要求,都让我国社会治安面临诸多新考验和新任务,我国公安事业对应用型高级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但目前我国公安高等教育发展对这一需求的满足程度还不足,尤其是匹配度还不够好,治安学学科即面临这样的客观境况。治安学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学科,也是应用性很强的学科。1984年,G大学建立治安学专业,第二年开始在全国招收治安学本科生。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公安学被增列为法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2015年G大学将治安学设为公安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由此治安学有了合法身份。[2]新时代随着公安工作全方位发展变化,我国治安复杂化趋势越来越明显,而当前治安学学科发展还不尽完善,学科人才培养路径与人才培养目标的符合度还不够强,学科建设规划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治安学教学模式与公安高等院校教育发展整体要求还不完全相适应。治安学要随着社会形势变化为公安事业培养实战型、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人才,其人才培养路径急需要改革创新。
如何优化新时代治安学人才培养路径需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OBE理念起源于美国工程教育,其遵循的反向设计原则对其他学科人才培养同样具有借鉴意义。本文深入分析当前治安学人才培养存在的突出问题,基于OBE理念为新时代治安学学科建设提供新视角,在此基础上提出优化新时代治安学人才培养路径的对策建议,进而提高治安学学生学习效果,提高其实践工作和岗位工作能力,助力治安学学科纵深发展。
OBE,即成果导向教育(Outcome based education)也称作目标导向教育或需求导向教育,该理念是1981年美国学者斯派狄等人提出的一种新型教育理念。OBE作为一种科学的教育理念,很快得到了学者的认可,受到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在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家迅速兴起,这得益于这些国家的政府与民众对学校教育质量提升的关注。OBE理念被视为一种高效、合理、卓越的教育方法。[3]
传统教育是以进程为导向,聚焦固定进程,按照规定的教学流程,课堂上以教师为中心,学生按照教师的教学要求学习。学生从入学到毕业,整个学习过程属于线性和封闭模式,因此,传统教育属于“正向”教育。而OBE理念中贯彻的是反向设计原则,其出发点是成果需求,即先确定教学的最终成果目标是什么,再由最终成果目标决定学生毕业时应达到的能力要求,最后由学生毕业所达到的能力要求来确定学科的课程体系。OBE理念反向实施原则是课程设置与教学方式要精准立足学生毕业后能够达成的最终成果目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以学生为中心,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综合能力,使学生能够达到毕业所要求的各项要求,最终达到预期成果目标。
本文针对目前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课程设置的不足,注重理论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偏弱等问题,对治安学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对于一个学科来说,课程设置是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的基础。治安学专业是我国公安院校最早设立的公安类专业之一,1984年G大学成立后设立了治安与保卫两个专业,1992年治安专业更名为治安管理专业,保卫更名为安全防范专业,1998年将治安管理专业和安全防范专业合并为治安学专业。[4]经过近40年的发展,治安学专业在课程设置上取得长足进步,专业教材不断丰富,课程体系逐渐形成,课程建设越来越规范化,但是治安学与其他成熟学科相比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弊端逐渐显现。
一个突出的表现是课程设置与治安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不完全匹配,专业课程的调整幅度较小,本科与研究生课程设置衔接度问题较为突出。由于公安院校学生受实习、安保等因素的影响,在校课程学习时间有限,公安通识课程较多,专业课程相对偏少。虽然设置了讲授治安学基础理论和治安学发展演变过程的课程,但方法论课程以及体现治安应用型人才实际工作技能的课程还比较少,专业选修课种类还不够丰富,导致整个治安学课程体系的完整度缺乏,部分课程理论深度不够,课程间的关联性还不够紧密,体系化还不够强。不少专业课程从名称到内容都与实践工作区分度不够,甚至不少课程名称看上去就是一个公安业务工作,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分界不够明确。从课程内容看,一些课程内容较为陈旧,教材修订比较慢,而公安业务工作发展速度快,甚至每天都有新的变化,导致教材里的公安业务内容落后于实际工作,而一些缺乏公安业务经验的教师在授课时会出现照本宣科的情景。
实践训练作为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的必要途径,是巩固学科理论知识、加强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虽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治安学专业的实训课程作了硬性要求,但是公安院校多以专业实习代替实训课程。虽然专业实习属于研究生课程中的一种类型,但目前公安院校治安学研究生专业实习时间较短,不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同时,专业实习也并非完全与所学专业一致,治安学专业学生不一定全部安排到与治安业务相关的岗位开展实习,往往是公安局或派出所哪个岗位缺少人手,就安排到哪个岗位,以致出现专业知识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或检验。治安学课堂实训教学内容较少,实训教学总体比例不高,过度强调课堂理论教学,开展实验和实践活动内容不多,公安院校实验实训基地短缺,实践教学的条件和基础还比较薄弱。虽然G大学建立了模拟实训基地,但是这种模拟场景与真实场景存在较大的差异,静态场景并不能像沉浸式场景可以互动或机动变化,并且一门课程的实训课时偏少,比如32学时授课任务,实训课程往往是2-6课时。
公安院校治安学教师的授课方式主要还是以传统的讲授教学方式为主,不少是以理论经验为支持的教学,没有充分激发学生主观能动性,导致学生无法深入思考授课内容。并且不少教师并非公安学出身,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专业的教师占据较大比例,这些教师的思维方式、话语方式与公安学还是有较大的不同,虽然也存在很多相似的理论或方法。以致在讲授这些学科或交叉理论时出现水土不服或嫁接嫌疑。教学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于提高,应用相关典型案例进行引导式教学需要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度还需要再提升。有些理论机械地运用在某一个公安业务工作上,说服力和张力都不够,出现两张皮的情况,主要原因在于对理论的内涵与外延理解掌握得还不到位,对理论的恰适性分析还不够透彻。总体而言,治安学毕业的学生实际工作能力没有得到完整的锻炼,出现了碎片化、断续性的知识组合,毕业后投身公安工作时会出现所学理论知识无法有效应用到实际工作的问题。
教学评价既是对学生整个学习阶段中获得成果的评价,同时也是教师利用其评价来改进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当前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课堂教学评价存在相对单一问题。教学评价体系中指标欠缺,学生对部分评价指标的认识和掌握不到位,导致学生对评价什么,如何评价不够清晰,也就不能客观反映教师教学质量情况。对教师来说,看不到客观评价也就无从得知自己授课需要改进之处,影响教师授课质量进一步提升。教师对学生课堂评价,主要以学生出勤情况作为平时分,加上期末作业,多以小论文形式,期末作业成绩加上平时分就构成了本课程最终成绩,而学生出勤情况的平时分基本为满分,这实质上是用单纯的出勤和作业成绩来代替教学评价,而该评价方式客观性不强,无法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效果。并且教师布置期末作业,命题不够新颖,学生没有太多自主发挥的余地,尤其是题目设置统一固定。目前课堂教学评价的反馈机制存在缺陷,教师更多的是把教学评价结果作为评价自己教学水平的依据,而没有把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咨询问题和改进自身教学质量的手段。
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应当以公安事业对本专业人才的要求为参照,调整培养方案,优化培养路径。这条路径既要明确指出学生各个阶段学习的重点、难点、侧重点,还要明确指出学生毕业所需要的基础、条件、保障,更要明确指出学生将来走向工作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
总体来看,我国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应培养复合型、实践化治安学专业毕业生。利用OBE理念优化治安学人才培养路径可以弥补当前治安学人才培养所出现的缺陷,制定治安学人才培养新目标,明确治安学专业毕业生能够达到符合社会需求的新要求,这些新要求既要符合客观实际,又要与时俱进。
毕业要求是构建课程体系的重要依据,完备的课程体系是达到毕业要求的基础,基于OBE理念重构治安学课程体系是必要的而有意义的。立足于课程体系是专业培养的核心组件,是支撑学校双一流建设的关键条件这一重要前提,按照“本研一体化”改革要求,统筹研究治安学专业本科、硕士课程建设,完善治安学专业基础课程建设,建设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治安人才培养的本科课程体系。
治安学课程设置应探寻学科专业发展规律,体现从实践经验到理论提升,再到规律总结,最后再指导实践的过程。课程设置从名称到内容要围绕治安学的逻辑起点。这个逻辑起点就是维护社会秩序,这是判定课程名称和内容的根本标准。通过课程学习,要让学生明确为什么是这个逻辑起点,如何去维护社会秩序,良好社会治安的评判标准是什么,当前的政策和行动还有什么短板和不足,如何更好地促进社会秩序和谐。治安学课程体现治安学的传承与创新,既要包含治安学深厚理论基础,又要体现治安实践最新需求;既要保留建设成熟的老课,又要研发时代特色的新课。既要有一定的连接性,又要有一定的区分度。本科课程应注重实践论,侧重知识传递,要有一定的宽度;硕士课程应注重方法论,侧重理论学习,要有一定的厚度。治安学课程设置还应该以国际一流课程建设为引导,体现“两性一度”,提升高阶性,教学目标坚持将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处理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应突出创新性,教学内容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及时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沿成果导入教学。同时应提高课堂挑战度,课程设计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的教学内容,以增加学生学习投入和学习挑战。建立以治安理论课程、治安史论课程、治安方法课程、治安管理业务课程、治安案件课程、非常态治安秩序维护课程和大数据时代治安应用课程为一体的课程体系。同时注重不同课程之间的分界,既要有治安学核心命题的贯穿,又要有各自课程独特彰显,以体现治安学专业课程的一条线和多点面的网状体系。
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掌握治安学所具备的基本技能,面对一般问题能够快速上手、准确应对;又要塑造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面对疑难复杂问题能够有策略、有方法。OBE理念作为成果导向教育,强调学生全方面发展,不仅是理论层面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实践能力。因此,需要将传统课堂教师灌输型教学改为以学生为中心的启发式教学,逐步提高学生自主思考能力、分析能力、批判能力、反思能力和提出新问题新观点能力。因此,需要大力加强实战化教学,可以与学校周边公安分局、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流动警务室合作,将课堂搬到这些地方,让学生实际感受治安管理情况,体验式教学、沉浸式教学、场景式教学,实现书本知识和实战实际的碰撞、交融,进一步提高学生观察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公安院校治安学课堂更要贴近公安实战一线,教师应把经典案例、最新案例与治安学理论有机结合,处理好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开展“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和混合教学模式。[5]以培养方案为依托,积极开展“校局合作、院局合作”,建立公安机关与公安院校常态化合作机制,让经验丰富的公安民警走进课堂,与学生开展交流讨论,近距离增强实战感。以讲座加研讨的形式增强认知的广度和深度,以校内导师加校外导师的形式拓宽学生知识面,持续提高实战实训教学质量。
课堂教学评价体系要有明确的评价标准、合理的评价依据、科学的评价方法、完整的评价记录。教学评价指标应具有客观性、准确性、直观性,评价指标体系不能仅限于二级指标,应设立可清晰观察的三级指标。改变传统的期末考试评价方式和期末作业考核评价方式,采用多样且更加注重自主思考与创新的考核方式。结合实践导向教学,实施教学过程中各阶段的考查,体现课堂教学评价体系的综合性。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加强教师与学生的联系,通过师生讨论,或建立学生学习小组,在讨论中发现自身学习所面临的问题,进而找到解决办法。对于学生提交的作业,除给出一个分数外,还可以进行点评讨论,强化对学生的专业化指导,也让学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学习成效。可以划分出学习阶段,合理安排各阶段内容。整个教学过程可分为初期、中期、终期三个阶段,学生就每一个阶段的学习成绩和问题进行汇报,教师进行点评汇总。依据学生的分期汇报,教师可以调整下一阶段的任务,最后将不同阶段学习评价汇总,作为学生整个学习阶段的评价。与此同时,课堂教学评价体系落脚点不仅在于学生的个人发展,也要落脚于教师如何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应设立专门负责管理和建设课堂教学评价体系的具体工作人员,在开展教学评价的同时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师并提出评价意见,指导教师运用教学评价结果提高教学质量。[6]
当前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已经全面展开,治安学作为G大学一流学科的重要部分,其人才培养质量是十分关键的因素。本文在分析当前治安学人才培养在课程建设、教学模式、课堂评价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弊端后,基于0BE理念提出了具体改进策略,包括健全课程体系、优化课题评价体系、面向实战教学等,以期进一步完善治安学人才培养方案,提高培养质量,为治安管理工作提供更多的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