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保守势力的修宪主张及其活动

2023-02-27 00:47:22孙宝坤
关键词:修宪宪法和平

孙宝坤

(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 北京 100875)

日本投降后,美国迅速完成了对它的单独占领和管制。为尽快完成对日民主化和非军事化改造,帮助日本制定和颁布一部新宪法便很快提上美国占领当局的政治议程。和平宪法(即《日本国宪法》)的问世,不但为日本从战败的废墟上迅速崛起为经济大国提供了制度保障,而且为战后日本同亚洲邻国70余年无战事创造了法理条件,可谓美国送给战败国日本最大的“礼物”。然而,战后以来日本保守势力却一直在处心积虑地修改乃至废除这部给本国和东亚地区带来和平发展“红利”的法律宝典,以致随着日本政治和社会整体右倾化加剧而随时都有被葬送之危险。因此,本文就战后70余年来日本保守势力的修宪主张和活动进行大跨度纵向梳理、对隐藏于修宪言行背后的真正动因予以阶段性分析,无疑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重大现实意义。

一、和平宪法的被动问世与“芦田修正”埋下的隐患

1.和平宪法的被动问世

政治民主化与国家非军事化是美国对日占领政策的核心,而这一“两化”政策目标能否最终达成,关键取决于美国占领当局能否推动日本内阁制定一部贯彻“民主”原则和体现“和平”精神的新宪法以取代战前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即“明治宪法”)。随着珍珠港事件和中途岛战役的发生,日美战争不断升级。早在1943年初,罗斯福政府就萌生了战后占领和改造日本之动议。1944年3月,美国国务院所属远东委员会拟制的《战后初期的对日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包括制定新宪法在内的对日政策大方向。美国实现对日单独占领和管制后,敦促和监督日本当局制定新宪法便成为“盟总”和麦克阿瑟改造日本计划中的最优先选项。1945年10月4日,麦克阿瑟敦促日本首相东久迩稔彦对“明治宪法”进行修改。然而,皇族出身、矢志维护天皇制国体的东久迩首相,竟于翌日以内阁总辞职方式表明了对美不合作态度。新成立的币原喜重郎内阁为了既能维护日本国体又不激怒麦克阿瑟,遂责成国务大臣松本丞治于10月13日成立宪法问题调查委员会,日本新宪法的拟制工作由此付诸实施。

1945年12月8日,日本帝国议会通过了宪法问题调查委员会抛出的“松本四原则”(即“宪法修改四原则”)。由于要求“天皇总揽统治权的大原则不变”,故一眼便能看出“松本四原则”维护天皇制国体的本质;而宪法调查会据此拟制的“松本草案”(即新宪法草案),则几乎就是战前“明治宪法”之翻版。因为该草案只将“明治宪法”中的天皇“神圣不可侵犯”简单改为“最高不可侵犯”,而无论“神圣”还是“最高”,显然都是用来修饰最核心的关键词“不可侵犯”的;该草案仅把“明治宪法”中的“天皇统帅陆海军”简单改成“天皇统帅军队”,而无论“陆海军”还是“军队”,显然均系国家武装力量。“松本草案”对“明治宪法”的这般“修改”,彻底暴露了日本当局及保守势力保留天皇制国体的政治企图和险恶用心。有鉴于此,对日本当局失去信心和耐心的麦克阿瑟,决定由“盟总”代为制定一部日本国宪法。

根据远东委员会拟制的《新日本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文件,麦克阿瑟指令“盟总”民政局局长惠特尼负责起草新宪法草案。在惠特尼和几位美国宪法专家的努力下,“盟总”民政局于1946年2月拟制出一个新的日本国宪法草案——“麦克阿瑟草案”,对日本国体、武装力量、国家交战权等明确做出了否定性的规定。麦克阿瑟对此非常满意,遂指示惠特尼将该草案送给日本政府作为蓝本或底本制定新宪法。

币原内阁本拟抵制“麦克阿瑟草案”,但迫于“盟总”尤其来自惠特尼的强大施压——“如果日本拒绝此案,就对天皇的人格进行重大变更”[1]、“麦克阿瑟元帅将越过你们直接诉诸日本国民”[2],币原政府才在征求裕仁天皇的意见后,于1946年3月6日心不甘情不愿地参照“麦克阿瑟草案”拟制出一个新的宪法草案——《宪法修改草案纲要》。经过四个月征询各界意见并加以完善,国会(两院)又历时三个多月进行审议和修改,《宪法修改草案纲要》终于在10月7日由日本国会通过,并正式命名为《日本国宪法》。这部由美国占领当局催生的新宪法,于1946年11月3日正式颁布,翌年5月3日开始生效。

《日本国宪法》(即“和平宪法”)不但彻底贯彻了“主权在民”原则,而且切实体现了“和平主义”精神,可谓完全实现了美国对日本的民主化和非军事化改造政策目标。换言之,这部宪法之所以被誉为“和平宪法”,就是因为其第二章第九条做出了人类宪法史上破天荒之规定:“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3]这段文字就是这部新宪法最大的亮点和最主要的价值之所在。这既是日本朝野对战前侵略战争教训反思的结果,也是美国占领当局帮助战败国日本在国家道路选择上做出的正确战略安排;既体现了战后初期日本国内以革新势力为核心的主流民意,也顺应了战后世界历史发展之潮流,堪称国际关系史上贯彻和平、民主理念的一个光辉典范。

2.“芦田修正”留下的争议隐患

战后70余年的历史足以表明和平宪法所蕴含的重大理论价值和政治意义。但也必须指出和正视它从诞生之日起,就为日后日本保守势力掀起修宪恶浪进而引发旷日持久的修宪与护宪之争埋下了伏笔或隐患。

首先,修宪与护宪之争缘于和平宪法被动问世这一过程与形式。和平宪法的诞生既是美国占领当局与日本政府之间较量和妥协的结果,也是日本国内革新势力与保守势力之间斗争和让步的产物。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和平宪法的拟制和颁行并不是战后初期日本政府的自觉、自愿、自主行为,而是在美国占领当局施压下的被动之举,是战败国日本当局两害相权取其轻不得不接受“麦克阿瑟草案”的结果。正因为和平宪法的问世不是日本政府自觉、自愿、自主之行动,所以表面上容易给人留下“强加”和“不平等”之错觉,因之也就成为战后以来日本保守势力掀起一浪高过一浪修宪逆流的“借口”或“依据”之一。

其次,修宪与护宪之争缘于保守势力故意在和平宪法中埋下文字伏笔。和平宪法的最大隐患缘于或潜伏于“芦田修正”。所谓“芦田修正”,是指时任“众议院宪法改正特别委员会”委员长芦田均,在《宪法修改草案纲要》被帝国议会通过(1946年10月7日)之前,对其中最关键的第九条所做之修改。芦田故意在“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之前,特别补充了“为达到前项目的”寥寥数字。这一增补就导致第九条前半段的日本“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这一郑重承诺有了两种可能的解释:(1)日本之所以承诺永久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是为了追求正义与秩序的和平利益;(2)日本只要不发动侵略战争,就可以拥有武装力量和国家交战权。“芦田修正”所埋下的这一解释上的歧义,就为日本保守势力在战后70余年间掀起一浪高过一浪的修宪逆流埋下了伏笔,也成为战后日本政府重建警察预备队、自卫队等国家武装力量的主要“法理依据”。日后,芦田对自己的这一“杰作”不无得意道:“修改之后的条款意味着我们仅仅不能拥有进行侵略战争的武力,从而为自卫队另当别论留下了解释的余地。”[4]可见,当年老谋深算的芦田均在《宪法修改草案纲要》中预设这一前提(即把“为达到前项目的”几个字塞进宪法第九条)是煞费苦心的。“芦田修正”反映了日本保守势力向战前回归的政治意图,也为日后修宪尤其“解释修宪”埋下了引线。

二、日本保守势力的修宪主张、活动及其动因

尽管和平宪法给日本带来了70余年的和平发展“红利”,然而日本新老保守势力却一直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尤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修改乃至废除被其视为“普通国家”化最大障碍的和平宪法,成为日本新老保守势力矢志达成的政治目标,也开启了旷日持久的修宪与护宪之争。就修宪派的主张和活动而言,其演变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时期。

1.冷战前期的修宪主张、活动及其动因(1948—1960)

战后前期随着冷战愈演愈烈,美国对日民主化和非军事化改造政策出现逆转。其间,被提前释放的在押战犯和被解除“整肃”并恢复公职的军国主义残余分子,不但重掌日本国家大权,而且成为战后日本保守势力的核心及修宪逆流的始作俑者。20世纪40年代末,由保守派国会议员组成的“自主宪法期成议员联盟”,率先向和平宪法发难即发出修宪噪音[5]。但由于战后初期和平民主观念深入人心、革新进步势力快速崛起、日本正处于美国的单独占领和管制之下,日本保守势力的修宪主张和活动并未引起朝野关注。

时至旧金山会议即日本恢复独立后,保守势力的修宪主张和活动才渐为日本朝野关注并产生影响。尤其民主党党首鸠山一郎组阁(1954年11月)后大造修宪舆论,公然宣称:“纠正(美国)占领政策首先要从修改宪法做起,特别要修改宪法第九条”[6];“为了自卫可以保持军队”[7]。另一保守政党自由党则跟进抛出《日本国宪法修改草案纲要》,明确提出恢复天皇制、修改宪法第九条等主张。民主党与自由党在1955年合并为自由民主党后,更堂而皇之将修宪纳入党纲。而日本国会参众两院随后通过的《宪法调查会法令》,进一步为修宪宣传和活动提供了“法理依据”。可见,首位打开修宪潘多拉魔盒的日本首相,正是一度遭到“整肃”旋又恢复公职的鸠山一郎。

1957年2月,当年的甲级战犯嫌疑人岸信介登上首相宝座。这位没有改造好就被提前释放的右翼政客一经主政,就成为继鸠山一郎后第二位力主修改和平宪法的日本现任首相。岸信介内阁不但主张修宪和修改“日美安全条约”,而且彻底扭转了当年吉田茂内阁制定的“重经济、轻军备”政治路线。岸信介不但公开宣称修改宪法第九条的时机已经成熟,而且公然叫嚣拥有自卫性武装力量甚至核武器都不违宪,实欲通过“解释修宪”架空和平宪法。岸内阁还强行成立“宪法调查会”,以与“拥护宪法国民联合”相对抗;还公然抛出《宪法调查会报告书》,主张现行宪法应随着美国对日占领结束而适时修改。岸信介及其内阁不但口头说而且实际做,以致掀起战后首次修宪恶浪。

此间修宪逆流的形成,一是缘于日本国内因素的驱动。随着冷战激化,被解除“整肃”的军国主义残余分子和重见天日的获释战犯,自然扮演了冷战前期修宪派的“中坚”角色,助推了修宪逆流的形成。于是,日本保守势力先后抛出了看似有别、实则一致的“宪法强加论”(亦称“修宪论”)和“宪法无效论”(亦称“废宪论”)两种修宪论调[8],将修宪主张和活动推向高潮。二是国际形势影响所致。随着杜鲁门主义出笼和苏美英三国莫斯科外长会议召开,冷战尤其美苏对立激化。在此背景下,美国试图将日本打造成为东亚地区反共反苏“桥头堡”,以遏制中国、朝鲜、越南等国革命运动的迅猛发展。为此,美国开始全面扶植日本,甚至要求日本政府重新武装和重整军备。结果,不但日本陆海空自卫队在1954年7月宣告成立,而且保守势力乘机向护宪派挑衅即向和平宪法发难。

2.冷战中后期的修宪主张、活动及其动因(1960—1991)

池田勇人内阁(1960—1964)和中曾根康弘内阁(1982—1987)期间,是冷战中后期修宪派最活跃的两个时期,尤其在日本新保守主义奠基人、“鹰派”政治强人中曾根主政期间,日本新老保守势力掀起了更为汹涌的第二次修宪逆流。

池田内阁阶段的修宪吹鼓手和活动家仍非岸信介莫属。此间,岸信介不但授意宪法调查会炮制《修改宪法的方向》(1963年9月),力主修改和平宪法第九条并实行征兵制,而且通过拟制《宪法修改纲要》(1965年1月),图谋将修宪舆论扩大化和修宪活动合法化。“宪法强加论”“宪法无效论”“社会变迁论”等,是池田内阁期间保守势力兜售的主要修宪论调。尤其岸信介抛出的“社会变迁论”,在日本朝野产生了较大影响。他宣称:“自日本从美国那里接受了现行宪法以来,世界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日本废除宪法第九条条款的时代已经到来了”[9]。该论调助长了日本保守势力的修宪气焰。

时至中曾根内阁期间,日本新老保守势力的修宪谬论甚嚣尘上,其修宪活动更加有恃无恐。以岸信介为代表的老保守势力,欲乘日本新保守主义产生和日本政治右倾化启动而加速向战前回归;以中曾根康弘为代表的新保守势力,则试图以经济大国为基础进一步谋做政治和军事大国。表面上看日本新老保守势力的修宪主张略有不同、修宪活动各有侧重,但将日本恢复为政治、经济、军事三位一体的“普通国家”,则是二者共同的目标追求;而在日本新老保守势力眼中,和平宪法就自然成了达成上述政治目标的最大障碍,这样其联手掀起新一轮修宪恶浪也就不令人费解了。如果说岸信介是战后日本国内此次修宪恶浪的始作俑者,那么中曾根康弘便是这次修宪逆流的主角。1982年,宪法调查会不但建议删除宪法第九条第二款不保持“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交战权”之规定[10],而且先后抛出了《第一次宪法改正草案》《第一次宪法改正草案追加案》等修宪方案;中曾根内阁不但在1983年大幅增加军费,而且于1987年悍然突破防卫费不超过国民生产总值1%的限制;中曾根首相不但坦承修改宪法是自己的一贯信念,而且将修宪写进自民党决议以推动全党共识的形成[11];不但开了首相在战败日(1985年8月15日)“公职”参拜靖国神社的恶例、审定右翼历史教科书合格(1986年5月),而且试图通过“解释修改”架空和平宪法。中曾根首相及其内阁的上述主张和活动,进一步为修宪创造了政治条件和营造了舆论氛围,也使日本保守势力掀起的修宪逆流更加波涛汹涌。

冷战中后期第二次修宪恶浪之形成,首先是日本自身因素使然。在经济大国重建后,随着狭隘民族主义重新抬头和迅速膨胀,新老保守势力尤其新保守势力矢志引领日本向战前回归,为此启动了政治和社会右倾化进程,从而为修宪思潮的再度高涨创造了宽松的国内环境。其次是缘于国际形势的影响。此间,为避免“美苏均势”向“美守苏攻”冷战态势演变,决心奉行对苏强硬政策的美国新保守主义奠基人里根总统,要求同盟国全面配合和支持美国的全球战略。为取得远东地区最重要的盟国日本的军事支持,美方竟对日本保守势力的修宪诉求表示理解。从驻日美军司令所谓“也许日本需要修改宪法和法律”、里根总统所谓“希望看到日本在军事上变得强大”[12]等言说不难看出,信奉实用主义和现实主义的美国当局,对日本国内修宪派的言行采取了默认、姑息甚至鼓励的态度。这无疑减轻了日本国内修宪派即保守势力面临的国际压力。可见,美国在日本修宪逆流形成中的重要作用不宜忽视。

3.后冷战初期的修宪主张、活动及其动因(1991—2006)

进入后冷战时期,随着从“明文修宪”向“解释修宪”转变,日本保守势力掀起了第三次修宪恶浪。其间,其修宪主张和活动呈现以下两大特点:

一是修宪主张更具煽动性和迷惑力。宫泽喜一内阁可谓第三次修宪恶浪的始作俑者。1992年初,自民党政调会长三冢博宣称,只要出于维和目的就可以海外派兵,但前提是修改宪法第九条禁止海外派兵之规定[13]115。日本新保守主义理论旗手小泽一郎认为,现行宪法是死守“一国和平”之宪法,主张对和平宪法进行“解释性修改”;同时,建议在宪法第九条中追加第三条款,允许日本拥有一支以维和为目的的武装力量。日本新保守主义行动领袖小泉纯一郎,在2001年4月出任首相伊始就宣称,禁止日本拥有军队和使用武力的“不正常局面必须结束”[13]115。组阁期间,小泉首相不但要求自民党在2005年11月拿出修宪草案,并将修宪纳入政府议事日程,而且操纵国会通过了《自卫队法修正案》《安全保障会议法修正案》《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案》等所谓“有事三法案”,导致和平宪法第九条实际上被否定或架空,因为所谓“有事”“这种暧昧的解释反而更容易引发事端”[14]。

二是修宪活动更具危险性和破坏力。日本保守势力不仅口头上说,而且行动上做。诸如,宫泽政府将修宪确定为20世纪90年代日本三大政治任务之一而写进《外交姿态报告》(1992)、日本国会悍然通过允许海外派兵的《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合作法》(1992)、自民党公然抛出恢复天皇实质国家元首地位的“平成新宪法”(1996)、保守派议员成立“宪法调查委员会设置推进议员联盟”(1997)等,就是保守势力践行修宪主张的一系列重大修宪行动。继之,自民党又操纵国会通过了《国会法修正案》(1999),决定在国会内设立宪法调查会;小泉内阁又操纵国会通过了《反恐特别措施法》《周边事态法》等法案(2001),允许自卫队赴海外执行任务;修宪派又抛出“宪法修改草案”(2002),主张日本应该拥有“集体自卫权”;众议院宪法调查会抛出的《中间报告书》(2002),否定宪法第九条的内容占了五分之一篇幅;参议院宪法调查会推出的《最终报告书》(2005),则明确提出修改现行宪法的诉求。凡此行动表明,日本修宪活动已从“是否修宪”过渡到“如何修宪”之新阶段。

日本国内第三次修宪恶浪的形成,主要缘于三个因素的推动。一是,日本政治和社会总体右倾化推动了日本政党和国民意识保守化,为保守势力修宪提供了政治氛围和社会土壤。二是,美国对日本在海湾战争期间“只出钱,不流血”做法的不满态度[15]、美国副国务卿理查德·阿米蒂奇所谓“日本宪法第九条已经成为美日联盟进一步加强的羁绊”[16]之言说、美国驻日大使贝克所谓应该“对过去50年曾经对和平有贡献的宪法第九条做出修改”[17]之呼吁等,成为日本修宪派的奥援。三是,如果说德国总统魏茨泽克的所谓日本也可以通过“修改基本法”为联合国“作出贡献”(1990年11月11日)[18]之劝告,是在鼓励日本以德国为参照修改现行宪法,那么联合国秘书长加利的所谓“日本应该为联合国所有活动承担更大的作用……哪怕是修改宪法”(1993年2月3日)[19]之表态,则使日本保守势力误以为自己的修宪主张和活动得到了全世界的认可和支持,也就为日本修宪逆流的涌动和蔓延提供了宽松的外部环境。

4.安倍内阁时期的修宪主张、活动及其动因(2006—2020)

2006年9月,安倍晋三接替小泉纯一郎当选自民党总裁并登上首相宝座,然其首个任期不足一年就以身体有恙为由宣告辞职。中经数年民主党政权后,安倍又于2012年12月入主首相府并一直连任至2020年8月,成为日本历史上累计在位和连续在位时间最长的首相。这位主要遗传了外祖父岸信介“政治DNA”的新生代政治家,通过在任内掀起第四次修宪恶浪,使日本在右倾化道路上越行越远。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竭力营造修宪氛围。保守政治世家出身的新生代鹰派政客安倍晋三,就任首相伊始就誓言以修宪为己任。他基于和平宪法不是日本民意的真实反映、阻碍了日本海外派兵和解禁集体自卫权等错误认知,认为修宪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二是定出修宪时间表和降低修宪门槛。2006年9月安倍表示,若竞选首相成功,将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修宪。2014年1月自民党第81次全国代表大会则将修宪作为年度中心工作写入《自民党2014年运动方针》。2013年初,安倍在参议院提出修改宪法第96条,主张将修宪门槛由原来的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议员同意,降低为获二分之一议员赞成即可。

三是强行解禁集体自卫权和操纵国会通过相关法案架空和平宪法。安倍首相及其内阁在首个任期里,就悍然将防卫厅升格为防卫省(2007年1月9日)。“梅开二度”后,不但敦促国会通过《特定秘密保护法案》(2013年12月6日)、阁议通过《解禁集体自卫权决议案》(2015年5月14日)[20],而且连续射出“安保三箭”——《国家安全战略》《防卫计划大纲》《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2014-2018)》,导致和平宪法进一步被架空。上述外围立法和强军举措,显然背离了和平宪法所确立的“和平主义”精神和“主权在民”原则。

安倍内阁时期出现第四次修宪恶浪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家庭成长环境和个人从政经历使安倍晋三的政治思想理念趋于保守。尽管外祖父岸信介(首相)、外叔祖父佐藤荣作(首相)、祖父安倍宽(众议员)、父亲安倍晋太郎(外相)都是老牌或资深政治家,但安倍晋三坦承自己主要继承了岸信介的政治衣钵。安倍晋三能够先后出任内阁官房长官、自民党干事长、自民党总裁、内阁总理大臣等要职并破纪录长期执政,离不开福田赳夫、小泉纯一郎等前辈首相的精心栽培和鼎力扶持,因之也就难免深刻受到这些保守派政治大佬思想理念的影响。二是日本政治和社会整体右倾化提速,为安倍内阁修宪提供了宽松的国内政治氛围和深厚的社会土壤。三是随着恐怖主义迅速蔓延,美西方国家尤其美国深感力不从心,因此默许甚至鼓励日本保守势力的修宪言行,以便让其分担更多的国际责任,加之绑架日本人质(2015年1月)等突发事件的频发,均为安倍晋三及其内阁加快修宪步伐提供了契机。

三、结论

通过对战后以来日本保守势力的修宪主张、政治活动、背后动因的纵向梳理和横向分析,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以下四个基本结论:

首先,日本保守势力顽固修宪的目的旨在向战前回归。贯彻“主权在民”原则和体现“和平主义”精神的和平宪法,彻底否定了战前祸国殃邻的天皇制国体。尤其其中的第九条“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等规定,更赋予了这部和平宪法以宝贵价值和重大意义,可谓美国占领当局送给战败国日本最大的“礼物”。然而,战后以来日本保守势力却先后掀起了四次修宪恶浪,其最终目的是为恢复所谓的“普通国家”扫清障碍,以实现引领日本向战前回归即重温军国主义老路之政治图谋。

其次,和平宪法的被动问世过程和方式为日本保守势力修宪提供了“口实”。作为对日民主化和非军事化改造的最关键和最优先选项,美国占领当局最初拟敦促日本政府本着“和平”精神与“民主”原则修改战前的《大日本帝国宪法》。然而,由于东久迩内阁和币原内阁对美采取不合作态度,这才迫使洞悉日本当局保留天皇制险恶用心的麦克阿瑟,指令“盟总”民政局局长惠特尼组织几位美国宪法专家拟制出“麦克阿瑟草案”,并责成和监督日本政府以此为蓝本制定和颁布了《日本国宪法》。正因和平宪法不是日本政府自愿和自主制定的,而是由美国占领当局敦促并草拟底本催生的,这一被动问世过程和方式便出人意料地成为日本保守势力日后掀起修宪恶浪的“借口”之一。

第三,当年“芦田修正”埋下的争议隐患不宜也不能忽视。在讨论和完善《宪法修改草案纲要》的过程中,芦田均对其中第九条所做寥寥数字之补充,即在“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与“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两句之间塞进的“为达到前项目的”之限制性文字,极易在字面上生出看似“合情”又“合理”的理解:只要是为了和平、只要不发动侵略战争,日本就可以保有武装力量和国家交战权。“芦田修正”设置的这一前提所带来的解释上的歧义,就埋下了日本政府重新武装和保守势力掀起修宪恶浪的祸根。

第四,在日本保守势力掀起的一浪高过一浪的修宪逆流冲击下和平宪法已岌岌可危。之所以如此,一方面缘于日本国内因素的驱动,包括以鸠山一郎和岸信介为代表的日本老保守势力的持续鼓噪、以中曾根康弘和安倍晋三为代表的日本新保守势力不遗余力的推动、日本政治和社会总体右倾化加剧的影响等;另一方面则缘于美西方国家的默认和鼓励,包括美国政府基于冷战需要对日本国内修宪主张及其活动的放任、德国领导人和联合国秘书长对日本国内修宪言行的直接或间接鼓励、海湾战争和绑架日本人质等国际突发事件频发提供修宪契机等。正是在这些国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日本国内的修宪逆流日趋汹涌,保守势力的修宪图谋近乎达成,值得人们密切关注和保持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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