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希美,王幸平
(潍坊学院 a.外国语学院;b.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潍坊 261061)
在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目的在于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一步推向新的阶段。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那样:“按照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医院、学校、‘两新’组织等基层单位,把脉问诊、解剖麻雀,进行问题梳理、难题排查,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1]这种“扑下身子、沉到一线”的工作作风正是党的实事求是基本思想路线的具体体现。实事求是既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髓,同样也是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它不但对我党在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突破“走俄国道路”,独立提出“农村包围城市”夺取全国革命胜利的道路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建国后从阶级斗争转向经济建设也起了重要作用。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历史上我们也有过“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这样的历史教训。因此历史与现实的经验与教训表明:正确认识和把握实事求是的基本内涵是我们能否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以及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方针路线的根本前提和保证。
对于实事求是,毛泽东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2]通过实事求是的定义可以看出:其一,“客观存在一切事物”即“实事”,其客观性在于不依赖于我们的意志而存在,是与我们主观意识或精神相对独立的一种存在,这种客观“实事”通常表达为“现实”或“事实”。其二,人们对于客观“实事”的认识,同时也包含着价值的判断,即任何一种客观的存在都是相对于人存在而言,否则都是没有意义的。正如马克思对那种客观自然界所做的评价那样:“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3]因此,要了解客观“实事”与本质之“是”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了解哲学对于客观“现实”即“实事”的理解。
对于“实事”即客观对象与事物的认识,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批判了旧唯物主义的直观性理解:“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4]面对现实,反对思辨,这正是费尔巴哈哲学带给马克思哲学的变革和启示。但是与费尔巴哈把人的直观性现实作为出发点不同,马克思的现实性不是人的直接性、本能性存在,而是哲学的现实性,它不是感性存在而是社会性的实践活动,因此马克思哲学的现实性包含了三种向度:社会历史、实践活动和未来价值。正因为面向现实,马克思哲学就从对天国的批判转向对于资本主义市民社会的批判,从对宗教神学的批判转向对法的批判。“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于是哲学的批判就从神学的批判转向法的批判。”[4]具体来说,马克思哲学的现实性在哲学上表现为物质性,它的实际内容表现为社会性,它的发展过程表现为历史性,而它在手段上表现为斗争性。
在资本主义理论家看来,资本主义商品交换原则下的“自由”与“平等”原则,工人阶级的劳动工资都表现为社会的合理性。和资本主义理论家不同,面对资本主义这一“事实”,马克思看到了社会中“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之间的矛盾,从而分析了可变资本与不变资本之间的差异,揭露了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与资本主义剩余价值产生的源泉,揭示了资产阶级对于工人阶级剥削以及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工资的秘密,指出了生产资料私有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以及无产阶级作为解放的主体力量。正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中看到了资本家即资本的人格化对于人的统治,这是工人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异化的根源。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注重的不是工人阶级革命的行动,而是工人阶级历史地位和革命意识的形成。因为在他们看来,“对无产阶级说来彻底认识他的阶级地位是生死攸关的问题;因为只有认识整个社会,才能认识它的阶级地位;因为这种认识是它的行动的必要前提”[5]。所以西方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即内在本质批判转变为外在文化和意识的批判,这就意味着把本质之“是”转变为经验之“实事”。
因此说,哲学意义上的“事实”是通过批判而得出的关于本质与规律的认识即“是”,而经验意义上的“实事”关注的是它的客观性与实用性。哲学之“是”则是一种“价值判断”,它“是对在人类实践活动的创造性和超越性作用下,有限事物升华为无限事物而言的,关心的是它的意义。”[6]所以作为我们行为基础的并非是客观呈现的“自在”现实,而是在批判“实事”中得出的“是”即规律性。因此,“从实际出发”其实就是一个从“表象”到“本质”逐步展开的过程。现实的生活总是纷纭复杂,变化万千,林林总总,所以当人们面对生活的现实世界,它是一种可感性的存在,而它的存在其实是一种“人化的自然界”[3],在某种意义上也是“自然界的人化”。
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的本质批判表明,人们的经验性认识只是社会表象,但是并不是我们行为的基础。首先,“是”不等于直接的经验之“实事”。而在对资本主义现实社会中表象认识遮蔽了它的本质,马克思正是在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颠倒认识中看到了资本主义的历史性和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其次,“是”不会自动显示出来,而是需要“通过彻底的批判,破除一切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混乱、幻想和错误(直到它们的理论核心)”,[7]只有这样辩证性思维才能揭示社会的本质。正如资本主义的异化,工资以及商品的本质才能显示出来。再次,“是”也不会在现实中自动地生成,而是在依靠主体的共同斗争中逐步实现。“事实具有本体论和认识论两方面的性质,而非单纯的一个本体论或认识论概念。在本体论意义上,事实是一种实在,它以事物、事态、现象、行为及其它们的性质关系彰显着自己的存在,在认识论意义上,事实是为主体所认知的以一定思维形式所反映的对象。”[8]“是”立足于现实“实事”之中,但不是耽于客观“实事”,而是未来旨向的实现,因而是改造现实的社会实践。正如马克思所说:“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了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4]
实事求是在实践中具有文化和历史方面的重要特征。具体来说,它是传统文化中经世致用的取向,格物致知的思维和训诂求学的学风。儒学由于是在我国以农业为主的自然经济生产结构中产生,它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家国同构的政治制度以及伦理本位的情感认识,共同构成了我国传统文化形成和发展的三大要素。儒学的“敬人事而远鬼神”是作为调整人们日常伦理生活的道德规范,因而梁漱溟称之为“职业殊途,伦理本位”。由于它注重对于人们现实伦理生活中的感受和体验,反对神学怪诞的虚妄,经世致用也就成了儒学的基本特点,人们把这一特点称之为“乐感文化”和“实用理性”。
经世致用的文化渊源也就决定了格物致知、即物穷理的历史传统。对于儒家而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就是从个体道德修养基础上实现社会与国家层面的和谐与统一,这就是传统儒家知识分子从“内圣”而“外王”。儒家的政治理想奠基在日常的伦理生活从而形成了“家国同构”的政治结构,而政治上的目的正是由“物我不分”的情感认识来决定,因此形成了“诚心正意,格物致知”的历史传统。儒学在宋明时期发展为理学,理学的特点就是把“日用伦常”的“形下之学”转变为“理为气先”的“形上之学”,但这种转变并没有改变儒学经世致用,知行合一的历史传统。
实事求是最初的涵义及其形成正是基于这种文化渊源与历史传统之中。它最初是来源于《汉书·河间王献传》“实事求是”的,其原意是对于汉景王刘德在求学方面的态度赞扬,颜师古对此进一步解释为“务得其实,每求真是也。”由此形成了我国古代“务真求实”学风之义。这种实事求是的学风加上经世致用的理论品格自然影响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这既是他们对于传统文化在新时代条件下的传承,又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党的这一思想路线的具体运用必然受到民族文化的影响。传统文化中的一些观念影响并制约了实事求是的运用与实现,主要包括:君君臣臣的等级秩序(尊尊);父子相隐的德性伦理(亲亲)以及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
首先,在我国传统文化中一个最主要的内容就是“礼”文化即“尊尊”,它是关于人们社会关系的伦理纲常。我国礼教文化典型地体现在三纲五常上,三纲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为“仁、义、礼、智、信”,这是在传统社会中调解人们行为和道德的基本规范。但正是道德以及所带来的情感,使得“人们经常难以避免戴着本已道德的有色眼睛来看待冷酷的事实。本是冰冷、严酷的事实,却常被道德主体的热心肠、被认知者的道德认同、被认知者的情感归属所感化,从而变得扭曲起来。”[9]另外,人们生活和政治制度的规定性就是在等级秩序中确定下来而不容置疑,否则就被视为“犯上作乱”。儒家学说在西汉时期董仲舒倡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成为占统治地位思想,这进一步加强了权威性,造成了人们的盲从,从而忽略了对于事物的真实性认识。
其次,“父子相隐”的德性伦理即“亲亲”。我国古代主要是以“德”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即使“法”也只不过是伦理之法,而这种伦理之法主要体现在“情”上。古代的三纲五常就是人情之理,情大于法这是古代视为通行法则。即使父亲犯法,儿子不能检举和揭发,而是掩藏和遮蔽,这就是父子相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实际上反映了传统中家庭伦理与亲情在社会规范中的运用。由此导致的结果隐藏和歪曲现实,也就无法做到实事求是了。
再次,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极高明而道中庸,致广大而尽精微,尊德性而道问学。”(《礼记·中庸》)在德性与学问之间遵守调和式的“中庸”,处事圆滑而又不失原则。这是一种极其高明的为人处世之道,它不但对于人的德性修养提供了基本训条,而且奠定了政治原则。在古代的等级制度中,这种处世之道维持着社会的基本秩序和人们之间的伦理规范。虽然时代在发展与变化,但是这种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却深深地影响了人们的观念和意识。政治的得失,利义的权衡,在这种处世哲学中丧失了对于事实本身的探寻。
俄国十月革命极大地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同时也促进了我国各地共产党组织的成立。面对马克思列宁主义俄国革命的巨大成功以及迫切解决中国独立和民族解放的实际问题,就形成了是走“俄国人的路”和“走自己的路”的不同选择。尽管当时年轻的共产主义知识分子普遍有着“以俄为师”观念,从一大和二大党的纲领中就可以看出这一点。特别是关于用民族自决来解决国内的民族问题,这正是来自于列宁的民族自决理论。党在初期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斗争策略大都是在共产国际授意下或直接领导下进行的。但与此同时,以李大钊、陈独秀等为代表的最早知识分子就已经意识到了这一问题,李大钊提出:“共产主义理论与各国实际相结合”的观点。而这一做法在后来的党的革命斗争中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从而形成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开辟出了独特的“井冈山道路”,从而解决了关于“俄国人的路”和“自己的路”的争论问题。这一实践的结果是以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为最终标志。
对于共产党革命和建设历史来说,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说到底就是用马克思主义来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正是在这原则的指导下我们从最初“以俄为师”找到了“农村包围城市”的胜利革命道路,不但在与教条主义、经验主义的斗争中取得了胜利,而且也取得了同日本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斗争的胜利。建国以后,我们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完成了社会主义的过渡,实现了由社会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建设的转变。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及时把阶级斗争转向经济建设,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路线,制订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方针和改革开放政策,开启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突破口的经济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从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道路和中国模式的发展道路。但是通过历史我们还可以看到,尽管党把实事求是作为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我党在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过程中也有着教条主义与经验主义的错误。
实事求是在我党实践中的第三个历史现象就是,在党的思想路线形成和确立过程中总是存在着矛盾和斗争。自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就出现了“俄国人的路”和“中国的路”之争,除此之外在面对解决中国问题思想选择上也存在着“问题”和“主义”之争。争论的结果是马克思主义得到进一步发展和传播并在各地相继成立了共产主义小组,从而开启了中国共产党人探索革命的历史进程。但是“俄国人的路”和“中国的路”之争并未结束,而是继续在党内存在。在实际中具体表现为“城市暴动”和“农村革命根据地”之争。为此毛泽东发表了《反对本本主义》以反对党内的教条主义。在抗日战争期间,党内在思想路线上的斗争表现为反对主观主义的斗争,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了理论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指导思想。特别是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毛泽东第一次阐述了实事求是内涵,从而在根本上明确了党的指导思想和方针路线。建国以后党在思想上一直在同“左倾”和“右倾”进行斗争,但是对于国内矛盾作出了错误的认识和估计,在根本上是背离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由于人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出了“姓资”“姓社”的疑问,邓小平及时提出了坚持党在初级阶段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的基本决策,从而继续稳步推进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党在思想路线上的斗争历史表明,确立思想路线和实际建设与实践并不是一回事,因此需要在明确基本路线和方针的同时有思想路线的实施创造制度、文化以及体制上的保障。
实事求是作为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它要求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这是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前提和保障。但也应看到我们在历史发展中也有过教条主义与经验主义的错误。造成这种错误的原因主要在于:一方面,经验认识和本质认识的差异。人们首先是通过人类的感觉器官来认识世界的,因此就形成了感性认识。外在的可见的事物以及生活中的事物,通常是人们认识的首要的、直接的认识对象。这种认识中往往形成关于事物的感性特征和形象。而不同的事物特性千差万别,在这种多样性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所以对人们来说它往往表现为“事物”或“实事”本身。由于它和人们认识具有直接的统一性,而在这种直接性中也就表现为“真实性”。感性认识往往是生活经验与习俗的直观认识,所以形成的往往是经验和技术,而不是理性知识。现代科学形成是建立在理性而不是感性认识之上,如果说感性认识是对事物现象的直接认识,那么理性认识就是透过事物的现象看到不同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事物的本质特征。这就决定了现象和本质的差异性,从而决定了人们所面对事实产生的经验和理论的区分。所以在面对资本主义商品交换和自由平等的社会事实面前,马克思看到的是剥削和压迫,而经验论的认识看到的是等价交换和自由发展。在生活的面前,如果人们陷于感性认识,因而无法穿透事实,无法超越现实的经济生活和文化制度的束缚,对于他们来说,经验之“实事”就表现为“真实性”。但是对于理性认识以及哲学上的认识来说,现实的经验和传统的习俗文化是裹在本质事实之外的一层厚厚的坚冰,只有用理性的思维才能打破这层坚冰,看到事物的本质。本质之“是”摆脱了经验之“实事”,是基于理性的分析基础上的“理念”即“形而上学的‘真实’”。[10]这就要求我们“要坚持到群众中去、到实践中去,倾听基层干部群众所想所急所盼,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不能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一得自矜、以偏概全。对调研得来的大量材料和情况,要认真研究分析,由此及彼、由表及里。”[11]
另一方面,理论与实践的差异。实事求是作为我们的思想路线,无疑这一路线是在思想的范围内,从根本上讲,它是属于理论的范畴之内。而人们的行动则是属于实践范围,由于思想与行为,理论与实践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它们在我国古代表现为知行关系。人们的认识与行为并不是直接的同一,“听其言而信其行”(《论语·公冶长》)古代的这种对于人的认识是建立在“知—信—行”一致的基础上,但是在现实的生活面前是一种更为复杂的关系。因为人们在从认识到行动之间,还会受到文化、环境、利益以及制度的各种因素的制约。同样,具有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不一定导致唯物主义的行为。我们通常把在哲学上的唯物主义而在历史观上是唯心主义的派别称为“半截子唯物主义”。而实际情况是即便唯物主义地解释了社会,有可能还是半截子的。因为要补上那半截子,就要在合理地认识和评判现实的基础之上,积极地参与对社会的改造。
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做法新经验不断涌现,需要我们不断加以认识、加以总结”。[12]因此,实事求是作为我们理论的立足点和行为出发点,它在思想路线和现实行为之间有着曲折的诸多环节,它在现实中的实现需要历史传统、文化以及制度保障,对它的深省有助于重新审视我们在历史上所取得的成就以及造成的教训,从而做到“真研究问题、研究真问题”,以避免“搞作秀式调研、盆景式调研、蜻蜓点水式调研,‘无实事求是之意,有哗众取宠之心’”。[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