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福章
车窗外的树一棵棵向后倒去,飞快的,有节奏的,如同生命的倒计时。汽旅的终点是宁阳,坐南路的乘客多半中途在葛石镇下车,那是山东一个小小县城上的一个小小乡镇,也是乘客的故乡。
宁歌已经半百又十,她坐在汽旅的最后一排,汽车进入县城以后途经不少村庄,走的依旧是土路,她只能牢牢抓着旁边的扶手来稳住身体。虽说是小镇但其实也通了其他交通工具,可她依旧执拗地要坐汽车回,面对女儿的质问她支支吾吾说不明白,她当然也更喜欢舒服的环境,不过在她印象中回乡就应该如此。头靠着车窗,隔着玻璃看经过的田野,一眼便知是回家的路。她的身子随着车的颠簸不停晃动,像在锅中被煮的滚烫的水饺突然被捞起,在滤勺中不断回旋来滤水一样,骨头马上要散架,她再次切实地感受到自己的衰老,像有什么从身体里抽离了一样。
她从不在乎一条细纹、一根白发在她身上留下的时间经过的痕迹,却在一次次与生命的告别中感受到时间的无情,现在她也即将变成那个挥挥手跟世界告别的人,所以终究不洒脱了一次,背弃了之前自己暗暗发过的誓,还是回到了这个已经没了什么牵挂的故乡。
宁歌的母亲丁霞属于相信天道酬勤的一代人,年轻时候带着父亲给的十块钱就踏上远行的道路,就算每顿咸菜配水喝,也揣着百余块钱回家过年。宁歌曾这么形容母亲的一生:转圈。从农村到城市,再回来,之后又在外面安家,最后却回到了生命的起始点。宁歌不懂出走的意义,更不明白回来的意义,丁霞对她讲:“我就是这的人呀,那临头了肯定要回来。”宁歌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这的人,她只跟女儿讲:“我要回去看看老家的梧桐树。”
随着年龄的增长,故乡这两个字的意义大抵是越来越重的,像丁霞,尽管在城市过活了后半生,但依旧坚持在生命的低谷期选择回乡。这个概念对于宁歌来讲却是截然相反,在她眼里故乡不过是生命中的一个时期,一个最微不足道的时期,像一瞬息的烟火划过夜空,绚烂之后只留下燃料刺鼻的气息。
现在是四月份,神童山上的梨树开满了花,宁歌踱步慢慢下车,抬头便能看见被黄白渲染的山头,她站在山脚下,依旧那么渺小。似有似无的香气、漫山遍野的颜色、依旧在卖字的小贩,和记忆中相差无几,这块故土就如同被按了暂停键,似乎什么都没变。宁歌有些陌生,她默默凝视着随后也走进这一方天地。
她不喜欢这个地方,闭塞,空间和思想上都是。一个村庄起初不过只有两三个姓氏,等着外乡女子嫁进来添些新鲜血液,便又留下一个母姓永久地留在这里,还有一部分跟随着时代的浪潮流进城市,找到新的归宿。年轻人都不愿被困在这狭小的地方,靠着几亩粮食来支撑生活,所以更多人选择走出去,平日里的村子平静一如老人的喘息声。就这样村子跟着一代人一同老去,成为日落下的一抹灰色。
顺着村口直走就能到家门口,门口有一个大石碾子,宁歌小时候经常听家里人提醒说不用怕走迷路,门口有大碾的就是家。农忙时家门口最是热闹,几乎每家每户都来家门口碾大豆,她那时懵懵懂懂,觉得是什么很了不起的事情。而现在石碾已经闲置了,冰冷地被丢在路边,只有几朵蜘蛛网闲适地趴在上面。
钥匙已经生锈,显着古老的红铜色。门还未推开,宁歌就听到自己名字。
“歌儿,是不是歌儿回来了?”声音沙哑但尾音又带着欢脱。
宁歌回头,看见一张皱巴巴的妇人脸,身体佝偻着,戴着枣红色的帽子,帽子下钻出几束白色的发丝,眼睛周围爬满了斑,可眼神依旧明亮,紧紧地盯着她。这村里已经没什么她认识的人了,她并未认出眼前人,还是回应了两句。妇人絮叨地讲多久没见宁歌,感慨时间飞逝,不过几句车轱辘话她却显出兴致勃然的样子,在她的只言片语中,宁歌终于记起了眼前人。
村里娶亲一般都要找同村里七八岁的小男孩小女孩迎轿,男孩抱着公鸡站在大门口,女孩要拿着蜡烛围着接亲的车走两圈。那个妇人刚嫁过来时就是宁歌给迎的轿,她家婆婆正巧是罕见的和顺的性格,宁歌的母亲也愿意和她家婆婆亲近,妇人嫁过来时丁霞便应下了让宁歌迎轿的请求。
那次迎轿宁歌已经记不清太多细节,只记得妇人结婚的日子和她上学的时间相撞,所以她能偷得半日闲,借着迎轿的由头向老师请假。比起婚礼上喧闹的鞭炮声和贴在各处红色的喜字,宁歌更在意婆婆在结束后塞给她的一大袋糖果。当时她匆匆将糖果交给母亲,期待放学之后一人独享,可惜她前脚刚踏上校车,后脚母亲就把糖果分个精光,坦然自若地解释为保护宁歌的牙齿。这次迎轿也顺理成为给宁歌留下印象最独到的一次,也是对结婚的新娘印象最浅的一次。
印象中妇人乖顺贤惠,旁人讲话时她只腼腆地笑,每天都坐在大门口揽着孩子晒太阳。门上的喜字还没摘掉,已经被太阳烧得发黄,边角都翘起来。她有时随着几个小媳妇听几耳朵村里的逸事,有时只是发呆。丈夫在孩子出生后便外出闯荡,她将孩子抚养长大顺便在尽了两个人的孝道。好不容易等到孩子成人,她却躲在脚步沉重的影子里不再迈出一步。
恍惚已经半辈子都没有联系过了,那妇人将所拥有的记忆同村子的历史串联起来,记得每处花花草草的位置,也记得每个称得上是故人的名字。宁歌看着她远去的背影,直到衣服的颜色与灰色的墙融在一起,她没法再辨别。
推开大门,眼前都是灰沉沉的。墙皮斑驳,抬头还能看见一个破破的燕子窝。再往里走,小小的院子里都已被枯黄的杂草堆满,倒像个枯草园。宁歌趟过杂草,打开堂屋的门,阳光洒进屋内,照着积灰的地板。
堂屋西侧的墙上挂着一整面的大镜子,从镜子里看,整个房间的景象都一览无余。镜子边框的缝隙里夹着几张照片,大都是宁歌的周岁照和母亲年轻时的照片,有张照片中的宁歌还留着光头,像是刚学会走路时的样子,她急着摆开母亲在旁搀扶的手,母亲则一脸笑意地看着她。宁歌对这些照片很熟悉,虽然记忆中抽调不出当时的情形,但照片的滑稽感还是让她感到愉悦。
不同于院子荒芜的狭小,堂屋里显得大而空。走进院子的右手边还有个小屋子,门上的绿漆也掉了许多,衬得更加陈旧。里面有做饭用的灶台,宁歌将钥匙轮番试了一下没能打开门,只能趴在门口往里看,灶台已经被熏得发黑,灶台边放着的是辆银白色的自行车,斜斜地靠在灶台边上。
听母亲说,那辆自行车是结婚前父亲买给母亲的,后来尽管旧了过时了没人再骑了,母亲还是舍不得扔。记忆里那辆自行车是很高大的,座位比宁歌甚至还高上一头,所以宁歌从来没有骑过,可她很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那样就能和其他小伙伴一样,威风地在村里骑行。故而她缠着大人买了一辆很小巧的,粉色的,还带着贴纸的自行车。
拥有了自己的自行车,宁歌也有了去学习骑车的勇气,可是依旧不敢在跌宕不平的土路上练车,于是在那年夏天的一个傍晚,父亲帮忙把自行车抬上屋顶,她在屋顶上学骑自行车。与大多数人的经历差不多,尽管宁歌狠狠跟父亲强调了不能撒手,但父亲依旧在扶着后座的中途偷偷撒手。宁歌回头看见空荡的后座心里顿时慌了神,她还不能熟练地刹车,只能用脚蹬地来让车停下来。
车还是没能刹住,一个转弯撞在了屋顶的一个角上,宁歌惊魂未定赶忙从车上下来坐到了地上。屋顶这个角靠近院子,院子里的几枝梧桐树枝垂在这边,此时正值开花的季节,几朵紫色的花落在宁歌身旁,她紧张地心快要跳出来,那棵梧桐树依旧随风淡然的舞动枝条,她看厌了满树的紫,撕了几朵花瓣洒在院子里也不以为意,然后跟父亲龇牙咧嘴地算账。
她没再骑车,就在屋顶躺着,等到星星挂满整个夜幕。宁歌看着满天的星光,也问母亲:“天上到底有多少颗星星?”母亲看着天空,继而闭上眼说:“数数就知道了。”宁歌数着数着就睡过去,现在也不知道那天晚上究竟有多少星星。
次日一早宁歌就在家门口练车,神奇的是她一上车就能上路,她就这样自然而然地学会了骑车。她高兴地上蹿下跳,跟所有人都宣布这个好消息,包括那棵梧桐树,然后她风光地开启了自己的骑行之旅。
如果人的一生只有一个夏天,宁歌会毫不犹豫地认定是八九岁时那个骑行的暑假。不怕阳光的灼烧,肆意流汗、肆意欢笑,一行人浩浩荡荡地骑过村里每一条小路、田里每一条小径,听着蝉声和蛙叫,恍然从清晨到黄昏。
不过那些陈年记忆也都随着今天正午的太阳一起渐渐落到西山了,宁歌收拾了一下午勉强整理出睡觉的地方。她搬了个小马扎静静地坐在院子里,现在是春季,风吹在脸上不温不燥,院子里三面都是墙,靠近外面那一面紧贴着一小片树林,她看着树投射在墙上的影子慢慢移动,最后藏在墙后面,躲在树的脚下,宁歌看不到了。树叶又飘过来了,落在宁歌身旁,落在梧桐树根旁,宁歌的呼吸随着落叶起伏,她马上要与这院子、与这树融为一体了。
“妈!妈!”
声音将宁歌的思绪拉回来,女儿实在放心不下还是打算回来看看。“那个出租司机心真黑,就这么短一段路他跟我要八十,其他话叽里咕噜说一堆根本听不懂,就要钱听得最清楚,不然非得跟他理论理论!”
女儿走得很急,脸红扑扑的,白色的帆布鞋沾满了黄土,“门口那个碾找了好久才找到,光听你讲,我以为是很大的,不过那么脏真的会有人拿它碾粮食吗?反正我不会吃。”女儿喋喋不休道。
“那都是很久之前了,又没人逼着你吃。”宁歌将毛巾递给她,让她擦去额头的细汗。
母女俩一起坐在院子里。
“你不是想看梧桐树吗?看到了没?”
宁歌听后指了指旁边一个半米不到的树桩,上面积满了枯叶,“那不就是。”
“树呢?”
“砍了。”
女儿看着树桩,根本想象不出这么狭小的院子、这么丑陋的树桩,怎么会有像母亲所说的高大茂密的梧桐树。宁歌依旧看着墙,在月光的照耀下变得发白的墙,她絮絮叨叨地讲自行车、讲梧桐花、讲夏天,对女儿讲,也对自己讲。
“梧桐树会开紫色的花朵吗?我们住的地方的梧桐树都开黄色的花啊。”女儿不解道。
“会呀,会开,会在夏天开,很漂亮的。”
女儿低头在手机上翻找一会,说:“是泡桐吧,泡桐会在春天开紫色的花。”
宁歌顿住了,一会儿慢慢开口:“没听说过,就是梧桐。”
女儿看着宁歌,又看着那泡桐根,她们脸上都布满苍老的痕迹。女儿不再言语,暗暗在心里撇嘴。
宁歌的思绪又回到几十年前,那个夏天过后她晒得黝黑,后知后觉地发现那是她在乡下度过的最后一个夏天,不久后一家人计划搬离这里,请来了伐木工将梧桐树砍走。将要倾倒的梧桐树的影子将整个小院覆盖,遮住宁歌卧室的小窗户,将阳光挡在外面,伐木的声音震耳,宁歌捂住耳朵,借台灯的光把精力集中在印有十位数乘除法的作业本上。梧桐树离开后,一家人站在院子里,宁歌第一次感到院子是这样的狭小和空旷,心里竟然也轻松些,好似能离开得毫无牵挂了一样。丁霞执意将梧桐根留下来,拒绝了伐木工提出的高额价钱,原来人是比院子更需要梧桐树的。
那时她心里还是依恋这片土地、这一方人的,她将心里好朋友的位置上锁,任何人都无法撼动年少玩伴的地位。等到宁歌再回来便是过年的时候,她的个子已经窜了几窜,踏入外婆低矮的卧室门已经要低头,曾经她能畅玩的一方自由天地,如今再来却感受到了局促。
本是最热闹的年夜饭时光,变成了大人吹嘘的名利场,讲着自己做出的丰功伟绩。舅舅把宁歌叫过来,房间里飘散的烟圈让她看不清他喝的红醉的脸,他大声叫着让宁歌背首写新年的古诗,背出来要给宁歌包个超大的红包。宁歌故作内向地往丁霞身后躲,丁霞只能说:“长这么大了还不爱说话,跑出去看烟花吧,记得早点回来。”
闻言宁歌顿时觉得自己比风还要轻盈,跑出这憋得人要窒息的房间,抬头是漫天的烟花,将夜幕点缀成彩色,但那并不是宁歌想看的,她还是跑着。转过了两个街口,她终于看到了他们,伙伴们依旧相约在那点燃烟火,她无法压抑住自己即将呼喊出的欢喜,远远地就向他们招手,“我回来啦!”
待到她走近却觉察到了本不该存在的沉默,一伙人里又加入了几个新面孔,他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是宁歌!”她还是笑着。他们相视一看也只是笑笑,又继续了刚才的话题。宁歌插不进话,只能在旁边默默听着。直到不知道谁提议,要去坡里放烟花,一行人开始动身往前走。宁歌跟在队伍的最后,经过结冰的小河,经过光秃秃的小树林,到了长满麦子的坡里。一飞冲天的烟火在天际绽放,宁歌能清楚地看到麦子的绿色。
她跟着队伍又去了几个地方,原本欢脱的心脏已经归置原位。她身后也跟着个鼻涕虫,亲戚家的表弟拿着小炮和点燃的香跟在她后面,她不喜欢这个脏兮兮的小孩,劝他早点回家。他仰起头撅着嘴,“我才不!”宁歌不再理他,想追上已经离她变得遥远的队伍。表弟突然上前拿香去烧宁歌刚穿上的的新衣服,衣服的一角上被烧出个洞,那个洞发出红色的光晕继而又变黑,露出里面雪白的棉絮。
表弟脸上露出恶作剧得逞的笑容,“你看他们把你抛下了,你的衣服也坏了。”笑声混进鞭炮声中,作了嘈杂的交响曲。宁歌捏着衣角,也弯了下嘴角,“无所谓,反正我也不喜欢这件衣服。”
她转身回去,没有再回头。她突然就想出去,再出去一点,去更远的地方。离家的人背上抛弃的罪名,转身也被家乡抛弃,不如弃得更加彻底一些。
但那棵梧桐树的根没有被抛弃。
“我还是打算留在这了。”宁歌对女儿讲。
等来的是长时间的沉默,宁歌扭头,女儿并没有在看她,借着月光她发现女儿哭了,眼周和鼻子变得红红的,“怎么你也和外婆一样。”
宁歌抚摸着女儿的头发缓缓开口,“看看天上有几颗星星,我小时候就喜欢数星星,现在老了也喜欢数星星。”
“嗯……只有四颗。”
两人突然就笑了起来,女儿紧紧地抱着宁歌。
母亲走出去了,又回来了。
宁歌发誓再也不回到这个小地方,现在也回来了。
大概是发现了哪里都没有自己的归属处,可这里至少有自己的梧桐树。
女儿没陪宁歌很久,三日后天刚亮便早早在路口等车,经停等几个乘客下车后,她便上车,到县里坐着北路车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