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对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数字跨境贸易发展影响研究

2023-03-08 05:26昆明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陈君联
区域治理 2023年7期
关键词:跨境云南贸易

昆明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陈君联

近年来,伴随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绿色化发展,科技创新俨然成为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引擎。为响应新时代、新技术的召唤,云南高原农业企业不断尝试运用数字技术为特色农产品“走出去”开创新路径。然而,相较于其他地区,我国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在数字跨境贸易方面的发展仍较为滞后,亟需为其注入发展动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扩大开放,开创新的合作和双赢局面”。其中,RCEP作为我国建设高品质国际贸易体系的重要基础,能够为我国构建新型经济体系和加速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提供关键助益。[1]是以,本文立足RCEP对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的重要性,深入分析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数字跨境贸易现状,提出相关可行路径对促进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数字跨境贸易发展极具现实意义。

一、RCEP概述

RCEP全称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东盟各国于2012年共同签订的,其中包含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15个国家,是亚太地区最大、最重要的一项协议,涵盖全球将近半数的人口,几乎1/3的贸易量。RCEP的生效,标志着世界上规模最大、最具经济实力、最具发展前景的自贸区正式落地。自RCEP协定生效以来,我国已签订19个自贸协议,26个自贸协定[2],这不仅使我国的自贸区“含金量”大幅提高,而且为中国和亚洲在国际贸易规则的竞争中取得一定战略优势。农业领域的合作是RCEP中的一个关键话题。RCEP区域拥有丰富的农业资源,是全球农产品交易的主要市场。在这些国家中,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农产品出口量居全球首位,其中主要农产品进口国是日本和韩国。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亦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进口国,到2021年,中国的农业进口总量达到了2198.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8.6%。[3]RCEP的生效,标志着贸易成本、效率和交易标准的突破;在中国实现86%-90%产品零关税、简化海关通关程序等方面的有利条件下,区域农产品贸易将会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RCEP对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数字跨境贸易的重要性

(一)促进云南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历经几年发展后,正处于由“量大”向“质”转变的关键阶段。RCEP在农业、服务、投资等领域的新规则,以及贸易便捷化、规则整合等方面的突破,能够极大程度促进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和当地“绿色食品品牌”的打造。臂如,日本在协议中保证对63.3%的农产品实行零关税,这无疑为云南的果蔬、坚果等具有特殊优势的产品带来空前未有的便利条件;泰国也已取消了对外资进入米稻种植、家畜养殖、蔗糖加工等方面的禁令,越南解除了对外国进口产品加工所需原料的限制;印度尼西亚取消了对椰肉加工、腌鱼熏鱼等水产品加工限制外资进入名单的做法,这均为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数字贸易“走出去”提供了广阔的投资空间。就进口市场来言,亚洲作为中国关键进口市场,其进口额高达1800亿元,占到32.4%。东南亚国家,如泰国,马来西亚各国均是我国鲜食农产品的重要进口国,其中水果、水产品等是主要的商品。值得注意的是,水果的进口量持续增加,到2020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2%。也就是说,云南能够充分发挥其地理位置优势,在 RCEP合作框架下,加速促进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云南国际交通物流枢纽的构建

RCEP在贸易便捷化、植物卫生、标准、技术法规和质量评价等方面采取的有力措施,能够为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对外贸易、边民互市和建设区域、国际物流枢纽提供极大发展机遇。RCEP有关规定能够为云南口岸的通关工作提供有效助益,同时也为发展跨境物流、加速生鲜产品流通夯实制度保障,从而不断促进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对外贸易的发展。可见,RCEP对于云南高原特色农业交通、物流和副中心的发展也是十分有益的。2016年,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发布《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明确指出要在云南建立7个国家物流枢纽,包含空港、陆港、商贸港、服务港等。云南在建立国家物流中心、实行 RCEP等贸易便利化举措后,能够在构建“双循环”新格局中发挥关键作用,为云南与南亚东南亚地区的区域合作与竞争提供新的有利条件。云南省发改委将重点推进通道能力提升、建设物流枢纽、开发沿线产业、培育市场主体“四个行动”,以高标准持续惠民生为重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加强沿线物流枢纽建设,推动跨境贸易发展,促进国内市场和东盟市场的贸易往来,促使云南不断发展成为南亚和东南亚市场的战略联系,实现大循环和双循环。

(三)提升云南服务跨境贸易发展水平

RCEP服务贸易包括金融、电信、教育等领域的开放性。[4]通过 RCEP放开金融服务的条款,云南金融公司在南亚和东南亚地区的发展,能够吸引更多的外国金融机构到滇投资,为云南的金融市场带来新的生机,同时为促进我国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创新发展和实现人民币国际化提供重要作用。有关电信业务的法规与云南“十四五”时期加快建设南亚东南亚地区通信枢纽的发展目标是一致的。利用好这些法规,云南的信息和通信产业能够得到迅速的发展,既能吸引外资,又能推动本地企业“走出去”,从而持续将云南电信产业投资发展重点转变为科技前沿,不断实现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数字经济的创新融合,以此推进整个产业链的升级与重组。可见,RCEP中有关专业服务的条款,能够为推动云南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对外开放、人才培育等方面带来广阔发展空间。与此同时,RCEP成员国在金融、电信和专业服务等方面作出更大程度的开放,对提升云南服务跨境贸易发展水平和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具体而言,在RCEP成员国中,日韩市场的需求量很大,而云南由于地理位置不佳难以拓展日韩市场,但通过将RCEP的服务贸易条款和数字云南的建设有机结合,可为云南扩大日韩市场,甚至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市场提供强劲竞争力。

三、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数字跨境贸易发展现状

(一)出口贸易逐步扩张

近年来,伴随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的开发,在质量和包装上持续追求精致,尤其网络媒体平台的兴起,使得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在全世界范围内也逐渐为广大消费者所熟悉,这对于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数字跨境贸易发展具有极大促进作用。与此同时,云南的跨境电商发展日趋成熟,不断推动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数字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在农产品贸易类型方面,云南高原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以水果、茶叶为主,还有蔬菜等主要的出口品类,而且随着农产品的全产业链和生态系统的建立,云南毗邻南亚、东南亚,地理位置优越,为发展农产品跨境电商提供了便利化空间。就云南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的出口国家来看,有关研究显示[5],由于云南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南亚、东南亚、日韩已成为我国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数字跨境贸易的重要口岸,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2020-2021年云南高原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国家和地区

(二)跨境规模略显不足

近年来,在“一带一路”的大背景下,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数字跨境贸易发展迅速,已成为东南亚和南亚地区的重要枢纽,同时也是东南亚地区的中转站。但从科技、规划、效率等方面来看,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数字跨境贸易还处在起步阶段,与沿海省份的发展仍有很大的差距。可能是由于,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数字跨境贸易发展在全省范围内没有形成规模效应,

在对外贸易企业的发展中,还存在着发展理念、创新精神等方面的欠缺。根据云南省商务厅的数据显示,云南省2019年的跨境电商发展势头十分强劲,全国网上交易总额达2141亿元,同比增长38.69%。总的来说,云南省的电子商务发展规模很小。原因可能是,网上零售业规模不大,企业集聚能力弱,缺乏战略深度。特别是云南的跨境电商发展缺少统筹,这也是导致其规模不够大的一个重要因素。云南是我们的边境线,与多个国家接壤,有着跨界的优势,这是有利条件,但也有一个弊端。具体而言,云南可以利用边境贸易带动当地的经济,但其对发展跨境电商的积极性和建设性都存在着缺陷,必须要走出去,将边境贸易引入国际贸易,不断扩大数字跨境贸易规模。

(三)品牌意识较为匮乏

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数字跨境贸易若想在国内获得一席之地,就必须从品牌建设、产品标准、认证等方面入手,提高整体的竞争力。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数字跨级贸易若没有自身的独特优势,将难以在全球市场上立足。因此,云南省也十分重视推广特色农产品,提高其标准化水平。尽管如此,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数字跨境贸易过程中品牌意识匮乏问题仍十分凸出。就云南野生菌而言,云南“十三五”规划中重点打造了一批云南著名的野生菌类,而国内消费者只知云南的茶叶,却不了解野生菌类,这就要求品牌在不同的竞争中展现自己的方式。与此同时,当今的全球数字跨境贸易市场已经由产品品质的比拼转向以品牌为中心的全面竞争。可以说,云南野生菌业能否从资源上转化为品牌,直接影响到整个行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在全球化的过程中,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数字跨境贸易要注意的就是要保护自己的企业,提高自己的品牌意识,将自身产品推向国际市场。

四、基于RCEP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数字跨境贸易发展可行路径

(一)加强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国际竞争力

当地农业有关部门应依照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原则,全面实施云南高原特色农业“三年行动”。其一,抓实茶叶、花卉、蔬菜(包括食用菌)、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畜牧业等重点产业,提高规模,持续推进“一县一业”示范基地创建,省级重点扶持200个省级产业基地,积极推进花卉、蔬菜、肉牛等特色产业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其二,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农产品的储存、冷藏等方面的发展。其三,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当“链主”,培育一批年销售额达到十亿、百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借此,进一步深化农业“三品一标”工作,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整治违禁、提高”工作力度,促进农业农村的绿色发展。另外,有关部门应做好种子产业的振兴工作,不断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实现农业科技含量和设备现代化程度持续提高。云南与 RCEP对接的重点是实施,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强区域合作、健全工作机制,紧密对接《云南省加快对接RCEP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清单》,持续落实各地、有关部门责任,通过细化政策措施、强化协调,做到统筹推进、突出重点、集中力量、确保实效。

(二)拓展云南高原特色农业跨境投资合作

云南高原农业有关部门应大力发展高品质农业产业基地。其一,通过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外产业博览会、“海外仓”等方式,不断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出口,例如优势特色农产品如水果、蔬菜、花卉、茶叶、咖啡、中药材,以及天然橡胶、牛肉、乳制品、热带水果等调剂性、紧缺型农产品的进口。其二,应发挥“绿色食品招商”重点企业的服务平台作用,为涉农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打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其三,应研究制定有关的政策,以指导和激励农业企业“走出去”的手段,鼓励、引导各大企业在本地区积极规划、合理布局,提高农产品供应链的弹性。另外,在特色农业对外投资面,云南高原农业有关部门应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对制造业、农业、渔业等非服务行业领域投资做出较高开放承诺,以此不断提高相关政策透明度,拓展云南高原特色农业跨境投资合作。同时,对于区域内各国投资者,在合理情况下,可给予其一定居住期限,以及签证便利、开展各类贸易活动的条件。

(三)提升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对外辐射力

云南高原农业有关部门应不断适应 RCEP在区域内的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变换,持续打造云南高原优势产业。第一,应重点发展农业、化工、电力等特色工业,从而打造坚实出口产业群。第二,应积极推进工业转移,大力发展机电、音像器材、服装纺织、医药、日用品等行业,激发云南在南亚、东南亚地区的企业活力,拓展云南在南亚、东南亚地区的市场份额。第三,应将国际“三张牌”整合在一起,提高云南品牌形象。具体而言,云南高原有关部门可围绕“绿色食品品牌”,依托云南特色农产品、水果、花卉、坚果、食用菌等优势农产品,运用原产地规则、中小企业发展协定等措施,提升云南高原农产品的对外辐射能力。此外,农业有关部门应坚持以“绿色能源”为核心,大力推进绿色能源战略与先进制造业的深度有效融合,通过促进跨国产能合作,将云南打造成为区域国际能源中心。同时,建立开放合作机制,推动辐射中心和RCEP一体化发展。由商务厅主导,整合发改、工信、农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力量,邀请科研机构、院校、企业共同参与,构建一个集政策研究、行情数据、信息咨询、市场拓展、法律事务于一体的对外开放协同服务机构,为政府制定相关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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