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鑫全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48)
改革开放以来,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不仅经济方面实现了快速的增长,投资环境也日益开放,并吸引了大量外商直接投资(FDI)[1]。2020年,我国实际使用FDI额度约一万亿元人民币。我国已成为继美国之后的第二大外商直接投资国。FDI的大量涌入不仅从宏观角度助力了我国经济提升以及进出口贸易,而且对物价、生产率、企业就业结构和中国企业的微观表现等都产生了重要影响。由于创新是国民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动力和源泉,因此FDI对中国本土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受到学者广泛关注。
理论层面上,FDI对我国的本土企业创新绩效产生影响的主要因素是溢出效应以及竞争效应。首先,FDI不仅支援了资金,而且带来更前沿的技术、设施和管理方式,从而产生溢出效应,如示范效应、学习效应、人员流动效应等。随着外资企业的进入,我国本土企业通过学习外资企业的先进技术以及管理方式,模仿并加大对研发的投入[2]。同时,由于我国本土企业吸引高级人才政策的实施,大量在外国投资企业工作或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研发人员将逐渐流向本土企业,最终助力我国本土企业创新绩效提升。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FDI的正向溢出效应可以对本土企业创新绩效产生正向影响[3]。
其次,大量外资的进入将抢占国内市场的优质资源,这必然会加剧行业的市场竞争,而市场竞争的逐渐增强则会对我国本土企业的创新能力产生较大影响。一方面,通过“逃离竞争效应”,创新成功可以降低企业成本,而企业若成为技术的领跑者,则能获取高于其他企业的创新利润。企业能够依靠自身强大的创新能力超越竞争企业,这代表FDI会激发本土企业推进创新。另一方面,通过“熊彼特效应”可得出,企业的创新是通过高预期的利润所驱动,市场竞争程度的提高会导致创新利润变低,最终抑制了本土企业的科研创新能力[4]。在市场竞争并不激烈时,“逃避竞争效应”将在市场中发挥出主导的作用,FDI所带来的技术竞争增强会带动本土企业进行创新。在市场竞争程度变得激烈时,“熊彼特效应”逐渐在市场中占主导地位,FDI引起的竞争增强则会进一步抑制本土企业的创新。
本研究基于2013—2020年中国制造企业微观数据集,探讨FDI对中国本土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与已有研究相比,本研究的主要贡献体现在以下方面:(1)本研究以新产品产值作为衡量企业创新绩效的指标,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如关键指标替代、工具变量估计(IVs)等,验证了FDI显著提高中国本土企业创新绩效的结论。(2)本研究构建了相应的中介效应模型,实证检验了溢出效应和竞争效应是不是FDI影响中国本土企业创新绩效的重要途径。一方面,FDI通过促进企业R&D投资对本土企业创新绩效产生积极影响。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FDI对本土企业创新绩效的正向作用会逐渐减弱。影响机制的分析有利于加深对FDI与本土企业创新关系的认识。(3)考虑FDI溢出效应的出现是有条件的,本研究还分析了FDI对不同类型本土企业(不同要素强度类型、生产力强度类型、所有制类型、区域类型、出口和非出口类型)创新绩效的异质性影响。通过探讨FDI对不同类型本土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差异,为全面理解FDI的创新效应提供了丰富的视角。
现有的相关实证文献分析了FDI如何影响企业创新绩效。一些早期的研究表明,FDI导致额外的产品创新[5]。曹毅和陈虹[6]基于企业级面板数据考察了FDI对国内企业产品创新的影响,发现两者之间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申建霞[7]探讨了国外并购对国内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结果表明,FDI可以显著提高国内企业的创新绩效。Hansen[8]研究发现接受FDI的企业也倾向于高度参与产品创新,并且FDI对国内企业的创新具有很强的正溢出效应。相比之下,甘晓雯[9]研究认为FDI对发明专利申请没有产生显著影响,并且特定行业中FDI的增加会导致国内企业模仿型研发投入的增加,但不一定产生创新。杭雨婷[10]利用我国制造企业的数据,考察了FDI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结果表明FDI往往会抑制当地企业的创新。
纵观现有文献,大多数研究都得出了FDI的引入会促进企业创新类似的结论,但是也有一些研究发现FDI的引入对于本土企业创新并没有产生显著的影响,或者是即使FDI能产生正向影响,也需要一些配套的制度来协助FDI发挥作用。FDI对本土企业创新所带来的影响没有得出一致结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2个方面:(1)不同的学者采用了不同的研究方法、样本和企业创新的衡量指标。现有研究使用不同的指标来衡量企业创新,如生产力、研发投入、新产品产值等,且大多使用行业级数据来估计FDI的创新溢出效应,例如全要素生产率(TFP)常被作为研究的因变量,但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并不一定能提升企业的创新。程钦良等[11]研究发现大部分企业的创新产出(发明专利数量以及新品产值)都与全要素生产率的相关性较弱。(2)FDI溢出效应的出现是有条件的,许多研究表明FDI的溢出效应在未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不会自动发生。出现这样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国内企业作为溢出效应的实践者,其所具有的异质性(如企业所有制类型等)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FDI所引起的创新溢出效应。因此,在分析FDI对本土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时,应充分考虑不同类型本土企业的异质性。
为分析FDI对我国本土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本研究设定了回归模型
其中下标i、j、k、t分别代表企业、行业、省份、年份,j表示的行业为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四位代码行业。因变量LIijkt为本地企业i在行业j地区k第t年的创新绩效。本研究采用本土企业新产品产值的对数来衡量创新绩效。核心解释变量FDIjt为t年行业j的FDI数量。Xijkt表示一组控制变量。υi表示公司固定效应,αk表示省份固定效应,γt表示年度固定效应,μijkt表示随机干扰项。本研究构建了如下指标来衡量外商直接投资(FDIjt)
其中FDI_Fmijt代表企业i在行业j中第t年外资占实缴资本的比例。Yijt表示第t年行业j中企业i的总产出。
本研究将以下控制变量引入方程:企业规模(Size),使用企业销售额的对数来衡量;平均工资(Wage),以应付工资总额与雇员人数之比的对数来衡量;企业年限(Age),以企业成立至今年数的对数衡量;政府补贴(Subsidy),以企业从政府获得的补贴占企业销售额的比例来衡量;行业集中度(HHI),由每个四位数行业的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erfindahl-Hirschman指数)衡量。
本文实证分析中使用的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编制的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CIBPD),CIBPD包括营业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所有国有企业和其他所有制类型的企业,约占中国制造业总产值的90%。样本期为2013年至2020年,与现有的相关研究一致[12,13]。为了获得可靠的结果,本研究选择制造业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并去除缺失变量、员工人数少于8人的企业样本,删除部分违反会计常识的企业样本(如总资产小于净固定值、资产或实收资本小于或等于零)。本研究将外资占企业注册资本50%以上的企业定义为外商投资企业,以区分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
本研究使用2013—2020年中国制造业企业微观数据集进行多元回归,基准结果如表1所示。第(1)~(3)列显示了包含企业、省份以及年度固定效应的回归结果。列(1)中,FDI的估计系数为正且显著,表明随着FDI的增加,本土企业创新绩效会相应提高。列(2)中,增加了4个企业级控制变量:企业规模、企业年限、平均工资和政府补贴。回归结果与列(1)相似,FDI系数显著为正,再次表明FDI有利于提高中国本土企业创新绩效。列(3)中,进一步添加行业集中度变量Herfindahl-Hirschman指数(HHI)。FDI的估计系数仍然显著为正。表1的第(4)~(6)列给出了加入行业固定效应重新估计等式的结果。FDI的估计系数仍然为正,这与之前控制企业固定效应得到的回归结果相似。
表1 基准结果
纵观表1的回归结果,虽然控制变量的加入会改变FDI系数的大小,但系数的符号和显著性并没有改变,这一发现表明FDI对中国本土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不会随着控制变量的变化而变化。
对数据进行稳健性分析。本文主要分析了FDI对我国本土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FDI的衡量维度是行业层面,因此反向因果关系引起的一系列内生问题的可能性较小,这也是大部分企业微观层面的相关研究文献将FDI变量视为外生的原因[13]。然而,一些未观察到的因素(例如,宏观经济波动)同样可能会影响FDI和企业创新,如果省略这些不可观察的因素,那么也会引起内生性问题。
为了避免潜在的内生问题,本研究尝试构造相应的工具变量(IVs),然后使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估计。首先,考虑到样本期内中国政府通过政策开放不断放宽对FDI的控制,本研究采用行业层面外资企业数量的对数作为自变量。其次,本研究进一步选择样本期首年的外商投资金额作为自变量来估算方程(1)。两项回归结果显示,FDI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这表明之前的回归结果不会受到内生问题的干扰。
重新选取替代变量。通过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总数对本地相关企业的创新绩效进行估算。企业发明专利数据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2013年至2020年发布的所有国有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数据库[14]。从稳定性测试结果来看,FDI的估计系数依然显示为正,与之前的基准回归结果相似。
此外,在公式(2)中构建FDI的衡量指标时以企业总产出为权重。现有的一些相关研究也将企业的销售额或增加值作为权重来构建FDI的衡量指标[15,16]。为稳健起见,本文也采用此方法。从回归结果来看,FDI的衡量指标无论是以企业销售额为权重(FI-S),还是以企业增加值为权重(FI-A),FDI的估计系数仍然显著为正,这也与之前的基准回归结果相似。
前文的估计结果表明,FDI显著提高了中国本土企业创新绩效,本节将进一步分析FDI促进本土企业创新绩效的途径。
根据前文分析,FDI可能通过正向溢出效应,如示范以及学习溢出效应,对我国本土企业创新绩效产生正向的积极影响。为证明这一点,本文选取我国本土企业的R&D投入作为中介变量,并估计相应的中介效应模型,以验证FDI是否通过促进企业R&D投入对本土企业创新绩效产生正向影响,完整的中介效应模型设置如下
其中RD表示企业的研发投入,以企业当期研发投入的对数衡量。所有其他下标和变量的含义与方程(1)相同。
表2显示了中介效应模型的计算结果。列(1)报告了公式(4)的估计结果。FDI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表明FDI显著提高了企业的研发投入,这是由于外资企业通常拥有更为先进的生产技术以及管理方式,其进入我国市场后,会对当地同行业的本土企业产生一定的示范带头效应;此外曾在外资企业工作过或是接受过良好教育的研发人员也可能会有一部分流向本土企业,人员流动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提高本土企业的新品研发能力。列(2)报告了公式(5)的估计结果,中间变量的估计系数(RD)显著为正,意味着研发投入的增加将显著提高企业创新绩效。这一结果与预期一致。FDI的估计系数值和显著性水平在加入变量(RD)后有较大的下降,初步表明溢出效应会增加“企业研发投入”。
表2 影响机制分析
为稳健起见,本研究检验回归系数在所属中间变量的路径上的乘积项是否显著,也就是检验H0:b1d2=0,如果拒绝原假设,那么溢出效应显著;反之则溢出效应不明显。检验结果否定了原假设,进一步验证了“企业研发投入”溢出效应的存在。这些结果表明,促进企业R&D投入的增加是FDI影响企业创新的重要渠道。
根据前面的分析,FDI也可能通过竞争效应影响本土企业创新绩效,但是这种机制会根据行业竞争程度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影响。如果行业竞争激烈,那么“熊彼特效应”会削弱“逃避竞争效应”对企业创新的积极影响。在这种情况下,FDI对企业创新的市场激励作用会比较弱。相反,如果行业竞争不充分,那么FDI对企业创新的市场激励作用会比较强。基于此,本研究以行业集中度衡量市场竞争程度,并利用FDI与行业集中度的交互作用来分析“FDI竞争效应影响企业创新”的机制,如表2的列(3)所示。交互项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这意味着如果市场竞争程度低,那么FDI可以促进本土企业创新绩效的提升。这一结果主要是因为FDI有效瓦解了行业的高度垄断,刺激了市场竞争,即市场竞争的“逃避竞争效应”占绝对优势[17]。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熊彼特效应”逐渐增强,将削弱“逃避竞争效应”的积极作用。
本文研究过程中观察到不同企业的生产力水平存在显著差异,这可能使它们对FDI引起的溢出效应的反应不同。本研究估算了企业的TFP,探讨FDI对不同生产力的本土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本文以企业TFP的中位数为临界值,将样本分成两个子样本,低生产力企业与高生产力企业,以公式(1)重新进行估算。表3的列(1)和列(2)结果表明,FDI对低生产力企业创新绩效没有产生影响,但会显著提升高生产力企业创新绩效。其原因如下:一方面,面对FDI带来的激烈市场竞争,只有具备高生产力和接近尖端技术的企业才能通过研发和技术应对竞争威胁。对于生产力较低、远离高端技术的企业,竞争程度逐渐提高会降低创新投资产生的预期利润,从而导致此类企业的创新激励减少。另一方面,生产力高的企业往往具有较高的吸收能力和竞争力,因此模仿和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知识并引进相应技术装备的积极性相对较高,可以从外商直接投资中获得更多的溢出效应。
表3 不同类型生产力和要素强度的回归结果
传统的要素禀赋理论强调生产要素在企业生产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不同的要素密集型企业在要素投入、生产技术、组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FDI对不同要素强度的本土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为此本研究以样本中企业要素密度的中位数为临界值,将样本划分为两个子样本,劳动密集型企业与资本密集型企业,以公式(1)重新进行估算。表3的列(3)和列(4)结果显示,FDI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创新绩效并无显著影响,但能显著提高资本密集型企业创新绩效,这个结果与我们的预期一致。多数情况下,资本密集型企业要比劳动密集型企业更加注重设备的更新换代以及新品研发投入,FDI带来的示范效应和人员流动效应很容易获得较大的正溢出效应。相比之下,劳动密集型企业往往更多地依赖劳动力投入,而较少依赖创新和先进技术。因此,FDI主要是提高资本密集型企业创新绩效。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存在差异。沿海地区包括辽宁、天津、河北、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11个省份,其余省份属于非沿海地区。与非沿海地区相比,沿海地区经济开放和发展程度更高,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较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更加活跃。地区之间的差异可能导致FDI对不同地区本土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不同。为此,本研究将所有省份分为沿海和非沿海地区,使用这两个区域的企业组成的子样本,用公式(1)重新进行估算。表4的列(1)和列(2)结果表明,FDI显著提高了非沿海地区企业创新绩效,但对沿海地区企业创新绩效却没有显著影响。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经济开放发展水平较高,法律制度较为完善的沿海地区企业之间的竞争较为激烈,FDI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使得“熊彼特效应”逐渐增强并占据主导地位,削弱了FDI带来的正溢出效应。因此,FDI对沿海地区企业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并不显著。
表4 不同区域、出口和所有制类型的回归结果
改革开放以来,出口贸易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崛起做出了突出贡献。考虑到非出口(即纯国内企业)和出口企业面临不同的产品市场,不同市场的竞争程度可能会导致FDI对出口和非出口本土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产生显著差异。为此,本研究将所有样本企业按照是否出口分为出口企业和非出口企业,使用这两类企业组成的子样本,用公式(1)重新进行估算。表4的列(3)和列(4)回归结果显示,FDI显著提高了出口企业和非出口企业的创新绩效。但与非出口企业相比,FDI对出口企业创新绩效的正向作用相对较大。其原因可能是,出口企业的部分产品面向海外市场,企业要面对外部更激烈的国际竞争,这可能会让出口企业从FDI带来的示范效应与人员流动效应中取得更大的正向溢出效应。
中国独特的制度设置使所有制结构成为影响企业绩效的重要因素。本研究将所有企业按照出资比例分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分析FDI对不同所有制类型本土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使用由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组成的子样本,用公式(1)重新进行估算。表4的列(5)和列(6)结果发现,对于非国有企业,FDI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而对于国有企业,FDI的估计系数也为正,但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这一研究表明,FDI对企业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更多地体现在非国有企业。其原因也许是,国有企业在政府的保护下缺少强烈的竞争意识以及风险意识,这也是其不去学习模仿外资企业的前沿知识以及先进技术的主要原因。由于FDI带来的竞争日益激烈,国有企业的创新活动可能会受到阻碍[18]。相反,非国有企业则拥有更高的吸收能力以及更强烈的学习意愿,更能够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并最终获得FDI的额外溢出效应[19]。
改革开放40多年来,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了世贸组织后,经济实现了快速增长,投资环境日益开放,吸引了大量外商直接投资。本研究基于2013—2020年中国制造企业的微观数据,分析了FDI对中国本土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本研究发现FDI显著提高了中国本土企业的创新绩效。影响机制分析表明,溢出效应和竞争效应是FDI影响中国本土企业创新绩效的重要途径。一方面,FDI通过促进企业的R&D投入,对企业创新产生积极影响;另一方面,FDI对企业创新绩效的正向作用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而逐渐减弱。
对不同类型企业的进一步分析表明:FDI显著提高了高生产力企业的创新绩效,但对于生产力较低企业的创新绩效没有显著影响;FDI能够显著提高资本密集型企业的创新绩效,但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创新绩效没有显著影响;FDI可以促进非沿海地区企业的创新绩效,但不会显著影响沿海地区企业的创新绩效;FDI促进了出口和非出口企业的创新绩效,但对出口企业的创新绩效影响更大;FDI对企业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更多地体现在非国有企业。
本文研究结论具有很强的政策含义:首先,FDI显著提升了我国本土企业创新绩效,对此,我国政府需要出台并完善吸引FDI的相关政策。我国政府能够通过立法对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同样也能通过借鉴“准入国民待遇”以及“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尽量减少和规范外资流入的行政审批程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便利化水平。其次,政府也要适时调整相应的吸引外资政策,地方政府在制定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政策时,应注重优化创新环境,调整外资流入方向,最大限度地发挥外商直接投资的溢出效应。同样,本研究的分析表明,FDI对不同生产力企业、要素密集型企业、所有制企业、出口企业和不同区域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是不同的。因此,政府在制定和调整相应的吸引FDI政策时,应高度重视FDI对不同类型企业的不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