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任伍,叶天希,孟娜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市 100875)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1]。研究统筹乡村公共服务布局,加强农村供销合作社这种流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点多、线长、面广的优势,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就业问题,维护农村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稳定、开发农村要素市场、商品市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保持价格稳定,走出一条新时代中国特色供销合作社发展之路,对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
供销合作社是中国共产党为应对物资短缺、保障物资供应而创立的一种流通组织,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促进乡村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解决“三农”问题的综合平台,也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广大农民的桥梁和纽带、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力量。
供销合作社的历史,可以上溯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27 年,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的工农革命军到达罗霄山脉中段的井冈山地区,开展游击战争,进行土地革命。1928 年2 月底,建立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革命根据地——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建立了第一个红色政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点燃了工农武装割据的星星之火。当时的条件极其艰苦。“一年以来,边界政权割据的地区,因为敌人的严密封锁,食盐、布匹、药材等日用必需品,无时不在十分缺乏和十分昂贵之中,因此引起工农小资产阶级群众与红军士兵群众的生活的不安,有时真的是到了极度。”[2]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下,为应对频繁的战斗、敌军的进剿和极其严密的经济封锁,改善军民异常艰苦的生活条件,在保卫革命根据地的同时满足军民生产生活之需,成为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创造“有足够给养的经济力”是根据地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储备充足的粮食”是巩固军事根据地的重要方法;“保护小商人做买卖”是活跃贸易往来的政策。[2]为增加根据地的供给,党组织带领当地群众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发展农业、商业、手工业和军需品的生产,创办红军造币厂、军械处、粮库等,建立公卖处,通过各种渠道把物资送到根据地,满足军民生活所需。1928年夏,永新、遂川边陲特别区工农兵政府分别在所辖地设立了公卖处。当时井冈山共有5个公卖处,其货源主要是红军获得的战利品,从白区运上山的生活物资,在红区收购的物品。这些商品被集中到公卖处,以平价出售给当地群众,既方便群众,又减少中间商层层盘剥。公卖处有两种形式:一种以政府经营的形式存在,货物大部分是打土豪和战斗时筹集、缴获的物资;另一种以集股的形式存在,资金由群众自愿入股筹集,货物由公卖处采购,年终按股分红,这种形式的公卖处具有集体经济性质。公卖处具备供销合作社的特征与职能,是其最初形态,在根据地物资极度匮乏的情况下起到了稳定物价、搞活区域经济、保障生产生活之需的重要作用。设立公卖处是中国共产党经济建设史上的一项创举,这既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有助于发展边区贸易,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基础,为今天的经济发展积累了经验。
抗日战争时期,供销合作社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动员群众、支持抗战、坚持抗战的重要力量,更是适应抗日战争需要、开展经济活动、保障抗日部队供给、繁荣市场、流通资金、改善军需和人民生活、支援抗战的重要力量。供销合作社开展的对外贸易粉碎了日伪对解放区的经济封锁,发展了边区经济,扩大了生产运动,改善了边区人民生活,巩固了边区政权,成为战胜敌人、应对商业资本家囤积居奇、保障抗日战争取得胜利的法宝。特别是延安南区兴办合作社的成功经验,在解放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1942年,毛泽东同志在陕甘宁边区高干会议上专门总结了延安南区办合作社的四条基本经验:一是冲破合作社的教条主义、公式主义,不橛守成规;二是打破合作社的形式主义,替人民谋利益;三是贯彻公私两利的方针,作为沟通政府与人民经济的桥梁;四是根据群众意见改善合作社组织形式。[3]延安南区合作社既考虑了边区人民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特点,又不违背合作社的基本原则[4]。毛泽东同志要求边区有关部门调查总结延安南区经验,写成小册子,作为各县政府及合作社工作人员的教材。[5]1943 年10 月,毛泽东同志在《论合作社》中指出,“边区在发展生产上,又来了一个革命,这就是用合作社方式,把公私劳动力组织起来,发动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劳动效率,大大发展了生产”,他倡导各地发展多样式的合作社,帮助群众解决生活问题,缓解敌后各根据地的困难局面。[6]毛泽东同志关于延安南区合作社的讲话一直是中国发展合作事业的指导思想。
解放战争时期,随着解放区的不断扩大,各地陆续出现了大批专业性供销合作社,如茶叶合作社、盐务合作社等。这类供销合作社组织通常是由中国共产党倡导、群众集资兴办的,将当地土特产收集起来,到敌占区换取解放区需要的生产生活用品。1949年1月,华北合作委员会召开华北供销合作会议,提出自上而下建立合作社领导机构,成立华北供销合作总社。供销合作社为革命战争、解放区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毛泽东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合作社理论的奠基者、合作社运动的推动者、合作社政策的主要制定者。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他围绕如何领导农民办好供销合作社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发表了许多重要文章和指示。比如,1927 年3 月发表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1933年8月在江西南部17县经济建设工作会议上所作的演讲《必须注意经济工作》、1934 年1 月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我们的经济政策》、1942年12月在陕甘宁边区高级干部会议上所作的报告《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1943 年10 月发表的《论合作社》、1943 年11 月在中共中央招待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代表大会上所作的讲话《组织起来》、1944 年7 月在中共中央招待出席陕甘宁边区合作社会议全体代表时所作的关于合作社方针与业务等的讲话等,对为何办合作社,为谁办合作社,如何办好合作社,合作社要办的事情,办合作社要注意的原则、要处理好的关系等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充分论述,对供销合作社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7]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开始建设的,物资匮乏、经济凋敝成为其成立初期的常态。党和政府总结解放区发展供销合作社的经验,在广大农村地区建立供销合作社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农民日常生活问题。1950 年7 月,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由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的供销、消费、信用、生产、渔业与手工业合作社,1954年7月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从此全国统一的供销合作社系统得以建立,并迅速发展形成上下贯通、纵横连接的全国性流通网络,其网点遍布广大乡村,成为满足广大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组织农村商品流通、联结城乡、联系工农、沟通政府与农民的桥梁和纽带,在为恢复国民经济、稳定物价、保障供给、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同时,推动了供销合作社自身的建设和发展。
随着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从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向人民公社逐渐演变,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社会主义制度确立,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开始实行,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功能和形式进一步提升。为配合国家经济整体发展需要,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国营商业经历了前后两次分合。供销合作社分别于1958 年、1970 年两次与国营商业合并变为全民所有制,又分别于1962 年、1975 年恢复集体所有制。在计划经济时期,农村中的个体商户全部归口供销合作社管理,供销合作社具有很强的行政管理职能,是计划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垄断职能,负责为广大农村居民筹集供应生活必需品及紧缺物资(煤油、火柴、卷烟、白酒、白糖、食盐、布匹、化肥等),并统一按票进行独家供应,棉花、猪牛羊肉、鸡鸭蛋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产品及农副产品也由供销合作社独家收购和调剂。农村供销合作社成为受人欢迎的集体单位,其职工成为令人羡慕的国家编制内人员。
农村供销合作社独家经营的状况一直持续到改革开放后人民公社被撤销。这一时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供销合作社发展的黄金时期。计划经济时期,农村供销合作社为维持农村流通体系运行、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物资供应、推动农业农村和国民经济稳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
1978 年,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特别是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的改变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个体经济、私营商业蓬勃发展,短缺经济状况得到根本改变,“计划物资”逐步放开,凭票购物的时代成为历史。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农村供销合作社逐步失去优势,不再具有独家垄断农村生产和消费市场的地位。
1982—198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方向、目标、措施作出明确指示,全国供销合作社先后进行了三次阶段性体制改革:一是恢复和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8],扩大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逐步成为集供销、加工、储藏、运输、技术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9]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0]、自主经营、民主管理,成为农民的合作商业组织;二是在劳动制度、农民入股、经营范围、内部分配、价格管理方面进行“五突破”;三是在系列化服务、横向联合、农副产品加工、多种经营方式、农村商业网点、科技教育方面实现“六个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供销合作社进一步探索,致力于建立功能齐全,生产、加工、储藏、运输、技术等一体化发展的龙头流通企业。199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5 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重新恢复。2009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但在市场经济的巨大冲击下,供销合作社作为传统计划经济的产物,愈发不能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绝大部分供销合作社改制为私营企业,整个系统遭到重创。在这一时期,尽管供销合作社在有些地方仍然存在,但其基层组织大多解体。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机构还在,但只是一种象征性的为农服务组织,其开展的业务十分有限。
起步于战争年代、带有官方性质、具有红色基因的供销合作社,曾在发展根据地经济、夺取革命胜利、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稳定农村市场方面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国在进行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开放后,商品市场逐渐繁荣,供销合作社受政策保护的优势逐渐丧失,在抓大放小的国企改制浪潮中成为民营化的重点对象。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社会主要矛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和共同富裕战略接续实施。其间,农村供销合作社不仅顽强地生存了下来,而且再次焕发蓬勃生机,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其强大的生命力表明,农村供销合作社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一种经济组织。
2014 年,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 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就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发挥其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要关心和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供销合作社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谱写发展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城乡的新篇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11]在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农民生产生活方面再立新功。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全面部署,要求供销合作社做到为农、务农、姓农,在新时代发挥自身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成为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担当起更大责任。[12]
2020年9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指示强调,“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有着悠久的历史、光荣的传统,是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农民增收致富、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围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开创我国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13]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14]2021 年6 月出台的《商务部等17 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提出,要改造农村传统商业网点,支持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建设改造产地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等,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发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等。供销合作社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为契机,坚持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畅通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双向流通渠道,建立完善乡村流通服务网络,努力实现县有物流配送中心和连锁超市、乡镇有综合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的目标,充分发挥“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综合服务功能,使全系统在农村消费市场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农产品流通水平明显提高。[15]
2022 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各类主体大力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16]据统计,到2020年末,全系统有县及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机关2 789个,农民兴办的各类专业合作社192 460个,入社农民1 515.7 万人,[17]2021 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销售总额达到6.26 万亿元,其中农产品销售额为27 591.3 亿元,日用品销售额为14 925.1亿元[18]。农村供销合作社迎来了转型升级发展的春天。
供销合作社作为党和政府解决“三农”问题、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的国家队、主力军,诞生于乡村、成长于乡村、壮大于乡村,与乡村有着天然的联系、深厚的渊源。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供销合作社以其独特的资源和组织优势,抓住“粮头食尾”“农头工尾”,通过延伸产业链、贯通供应链、衔接流通链、提升价值链,做强做大做实做长乡村振兴的产业链、供应链、流通链、价值链,实现“四链同构”,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供销合作社能发挥自身现代流通网络健全的优势,拉长乡村振兴产业链,促进第一产业向后延伸(“接二连三”),构建农产品从生产到加工到消费的全产业链,打造创新能力强、产业链条全、绿色底色足、安全可控制、联农带农机制健全的农业全产业链,让农民参与到产业延链、补链中来,与企业优势互补、分工合作,享受更多产业增值收益,使农产品延链增值。
农业是乡村振兴的主导产业,为克服农业长期存在的产业链不长的短板,需要供销合作社发挥龙头企业、骨干企业的稳链、补链、扩链、延链、强链作用,贯通乡村振兴中产业链条的上中下游、左中右侧关键环节和关键主体,将农业研发、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品牌、体验、消费、服务等各环节、各主体连接成紧密关联、有效衔接、耦合配套、协同发展的有机整体。做强农业全产业链是实现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的关键步骤,能为做强乡村振兴的产业链提供有力支撑。
供应链是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四流合一的组合体,其运转状态直接关系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成效。做强产业链、做长价值链,必须以超强的供应链作为支撑,否则产业链、价值链就会断裂,乡村振兴就会成为空中楼阁。供销合作社作为农产品供应链的龙头企业,运用供应链整合思维,打造高端供应链体系,营造良好供应链生态,引导供应链企业摒弃单打独斗思维,树立联动与协同理念,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进行合作,实现供应链体系降本增效、共建共享。
2021 年5 月,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快形成农商联系更为紧密、产销衔接更为畅通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助力乡村振兴。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供销合作社作为农产品供应链的龙头企业,一要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流通过程中人、车、货的可视化、数字化管理;二要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推动农产品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推广可循环标准化周转箱,促进农产品冷链各环节有序衔接;三要加强产地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基础设施和清洗、包装等装备建设,增强产地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提高产地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施利用率;四要完善农产品零售网点,支持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等农产品零售市场进行超市化改造;五要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打造源头好货,赋能直播电商供应链,形成供需交互式智能供应链新底层逻辑,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19]
乡村振兴需要解决农产品产销脱节、买难卖难、流通不畅等顽瘴痼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衔接流通链、打通流通“最后一公里”。供销合作社在衔接流通链方面具有诸多优势,有能力以现代流通网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各环节。
依托供销合作社建设统一采购、跨地区配送的大型农资流通网络,为乡村振兴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等农资和各种技术服务,发展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农资放心店;依托供销合作社建设方便、快捷的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流通网络,为乡村振兴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依托供销合作社建设功能齐全、物美价廉的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为乡村振兴营造购销两旺的发展环境,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建立直接供货关系,形成品牌化、低流通成本、高流通效率的农产品流通方式;依托供销合作社建设专业化程度高、处理能力强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流通网络,为乡村振兴营造绿色、低碳发展环境,形成回收、分拣、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体系。[20]
价值链涉及整个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系列价值创造活动。传统的农业产业链短,农产品没有经过深度加工,附加值很低,农民获益很少。供销合作社可推动形成完整的“供应商→农户→加工商→销售商→消费者”产业价值链,延长价值链,促进每一环节的增值,不断扩大利润空间,使农产品批发商、零售商、分销商等主体所构成的农产品价值链整体效益增值。
具体而言,在产前规划环节,瞄准市场需求,规划好种植品类种植规模,提升市场议价能力,打好延长价值链的基础;使用优质种子,实施绿色生产,保障产品高产优质,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价值;借助科技和信息的力量,进行种植方式创新和种植工具革新,获取产品溢出价值。在产中生产环节,细分产品,进行规模化生产和技术革新,获取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带来的价值溢出,促进产品价值形成。在产后加工销售环节,对产品进行深加工、精加工,创新包装设计,进行品牌化经营、科学化营销,借助冷链储存和冷链运输实现换季节销售,着力增加价值链附加值。
对于价值链延伸,分工协作是前提,规模经营是依托,利益联结是纽带,品牌化经营是手段,科学技术是原动力。抓住价值链的每一个环节,延伸增值增效链条,实现循环增值、梯次增值、全链增值,[21]让农民在多环节中就业增收。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1]乡村振兴是国家大战略,畅通商品、要素、资本、信息流通是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成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供销合作社作为党领导下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拥有覆盖全国的体系较完整的经营服务网络和大批加工、流通类农业产业化企业,能有效连接农户与市场的较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较完善的流通网络,具备深厚的文化底蕴,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在乡村振兴中具有独特优势。供销合作社要发挥好在农业产业化中的引领作用、在农村现代流通中的骨干作用、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中坚作用、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中的枢纽作用、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的独特作用,把握好加快发展、彰显价值的重大机遇,服务乡村振兴,这既是其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也是其持续深化改革的现实需要。
经过近百年的发展,供销合作社拥有近20 万个农民兴办的专业合作社。这些专业合作社覆盖每个乡镇,像神经一样遍布我国乡村的各个角落,形成了组织体系齐全的基层网状结构,与乡村基层组织有机融合,成为村社合一的集体经济发展枢纽,以乡村组织振兴夯实供销合作社服务乡村振兴之“根”。
供销合作社依靠自身立足基层、服务基层、开放办社的优势,着力推进县、乡、村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大力吸纳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从基层成长起来的各类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结合自身基层社改造和建设,打造自下而上、深度融合、一体发展、提质增效、基础牢固、服务质量优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积极与村“两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合作,借助乡镇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与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服务优势,深入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活动,由基层党组织书记、村“两委”负责人兼任基层供销合作社主任,促进乡村基层组织与供销合作社融合,壮大村集体经济,夯实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组织基础。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没有强大的产业,乡村振兴就是一句空话。做大做强供销合作社,发挥供销合作社对农业产业化的引领作用,锻造供销合作社服务乡村振兴之“骨”。供销合作社要进行所有制改革,实现从管资产到管资本的转变,推动资本向为农服务主业集中,做大做强做优农资、棉花、再生资源、鲜活农产品等核心产业,培育供销合作社控股的服务乡村振兴的骨干龙头企业,整合茶叶、粮油、水产、果蔬、药材、化肥等各类企业资源,以龙头企业带动村办、镇办企业发展,挖掘当地生态、历史和文化资源,实现“一县一品”“一乡一特”“一村一业”,形成一批产供销特色品牌,打造一批高效菜园、精品果园、生态茶园,增强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实力与竞争力。[22]
实施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才。人才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没有人才,乡村振兴就成为水中浮萍。根据党的二十大报告,“人才是第一资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1]
在近百年的发展过程中,供销合作社培育、锻炼了一大批久经考验的优秀人才,培养建立了符合供销合作社特点与工作需要的人才梯队。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自身人才优势,通过“理论学习+田间实操”等方式,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培育了解农民、熟悉农村市场、有为农服务情怀、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各类人才队伍,壮大乡土实用人才队伍。相关人才包括在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积极作为的实干家,有行政工作经验、能带领广大农民致富的管理人才,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积极作为的有经营头脑与能力的企业家,有整合资源智慧、熟悉市场行情、能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中脚踏实地带领农民积极作为的经营人才,能通过电商将农村丰富的特色农产品销往世界各地、帮助农民增产增收的懂营销的电商人才。
供销合作社发挥自身完善而广阔的人才网络优势,充当乡村振兴的人才“蓄水池”和孵化基地,为乡村振兴储备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后备人才,满足乡村振兴战略不同阶段对人才的需求。在充分发挥“土专家”“田秀才”“新农人”作用的同时,引入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技能带动型等各类型人才,带动农民推动种植、养殖、农资、农机等行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乡村振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基本要求。这意味着,既要通过产业振兴富农民的口袋,又要通过文化振兴富农民的脑袋。
精神文化是乡村振兴之“魂”。供销合作社文化底蕴深厚,在长期服务乡村、服务农民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既积淀了丰厚的红色革命文化,又积累了“在农、懂农、务农、爱农”的经济建设文化。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供销合作社可发挥自身优势,在保护和传承基础上对优秀农耕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乡村振兴塑好形、铸好魂。
供销合作社还要主动与村“两委”加强合作,做好乡村振兴的文化输血工作,帮助乡村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的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平台,满足广大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化解其与乡村精神文化生活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全方位、多载体、多渠道协同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社会文明新气象,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净化乡村发展环境,激活产业振兴能量,凝聚乡村振兴精神动力。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一项基本要求,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是乡村产业持续发展的生命线、乡村文化永续发展的资本、乡村人才安心建树的环境保障、乡村基层党组织凝心聚力的力量源泉。没有生态振兴,乡村振兴就会失去生机与活力。
供销合作社长期从事乡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环卫清运工作,在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再生资源回收、绿色农资行动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发挥了独特作用,为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供销合作社可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农村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主动对接地方政府,探索建立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服务的财政支持机制,推动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导的县域环卫一体化建设,打造以乡村回收站点为基础、以乡镇集并中心为节点、以县域处理中心为支撑的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在乡村推广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生态种植、资源循环利用、秸秆粉碎还田综合利用,促进农业投入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乡村之“美”。
供销合作社长期服务于农业、农村、农民,在服务“三农”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供销合作社发挥自身服务网点完善的优势,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延伸、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服务领域渗透,为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经营性、中介性服务,整合各方资源,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23]。
供销合作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升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性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土地托管服务对象由规模化经营主体向小农户拓展,服务范围由平原向山地、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延伸,服务内容由生产环节向全产业链转变;[24]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构建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耕、种、管、收、烘、加、储、销经营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大数据平台,发展供销服务联盟,以优质服务强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之“肌”。
现代高效的流通体系是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大动脉”,是连接产、供、销,打通从生产到消费过程中的堵点、断点,贯通“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供销合作社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发挥过重要作用,作出过重大贡献,其强大流通体系与丰富经验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宝贵财富。
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方面发挥流通链优势和领头羊作用,畅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之“脉”。第一,加强高质量乡村流通市场建设,以供销合作社为龙头,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物流配送中心、乡村集市建设,完善社区生鲜、智慧农贸市场等零售网络,打造集生产基地、批发市场、仓储配送、冷链物流、电子商务于一体的供应链、流通链,推动农产品上行、农商互联、农超对接,形成惠农富农的产销对接流通业态,进行仓库、配送中心、农产品市场、综合服务社等传统流通设施的信息化、标准化改造,建设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与电商服务网络,促进工业品下行,打通农村物流和电商服务“最后一公里”。[24]第二,推动流通类企业延伸产业链,向上带动生产基地,向下对接消费端,破解融资、用地等难题,着力在农产品产地预冷、冷链运输、销区冷储、冷链配送等环节形成比较优势,构建连接生产端和消费端的冷链物流网络体系,形成城乡网点广泛覆盖、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流通新格局。第三,构建政府主导、供销合作社主办、“平战结合”的农村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立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产品应急物流指挥平台,扩大应急物资储备品类,提升供销合作社应急供应能力,当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主攻手”“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