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西苏维埃区域“苏维埃政府”的创建
1927年第二次国共合作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开始独立领导武装开展革命,中国也由此进入土地革命时期。这一时期主要“以发动农民开展土地革命、创建农村革命根据地、进行武装斗争为主”。[1]秋收起义后,共产国际致电罗明那兹,指出“左派国民党的思想确实遭到失败和存在新的革命高潮的情况下,应当着手建立苏维埃”;同时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左派国民党”及苏维埃口号问题决议案》,指出“现在的任务不仅宣传苏维埃思想,并且在革命斗争新的高潮中应成立苏维埃”[2]。早在中共六大时就提出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准备工作,《中共六大苏维埃政权组织问题决议案》指出:“地方政权已经巩固,便应组织苏维埃。”“苏维埃应在劳动群众直接选举的基础上组织起来。”[3]隨后江西开始了建立苏维埃政权的伟大实践。1927年11月28日,湖南茶陵县建立了县苏维埃政府;1928年1月9日,万安县苏维埃政府建立;1928年1月24日,遂川苏维埃政府建立;1928年2月21日,宁冈县工农兵政府成立,江西苏区拉开了建立苏维埃政府的序幕。1929年1月后,又先后建立兴国、宁都、于都等县级红色政权,县苏维埃政权下的区、乡、村各级苏维埃政权纷纷建立。
二、乡苏维埃政府印章及形制分析
“一苏大”前,1927年和1929年分别拟定了《苏维埃临时组织法》《苏维埃组织法》,提出中华苏维埃政权采取省—县—区—乡四级行政区划,但各苏区并没有严格执行。1931年11月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于12月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行政区划暂行条例》和《地方苏维埃政府暂行组织条例》,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行政区划采取省—县—区—乡四个层级。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前,苏区许多地方已经设有“乡苏维埃政府”。1928年9月,柏树乡苏维埃政府宣告成立,1931年6月前封建势力较强的兴国正东乡及于都正北乡都建立了乡苏维埃政府。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地方苏维埃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政府采取省—县—区—乡四级制,乡苏政权是苏维埃国家农村基层政权组织,为乡的最高政权机关,乡苏维埃政权组织机构大体由乡苏代表会议、乡苏维埃主席团、乡苏维埃主席、“乡苏”各类群众委员会和人民团体组成。其职责范围,根据《地方苏维埃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规定,涵盖了政治、经济、军事、文教、社会管理等各方面,除了担负上级政府交办的任务和指导、督促、检查下级民众工作外,还担负着反映群众意见、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等职能。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后,从中央、省、县,到区、乡五级苏维埃政权体系在苏区普遍建立起来,从此各苏区乡苏维埃政权建设逐步规范起来,代表乡苏政权的印章(见图一、二、三)同时制备。
江西省博物馆藏乡苏维埃政府木印共有21枚。见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苏区时期乡苏维埃政府印就材质来说都为木质印,原因是木材取材较易,同时木质制印速度较快、技术难度不大。木质材料价格低,它反映了红色苏维埃政府朴素的苏区作风。从形制看,乡苏维埃政府印主要有三种,一为条状无边框,共13枚,占比61.9%;一为正方形有边框,1枚,占比约0.05%;另一种为圆形印,共7枚,占比30%。从书体来看,多为楷体,只有两枚用篆书,占比约0.1%。采用篆书的在条形印中不多见,只有在圆形和正方形印中各一枚。其中圆形印主要集中在闽浙赣苏区,共4枚,中央苏区的圆形乡苏维埃政府印只有“寻邬县第一区第二乡苏维埃政府”木印一枚。
三、村苏维埃政府印及形制分析
村苏维埃政府,在土地革命前期,由于没有统一的行政系统,也没有稳定的行政控制区域,因此在各苏区,工农武装控制的村相应地建立过村级苏维埃政权。“一苏大”前颁布的《苏维埃临时组织法》《苏维埃组织法》,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分省—县—区—乡四级,“但在建立政权的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各革命根据地曾采取过省—县—区—乡—村五级行政区划”[4]。在建立时间上,村级红色政权早于中央政权。在建立政权的过程中,代表权力的印章也同时制备。然而,由于缺乏统一指导,也没有相应的文件规定,各村级苏维埃政府在印章制备过程中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所以村苏维埃政府印形制就显得相对随意。江西省博物馆藏的村级苏维埃政府印章及相关文件上的印鉴共有8枚,其中实体木印圆形2枚、方形2枚、条形3枚,文件上圆形篆体印1枚。它们的形制、规格也各不相同,如“萍乡第二乡第一村苏维埃政府”印为条状印,无边框,纵10.3厘米、横2.2厘米、高3.5厘米、重53克;“第三区十一乡第二村苏维埃政府”印(见图五),方形,纵6.7厘米、横3.2厘米、高2.5厘米、重34克;“野溪山村苏维埃政府”印(见图六),圆形,径4.5厘米、高2.2厘米、重25克。此外,江西省博物馆还藏有1932年瑞金第一百零九号分田条,其上盖有篆体“瑞金第十区第六乡第五村苏维埃政府”印鉴(见图四)。
如是观之,村苏政府印数量少且没有统一的规制。形状有圆有方,但无一例外都是木质印,同时在书体上采用楷体或篆体,目前不见篆书体村苏维埃政府印实物。1931年11月“一苏大”召开,苏维埃共和国建立,根据规定,红色苏维埃政权设五级,中央—省—县—区—乡,不设村级苏维埃政权,因此在时间上,村苏维埃政府印都是1931年11月以前制备的。
结语
综合上文可以看出,土地革命时期,乡、村苏维埃政权的建设有一个逐步规范的过程,乡、村政权体系是在这一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在1931年11月“一苏大”召开以前,各苏区曾建立过村级苏维埃政府,同时村苏维埃政府印在制备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规定和指导,因此村苏维埃政府印在形制上没有统一。“一苏大”后,由于政权组织体系上规定只有中央—省—县—区—乡五级,从此苏区不再设村苏维埃政府,相应的村苏维埃政府印也不再制备。
乡苏维埃政府印在制备和使用中大体上和村苏相同,形制上有圆有方,但就目前实物分析来看,乡苏维埃政府印以条形无边框木印为主。在时间上,乡苏维埃政权建设贯穿整个土地革命过程,因此乡级印在制备和使用的时间上要长于村苏。
注释:
[1]何艳明:《土地革命时期中共标语口号宣传研究》,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
[2]黄振位:《从“人民政府”到“苏维埃政府”的建立》,《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11年05期。
[3]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2008年6月2日
[4]袁兴钱:《江西省博物馆藏江西苏区红色印鉴概览》,《文物天地》2020年第10期。
责任编辑/黄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