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建设数字影棚、购买数字影视设备的厦门影视企业,最高可获1000万元补贴;在厦门新设立的影视企业,每年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奖励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支持影视人才来厦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影视产业人才,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厦门市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月1日发布,通过培育壮大影视产业市场主体、积极扶持影视精品创作发行、支持举办影视节展活动、积极吸引影视剧组来厦拍摄和加大培育影视人才发展五方面共十条举措,推动厦门市建设新时代中国影视中心。这组措施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与以往发布的影视产业扶持政策相比,此次政策更注重扶大扶强,有利于激发重点影视项目对产业生态的带動作用。对数字化影视产业在硬件和软件上的多方位支持也是此次政策的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