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碧清
在阳光爱心义工协会志愿者黄美媚作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中,五年时间转眼而过。今年1月,她连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黄美媚谈起前段时间看过的电影《满江红》,“里面提到‘精忠报国’,我觉得这五年的履职在我们的心中、脑中,就印刻了‘人民代表为人民’”。
2018年全国两会,黄美媚提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关爱外来务工人员等方面的建议。2019年,她提出6条建议,其中之一是关于建议制定儿童福利法。 2020年,她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法治进校园、推广“龙山经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建议。2021年,她提出对公益诉讼单独立法等建议。2022年,在依然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同时,她提交《关于坚持和发展“龙山经验”、推进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的建议》等8项内容……
自2018年开启履职生涯至今,黄美媚感到自己如同毛竹般“拔节而生”。“党的二十大为我们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整篇报告中。因为我们党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政治立场,我们才有最踏实的获得感、幸福感。而作为连任代表,这当中的信任和使命都是沉甸甸的。只有时刻牢记‘国之大者’,一心想着纾民困、解民忧,才能助力我们的事业接地气、有实效,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85后的黄美媚出生于浙江丽水一户农村家庭,后在永康市一家民营企业工作,也在永康有了自己的家庭。永康地处浙江省中部,属金华管辖地,当地山岩奇特、风景秀丽,人口近百万。
2018年1月30日,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黄美媚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她回忆,当时有些头脑空白。在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了解中,黄美媚“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信念感也在一点点确立。
到现在,黄美媚仍记得一句鼓励她的话:“我们选你当代表是百万里挑一,你的履职是有百万双手托着你,百万双眼睛看着你、盼着你,百万双耳朵倾听着你。”她明白,人大代表的职责“绝不仅仅是举手投票的事情”。
履职初期,黄美媚先从身边人、身边事着手。她走访企业、深入车间一线,与企业职工谈心,了解他们的困惑与难点。
在2018年全国两会召开前,由财政部召开的一次代表座谈会中,黄美媚将连日来对“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思考与建议在会议中作了陈述。她建议,放宽相对低收入人群个税起征点、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等。
2018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比例”。那一刻,黄美媚觉得心里有了履职的底气。她感到:“建言献策并没有很遥远,就是我们日常所关心的身边事。这让我有了第一份信心,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就是这么接地气。”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她带来《关于加大外来务工人员政策支持力度,助力推进民营企业新腾飞的建议》《关于重视发挥民间救援组织作用和政策支持的建议》。
2019年,黄美媚受邀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参与讨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法律草案。虽然是列席,但黄美媚做了认真准备。参会期间,她鼓起勇气主动举手发言。她告诉记者:“我不想错过每一次提出建议的机会。我一个个走过我们的相关工作部门,这里有基层未检部门、妇联、关工委等工作人员的心声,他们给我力量,我带着大家的期盼去参会,而这也是我作为人大代表的责任。”
一次座谈会,原本黄美媚即将参会,进一步就个税方面的内容做相关讨论,后因会议的相关安排,未能参会。虽然黄美媚感到遗憾,但她转而将一个月来奔走、整理的内容带给另外参会的人员。采访中,黄美媚表示:“我当时唯一的念头,不管参会的是谁,能为我们老百姓在政策改革中得到哪怕一人一块钱的福利都好,我觉得这就是值得的,这就是我当人民代表的责任。”
2019年5月27日,在黄美媚的积极推动下,“全国人大代表黄美媚未成年人关护站”在永康市检察院建立,这也是浙江省内首个人大代表未成年人关护站。早在两年前,黄美媚就关注并参与到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活动。
当时,黄美媚的一名同事提出辞职,对方选择投身公益事业。在仔细了解后,她发现,原来这名同事曾是一名困境儿童,后在公益机构帮助下,健康成长,因此也决定成为一名公益人反哺公益。感动之余,在深入了解到困境儿童的群体后,原本参加过多项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黄美媚也“一发不可收拾”。
2017年,黄美媚加入永康市阳光爱心义工协会,为需要帮助的儿童送去关爱和温暖。公司同事也在她的影响下,积极参与协会发起的“爱心收纳箱”活动,为当时永康市167名困难儿童家庭送去关爱。“再富有的地方,也会有需要帮助的儿童。相比于金钱,我认为,最关键的是孩子的心灵建设。”黄美媚说。
在持续关注困境儿童的过程中,有的孩子曾遭受不幸,这让已经当妈妈的黄美媚心痛,她认为在源头的预防更为紧迫和重要。
发起成立未成年人关护站,就是为了联合更多专业力量,合力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黄美媚组织小朋友们参观检察机关,同时推动检察干警走进孩子们的家庭,尤其走进家庭比较困难的孩子家庭。黄美媚希望让更多人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尽可能降低对孩子们不利的成长风险,更为重要的,她希望孩子们通过一次次与检察机关的叔叔阿姨们交流过程中,树立起远大志向,将来也可以成为保护他人的人。
与此同时,黄美媚联合永康市检察院,制定挽救“失足少年”行动计划,帮助因缺乏正确引导而导致被伤害或走向犯罪的孩子们。她提出“检察+公益”的方式,致力于形成专业化、社会化、一体化的未成年人关护模式。
2020年全国两会,黄美媚提出“将法治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的建议;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黄美媚多次呼吁健全困境儿童“强制报告制度”,为困境儿童建起全社会的保护网。同时,她建议,积极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力量,开展困境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社会融入,以及家庭关系调适等方面的专业服务,不断提升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的规范化、精准化、专业化,构建起家庭、社会、国家三位一体的关爱救助体系。
2022年底,在黄美媚推动下,永康市检察院联合市民政、教育、妇联等9个部门,出台《永康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将履行强制报告的义务,不报、瞒报将被追责的法律后果等规定,传达落实至相关责任人。
今年2月13日,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关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方面,文件中明确提出“严厉打击盗挖黑土、电捕蚯蚓等破坏土壤行为”。近年来,由于对蚯蚓的过度捕猎,给生态环境产生破坏,后通过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对蚯蚓捕猎行为进行惩治。黄美媚也是从2018年履职起,开始关注及参与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
在我国,公益诉讼历经一系列探索及立法过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决定,为公益诉讼探索发展按下“快进键”。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明确写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2021年,黄美媚在反家暴、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开展调研,并提出建议,同时,她提出对公益诉讼单独立法的建议。这年10月14日,黄美媚被聘任为浙江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宣传形象大使。2022年,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黄美媚提出《关于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的建议》。
关于公益诉讼,黄美媚认为,要让更多人了解、支持和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我们不仅仅需要检察机关的力量,还要整合各方面的专业力量,共同去解决问题。公益诉讼是站在一个‘大我’的角度,是为了大家共同的利益,要把‘找我的问题’转变为‘一起解决问题’的角度上来。”
“公益诉讼是很有良心、很有爱的事情,我们要去守牢公众利益的底线。”除了关注“电蚯蚓”,近年来,黄美媚与其他人大代表也在积极推动AED(便携式医疗设备,全称“自动体外除颤器”)在相关场所中的配置。“当我们的检察机关伸出正义之手,我们就能创造更好的未来。习总书记讲‘命运共同体’,共同体就体现在命运之间的联系,蚯蚓和我们是共同体,包括AED这些设备,也都是可以和我们紧紧联结在一起的。”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为公益诉讼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让黄美媚更有信心。
不仅仅在公益诉讼领域,在基层治理方面,三年多以来,依托“龙山经验”永康市人大代表联络站,黄美媚等人大代表见证“龙山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深化。黄美媚介绍,有5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其中,并建立起专项救助金,在维护法律公平公正的同时,帮助有困难的当事人解决困难。一次调解中,黄美媚和其他两名人大代表帮助困境中的老人购买三只小猪崽,为老人重燃对生活的信心。这次调解后来被拍摄成法治微电影《三只小猪》,向公众传递着永康人的诚信守法、“人民代表为人民”的人文关怀。
这么多年来,无论是求学时力争上游,还是工作中爱岗敬业、履职之中尽责担当,抑或是坚持参加助学等公益活动,黄美媚希望自己能紧跟国家发展的脚步,展现光明、有力量的履职实践。她的底色始终是温暖的、利他的、坚韧的。而这份底色,也源自父母的教导与影响。
小时候,黄美媚的弟弟生病,父母为了给弟弟治病,付出了家里所有的积蓄,邻里之间也多施以援手。随着弟弟病情好转,父母靠勤劳打拼,渐渐扭转了家里的生活,购买了当时村子里第一台大彩电、安装了第一部电话、添置了村子里第一台大冰箱。很快,家里又买来一台冰柜,为乡亲们储藏食物提供方便。
黄美媚还记得那时候,许多外出务工的老乡会把电话打到家里来,她就从村这头跑到村那头,喊人接电话。有时候看动画片正在兴头的她有些不乐意,父亲一个严厉眼神,她就赶快“咚咚咚”跑出门去。很多个晚上,有乡里乡亲忙完农活,就到她家里靠在柱子上、趴在窗台上看电视,母亲会多炒几个菜,大家一起分着吃……
2016年时,黄美媚决定签署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她给父亲打电话,父亲在电话的另一端沉默许久。她和父亲直言:“可能,这一点我还是像极了您。”
“父母对我的影响很深,一个是感恩,一个就是分享。”而今,黄美媚的利他之心,也在潜移默化影响着女儿。在参加公益活动时,她也常常带女儿参加。一次,女儿学校布置的作文题目是“一百元钱”。刚读小学的女儿写下:“……我要先给贫困的孩子买几件衣服,给外婆买一块会飞的毯子,最后给白衣天使买一张床,如果还有剩的,就买一本书。”
黄美媚认同,利他之心,是能量与善意的循环,很多时刻,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自己也能感受到温暖和力量。“帮助他人、做公益,不是简单地给钱,不是给予物质就一定能够换来好的改变,而是让他人建立信心,能够有骨气、有能力依靠自身。人与人之间需要的是平等和尊重。”
这些年来,黄美媚努力完成好每一项工作、努力给孩子高质量的陪伴,留给个人的时间越来越少。她不断踏出舒适区,接受更难、更大的挑战。黄美媚坦言,自己的偶像是苏东坡,“他的才情与豁达与生俱来,他一生也历经很多低谷。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就会去想想他,有一种千年回响的感觉。他的经历很多次都给我力量,就是鼓励我要专注当下、做好自己。”
在平时的各级各类大小会议中,黄美媚尽可能参与其中,作为个人履职建言积累的方式之一。未成年人权益、公益诉讼、基层社会治理,以及中小微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这四个领域,始终是她的关切和努力方向。“当代表,我觉得需要时间的积累,需要一直专注主要的方向去深耕。提建议不是夸夸其谈、人云亦云,而是要有自己的专业见解和视角。因此,多倾听、多看很重要。”
履职以来,黄美媚渐渐领悟,自己就应像浙江的毛竹一样,普通却经过时间的洗礼,积蓄丰沛的力量,拔节而生,在春雨中,可以听到竹子的生长。“毛竹主要是用来做扁担的,代表也是一样的,要学会担当;毛竹也是群居的,因此是要走到群众中去的;它也是会弯腰的,是谦虚的、朴实的。我觉得这就是我该有的样子。”
立足新起点,奋进新征程,黄美媚始终步履不歇。
责任编辑 张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