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传统“礼”的演变及其当代价值

2023-02-27 00:47胡孝红郭泽东
关键词:儒家传统文化

胡孝红, 郭泽东

(三峡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北 宜昌 443002)

儒家传统“礼”在古代经典文化典籍之中经常出现,“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1]448“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1]454《礼记·曲礼上》亦明言:“道德仁义,非礼不成”。“礼”无处不在,并深深影响着中国人。传统“礼”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2]习近平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强调,“从历史的角度看,包括儒家思想在内的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对中华文明形成并延续发展几千年而从未中断,对形成和维护中国团结统一的政治局面……对推动社会发展进步、促进中国社会利益和社会关系平衡,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3]新时代结合时代背景重新审视儒家传统“礼”,剖析其蕴含的核心价值及对当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启示。综合来看,儒家传统“礼”对新时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等有着积极的促进意义,也为“以史为鉴、开创未来”[4]提供现实理论支撑和方法指导。

一、儒家传统“礼”的多维度再现

“礼”是儒家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古代中国以“礼仪之邦”著称,“礼”是人修身处世之道,与人们社会生活休戚相关。儒家推崇的“礼”在个人道德、社会和谐、国家治理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其精华部分值得当代社会吸收和借鉴。今天,要把握儒家“礼”的核心价值,需对其进行多维度审视。

(一)“礼”与个人品德涵养

从道德规范看,儒家传统“礼”反映了个人品德涵养。儒家传统“礼”贯穿于民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塑造人际往来规范的同时也教育人应具有良好的品德涵养。《论语·为政》中提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就是以道德教育的方式来规范人际沟通,达到提升良好德行的目的。儒家强调做人要有“敬”和“让”的品德涵养,而个人品德涵养的提升需通过道德教育来进行,“礼”是重要的施行方式。《礼记·曲礼》中提到,“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强调了君子态度恭敬,自觉节制谦让,才符合礼义的道德内涵。儒家在强调君子要遵守“敬”的道德规范时,也十分看重“让”。《礼记·表记》引述孔子的话说:“君子恭俭以求役仁,信让以求役礼。不自尚其事,不自尊其身,俭于位而寡于欲,让于贤,卑己而尊人,小心而畏义,求以事君”,强调恭敬节俭、诚信谦让、节俭寡欲、见贤就让等品质是君子应具之美德和应守之规范。《礼记·曲礼上》亦明言:“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修身践言,谓之言行。行修言道,礼之质也”,是对儒家传统“礼”体现个人品德涵养的审视。

(二)“礼”与社会和谐精神

从社会秩序看,儒家传统“礼”凝聚了社会和谐精神。《论语·学而》中提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概括了礼的基本精神,即‘贵和’——崇尚、注重和追求和谐。这一基本精神决定了‘礼’的社会功用,那就是调节社会各阶层的关系,以达到整个社会的和谐有序和繁荣昌盛。”[5]儒家认为,社会和谐,要在制定各种礼仪制度与规范时,教民知礼守礼,通过“礼”的教化来实现。《礼记·礼运》明言:“故礼之不同也,不丰也,不杀也,所以持情而合危也。故圣王所以顺,山者不使居川,不使渚者居中原,而弗敝也”,强调社会上下“和合”且各安其位,就是源于人们对“礼”的遵循。《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有言:“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强调“礼”对人们是非曲直判断和社会和谐秩序形成的重要性。荀子在《荀子·礼论》中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指出“礼”是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和对社会和谐精神形成的铺垫。以上论述都说明,在“礼”的长期熏陶影响下,民众就会知礼守礼,社会就会井然有序,形成和谐文化,凝聚和谐精神。

(三)“礼”与国家政治制度

从国家治理看,儒家传统“礼”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古代中国,国家的一切活动,以遵“礼”为号召,以行“礼”为标榜,用“礼”来整顿关于政治、社会、教育等各类活动,“礼”在治国制度中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子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诚哉是言也”[6],明言需以礼治国,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在儒家看来,不论是国家领导者还是普通百姓,只要懂得以礼处事治国,做任何事情,都会有良好结果,包括政治统治,懂得良好运用礼,国家就会政通人和、井然有序。孔子还在《礼记·哀公问》中对曰:“古之为政,爱人为大。所以治爱人,礼为大”,强调“礼”的实质是仁义和博爱,而“礼治天下”离不开仁义博爱的施行,想要达到天下大治、大顺,必须历经“修礼达义”之路。纵观周公制礼作乐的根本目的,是通过乐寓于礼、礼与政治制度的有机融合,“来推动礼的制度化发展,提升国家治理的水平。”[7]儒家十分赞同周朝依靠礼制治理国家的办法,认为礼与乐的紧密结合,可达到国家长治久安的功效,故《汉书·礼乐志》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由此,从国家治理层面看,“礼”在国家政治制度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儒家传统“礼”的历史演变

儒家传统“礼”萌芽于远古时期,并一直在我国古代不同时期得到不同情形的实践和调整。这一思想最显著的特征,得益于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下各界争议后的声名大噪,西汉中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赋予儒家以灵魂。“礼”随着时代更迭不断演化,在整理归纳不同时期思想家对“礼”阐述的基础上,将传统“礼”的历史演变分为:萌芽与形成、完善与宣扬、传承与创新等阶段。儒家传统“礼”始终在个人发展、社会进步、国家治理层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蕴含的精华内容也随着中华文明的发展不断沉淀、散发光芒。

(一)“礼”的萌芽与形成

传统“礼”在远古时期的表现形式主要为祭祀、占卜及巫术活动。《礼记·礼运》中说:“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杯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表达了先人对鬼神的敬畏之心。“天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8]的观念,“祭祀活动年年举行,代代相传”[9]的景象,都说明了“礼”运用的广泛性。早期的“礼”与原始祭祀、巫术等仪式紧密结合,具有浓厚的政治宗教意味。“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10],证实了当时的“礼”与社会治理、政治统治相关。殷商时期各类大小型巫术占卜活动频繁,神的联结者巫师,不仅参与神权统治,还时常在大小祭祀仪式中出现。当时的乐是“礼”的辅佐和配合形式,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礼记·表记》中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明言当时的“礼”以服务鬼神为主,具有一定“礼”的观念。由此推之,先秦之前的“礼”无系统性规范,仅处于萌芽阶段。

传统“礼”在周代有了雏形。为使天下人安分守己,周公制礼作乐,将原始巫术、祭祀礼仪规范化和系统化,“确定了一整套的典章、制度、规矩、仪节”[11],赋予“礼”丰富的伦理道德内涵。周礼在政治统治、伦理教化方面发挥着不同作用,是周王朝治理天下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它有上下等级、尊卑长幼等明确而严格的秩序,规定原始氏族的全民性礼仪已变而为少数贵族所垄断;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基础延续着氏族共同体的基本社会结构,从而这套‘礼仪’一定程度上又仍然保存了原始的民主性和人民性。”[11]周礼在实施方面,以礼教制度展现了人们日常行礼的形式多样。据《仪礼》《周礼》记载,从贵族到士兵,日常要践行的礼节近二十余类。《仪礼》对这些礼节制度进行了详细介绍,例如,“士冠礼”“士昏礼”“士相见礼”“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大射礼”“聘礼”“公食大夫礼”“觐礼”“丧服”“士丧礼”“既夕礼”“士虞礼”“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从祭品、地点、参与人员服饰到配套礼乐,都有具体规定,不可混淆。由此推之,西周的礼是以礼为教的雏形,统治者将“礼”“乐”为主的六艺作为教化民众的主要手段,因而,周朝将原始的自然宗教转型为伦理宗教、祭祀文化转型到礼文化。

“礼”的具体形成源自“孔儒”的诞生。春秋战国期间,思想文化上诸子百家争鸣,孔子为“礼”的系统构建作出重要贡献。《论语·八佾》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对西周的礼乐制度进行了高度赞赏,后通过总结夏、商、周三代王朝的礼乐相关思想文化理念,以礼乐的创造性发展为基本范畴,建立起完整的儒家思想体系。礼乐成为儒家思想体系中的核心观念。与此同时,孔子将“周礼”中的六艺推广至民间,并在《论语·颜渊》中主张,“克己复礼”,一方面强调要约束自己,这是内在的道德要求;另一方面强调要契合礼制,这是外在的行为标准。另有《论语·为政》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是孔子对“礼”内容的变革描述。“孔礼虽然接受了周礼‘尊尊’‘亲亲’的等级制和宗法制,却与维护奴隶制度的周礼大相径庭。它是一种以‘仁’为核心的新型的‘仁礼’,表现出了一种‘变化’的特性。”[12]此后,孟子、荀子等儒学思想家对“礼”进行完善与发展,以“礼制”思想为核心的儒家学说日益兴盛。如《孟子·尽心上》中“仁义礼智根于心”,《荀子·富国》中“隆礼至法”等思想就是对“礼”的丰富阐述。

可见,先秦形成的“礼”逐步由宗教文化转向礼仪文化,即思想上从对神明的尊敬转向对人的尊敬。这一理念成为中国传统政治的核心,历经了周公“制礼作乐”和孔子大力推崇,以及孟子、荀子等思想家的相继丰富完善。在儒家的推动下“礼”由宗教意义向社会意义转化,但“礼制文化的确立与发展,是与古代社会等级秩序确立与发展相同步的”[13]。因而该时期“礼”的内涵和实现途径已逐步趋于成熟,并在古代中国历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但留有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的空间。

(二)“礼”的完善与宣扬

西汉中期,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思想被汉武帝采纳,儒家思想正式取代黄老学说,受到统治者的推崇。儒家思想是“以德为本,主张以礼为主、以法为辅、儒道法融合,结合‘三纲五常’发展为西汉制度化、法律化的礼法模式,推动了中国法律儒学化,实现了大一统和以礼治国。”[14]西汉礼是传统“礼”和董仲舒“礼”思想的结合,其中含括了部分神学思想,可取之处在于贴合了当时的社会政治状况,维系了个人家庭之间的良好关系,建立了稳定的社会秩序,实现了统治者的治国方略,达到了国家长治久安的目的。董仲舒自身“进退容止,非礼不行,学士皆师尊之。”[15]170在回应汉武帝策问时有“道者,所繇(由)适于治之路也,仁义礼乐皆其具也。故圣王已没,而子孙长久安宁数百岁,此皆礼乐教化之功也。”[15]173其强调“道”是通向治世的必经之路,而仁义礼乐是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国长治久安的必要治国思想。可见,西汉“礼”在治国理政中同样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两宋时期,朱熹礼治思想“所蕴含的政治哲学理念主要包括了三个方面:德礼先于政刑又不废政刑的为政原则论;严正而不失温情、强调君礼臣忠的君臣关系论;主张‘与民同乐’‘以民为本’的君民关系论。”[16]朱熹说:“合于礼,便是和。若诸侯僭天子,大夫僭诸侯,此便是失礼,失礼便不和”[17],强调此处“和”是社会秩序稳定后,给政治治理带来的和谐状态,是社会秩序之“和”,而达“和”,关键在于循礼。“和”与“敬”便构成了礼的核心价值观念。朱熹又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妇朋友各得其位,自然和。若君失其所以为君,臣失其所以为臣,如何会和”[18],强调了各得其位在政治和谐中的重要性。朱熹还说:“刑者,辅治之法。德礼则所以出治之本,而德又礼之本也……故治民者不可徒恃其末,又当深探其本也。”[19]朱熹在肯定儒家“礼”的同时,强调了礼法同治的重要地位,且治国不在刑,而在于以礼治心。“《朱子家礼》成了我国宋元明清及民国时期传统家礼的范本”[20],同样体现了朱礼在人际往来及社会秩序中的重要地位。

可见,董仲舒倡导的“礼”在继承孔礼的同时将“法”“道”思想融入其中,在极大程度上拓宽了儒家“礼”发展的空间,为教化民众、整顿社会和治理国家提供了更有力的举措。朱熹的“礼”是孔子“克己复礼”思想的延续,“‘存天理,灭人欲’等思想观念,一方面钳制人们的思想,另一方面也压抑大官僚地主的胡作非为,对于整顿腐败的社会风俗起一定的作用”[21]。因而该时期主张的“礼”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留和发展了封建社会“礼”中的糟粕部分。尽管如此,受具体历史条件和情境影响,朱熹礼治思想仍是当时人们追求的最高思想准则。

(三)“礼”的传承与创新

近代以来,伴随资本主义经济和文化的传播,新文化运动对传统封建思想进行了猛烈批判,鲁迅等人痛斥礼教为吃人的礼教,张勋复辟、袁世凯恢复帝制等行为遭到人们的猛烈抨击,即使打着尊孔的旗号也被认为是倒行逆施,倡导新学反对传统文化成为时尚。但当时思想界也有一批学者坚持在现代化背景下重新审视儒学,赋予其新的历史内涵,即新儒学。新儒家也纷纷倡导应对儒家“礼”予以修正,即找准新儒学现代化的发展理路,构建新儒学的时代接轨理路,从而实现“礼”的现代化转换。

新儒学代表人物熊十力为传统儒学正统派正名,他说:“孔子外王学之真想究为何种类型……余由《礼运》中之《礼运篇》而详核之,已发现其削改原书,如前说讫,即由《礼运》之书改窜而可判定六经外王之学……由其反对当时大人世及以为礼,即是不容许统治阶级与私有制存在,其于社会大不平之唯一祸根”[22]诠释了正统派的“礼”不是统治阶级和私有制的“保护伞”,而是以实现“天下为公”为终极目标的正统儒学思想。熊十力还说:“孔子早年,当无革命与民主等思想,他还是承唐虞三代群圣的遗教,而欲得君行道。”[23]强调了孔子早年期间维护禹汤问武礼教的行为在当时正是帮助君主治国的“大道”,“礼”当时的地位颇高。

梁漱溟在乡村建设思想中肯定了“礼”的重要性,是对传统“礼”现代化转换的诠释。梁漱溟认为,“社会秩序所赖以维持的要点是教化、礼俗和自力,教化、礼俗关乎乡村的道德建设,乡村建设的具体组织——乡约的改造及乡农学校的运转,实际上是靠教化、礼俗及道德力量在维系着”“从政治问题的解决,到建设由农业转化到工业的社会,进而建伦理型的新社会组织结构,使社会的发展趋于理性(教化、礼俗、自力),人们追求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这是梁漱溟乡村建设的理想,也是乡村建设的逻辑层次。”[24]由此推之,从当时中国社会环境看,梁漱溟认为“礼”在乡村建设特别是地方自治治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地位。此外,梁漱溟在新文化运动中肯定的是周孔“礼”,而非西汉及后“三纲五常”中具糟粕的“礼”。有“孔子的伦理,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总使两方面调和而相济,并不是专压迫一方面的……儒家地位既常藉此种礼法以为维持,而此种礼法亦藉儒家而得维系长久不倒。宋以后所谓礼教名教者又变本加厉,此亦不能为之曲讳。”[25]为证。“在中国代替宗教者,实则是周孔之‘礼’”“道德之养成似亦要有个依傍,这个依傍,便是‘礼’。”[26]是梁漱溟对周孔“礼”代替中国宗教,在道德教育中占据重要地位的描述。

冯友兰认为中国传统“礼”以儒家最为详尽和权威,肯定了《中庸》《左传》《礼运》《礼论篇》《礼记》等的精华思想。他认同的儒家传统“礼”更多地指道德上的社会行为准则,道德没有新旧之分,礼在“用于礼节、礼仪时,礼有另一种作用,就是文化教养,在这个意义上,礼净化人的感情,使它纯洁、典雅。”[27]宋明理学家的“礼”对个人修养有极大帮助,却未改变儒家传统礼的实质;清儒是反传统社会伦理,欲改传统君臣关系,他在反对专命妇人守节中另言:“男子理义无涯深,而深文以罔妇人,是无耻之论也。”[28]冯友兰认为礼是在中国传统社会伦理关系中得以体现,其中“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这五伦“礼”下产生的“忠”“孝”“节”等精神归结似柏拉图所谓的概念之世界,认为礼是自然而然的,这是他看重的礼的状态。

徐复观强调“礼”是发自内心的,不能通过政治压力来实现。他认为“齐之以礼”虽带有若干的强制性,“但发展到孔子,礼的强制性乃发自各人良心的要求,而不应来自政治的压力。‘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里仁》)。”[29]164他指出孟子“把儒家所强调的‘礼义’,也把它从属于人民现实生活之下,使礼义为人民的生活而存在”[29]108,赞扬孟子在政治上谈论的“礼”不仅由为统治者服务转向为政治服务,且最终归结点是为人民服务。除此之外,还有部分儒学思想家对“礼”的精华部分给予了肯定,展开了重要探讨。诚然,随着儒学思想及其评价的转向,20世纪80年代后的“学界开始重视现代新儒学的价值,儒家思想的现代转化提上日程,礼学、礼教研究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兴起的。”[30]

综合来看,在儒家学说的指导帮助下,自古至今的“礼”在时代变迁中不断地发展和传承。以儒家传统思想为代表的“孔礼”也成为了古代中国“治国理政”的重要指导思想。新儒家对“礼”的传承与创新,核心是摒弃具有封建色彩的“礼”,继续传承和创新其中进步、科学、民主的部分,由此推动传统“礼”的现代化转型。

三、儒家传统“礼”的核心价值

在古代中国,儒家“礼”通常被用来完善君子人格、处理人际关系、维系社会秩序和巩固国家统治,是我国优秀传统思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左传·隐公十一年》记:“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史记·乐记》载:“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强调了礼乐的明确分工对于人的教化、社会治理起着关键作用。《礼记·礼运》说:“礼仪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这就是以德为导向,齐之以礼的小康之世”[31]。经过周公“制礼作乐”和儒家完善发扬的传统“礼”,对古代中国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且广泛渗透于古代社会的方方面面,成为民众生活行为准则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情感寄托,现已形成一份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蕴涵着超越时代的价值。“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2]其中含括的“文明”“和谐”“友善”等思想,皆与儒家传统“礼”的核心价值有着同等意义。如今,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和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深入,传统“礼”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社会对“礼”的忽视,导致“非礼”现象多频出现,给个人、社会及国家的发展带来挑战。基于此,我们应当汲取和借鉴儒家“礼”的精华部分,结合时代特征来探寻符合个人、社会、国家进步的“礼”的当代核心价值。

(一)个人层面:儒家传统“礼”为培育公民优良品格提供了文化基石

儒家传统“礼”倡导的君子、“敬”“爱”、礼仪、克己等道德修养思想,为新时代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公民优良品格提供文化基石。君子、“敬”“爱”、礼仪、克己等理念是“礼”的具体展现,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在引领古代民众和现代公民思想建树方面具有重要导向作用。《论语·雍也》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强调一个人只有德才兼备,既博览群书,以礼来约束自身,才不至于离经叛道,狂妄自大,在仪容、谈吐和行为方面自然会彬彬有礼。朱熹道:“礼主于敬,乐主于和,此异用也;皆本之于一心,是同体也”[33],以上提及的“礼”与当代社会倡导民众敬上、尊老爱幼的思想道德目标契合。《论语·乡党》中指出,“升车,必正立,执绥。车中,不内顾,不疾言,不亲指”,提出儒家“礼”是礼仪规范,行为准则,强调了在车上不大声喧哗与胡乱指点,与当代民众出行公共场所应时刻谨记展现自身良好文明素养契合。《论语·颜渊》中提出,“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克己”理念体现了当代公民需自律的优良品格。荀子在《荀子·修身》中指出,“体恭敬而心忠信,术礼义而情爱人,横行天下,虽困四夷,人莫不贵”,强调了个人外在体貌的恭敬、礼貌与内在品性的忠信、爱人之间的转化关系。今天,“《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行已久,但中国的道德建设依然任重道远,公民的道德素质仍不容乐观,在一些方面甚至还有‘滑坡’的迹象”[34],礼仪作为约束人们言谈举止的规范和准则,通过日常生产生活中的点滴积累,才能在潜移默化中凝练成为公民的道德修养。由此,传统“礼”成为培育当代公民“敬”“礼”“爱”等思想观念的重要文化基石,在“敬”“孝”“爱”等精神状态的滋养下,优良品格会逐步完善。新时代汲取儒家传统“礼”的有益部分,对个人更好地践行“文明”“和谐”与“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重要促进意义。

(二)社会层面:儒家传统“礼”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当代和谐精神提供了重要启示

儒家传统“礼”蕴含的和谐教化功能,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激发当代和谐精神提供了重要启示。这一功能的实现主要由“礼”来承担,具体展现是“礼”为当代社会德育提供了教化资源和经验。激发当代和谐社会精神文明,完成社会教化,就要进行社会德育,首要出发点是对社会中个人的德育教化。《论语·子罕》中说:“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指出老师循着教育的思路善于诱导人们学习,用文章使得我博学,以礼节来约束我。儒家传统“礼”启迪了当代德育可把循循善诱和教育次序的方法运用于社会精神的激发上。其次,“我国的传统礼仪,强调内在德性的能动作用,学礼,首先要立德。”[35]“德辉动于内,礼发诸于外”是《礼记·乐记》中强调的礼仪教育的最高境界。“德”与“礼”的结合也是新时代社会关于德育的价值目标追求,拓展开来就是要运用好儒家传统“礼”蕴含的社会德育功能,通过“礼”的思想教化,在自然欲望被儒家传统价值观念“五常”中充当核心范畴的“礼”取代的同时,让民众学礼风尚深入骨髓,可最大程度避免危害社会现象的发生,有利于社会秩序的长期和谐发展。如今,中国的教育出现了重知识教育轻道德教育、重道德灌输教育轻视柔性教化、重学校教育轻家庭教育的倾向,这些倾向造成了高学历低道德、高能力弱道德的现象。这些现象与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背道而驰,阻碍了当代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精神的前进步伐。儒家传统“礼”中“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理念在当代倡导文明和谐社会的今天仍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儒家传统“克己复礼”思想也符合当代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要求,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当代和谐精神提供了重要启示。

(三)国家层面:儒家传统“礼”为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国社会发展进步提供了重要借鉴

儒家传统“礼”主张的“礼法合治、德主刑辅”治国理念为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国社会发展进步提供了重要借鉴。《礼记·哀公问》中“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诚哉是言也”和《礼记·中庸》中“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均强调了“礼”与大一统思想之间的联系。在梁漱溟看来,“礼”的践行还需“政教合一”,“外在法就像礼一样,如果没有人的道德自觉,就会变成死板的、僵硬的东西。中国文化到了清代失去了自己的真正信仰,礼教成了虚假的硬壳。”[36]96梁漱溟说:“礼的根本、礼的重要、礼的大端是在制度,不过这个制度运用的时候,还是要靠礼貌之礼、礼节之礼。”[35]385他阐述的“礼”是希望每个人在释放自我生命力之外,在道德约束和舆论制约之外,是以情动,以理喻,且必不可以势相胁,最后达成和谐制度,久而久之,社会受和谐制度熏陶,逐步走向团结统一。由此,“礼”在社会发展进步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今天,习近平将儒家“礼法合治、德主刑辅”理念以“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思想再现,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示范。他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我们要坚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高度重视道德对公民行为的规范作用,引导公民既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做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一致。”[37]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我国古代主张的礼法合治、德主刑辅等能给人们以重要启示。”[36]除此之外,习近平在继承这一传统治国思想的同时赋予了民主、平等、公平、正义等新的时代内涵,从而使“礼法合治”真正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指导思想。新时代的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在国家治理问题上,我们正在延续儒家“礼”的精华部分,努力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这种“以礼达意”的理念不仅响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要求,也响应推动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号召。

四、儒家传统“礼”对国家治理的启示

党的十八大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思想源泉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建设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时代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2]新时代通过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来助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诚然,如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联系起来,是当今中国面临的重大时代课题。

(一)根植于民:坚持以文化人,培育民众优良品格

儒家传统“礼”作为民众道德层面的衡量标准,助力了教育体系的人文发展。基于“礼”的复杂性、多元性,学界注重从多角度、多层次定义“礼”的内涵。新时代对儒家传统“礼”的审视角度离不开以人为本的部分。“张自慧强调礼教的教育层面,从狭义上说礼教是指‘礼’的普及、传授和教育,包括礼仪的传授和实践以及礼义精神的传播和道德品质的培养。”[30]孔子在《论语·季氏》中指出,“不学礼,无以立”,在《论语·泰伯》中告诫弟子,“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荀子·儒效》亦明言:“积礼义而为君子”,“目的是让人们通过自觉约束个人言行举止,实际上,人们用礼仪规范自己行为的过程,就是追求真善美、提升道德品味而抵达君子境界的过程。”[34]“儒家礼教的本意,旨本在‘育人’而非‘吃人’,即用一套社会规范建构及其制度安排来教育人、教化人,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38]可见,传统“礼”作为一种正向的思想制度,构建起一套丰富的教育体系,使人们的社会行为得到规范,自身道德品质得到升华。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我国目前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39]着眼人民群众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找准传统“礼”与当代民众精神物质文化生活的结合点,善于从中挖掘、提炼和升华有利于当代“礼”转换的智慧元素。推动传统“礼”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关键在人。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需科学地把握历史性与现代性的统一,创新转化表现形式和丰富具体内容。一是表现形式上,广泛运用新媒体进行教学传播,提升育人实效性。二是具体内容上,如,“‘让’作为儒家仁礼思想的精神要义,既是礼治的逻辑起点,也是礼治要抵达的至德形态”[40],礼与让的结合统一不仅是传统“礼”内容的进一步丰富拓展,也是当代“礼”转换的良好示范。把先进的思想文化融入道德教育中,来培育民众优良品格,同时转化为强大的精神力量,于国家治理大有裨益。

(二)理路并举:坚定文化认同,推进社会和谐建设

儒家传统“礼”作为封建社会治理制度,最根本的功用是维系和谐秩序,推进社会和谐建设。礼乐制度的设立,皆以序尊卑、辨亲疏为基本社会准则,使人人各安其位,心中有序。据《论语》记载,孔子为人处世方面十分注重礼让,在“礼”中注入“仁”思想,要求学生都要懂得“礼”及“仁”,在与人交谈相处过程中都秉持“先人后己”的礼让原则。儒家倡导的“礼”一直维系着社会秩序,且“礼”不是一成不变。为了发挥“礼”的最大功效,便有了“礼乐同治”“礼法合治”等思想理念。《论语·季氏》中提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强调“礼乐同治”的统一性也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造和凝练。儒家对“礼”内涵的丰富和发展,为激发新时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认同奠定了坚实基础,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力量源泉。

习近平指出,“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41]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需要我们克服种种困难和挑战,以原创性理论成果和变革性发展道路为突破口,不断进行创造和创新。今天“社会发展道路选择的背后,也是一种文化的选择。文化认同是国家认同的前提,民族文化智慧是培育与形成民族精神的根基。”[42]以儒家传统“礼”的精神理念来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达到化解社会矛盾、调节社会关系、维系社会秩序、强化民族认同、维护团结统一等目的。新时代需在坚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认同的同时,让积极和谐精神风貌根植于国人心底,继续推动和谐精神力量建设,推进社会的大和谐。

(三)古为今用: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

儒家传统“礼”作为国家治理的原则与典范,对社会有风气净化、移风易俗、消除抵牾、维系和谐秩序的宝贵价值。“‘礼法合治’应是维系中国古代社会和谐的重要理念”[43],“礼”与“法”的结合可为国家治理奠定良好基石。《论语·为政》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荀子·性恶》中说:“礼义生而制法度”,主张礼法并施。从当今社会环境看“礼法”,《大戴礼记·礼察》说:“礼者,禁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44],“礼与法的关系是礼为主导,礼法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在一般情况下,国家并不以‘强制力’的手段干涉或改变民间社会的秩序,而民间社会对于国家倡导的礼则有高度的认同。”[45]用发展的眼光审视儒家传统“礼”,可以从中挖掘、提炼出具有现代性的“礼”,它在以人为本,尊重个人的基础上,通过礼法的结合来实现国家的和平久治以及社会的和谐进步发展。这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换和创新性发展的有力诠释。

习近平指出,“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必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再多再好的法律,必须转化为人们内心自觉才能真正为人们所遵行。‘不知耻者,无所不为。’没有道德滋养,法治文化就缺乏源头活水,法律实施就缺乏坚实社会基础。”[46]新时代在“我国历来就有德刑相辅、儒法并用的思想。法是他律,德是自律,需要二者并用。如果人人都能自觉进行道德约束,违法的事情就会大大减少,遵守法律也就会有更深厚的基础”[47]的背景下,以儒家传统“礼”的精髓持续推进国家治理,将有效助力中国梦的建设。习近平强调,“我们要努力建设一个远离恐惧、普遍安全的社会。我们要努力建设一个远离封闭、开放包容的社会,”[48]“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2]“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礼记·中庸》),文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发展离不开求同存异、开放包容。通过汲取儒家传统“礼”的精髓,继续古为今用,坚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挖掘和提炼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展的时代理念,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

综合来看,当前应继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将国家进步发展、社会和谐构建与公民道德涵养、礼仪规范建设联系起来。通过汲取儒家传统“礼”的有益成果,在大众中开展当代文明“礼”的活动,构建当代文明“礼”的规章制度,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精髓贯穿于民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让传统“礼”的核心价值落到实处。通过引导、宣传、熏陶、实践、保障、影响,使民众自觉地知礼、明礼、学礼、守礼,提升自身的文明素养和综合素质,稳定人与人的和谐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由此,国家就能更好地“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37],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勇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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