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阈下非遗文化传承路径研究
——以福清地区为例

2023-02-24 07:46
关键词:福清文化

王 彦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福清 350300)

2022年4月,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有效机制基本建立、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得到有效激活、乡村文化业态丰富的发展目标。[1]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和乡村传统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乡村是孕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土壤。另一方面,非遗的文化内涵、表现形式、传承者也都体现出鲜明的乡村传统文化特点。随着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的逐步推进,非遗助推乡村文化振兴的作用愈发明显。

福清市隶属福州市,是著名的侨乡,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拥有种类多样的非遗文化。截至2022年,福清市有59项非遗代表性项目,列入国家级1项,省级5项,福州市级15项,县级59项。省级非遗传承人3人,福州市级非遗传承人7人,县级非遗传承人69人。其中,佾舞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宗鹤拳、新厝伡鼓舞、石竹山祈梦习俗、词明线戏被列入福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在乡村振兴战略下福清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有了新的发展。非遗文化的传承为乡村振兴,尤其是乡村文化振兴注入了新元素、新力量。

一、乡村振兴战略赋予非遗传承发展新机遇

非遗是“人类社区、群体或个人创造的文化财富以非物质方式被后代所认可与传承”[2]。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与推进,说明人们愈加清晰地认识到它在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非遗保护工作自2001年起,目前已基本形成政府主导,媒体、学者、民间社团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遗,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3]所以,在新的时期,非遗的传承发展,是要在加大保护力度的前提下强调非遗文化赋能的作用,激发民族文化自信。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持续推进,乡村产业、文化、生态等面临着新的任务和考验。其中,受新媒体传播媒介和城市文化的影响,乡村文化逐渐出现衰落之势。如果失去了乡村文化强有力的支撑,那么乡村振兴就难以真正地实施和实现。[4]

近年来,在对非遗进行抢救性保护和发展的同时,非遗的文化价值也在被重新认知与挖掘。各级地方政府科学规划、积极推动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把非遗作为推动乡村文化建设、发展乡村文化产业的新抓手。非遗保护工作的不断推进,既体现了民间对文化传统复兴的热情,也体现了政府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引导与整合。非遗的特性,决定了它并不是简单存在的文化形态,而是深植于民族、地域文化的传统之中,是地域社会中最传统、最具有延续性和活态性的文化事象[5]。因此,在非遗及其资源化的过程中,除了要挖掘非遗传承人、非遗产品的内涵、传承与流变之外,还要系统地挖掘非遗文化承载的价值观、精神与价值体系、文化背景与文化传承、审美理念与审美体系。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非遗保护和传承实践不仅是纯粹的文化建设问题,更是社会发展的问题。对非遗保护传承的路径探索,要在对个体案例分析的基础上,从更宽广的视角观照非遗对社会全面发展的意义。要把非遗的保护传承工作与乡村文化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之成为乡村文化振兴的触发点、聚焦点、发散点。

二、传承非遗文化对福清乡村文化振兴的意义

非遗来自于人们的生产、生活实践,植根于具体的社会、地理环境和地域文化传统之中。这意味着非遗更加全面、立体地记录下民族发展的文化碎片。同时,非物质文化具有很强的地域个性,它通过多样的艺术形态呈现,传达人们的诉求与信仰。只有认识非遗的本质特点,才能在非物质遗产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工作中有的放矢。

(一)非遗提升对乡村秩序的价值认同

中国乡土社会非常注重“根”的观念,这种观念形态在非遗中得到充分展现,尤其是民俗类的非遗项目。地方社会内部的延续与管理,仅靠政策与法规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经济、仪式以及其他相关的方式来维持。民俗类非遗项目正是将对祖先的追忆、对神灵的祈福仪式化,并世代传承。它尊奉在传统中形成的道德秩序,看重亲缘、地缘等关系。地方民众在从事、参与与祖先相同的实践活动中获得地域的自我认同感,从而维持社会的延续。

在福清,新厝硋灶的上元习俗、新厝江兜的“头尾厝文武宴”、江阴门口村一带的踩街习俗,都是乡土社会家族体制在文化沿袭中的表现。新厝硋灶村的上元“弄五兽闹元宵”的习俗已延续300多年。每逢元宵,村民点燃火把,敲锣打鼓,舞动裱糊的大象、甪端、麒麟、弥狮、貔貅等“五兽”挨家挨户送“福”,以此感恩“圣兽”给村民带来富饶、稳定的生活。同样是庆祝元宵,一村之隔的江兜却用“文武宴”的形式来庆祝,这种习俗明朝末年就已盛行。按村规,每年正月初四各房选出长辈到庙中抽签,凡抽到“福”字,即为头座“福”厝。抽到“寿”盾,即为尾座厝。数字中间的为中间厝,称“禄”厝,意为“福禄寿”。“五盆、十二碗、三十六碟”象征着来年“丰衣足食,年年有余”。通过数百年的反复演绎,人民群众在广泛参与中,明确感知到自己在群体以及地域的归属性,并在内心深处种下对历史、对乡土的记忆与认同。

(二)非遗增强对民族与乡土的情感凝聚

非遗是“人”的精神活动的呈现和延续,是有共同祖先群体、民族和国家凝聚力的集体体现,是民族精神在乡土社会中的折射。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特有的精神面貌,是一个民族价值取向、共同理想、思维方式和文化规范的集中体现。[6]非遗中许多舞蹈、武术、歌唱形式的起源背后都有明确的故事记载,而这些故事大多和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民族情感紧密联系在一起。在非遗传承的过程中,人们通过一次次的演绎重温历史、激发情感、增进团结。非遗的传承和保护,实际上就是民族记忆被唤醒、民族情感被激发的过程,这种自发的、朴素的情感,终将形成民族精神凝聚力。

始于清朝的宗鹤拳,是传统拳术中南拳的一种,发源于福清市镜洋镇西边村。该拳种见力化力、刚柔并济,体现道法自然的文化理念。它起源于国家内忧外患之际,其初衷是用于抵御外敌。在传承的过程中它不仅成为具有地方色彩的传统体育健身项目,更是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精神的延续。新厝镇江兜村的伡鼓舞起源于民族英雄戚继光抗击倭寇的历史故事。戚继光在福建抗倭,面对敌强我弱的局面也毫不畏惧,他带领当地民众敲打锣鼓振奋士气、威慑敌寇。这段历史被以舞蹈的形式记载了下来,战争中的战队变化也被吸收到舞蹈的变换形式里。伡鼓舞的表演队伍由几十名女性组成,她们或敲打大锣大鼓等乐器,或手持凉伞,以整齐的队形、磅礴的气势展示历史上勇士们的英勇气概,奋勇、团结的民族精神油然而生。福清市级非遗项目光饼制作技艺、番薯丸制作技艺等都体现了福清传统小吃的风味。光饼、番薯丸这些极具地方特色的食物随着福清侨民的脚步远销海外,成为远居他乡的侨民与家乡最直接的联系,也成为他们寄托乡土情怀最重要的载体。

(三)非遗体现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

非遗是由“人”共同创造的,是“活态”的呈现。这里说的“活态”有两个层面的意思,一个是“生态”层面,一个是“个体”的层面。从“生态”层面来看,非遗和其所处的时空环境的整体状态是密切相关的,包括地方社会的地理、历史、人文等因素。它会随着时空环境的变化而发展变化。非遗能够存续与发展,是与其密切相关的。从“个体”的层面来看,非遗的传承突出个体性特征。受时代以及个体认知的局限,非遗的呈现与阐释又有所区别。因此,非遗传承的过程,就是人与人相互交流、互动的过程。

福清的佾舞源于古代宗庙宫庭雅乐舞,是诗、礼、乐三位一体的高度艺术化,体现了中国传统舞蹈的典雅之美。古代先贤通过佾舞礼乐教化百姓,使人修身养性、谦和有礼,因而佾舞中体现着“建国君民,教学为生”的文化内涵。而我们现在所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是和“礼乐”的文化传统一脉相承。2023年5月在中国—中亚峰会的欢迎仪式上,我们正是用规格最高的礼仪舞蹈“八佾舞”来迎接远道而来的友人,展现中国传统文化中“仁义礼智信”的精神。马克思认为,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因而,随着这些自然力实际上被支配,神话也就消失了……。[7]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众文化传播的渗透,使各种文化、观念在乡村文化空间汇聚、碰撞。民俗活动、民间信仰在现代社会中的延续保证了乡村文明的延续性,从而实现乡土社会结构和秩序的稳定。另一方面,社会结构的不断分裂、重构,给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带来巨大的挑战。如何将中华文化基因与“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相结合,如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如何激发其活力与价值,这是非遗传承所要面对的新命题。

三、乡村振兴战略下福清非遗传承发展现状

(一)价值引领,培育乡村文明新风尚

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的推进带动了乡村公共性文化娱乐活动的复苏。在福清非遗代表性项目中,民间习俗、传统技艺、音乐舞蹈、祭祀信仰等方面,都有着鲜明的历史印记,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这些非遗项目不仅丰富了乡村的文化生活,还起到了培育文明乡风、家风的作用。

近年来,在福清市文体局的牵头带动下,形式多样的非遗活动走进人民群众的生活中。“十番”这个几乎被人们遗忘的传统民间音乐再次成为人们文化生活的亮点。2005年起,融城老体协成立融城老体协“十番”队,时常参加公益性演出。融城幸福社区还因“十番”队而获评“福州市艺术特色之乡”。福清市还依托各类载体,大力推进非遗进社区、进景区、进文化场所,提升人民群众对地方文化的认知与热爱。提线木偶戏、东张窑古瓷、胡琴技艺等非遗项目的展示和表演都让市民感受到福清非遗的独特魅力。2023年福清市文体局组织了“高雅艺术走进福清——福建省实验闽剧院送非遗闽剧下乡”活动,受到了乡村群众的热烈欢迎。

要实现非遗的文化影响力,还需要借力数字媒体。福清已经实施了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拍摄了12个具有代表性的非遗项目宣传片,让非遗“留”下来、“传”开来。节奏明快、形式新颖的非遗短视频,在自媒体平台也受到了年轻人的喜爱与点赞。

(二)产业蓄力,打造乡村特色产品

乡村文化产业兴旺, 才能带动乡村文化的持续繁荣。以非遗项目为抓手,推动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有助于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福清,通过非遗项目实现文化产业的发展,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直接将非遗项目转换成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如一都镇的枇杷膏制作技艺、融万安的番薯丸制作技艺。一都枇杷膏制作技艺拥有百年的历史传承,目前枇杷膏生产已成规模,纯手工制作工艺、传统的制作流程使一都枇杷膏获得市场的认可。一都枇杷膏现已打入电商市场,形成线上+线下的销售模式。一都镇还依托农产品产业,整合乡镇其他资源,大力推进农业和旅游业发展升级,逐步探索出一条山地“农文旅”融合发展的乡村全域振兴一都模式。福清特色美食番薯丸、光饼也走上了产业化道路。“融万安”是第一个实现将福清地方小吃品牌化、并进行企业化运作的公司。目前融万安番薯丸不仅直供给福清酒店、机关单位食堂等地,还以礼品形式销往周边县市。

另一种形式是通过产业园的建设,实现非遗项目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福清东张古宋窑是宋代福建四大窑之一,以烧制乌金黑釉和青釉为主,产品艺术价值高。目前,东张古宋窑制作技艺传承示范基地位于福清市岚湖山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园内还建有东张窑文创博物馆、东张窑非遗工作室、东张窑柴烧倒焰窑车间和现代电窑车间。东张窑传统技艺传承及其文创产品创新生产与运营,使得福清这一重要的古宋窑制作技艺得以进一步弘扬。产业园还整合了黄檗煎茶道非遗项目,开发户外团建、青少年研学、定向运动、康养体验等文旅项目。

(三)品牌打造,扩大非遗文化影响力

非遗是一类具有差异性的文化资源,最能直观地体现地方文化特色。非遗与旅游地融合是非遗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方式之一。近年来福清已经摸索并实践“非遗+节庆” “非遗+演艺”“非遗+研学”“非遗+乡村旅游” 等形式,较好地转化非遗文化资源。但要提升旅游吸引力,还需要对地方文化进行品牌化打造。“石竹山梦文化节”“一都枇杷文化节”“海口民俗文化节”等已初显品牌效应,成为乡镇重要地方文化名片,推动地方文化影响力的不断提升。依托于福建省非遗项目“石竹山祈梦习俗”的“梦文化节”在海峡两岸都有较高的知名度。福清石竹山自古以来就被称为“行春之治所”。石竹山的“接春”习俗传承了近千年,文化影响力覆盖永泰、长乐等周边地区。随着社会的发展,“接春”融入了道教新春的祈福仪式,成为人们新年纳福添寿,祈求新年诸事顺遂的传统民俗。“石竹山梦文化节”在“接春”等习俗的基础上融入各种民俗活动,展示祈梦礼仪的魅力。2010年,第二届“梦文化节”以“共谒九仙,梦圆两岸”为主题。 2014年,第四届“梦文化节”以“中华九仙,福佑两岸”为主题,共同的文化根脉成为海峡两岸民间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并进一步推动两岸文化交流和产业合作。

元宵节也是展示地域文化特色的重要节庆。福清市海口镇的“民俗文化节”,不仅有震撼人心的龙灯大巡游,还融合了“趣味游园”“海丝风情图片展”“民俗文化直播”等活动环节。在热闹、和谐的节日氛围中展现了千年古镇的风采,加深了人民群众对海口镇的历史、民俗文化的了解。福清三山镇瑟江村在每年正月十二至十六晚上举行舞“板凳龙”的活动,多条长达百米的“板凳龙”走村串户且行且舞,甚为壮观。这些极具地方特色的元宵民俗活动每年都吸引大量群众前往观看、参与。

(四)文化传承,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

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生产实践。因此非遗的传承不仅要重视“物”,更要重视“人”。除了培养与培训非遗传承人,还应该培育文化管理者、乡村文化引领者。福清市非常重视“非遗进校园”工作,此项工作一方面丰富了中小学生文体课程的内容,另一方面也在孩子们心里种下家乡文化的种子。佾舞成为福清学校“五育并举”的实践课程,已在20多所学校推广。在城关小学、实验小学、龙华职专等校都建立了佾舞传承基地,较好地推动了佾舞的传承发展。新厝镇硋灶中心小学深入挖掘新厝镇民间传统文化,将新厝镇省级非遗名录“伡鼓舞”引进课堂。从2014年开始,该校就把伡鼓舞纳入校本课程,形成办学特色,培养出新一代“伡鼓舞”传承人才。在传承学习民间传统“伡鼓舞”的同时,学校还结合现代音乐和舞蹈形式,创新“伡鼓舞”的表演形式,使之更具有观赏性。

四、乡村振兴战略下福清非遗发展的困境

(一)保护与传承机制不健全

要做好非遗保护工作,需要政策的扶持、法律的保护,还需要健全的机制保障。乡村文化建设机制通常是以政府为主导、社区或乡村参与。在这样的机制模式下,乡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性难以被激发。福清市为加强非遗传承的培养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如2019年出台的《福清市优秀文艺作品、文艺人才、非遗项目奖励办法(试行) 》中规定,“福清市非遗项目获评国家级或省级非遗保护项目,分别给予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分别给予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和1万元。 ”评审周期为每两年一届。除此,明确针对非遗保护和传承的文件较少。这就造成了各乡镇在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上缺少系统性。其次,在乡村非遗人才的培养上,也缺少健全的传承机制。一些非遗项目如词明线戏、一都盘诗等都面临着培养传承人的困境。而一些非遗项目中,传承人缺少文化传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无法承担起引领乡村文化的责任。再次,非遗示范基地与传习所作用发挥不足。目前,福清共有6家福州市级非遗传承示范基地,4家非遗传习所。但示范基地和传习所的建设还不完善,只注重“形”的建设,而没有充分发挥它们在技艺传承和人才培养上的作用。

(二)对非遗文化资产开发利用不足

非遗是重要的文化资产,在产业化发展中具有无限的可能性。目前福清对非遗文化资产开发利用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仍有不少非遗项目还没有被关注,从而形成价值转化。二是对非遗文化的保护和传播方式较为单一。福清市非遗项目种类丰富,包含了传统戏曲、传统技艺、传统美术等多种形式。目前,一东张窑古瓷制作技艺、融万安番薯丸制作技艺、一都枇杷膏制作技艺等项目开始走上产业化的发展道路。但还有一部分非遗项目,如东张竹编制作技艺等,具有很大的市场前景,却还未被挖掘,进行价值创造。另一方面,政府对非遗的保护手段较为局限,普查、登记、陈列等是较为常用的方式,这些手段不能很好地体现非遗“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特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思路还没有被广泛地使用在非遗文化的开发中。枇杷膏、番薯丸等福清特色产品在生产、推广的过程中忽视了对非遗品牌形象的设计,降低了这些特色产品的识别性。

(三)对农民的主体性作用激发不够

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是非遗保护和传承的主体。目前,非遗保护和传承的最大阻力正是来自于农民群体的主体性缺失。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乡村建设的主力军和精英大多选择了城市,乡村逐渐显现“空心化”。非遗的学习需要耗费较长的时间,其艺术表现形式和现代生活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很难对青壮年产生吸引力,使他们投身到乡村文化事业的建设中去。福清非遗传承人大部分年纪较高,而技艺传承后继乏人。他们的艺术创造无法改善当下的生活条件,提升自身的社会地位。传统封闭、单一的传承方式,也让他们很难接受新科技为非遗保护、传承带来的可能性,导致非遗产品难以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弱参与”是当下非遗主体参与非遗保护工作的主要状态,大多是以获得经济收益为主要目的,通过表演、项目制作等方式,被动地参与到乡村文化发展的工作中。非遗文化传承的主体性缺失所表现出的传承能力有限、传承动力不足、缺少文化传承的自觉性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乡村文化振兴。

五、乡村振兴战略下非遗传承发展路径

(一)完善机制,健全非遗传承保护体系

要保护好非遗文化财产,就要建立起现代文化管理模式,通过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推动乡村文化的发展。在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中,应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市场为载体、文化组织为纽带的四位一体”文化治理模式[4]。

完善的机制是非遗良性发展的重要保障。政府应高度重视非遗传承工作,做好乡村文化建设的顶层设计,将非遗保护工作融入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实践中。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非遗传承人采取多元化的扶持措施。村镇一级的人民政府,一方面要统一步调,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乡村文化振兴的相关部署。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在乡村文化振兴中的主动性,了解农民内心的想法和愿望,有针对性解决非遗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探索能体现当地文化特色、适合当地文化产业发展的路径。

政府要牵头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非遗的发展保驾护航。从非遗项目资金保障、扶持奖励范围、奖励对象等多个方面规范非遗传承人的工作义务、责任、处理办法等,创新构建非遗传承新模式。建立健全非遗普查体系,对非遗项目进行整理、登记,用图文、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建立“非遗档案”。

社会力量也是非遗工作的重要助力。通过培育乡村文化自治组织,为乡村提供丰富文化产品。政府可以发挥农民文化自治组织的力量,尤其是文化自治组织中文化引领者和乡贤的作用。通过公共文化活动、民俗文化活动的开展扩大乡村公共文化空间。

(二)文旅融合,助力乡村文化产业发展

非遗的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是相辅相成的。 文旅融合,以文塑旅、以旅促文, 实现非遗的“活态”传承 。要实现非遗的价值转换,需要在商业性、共享性和生产性上下功夫。随着乡村振兴工程的推进,“青山绿水”成为最重要的旅游资源。乡村旅游的吸引力既来自于田园风情带来的舒适感,又有乡村文化所带来的新奇、陌生而又熟悉的文化体验。提升乡村文化的体验感和参与感是发展乡村旅游的重点,脱离了文化体验的旅游项目就缺少了一定的吸引和竞争力。在开发文化项目、策划文化活动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非遗活态性、实践性的特点,让非遗回归到具体的生活情景中,真正做到“见人、见物、见生活”,让游客通过非遗感受当地的人文风情。

更要以非遗为依托,打造地域特色的旅游品牌。旅游品牌的塑造既包括一定范围内的物理空间,也包括在这一空间内的多种文化艺术形态、多元价值观念的碰撞、融合形成的大的文化环境。要打造富有特色的、具有辨识度、吸引力的旅游品牌,就要提炼乡村文化特色、整合文化资源、培育文化新生态。在推动乡村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经济有抓手,还要文化有特色。充分发挥非遗的文化优势,同时整合华侨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及其他传统文化资源,共同打造特色鲜明、展现地域风貌的乡村旅游品牌。同时,要强化包括民间艺术形式、民俗活动在内的具有“活态性”的文化氛围,进一步增强旅游品牌的生命力与感染力。

以非遗助力乡村文旅融合,还需要注意两方面的问题。首先,要区分非遗的类型,挖掘不同类型非遗的文化特性与表现形态,选择可转化为旅游资源的项目进行开发利用。其次,要提升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度,根据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在非遗资源的开发中引入新思维、新技术,打造符合现代实用需求及地方审美特色的非遗文创品,实现“非遗+”的多种可能性。

(三)以人为本,激发非遗主体内生力量

乡村文化振兴应该依托人民群众,并服务于人民群众。激发农民群体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的自觉性,是形成非遗保护机制的重要保障,也是乡村文化振兴的内在动力。首先,要唤起农民的文化认同感,提升文化自信。其次, 应该加大力度培育乡村文明新风尚。 新兴媒体的广泛普及和快速传播,给乡村文化带来了新鲜的、多元的、现代的信息与观念,这个过程中,乡村传统文化逐渐被边缘化。非遗是人们生活智慧和生活经验的集中体现,也是人们精神追求和精神寄托的载体,在形成集体认同感、凝聚力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非遗项目的传播与传承,让农民体会到乡村历史文化的厚重。通过有温度、有情感的非遗文化活动,提升农民的文化认同感。

建立多渠道的宣传阵地,是培养农民主体意识的有效方式。除了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外,新媒体也是非遗文化传播的新阵地。通过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将抽象的文化概念具象化、通俗化,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喜欢非遗,主动参与到非遗的发展事业中。还可以开展多样的文化宣传活动,“艺术乡建”“文化下乡”等都是农民群体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

要激发农民的积极性,根本上是要保障农民,尤其是保障非遗传承人的利益。要提升他们的经济收益与社会地位,为他们搭建非遗成果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机会。 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就是要积极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途径,把文化资源转化为产业优势,将文化产业转换为综合效益,让更多的民众在获得精神财富的同时获得文化事业产业发展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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