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萌生
在数字时代,重视个体数字素养培养、关注公民数字福祉发展已逐渐成为全球共识。人们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社交、娱乐、政治参与等场景下[1]与大量的数字智能设备进行信息获取、信息传递、信息生产等交互活动。诚然,我们可以通过使用这些设备获得各种便利条件、社会网络支持等,但数字技术的面影响开始显现甚至开始反噬人类,与之相关的“病”“症”“癖”“瘾”“案”越来越多,严重威胁着人类健康、社会良性运行与可持续发展[2]。这就需要采取措施以保障公众可以更好地掌握、使用这些数字技术的技能和知识,加之百度、谷歌、苹果、抖音、阿里等科技企业也推出相关概念并采取多元行动,这带来了当代社会需要重视的一种新型福祉,即数字福祉。
数字福祉(Digital Wellbeing)关涉数字技术与数字体验对社会个体身体、心理、情感、精神健康的影响,其概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建立并维持技术与健康的关系,以平衡和文明的方式达成数字福祉的目标;二是识别和理解数字活动的积极和消极影响;三是掌握管理和控制数字福祉的影响因素。整体看来,数字福祉是数字智商(Digital Intelligence Quotient,DQ)[3-5]的一个分支,DQ 的数字公民、数字创造力、数字竞争力对数字福祉研究有积极的借鉴作用。在国外,数字福祉已成为数字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且关键维度,然而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与实践仍在起步阶段[6]。鉴于此,如何推动数字福祉参与数字中国建设,讲好数字中国的发展故事是我们需要积极应对的重要任务。
国外关于数字福祉的规模化研究始于2012年左右,历经十余年的发展与积淀,有关数字福祉的研究与实践主要有以下几类。
第一,早期的研究较为宏观,主要泛指数字技术对人们生活的影响[7-8]。这是一个涵盖数字生活各个维度的概括性概念,具体包括以和谐与文明的方式创建和使用数字技术、识别和理解参与数字活动的积极和消极影响、掌握有助于数字福祉管控的方法与手段。作为数字福祉的重要内容之一,数字公民的内核包括政策、利益相关者、战略、基础设施和资源及评估工作五个部分;其九项背景、信息和组织指导原则积极助推数字公民在社区中的参与,以确保社会和教育朝着数字公民的方向发展。它涵盖了在线、在线幸福和在线权利三个关键主题[9]。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里的在线是指与人们在网上的参与和存在方式有关的信息,在线幸福表示与我们在线感受有关的信息,在线权利指与在线问责有关的信息。
第二,亚太数字儿童框架(Digital Kids Asia-Pacific,DKAP)呈现了经济和社会差异对数字福祉的贡献。它专注于儿童全面发展,通过增强儿童的认知、行为和社会情感能力,为儿童在数字社会中的赋权提供了可行路径。该框架将数字福祉归类在数字素养和公民身份下进行研究,把其总结为促进和保护健康和数字福祉的安全力和恢复力,如识别和管理健康风险、使用数字技术来保障和提高社会个体身心健康等内容。因此,该框架为有效解决儿童数字赋权方面的困境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建议,诸如在识字和安全之外重新思考数字公民身份、将儿童视为重点关注对象、建立支持系统并重新规划屏幕使用时间作为儿童积极体验的前提、最大限度地缩小数字鸿沟、增强女性儿童的能力以提高其自信、发展跨部门合作伙伴关系以解决数字公民问题等。越南、孟加拉国、斐济等国家组织和实施了数字化的探索,加之韩国在内的更为富裕和数字弹性更强的国家的实践,呈现了人们在数字技能方面具备的竞争力和知识储备的成功案例[10]。这对于理解和弥合地缘政治上的数字福祉鸿沟有积极意义。
第三,欧洲数字能力框架(European Digital Competence Framework,EDCF) 致力于为欧盟成员国政府提供实施数字福祉的指南,它重视数字福祉与人民生活质量的关系,特别是在整个地区正在经历快速数字化的情况下。它通过避免和减轻社会个体的身体和生理伤害、防范数字环境中的风险、将社会福利和包容性纳入数字技术三个部分来定义数字福祉。客观地讲,它借鉴了世界卫生组织关于“福祉”相对宽泛、全面的定义,尤其是考虑到个体的整体健康状态这一维度。
第四,国际政府科学咨询网络数字福祉报告(International Network for Government Science Advice Report on Digital Wellbeing,INGSA) 分享了数字化对个体和社会福祉的影响,着重突出了不断发展的自我制度、社会生活制度和公民生活制度三个方面,以更好地阐释“关于个体和社会福祉的数字变革”。INGSA 还倡议开发一种更好的分析工具,以评估变革性数字技术的影响。它将“制度”理解为正式的法律和治理机制,以及社会中非正式的、不成文的规则和规范。它认为,这种对制度的更广泛定义有助于理解“关于个人和社会福祉的数字革命”。此外,它还强调了理解新兴技术进步中细微差别的重要性,以及政府治理在个人和社会生活方面的差异。该报告提出了数字福祉的人类发展和幼儿学习、贯穿个体生命历程的心理健康、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社会包容和信任,以及治理和决策质量五个维度。
第五,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of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于2019 年发布的数字福祉框架分析了信息和通信技术的获取、使用的作用及其在社会中的影响,呈现了个体数字福祉之生活质量和物质条件的11 个关键维度。其中,生活质量维度包括健康状况、平衡工作与生活、教育和技能、社会关系、公共参与和治理、环境质量、个体人身安全、主观幸福感等8 个方面;物质条件维度包括收入和财富、就业和薪资、住房等3 个方面。该框架指出,上述关键维度通过人口均值和群体差异来衡量个体的幸福感。该组织建议政府、政策制定者积极解决数字鸿沟问题,减少社会经济不公平以实现更大的包容性;通过数字化技能提升赋予人民权力;最大限度地提高数字化工作的效益,并加强确保数字安全的政策;创建更多基于数字福祉的研究,评估数字社会的福祉水平。
从更为广泛的视角、更为前沿的维度进行深究,可以将数字技术迭代、消费主义、就业与创业、行动主义和公民参与等融入其中。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社会个体与社会组织通过互联网和社交平台完成了原本需要线下开展或实施的大量工作并创造了海量社会财富。需要指出的是,在数字技术的加持下,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通道与路径正在逐步发生转变,这使得人们能够更加便捷、即时、积极地参与到各自社区(街区)各类治理性社会事务。上述这些实践帮助人们通过自主和自决的沉浸式参与唤起了一种“赋权感”“融入感”“参与感”,从而有助于提升人们幸福感[11]的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们不仅不会因社会的变迁及数字领域的变革而日益边缘化[12-13],反而可以促进社会个体的数字福祉[14]的提升。鉴于此,数字福祉不仅是技能、赋权、主观和社会健康以及生理状态,它有更为深层次的内核。
为进一步推动数字福祉深入开展,新加坡国立大学融合他国研究建构了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的数字福祉框架,通过改善数字接入、培养数字素养和技术迭代来公平的实现数字包容性,并以此作为新加坡国家层面的数字化政策基础,来建构新加坡智慧国家的宏伟蓝图。基于此,本文通过对多个国家、地区及相关组织的研究与实践进行了类型化分析和比较性研究,择优以新加坡数字福祉框架为借鉴,结合数字中国建设实际,致力于推动中国数字福祉发展与进步。该数字福祉框架解决了现有评估框架和理论研究的不足,呈现了一套阐释数字环境中数字福祉的测量标准,具体包括纵向的数字公民三个层面、横向的数字福祉九个维度[15]。详见表1。
表1 数字福祉框架
数字福祉框架将“数字公民”定义为在数字环境中积极和负责任地表达,同时公平、合乎道德地使用技术的能力。在框架的纵向指标上,数字公民包括3个层次:(1)数字技能(Digital Skills),具备在日常环境中自信、批判和有意识地识别、理解和使用数字工具和数字技术的能力。(2)数字身份(Digital Identity),具备建立整体和差异化的线上和线下数字身份的能力。(3)数字授权与代理(Digital Empowerment& Agency),具备追求和决定个人目标和决策的能力,通过数字工具和数字技术主动参与社会活动并保持有意义的在线互动的能力。
数字福祉框架的横向指标有9 个维度,具体内容包括:(1)数字安全与保障(Digital safety and security)。社会个体能够批判性地识别、理解和管理不同级别和类型的数字安全风险,并且能够在安全的数字环境中保护个人身份、数据、利益安全。(2)数字权利和责任(Digital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具备在线维权、问责的能力,尤其是利用技术维护人权和法律权利的能力,以及批判性地处理个人信息的能力。(3)数字通信(Digital communication),具备建立清晰有效的通信模式的能力,通过技术共享与协作来实现预期目标。(4)数字情商(Digital emotional intelligence),具备在数字互动和环境中批判性地识别、评估和表达自己情绪的能力,以及对他人表现出同理心的能力。(5)数字创造力(Digital creativity),通过信息通信技术工具创新创造知识与技术,并将其重新建构为现实物质存在的能力。(6)数字健康和自我保健(Digital health and self-care),具备在使用数字设备、数字技术时能够意识到自己的身心健康的重要性,并保持健康状态的能力。(7)数字消费主义(Digital consumerism),具备在消费者权利保护的情境下,在互联网市场上进行公平、知情和平等选择的能力。(8)数字就业与创业(Digital employment and entrepreneurship),具备数字信息识别和机会获得的能力,以及改善职业生涯并为区域、国家乃至全球经济做出贡献的能力。(9)数字行动主义/ 公民参与(Digital activism/civic participation),具备激励和参与以事业为导向的团体和计划能力,影响数字和物理环境的有积极意义变化的能力;在获得和验证相关数据时,能够免受虚假信息影响的能力。
数字福祉所包括的相互交叉的指标关系可概括出27 项相关能力,下面分别从数字技能、数字身份、数字授权与代理三个层面进行详述。
数字福祉的数字技能层面共有9 项能力。(1)安全可靠的使用(Safe and secure use),能够有效地使用数字工具识别、管控网络风险和预警网络威胁,保护数字内容和数字基础设施。(2)在线权利和责任(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online),能够观察和体验数字生活的各种权利和责任。(3)交际素养(Communicative literacy),通过各种形式的多种介质进行有效、高质的在线交流。(4)情感素养(Emotional literacy),使用和理解数字情感术语和表情包(如表情符号、动图、点赞、分享等),能够在网络上识别情绪状况和情境含义。(5)创意素养与表达(Creative literacy and expression),使用、识别、理解数字创意工具及社交平台。(6)电子健康素养(E-health literacy),具备获取信息并了解数字消费风险的能力,以确保维持更好的身心健康。(7)消费者意识和素养(Consumer awareness and literacy),能够在线使用和浏览广告、商品、信息和服务,学习和理解前沿的数字商业模式。(8)生产技能(Productivity skills),具备学习和发展经济的能力,以实现个体职业生涯中的相关目标。(9)数字政治素养(Digital political literacy),即在互联网上鉴别、使用、评估有关数字平台、工具和内容的政治性要素的能力。
数字福祉的数字身份层面共有9 项能力。(1)安全身份管理(Secure identity management)。通过安全、负责任和合乎道德的在线行为建立和维护数字身份。(2)负责任的网民身份(Responsible netizen identity)。建立一个维护网上个体形象的数字人物。(3)参与和身份形成(Participation and Identity formation)。负责任地表达、发布、管理自身身份和相关信息;在网络上积极建立和维护自我形象和组织声誉。(4)共情(Empathy)。在情感和道德上意识到自己和他人的敏感性;在情感上支持他人,为他人的需求与关切提供帮助。(5)内容创建和评估(Content creation and evaluation)。通过执行创意计划输出来创建和开发数字内容,通过创造性的解决方案参与并解决内容创建问题,通过创造性的方式表达身份与认同。(6)自我维护和声誉(Self-care and reputation)。在线下和线上有效、自主地使用数字技术,为平衡、和谐地使用技术树立标杆。(7)自主性和数据管理(Autonomy and data management)。处理和管理数字市场中的身份信息、偏好数据,实现并评估主观幸福感。(8)职业认同(Career identity)。通过探索数字经济新样态并为之做出贡献来发展自己的职业身份认同。(9)数字政治认同(Digital political identity)。通过在线探索和参与政治性、社会性活动,培养个体政治认同感。
数字福祉的数字授权与代理层面共有9 项能力。(1)安全在线参与(Safe online participation),通过制定安全协议和推广最优做法,努力建立一个安全可靠的数字环境共同体。(2)数字痕迹管理(Digital footprint management),能够做出合法和负责任的决定来管理数字痕迹,以塑造不断发展的数字文化。(3) 协作与沟通(Collaboration and communication),与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地域的人们合作,与公众人物和机构深入接触,参加对社区建设有积极意义的网络社会活动。(4)自主与交互关系管理(Solitary and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发展线上、线下真实的社会关系,并在网上弥合分歧,营造互动性的氛围,增强个体的归属感。(5)数字创意和创新(Digital creativity and innovation),重新构想和思考现有的数字工具和内容;通过数字手段,提出对社区产生积极影响的创造性解决方案和设想,并激发个体积极而有意义的参与。(6)医疗保健和社会福祉(Health care and social wellbeing),倡导组织和社区实践,促进和保障数字工具和在线平台的健康使用,以提高、改善个体和社会福祉。(7)消费者权利和能力(Consumer rights and competencies),维护数字市场中的消费者权利和责任,引入创新的数字商业实践,促进合作并保持线下“客户-商家”的关系。(8)创新与创业(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助力个体成为数字生态系统的一部分,致力于创新和改造全球经济,为可持续就业和创业制造新的机会。(9)数字政治“行动主义”(Digital political activism),主要通过在线消费、参与、筹款等方式参与政治性、社会性活动。
尽管人类社会的发展始终伴随着各类风险与挑战,在长达数千年的农业时代,人类的危机多源于自然灾害与社会解体相伴生的饥饿、战争、瘟疫等;人类在随后的两百余年间快速步入工业时代、电气时代、信息时代,这期间的危机多源于工业生产带来的环境污染、技术进步带来的核战争风险与生物技术风险、大国博弈引发的地缘战争风险与经济对抗、互联网与全球化引发的文明冲突与宗教争端等。但这些风险与挑战在本质上仍具有很强的“物理属性”,即在某种程度上属于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的人类“内部矛盾”。随着数字时代的信息技术加快迭代,政府内部治理与参与国际竞争、企业生产与参与市场竞争、社会组织立足基础与发展模式、社会个体生产与日常生活等各个维度对智能技术与智能设备的依赖程度不断加深,尤其是以机器人、语言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等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与智能设备的广泛普及,人类面临的风险与挑战进入“人机时代”,即人与机器(尤其是智能机器与设备)的“外部矛盾”挑战。甚至在某些层面,信息技术和智能设备开始“反噬”人们的就业岗位、身体健康、精神家园。这已经超越了社会个体层面所面临的威胁,需要人类重新思考技术发展与人类福祉的关系,并从整体上加以应对。客观上讲,数字福祉不仅事关人们在虚拟网络世界的安全,更关乎现实世界的福祉。数字技术与人工智能的发展将会在最大程度上迎合人们的关切、满足人们的需求,当人们将过多的时间、精力、情感、财富沉浸于数字技术中时,可能导致人们陷于数字“沼泽”而不能自拔、沉迷于虚拟世界而侵蚀真实的线下生活体验,甚至忘记了人类是技术的创造者、技术是为人类福祉而服务的初心。上述情景造成的不良影响须要得到人类的正向反馈与积极应对。
信息社会的到来让人们对信息的需求及依赖程度越来越大[16]。在大数据、数字设备迅速发展的当下,既要提升公众数字福祉的认知水平与认知能力,亦要考虑用技术的手段应对与解决技术的问题。相关针对性的研究对于指导个体的数据管理活动、帮助应对信息过载挑战、促进数字信息资源的效率提升乃至数据要素的价值实现具有积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17-18]。在国外,为帮助社会个体提升自我保护的能力,电子健康应用程序的研发与使用正成为一种主要趋势。研究人员已开始研究开发数字健康工具的可行性,以积极改变用户对智能设备使用的态度和行为,数字健康应用程序通过交互式统计数据和显示信息,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数字设备实际使用控制手段。随着数字福祉领域电子健康应用市场的快速增长,全球范围内约有84 000 家公司发布了32 500 个健康应用程序,约有54 亿英镑已投资于数字福祉初创企业[19]。借鉴国外数字福祉市场经济的探索与发展,长远看来,健康应用程序的研发、推广与应用将会是一个或能拉动万亿级GDP 的巨大市场。结合《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关于“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数字福祉带来的经济增长值得期待。
在数字时代,数字福祉是我们个体和社会良性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从数据、信息到知识、智能(情报)的转化不会自动发生,它需要以人类的认知信息输入为基础,以技术发展与硬件配置为支撑,以人类社会运行的管理方法为保障。综合国外数字福祉相关研究,我们可以发现面对数字时代的风险与挑战时,学者们的研究成果以及技术公司的实践进展往往存在相互矛盾的情况,这表明,对于什么是数字福祉及如何实现数字福祉,人们似乎仍然不太了解,甚至有些保守者认为“以人类现有的认知与技术水平……数字福祉难以实现”。这既有技术发展水平的因素,也受目标国家或地区文化差异的影响。加之国家与国家之间在政党政治、社会文化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地理位置条件、历史传承等方面存在差异,它们在数字福祉的实践往往带有较为明显的“国家特征”。作为国土面积仅710 平方公里、人口500 万的热带岛屿国家新加坡,其族群构成、政治经济发展模式、地缘政治博弈等方面有着鲜明的特色。基于新加坡国情制定的数字福祉对中国数字发展规划目标具较强的参考意义,特别是相对于西方国家有关数字福祉的研究成果而言。诚然,新加坡数字福祉框架中部分指标(如数字行动主义/公民参与等)不适应中国数字规划建设现状,但绝大部分内容有着很强的参考意义。鉴于此,我们有必要厘清数字福祉的核心内涵与发展框架,既为保障社会个体数字福祉提供学理借鉴,也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目标的实现奠定必要的研究基础。对于数字中国建设而言,我们在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契合本土实践提出符合中国国情的数字福祉框架。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的战略目标。2023 年发布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到2035 年,数字化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前列,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大成就……要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要强化数字中国关键能力”,从而为提升数字化水平、建设数字福祉提供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的航向。研究认为,数字化的本质是数字国家的战略选择和战略规划,成功的数字福祉建设既依靠、也须要、更离不开国家战略驱动。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中国前所未有地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日渐强大,成为推动世界和平发展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引领者。鉴于此,在积极有效地对接全球数字福祉前沿理论的基础上,应对我国数字福祉发展战略与发展举措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通过互通有无、相互借鉴,在相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及政府和行业领域内,逐步发出中国的声音,为建构数字福祉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
随着数字福祉已成为数字研究领域中的一个关键概念,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众多学者、社会组织的关注,已有多个国家(地区、组织)开展了数字福祉相关理论及实践,有关数字福祉的评估框架、政策、课程、报告突出了三个主题:首先,结合本国国情,有针对性地建构数字福祉框架、选择具体指标,将数字福祉作为评价数字社会的衡量标准,通常从数字和物理两个层面来衡量社会个体的整体健康;其次,将数字福祉视为某个通常处于数字安全或保障之下特定领域的子集,即子系统。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个体及公众的数字福祉应该在数字环境中得到保护和实现;再次,将数字福祉作为一种社会个体的参与过程进行研究,也就是数字福祉是社会个体参与数字社会的附加产物。即社会个体通过创造自己的数字身份进而积极参与整体社会活动,这种参与本身会促进社会个体数字福祉的产生。如何更好地建构具有中国特色数字福祉发展框架,如何为“四个自信”奠定坚实的“数字”基础[20],是我们面临并需要解决的时代课题。放眼亚洲,引领数字福祉未来发展潮流将有助于增强中国在周边国家及其他国家中的影响力,增强民族自豪感,厚植文化自信[21]。展望未来,数字中国建设将有着远大的发展前景,数字福祉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数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