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乾,李美玲,刘 娅
(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山东菏泽 274107)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升,日常生活中的食品来源愈发丰富,食品市场的安全与监督管理工作愈发复杂,如何进一步加强食品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是应当重点思考的问题。根据当前的食品安全要求与监管规范,建议地方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明确食品安全与监督管理的工作要求,既要根据地方实情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贯彻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标准与规定;也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以社会企业、人民群众、政府部门等协同落实食品监督工作要求、食品管理任务,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的水平。同时,应当支持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发展,进一步丰富食品安全监管链,为落实食品安全要求提供更多的支持。
食品安全是人们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线,对社会和谐稳定、经济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食品产业不仅是一条产业链,更覆盖我国社会的各个方面,包括种植与养殖、食品贸易、餐饮休闲和运输交通等,若食品产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则会产生一系列的影响,甚至对我国人们和经济造成重要影响。因此,食品安全与食品监督,无论是对于人们身体健康,还是对于国民经济、产业发展而言均具有重要价值。①食品安全与食品监督管理有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与长久发展。立足当前社会市场环境,食品安全是各个行业发展的重要要求,市场要想稳定,各领域企业就必须遵循食品安全要求,严格控制生产环节与销售环节,才能够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形成良性循环。若市场内企业主体缺乏诚信意识,缺乏食品安全的控制意识,对食品的材料、销售过程把控不严格,则会降低企业的竞争力,甚至会形成恶性循环与恶意竞争,从而影响我国市场环境的稳定性。因此,开展食品安全与监督管理,对于促进市场经济的稳定与长久发展而言具有重要价值。②食品安全与监督管理有助于维护市场稳定。一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不理想,很容易滋生各个行业的恶性竞争,一些黑心商家会以次充好,甚至使用劣质的材料制作饮食产品,也有可能会售卖超出保质期的饮食产品等,以此获取暴利,不仅影响市场经济体系,还会造成市场动荡,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食品监督与管理是落实食品安全要求的主要措施,而维护食品安全则是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核心任务。在实际过程中,落实食品安全与监督管理,应当从如下3个关键点入手。①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食品安全监管任务与安全的相分离,本质上是食品监管与安全部门存在的认知不同引起的。现如今,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漏洞,解决这种漏洞的最直接途径就是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将监管环节与安全控制环节相融合,以安全标准作为食品监督管理的依据,以监督管理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的手段。如此,才能够让监管与安全有机融合,避免出现职责分离、落实不力的情况。因此,应当加强对食品行业安全的监督管理力度,形成一套完善的、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②加强有关法律体系的完善与发展。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体系发展周期较短,起步时间较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意识较为淡薄,这些均是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足的因素。2018—2022年期间,我国各地区纷纷加强对地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监管情况,但是部分地区在监管法律的落实、监管工作推进方面仍然存在问题。目前的这种监管体系只能起到一时的作用,而不能够长久保证食品安全。为了进一步适应不断变化的食品行业市场环境,适应日益多元化的食品消费需求,应当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加强对食品安全、食品监督管理的立法。根据目前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内容,其在很多安全事故的处理和预防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因此,加强立法、补充当前法律条文中的漏洞与不足,都是十分必要的。建议有关部门根据我国食品行业的发展情况,针对常见的食品问题,从法律层面提出食品安全的标准与要求,提出食品监督管理的相应法规,提出明确处罚规定,以此为食品监督管理提供依据。③对消费者的行为进行正确的引导。近些年,我国各地区经济水平不断提升,人们的收入与生活水平均有所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追求高质量的生活,产生更多的消费需求,这种情况刺激了我国食品行业的发展。为了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获取利润,食品行业主体会研发新的产品、销售更多类型的食品等。但是,一些不法商家会利用消费者缺乏正确消费观与食品安全意识的情况获取暴利、以次充好、不严格控制食品质量等,从而产生了很多食品安全问题。要想更有效地维护食品安全,还需要从消费者角度出发,加强对人们的消费观念、食品安全观念的培育,让人们可以科学消费、合理选择食品,积极主动参与到对食品行业的监督中,这样才能够更全面地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升食品安全水平[1]。
要想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与食品监督管理,就应当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食品监督管理的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单位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责任与义务,明确划分各部门的工作界限与权责边界,构建完善的监督管理协作机制。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落实从法律层面解决了原本多部门分开管理的弊端,当时无论是食品加工企业、还是饮食餐饮服务单位,均涉及各个部门的监管。因此,其本质上还是存在多部门监督管理的。以餐饮服务单位为例,其营业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由工商部门负责,员工办理健康证则由疾病防控部门负责,食品材料的采购与质量控制则属于农产品有关部门责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归属农业有关部门负责,食品的销售与服务归属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因此,应当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结合当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各部门的责任范畴,进一步整合各部门的职责,建立一体化的、专业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与监督管理机制。在实际过程中,应当立足整体视域成立衔接各个部门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强调委员会的调停、协调职能。之后以委员会为中心,向各个部门辐射,明确提出各部门在食品监督管理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制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制度,明确各部门在参与食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顺序与对接方式,形成相应的协同机制。
随着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发展,人们对公共品的需求逐渐增加,从而形成了很多社会问题,此时问题的产生原因较为复杂,涉及利益众多,依靠政府一方的力量很难及时有效地进行监督管理,且获取的监督管理效果较差。因此,人们提出了“共治”理念,以社会政府、市场主体、人民群众等不同的力量落实监督管理。建议将这种共治模式运用于食品安全领域,作为落实食品监督与管理、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方式[2]。①应当充分发挥食品市场主体的自主监督作用,食品生产与销售企业、食品加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等均是食品市场的主体,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明确提出食品市场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食品监督与管理配合要求等。作为主体,应当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自觉遵循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规定,遵循规范要求推进食品的加工、生产、保存、运输与销售环节;加强对食品加工与生产、制作过程的原材料管理、用具消毒管理、人员健康管理等,从源头处降低安全隐患。应当制定依托食品市场主体的安全自查制度,食品安全溯源制度等,促使主体自觉履行自主监督责任、落实自主管理要求。②消费者与社会媒体是食品安全的外部力量,是督促食品市场主体落实自我监督责任、监督政府单位落实食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力量。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多元化的媒体形式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消费者参与监督管理的路径更多。政府部门应当积极打通新媒体渠道,联动微博、微信、公众号、小视频、直播间和官方网站等多方媒体平台,定期公开公示地区食品安全监管成果,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积极采纳消费者的意见[3]。同时,可以开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直通车”,直接对接消费者,支持消费者对生活中不文明食品销售、黑加工点、三无食品流通等现象进行举报,充分发挥人们的监督效用。对于市场中始终存在的黑心企业,应当对食品监管环节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公开公示,促使人们更多地了解食品安全事故真相,充分发挥人们的监督作用。
第三方检测结构是当前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辅助开展食品监督管理的重要机构,负责食品营养检验、食品健康监督、食品残留物质检测与监督等,与各地方政府部门相配合,共同完成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地方政府应当积极支持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发展。①制定相应的行业制度与规范,引领第三方检测机构健康、有序地发展;还要加强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质量监督管理,持续增强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扶持力度,维护检测机构市场的良性发展[4]。②将第三方检测机构纳入食品安全监督、食品监督管理环节中,将其作为长久合作单位;还可以定期开展对第三方检测专业人员的培育,以政策引领资金资源与技术资源的倾斜,提升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发展水平,这样可以充分发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专业性、技术性优势,以精准的检测方法、规范的检测流程、高水平的检测设备加强对食品的检测,将精准检测结果作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依据之一,从而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5]。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与食品监督相辅相成,良好的食品监督管理有助于提升食品安全,而食品安全的要求与标准则可作为食品监督的重要依据。根据上述对食品安全与监督的研究,食品安全监督的开展应当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国家法律法规,以明确的制度与法规为信条,以贯彻落实与严谨执行为手段,以社会各方为监督管理力量,形成共同参与、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与监督管理机制,如此才能够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今后的食品安全视域下,应当时刻以食品安全法律与标准为依据,关注社会食品安全,积极主动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法与路径,确保全面监督、完善管理,为人们的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