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良晨
(江西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341000,江西赣州)
2023 年中央1 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2023 年2 月13 日发布。《意见》指出要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乡村振兴战略作出进一步部署并指出,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探索和实践基础上,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我们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1]。现阶段,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党中央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要位置的要求,以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为指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重中之重。
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严峻复杂,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改造项目进度延后,农村公共服务新短板暴露出来,农业经济中长期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因此,对于一个农业人口数量庞大、城乡总体水平仍有较大差距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农业农村现代化对实现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意义可谓重大而深远。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2]。一直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依赖于固定空间结构中内生动力和自然生态的双重机制作用,难以实现大范围城乡经营模式更迭,难以全方位改善农村市场环境,难以汇聚多方面生产要素,从而在原有机制作用下难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因此,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机制作用的发挥仍受制于农业农村的发展弊病,面临一系列难题和挑战。
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以来,党中央针对农业产业现状、农村实际情况、农民生产生活出台了很多适用、普惠、全面的优惠政策。针对农业,提供大量资源倾斜;针对农村,为乡村企业提供资金和信贷支持;针对农民,提供充分便捷的就业渠道。需要注意的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继而推进乡村振兴,只靠资源大量投入、政策大幅倾斜、资金充分支持并不能达到预期效果,还取决于地区资源承载能力。资源利用率、政策落实率、资金回报率等都是资源承载能力的具体体现,对于刚实现脱贫的农村地区来说,其资源承载能力有限,过多的资源投入和政策倾斜,不仅不会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还会适得其反。
提高乡村资源承载能力,就需要从多个方面着手,提高资源利用率、政策落实率、资金回报率。首先,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资源利用率。现代化基础设施是资源的承载器,也代表了现代化生产力,大量资源涌入就必须有能够承载这些资源的基础设施,否则这些资源就会流入传统落后生产关系中,无法实现资源有效转化,大大降低资源利用率,致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受阻。其次,拓宽要素在城镇乡村之间流转通道,提高资金回报率。“农产品→城镇”和“城镇资金→农村”是循环往复的两个系统,在现存市场结构下,农村生产要素和劳动力流入城镇,显现出其活跃性,但城市资金和劳动力精英返回农村却极具惰性。这就导致政府为支持农村发展投入的大量资金,又以市场渠道或其他方式重新汇入城镇,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究其根源,与农业产业资金回报率过低不无关系。城镇劳动力返乡创业,助力家乡发展,在农村市场化初期想要获得可观回报较为困难,从而导致有限的返乡劳动力无法承担创新兴农业、创业助发展的重任。最后,转变政策支持模式,提高政策落实率。脱贫攻坚时期,大量优惠政策着眼于短期、高效、迅速地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在对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时期,陷入后续增长乏力、缺乏长期稳定性、原有支持政策后劲不足的困境,有可能会导致新的更大的城乡差距。因此,顺应农村市场,制定相应农业生产支持政策,提高土地利用率、政策落实率就显得尤为重要。
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从宏观方面看,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能够顺应乡村振兴建设要求,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新发展格局保驾护航,谱写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篇。从微观方面看,供给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都离不开乡村善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做到有“改”有“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保障农产品生产。需求侧管理要做到强“管”强“治”,扩大城镇居民消费需求,确保“农产品→城镇”和“城镇资金→农村”循环畅通、有序进出。基于这两个方面,《意见》 充分强调了乡村治理和基层乡村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推进乡村振兴中,突出乡村治理的“推进器”作用和乡村党组织的“领头羊”角色,做到乡村党组织领导基层党建、党建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现代化推动乡村振兴。
现阶段乡村治理体系落后是不争的事实,这种落后主要体现在乡村治理主体不明确、自治体系作用不明显、基层党组织作用难以发挥三个方面。首先,乡村治理主体模糊,未形成有效转变。乡村治理关键在于“自治”,农民是乡村基层民主自治的主要载体,理应是乡村治理的主体。但就目前情况而言,农民并未发挥自身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性作用,很大一部分农民自我认识水平低,自我管理能力差,自我服务不积极。作为基层民主自治“最后一公里”的村委会,在很多情形下,只是完成了替基层政府上传下达、决定执行等任务,扮演着联系基层政府和农民的沟通角色。这就弱化了村委会凝聚农民意志、调动农民积极性、打开乡村多元治理格局的重要作用。其次,自治体系作用不明显,未形成有效自治制度。脱贫攻坚过程中,贫困地区一直以来采用政府主导、基层组织和村委会辅助配合的模式,进行农村治理。基层组织和村委会俨然变成了基层政府行使政府职能的“末梢神经”[3],村民和乡村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民主自治积极性不高,法治观念淡薄。此外,城镇化快速演变推进,大量农村精英和劳动力流往城市,老人妇女滞留农村,形成了“年轻人才精英不回归,老人妇女儿童出不去”的乡村困局,又进一步弱化了现有乡村治理体系的作用。最后,基层党组织作用难以发挥,党员结构不合理。前面提到,农村年轻劳动力精英大量迁往城镇,这就导致基层党组织的留村党员多是年龄较大、受教育程度偏低的农民,且少有女性党员,这种结构性问题严重阻碍了乡村基层党组织作用的发挥。
2020 年,现行标准下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部消除,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成效显著,但小康不是“终点站”而是“里程碑”,以脱贫攻坚成果与小康社会建设成果为基础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现在摆脱贫困的县域正处于五年衔接过渡期,在此期间,逐步摸清本地区推进乡村振兴的衔接要点、过渡难点和发展痛点,实现集中资源脱贫攻坚向全方位发力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模式转变、重心转换。由此可见,消除绝对贫困人口、全面实现小康为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扎实基础。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推进乡村振兴打牢了发展基础,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则是为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搭建经济桥梁。首先,脱贫地区内源性发展动力不足。在党中央和各级政府共同努力下,虽然创造了人类历史上脱贫减贫的奇迹,但是一些贫困地区治理采取了外部快速“输血”、资金强行填充的方式[3]。这种方式在短时间内大幅度提高了贫困农民收入,可长远看来却是阻碍了贫困地区内源性发展潜能的发掘,制约了农民群众自我“造血”能力提升[3],束缚了贫困农民自我生长意识觉醒。需要意识到的是,贫困地区长期存在人口流失严重、产业结构单一、生产方式简单的问题,贫困地区即使通过外部“输血”、资金填充的方式提高收入,在没有发展前景的情况下,流失人口难以回归,产业结构难以升级,生产方式难以更新,外部人才难以汇聚。因此,贫困地区缺乏内源性发展动力,其消极作用会造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困难。其次,相对贫困隐匿性强,以往针对绝对贫困的措施难以生效。说到贫困,不止有远低于人均收入水平的绝对贫困,还有由于收入差距而存在的相对贫困。相对贫困的威胁在于由收入差距所引起的群众不公平感,这种不公平感在社会中发酵容易引起社会矛盾和差距群体间冲突。因此,识别相对贫困,解决相对贫困,消除贫富差距,是一个具有长期性、系统性的任务,也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最大“拦路虎”,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最高“障碍物”。最后,要在衔接过渡期内建立应对返贫的长效体制机制。前面提到,一些贫困地区通过各种“输血”、资金填充的方式,较为粗放地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这也为脱贫之后返贫埋下了隐匿祸根。2020 年是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令人振奋的一年,也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下行的一年。全面实现脱贫的贫困地区,基础公共保障设施建设未能跟上,教育、医疗、安全问题尤为突出,极易引发大规模返贫,集中连片回到脱贫前水平。因此,衔接过渡期间,在防止大规模、高速度、集中连片返贫的同时,还要建立应对返贫的长效机制,守住脱贫成果,把握发展契机,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一环,《意见》要求必须坚持不懈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通过动力转换、生态优化、空间重组三个机制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全面有效助力,以应对农业农村现代化所面临的挑战。
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加速演进,全球经济下行严重,疫情、贸易战无一不在挑战传统重视海外贸易、一味扩大进出口规模的经济发展方式。党中央审时度势,把握发展局势,适时提出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4]的新发展格局。这也就意味着党中央要从根本上转变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转换经济增长动力。长期以来,外向型发展模式将我国经济推向前进,近来其所发挥的作用逐渐减弱,内源性动力却持续增强,内部大循环在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方面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构建新发展格局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新格局必然要探索新路径,这也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大农业提供了史无前例的历史机遇。我国内部大循环系统多以城市为核心,农村消费一直以来游离于城市边缘成为循环系统中的边际消费。构建新发展格局就是要联结农村,畅通农村消费渠道,打通城市联结农村的消费堵点。《意见》强调,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亟待升级,城乡生产、消费、流通要与农村有效衔接,推进现代化商务平台带技术进农村、带农产品出农村,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大循环建立的优势在于我国超大经济体的内部需求,畅通则是内部循环市场构建的要求。《意见》还指出,公共基础设施优化能够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村村通”工程成效显著,要继续保证农村道路畅通,加强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因此,党中央力求以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为引领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便利,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转换经济增长动力,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经营模式更迭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历史性机遇,良好的市场生态则为农业农村把握发展机遇、实现发展目标提供了更大可能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着眼于通过“改革”更好发挥“供给”作用,这就意味着,“供给”是为了满足“需求”,供给侧改革与需求侧管理要调整步调、协同推进。总之,必须明确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是供给侧和需求侧某一侧的事,而是牵一发动全身的全局性、战略性、系统性工程。因此,无论是经营模式更迭促进农村消费,还是建设具有良好生态的农业农村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需要政府的配套措施跟进和相应政策支持。在农村市场,市场仍然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农村市场建立初期,大量资源和生产要素流入,与此同时,提高资源利用率,畅通要素在供给侧流通渠道,优化市场生态,能更好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基于这一原则,《意见》指出要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深入推进农村改革,以加快城乡融合的发展脚步;完善农村自主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以破除长久以来城乡割裂发展的体制弊端。通过完善制度打破城乡生产要素双向流通屏障,破除城乡发展资源平等交换障碍。为了营造更好的农村市场生态,吸引更优质的生产要素流入农村,《意见》 强调要确保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公平,保障下乡投资企业权益。“经济发展,农业先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要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支持数字金融融资下乡,为返乡创业人才、下乡进驻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进一步构建良好农村市场生态。
空间重构,重心在于“架构”,特点在于“重新”。空间重构并不仅仅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重组,在内部大循环逐渐畅通、新发展格局逐步确立的条件下,还在于要素自由流动的空间不局限于城市之间、农村之间,而是扩大到市县镇村互联互通,城市与乡村的关系日趋紧密。由此实现要素循环和资本流通的空间为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市场进一步完善、潜在市场活力迸发提供了更大发展范围。具体而言,就是要理解“重构”的言外之意是“破除”。破除要素市场改革桎梏,破除基础设施建设障碍,破除公共服务发展困局,破除政策制度实施难题。为了打破长此以往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站位不公平、步调不协调的格局,建立起基于共建共享原则的“互惠共生,互联互通,互为市场”的新型城乡关系,促使城乡一体化发展迈上新台阶,农业农村现代化迎头赶上城镇现代化发展脚步,乡村振兴实现自主可持续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固然可行,但乡村在各个方面发展程度长期滞后于城市,需要县域内乡镇农村间协同步调,为农村发展提供缓冲区域。因此党中央适时提出促进城市、城镇和乡村协调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思想演变,加快县域内县镇村发展融合。同时,还要加强县域空间中心建设,做到农业发展情况清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提供完备、生态环境保护有力、乡镇开发程度适中、村落空间分布合理,以县城为中心辐射周边农村,统筹上述方面,强化县城服务“三农”的中心作用,实现县乡职能优势互补。
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农业农村现代化面临的挑战巨大,需要解决的问题繁多,必须应对的情况复杂,能够应用的现成发展方案不多。因此,为了摆脱困境,更好发挥出新发展格局对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强大助力,应该把着力点放在提高农村资源承载力上,解决农业农村发展生产要素缺乏问题;重视推动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解决农业农村有效治理缺失问题;构建相对贫困应急反应体制机制,解决农业农村长效发展乏力问题。
地区资源承载力是有限的,农村也不例外。新发展格局下农村显现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极大的可能性,但决定农业农村现代化程度的资源承载力水平仍受到旧生产方式、落后基础建设、不完备体制机制的约束。因此,必须遵循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需求侧完善管理为辅的原则,循序渐进,有条不紊提高农村资源承载力水平。
3.1.1 畅通城乡循环通道,实现城乡互联互通
现如今城乡之间日益呈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发展格局[5],一二三产业要素流转,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城市现代化科技下乡,无一不要求政府加大农村基础建设投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迭代更新,以保证内部大循环的畅通。尤其重要的是,新基建重点在“添新”,根本在“护基”。5G 等新型信息传输基站和其他基础网络设施建成,实现了农村与外界网络上的高速互通循环。同时,还要重视农村公路、桥梁等刚需基建的后续建设养护,发挥刚需基建作用,将农业供给侧产品带出去,将需求侧投资带进来。理顺工农城乡关系,从协调发展与共同富裕中挖掘新潜能[6],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助力,为农村生产消费提供保障,为农村资源承载力提高提供坚实基础。
3.1.2 转变政府作用,做好“三稳”工作
当农产品生产、运输拥有了充分保证后,农产品市场前景广阔,政府就应该从“主导者”转变为“引路者”,为电商企业等在农村开拓市场提供方便,在税收政策上提供优惠,给发展前景好的企业提供补贴,带动提高农业产出和农民收入。农村市场建立初期,电商企业等入驻单位可能无法获得预期收益,此时政府就要发挥兜底作用做到“三稳”。首先,稳市场主体。建立农村市场,电商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其中起到改善农村供需结构的重要作用,不可或缺。其次,稳市场前景。电商企业等入驻农村,是被中国式现代化引领下农村市场的广阔前景吸引而来,稳住市场前景,就是吸引更多生产要素进入农村市场。最后,稳地区经济。由于初期阶段盈利的不确定性,政府应为市场主体提供扶持政策,充分稳定本地区农村经济,稳农民就业,稳农业生产。由政府引导,做好“三稳”工作,搭建完备的农村市场经济体系,构成产销循环框架,度过农村市场建立初期。
3.1.3 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拓宽要素流通渠道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需求侧管理目标的实现得到了充分保障,大量生产要素被农村吸引,汇聚于此。农村市场建立初期,结构性、机制性障碍仍然存在,此时应该着力发挥城乡互通、政府引导在体制机制内的作用,消除各种结构性、机制性障碍,确保资本周转、技术流通、劳动力流动在农村市场顺利进行。需要警惕的是农村“空心化”问题,即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结构性、机制性障碍消除之后,没能吸引城镇、外部地区生产要素流入农村和农业,反而使农村本就不多的生产要素加速流入城镇,比如农村适龄劳动力人口常年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大量缺失。因此,提高农村资源承载能力,扩充农业资源吸纳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此外,大量新型、先进的生产要素流入,必定是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所不能承受的,这就需要转变旧的生产经营理念。农民可以在土地流转上下功夫,通过转让土地经营权获得收入,使自身从小农生产中抽身加入农业农村市场化生产中去,助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乡村资源承载力提升,产业升级转型,现代化生产要素涌入,固然为农业农村带来长足的发展,同时也对农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出了更大挑战。必须认识到,农村治理体系现代化程度与乡村资源承载力水平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因此,促进农村治理体系现代化,就是从侧面提高乡村资源承载力。
3.2.1 纵深推进结构优化,创新完善治理模式
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中央的要求。对治理问题的分析必须尊重治理规律[7],农村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治理民主的组织保障,乡村治理民主则是实现乡村善治、法治、德治的根本保障。村民是乡村的建设者,也是主人翁,要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乡镇、村、组队各级要积极开展民主协商和民主评议活动,搭建农民与农民、农民与干部、农民与党组织沟通的便捷桥梁,引导职业农民、返乡精英和广大群众为党务、政务、村务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到党务、政务、村务工作中。与此同时,要构建起党建引领入驻企业、入驻企业帮扶合作社、合作社建立农业产业基地、基地帮助农户完成生产这一系列完整的产业供应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建在促进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引领新兴农业农村经营主体发展的指向作用。党建引领产业,产业助力农业农村发展,将组织优势和组织活力注入产业,为产业优化再赋能,为产业发展添动力,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的升级转型目标,为实现农业农村代化提供不竭动力[3]。
3.2.2 积极培育乡村良好新风尚,促进群众干事奋斗敢担当
以正式的制度架构为主的外力约束已经成为乡村治理的主要形式,同时也要意识到,乡风、村风、家风等德行因素对于农村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影响。良好的家风能够浸润人心,正直的村风能够引领向善,拼搏的乡风能够凝聚力量,建设好“三风”,培育好“三风”,使“三风”在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中产生更大助力。思想上,要引导农民群众深入理解建设与追求的关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和奋斗实现美好生活如同“人之双臂”“鸟之双翼”,建设美丽乡村就是在追求美好生活。精神上,树立感恩意识端正家风,树立能动意识建设村风,树立主体意识践行乡风,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干事创业、砥砺奋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民法典》宣传势头正盛,大力开展“学法、用法、知法、懂法”系列活动和尊老爱幼、亲仁善邻等乡风建设活动,实现依法治村和以德治村相统一,凝聚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强大精神动力。
3.2.3 实施“人才强基”工程,推进“职业农民”培育
“人才强基”,强的是产业之基——农业,强的是农业之基——农村。“三农”人才队伍建设,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8]。“人才强基”工程担负着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输送人才、储备人才的重要任务。农民受教育程度直接影响农村发展高度,因此,要加大农村教育培训投入,培育经营型人才经营农业产业,培育研究型人才开发农业技术,培育管理型人才统筹区域经营,培育综合型人才应对经营风险。
3.2.4 强化生态资源保护,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意见》指出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题中之义[9]。为顺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产品销售市场化的发展要求,要把“农村必须美”摆在重要位置。以往部分地区发展注重建设而忽视环境保护,产生了较为严重的环境恶果。因此,农业农村现代化应实现由“一味索取搞建设”向“建设保护同步走”的转变,从政府负责严格管、入驻企业专门管、农村居民自己管三方面着手发力,保证农业发展要实现、农村环境要保护、农民生活要改善,全方位确保通过绿色发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提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绕不开相对贫困这一发展障碍。相较于绝对贫困,相对贫困识别难度大、涉及范围广、治理时间长、影响程度深,需要构建长效治理体制机制应对相对贫困。
3.3.1 警惕相对贫困,巩固扶贫成果
对于绝对贫困是要解决人民基本吃穿住问题,而对于相对贫困就是要解决社会发展问题和发展取得成果的分配问题。因此,巩固扶贫成果不能停下脚步。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相对贫困展现出贫困群体分布散、贫困水平差异大、贫困发生原因杂等多维度特点,这就要求必须立足本地区农业农村发展实际,正确认识和理解相对贫困的产生因素,持续提高对相对贫困的识别能力,科学界定相对贫困的认定标准,完善应对相对贫困的体制机制。值得注意的是,城镇贫困人口也是相对贫困的重要群体,要一手抓预防城乡返贫,一手抓综合治理开发,逐步推动城乡防返贫工作梯次并轨、治理开发稳步前进。在此基础上,实现相对贫困人口逐年减少,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分配趋于公平。
3.3.2 拓宽渠道,吸引产业进村
发展现代化农业产业,离不开作为市场主体的各产业龙头企业的入驻。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应该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基础,各产业之间优质、高效且协同发展[10]。要科学规划,精准把握本地区乡村产业,实现龙头企业与乡村产业融合,推动农村地区一二三产业发展。农村产业发展滞后、转型升级缓慢、体系建构不充分是阻碍农业农村发展的内部因素。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要从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深程度将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到农村,增强区域产业优势和本地区农村产业集聚效应。发挥基础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作用,对进驻龙头企业、落地产业体系、高阶生产要素提供全面支持,通过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产业链延伸和融合发展提升产业附加值[11],迸发农业农村产业活力和内生动力。农村发展讲效益,产业合作重分享。产业发展获得的收益应与农户共享,增强“产业合作共同体”意识,实现生产加工全部参与,收益共享一个不漏。农业农村发展,绿色生态先行,坚持“绿色生态产业规模做大,品牌特色效益三管齐下”。警惕可能出现的相对贫困问题,通过融合发展一二三产业,实现发展成果农民共享;构建先进现代产业体系,实现产业扶持帮扶到户。
3.3.3 强化体制机制作用,应对相对贫困
党中央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实现小康,相对贫困问题成为阻碍农业农村发展的最大“拦路虎”。治理相对贫困,“根”在贫困,“重”在治理,着力点在于狠抓落实完善领导体制,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机制。杜绝领导干部考核“一刀切”,建立“差异化”考核制度,合理调整干部配备,压实领导干部责任。综合治理相对贫困,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协调生产资源配置,统筹引进产业投入。引进资本下乡[12]、产业投入升级是农业农村现代化两大助力,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以社会投入为助力,整合社会资金,建立健全资本良性循环体制机制,形成政府主体领导、全社会共同发力的相对贫困治理新格局。在此基础上,联结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实现治理与振兴、治理与现代化有机结合,实现社会主义农业农村现代化,最终助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