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创新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基于知识链的动态策略分析框架

2023-02-19 04:39徐珊珊解永乐王丽文
中国商论 2023年3期
关键词:互补性开放式知识产权

徐珊珊 解永乐 王丽文

(河北大学管理学院 河北保定 071002)

技术进步一直被视为创新的源动力,知识的开发与整合是技术进步的本源。封闭式创新时代,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创新成功与获利的重要激励与保障机制,但基于开放共享逻辑的开放式创新范式与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间存在张力。开放式创新范式下,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模式陷入开放与保护的两难境地,学术界将此困境称为“开放悖论”。一方面,如果延续传统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必将阻碍开放式创新要求的开放与分享机制,无法形成资源的有效流动与整合,且大量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积压不仅不能创造商业利益,还要消耗高昂的管理费用,企业终将陷入封闭导致的高成本泥沼。另一方面,虽然开放式创新强调开放与共享,但如果开放不当,缺少必要的保护机制,就会在合作过程中出现隐匿创新成果、提交虚假信息、搭便车及公地悲剧等风险,最终影响开放式创新系统的稳定性与持续性,甚至影响企业的核心技术与竞争力,从创新中获利更是无从谈起。因此,如何在开放式创新范式下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进行重新权衡,探索与开放式创新相契合的动态开放式知识产权策略,对企业创新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1 理论基础

1.1 开放式创新

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不断扩张企业合作研发模式的半径,供应商、顾客甚至竞争对手等一切可联合的资源都成为企业创新的源泉。基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和企业创新模式的网络化演化,企业间互联互通、加强合作成为保持创新持续性的有效路径。哈佛大学教授Chesbrough积累十多年的研究,于2003年提出开放式创新的概念与运作模式,进而提出了一个开放创新的范式。开放式创新理论革命性地改变了封闭式创新的传统模式,强调创新主体的组织边界要相互渗透与借鉴,并基于开放共享机制,在组织边界之外进行创新活动,建立更为广泛的创新平台和更为合理的创新收益分配方法。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开放式创新已得到学术界和实践领域的普遍认可,并成为企业创新发展关注的热点。

1.2 知识产权

依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对知识产权的分类,典型的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两种形式,其中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工业设计和商标权。知识产权保护指各种保护公司宝贵无形资产的方法,一般包括三种机制:(1)正式的法律机制,指基于法律的专利权、商标权、外观设计权和版权等。(2)半正式的组织契约机制,通常指协议或合同,如不披露协议和保密协议等。(3)非正式机制,一般包括时间领先优势,商业秘密、技术复杂性等。知识产权对企业创新活动至关重要,尤其是在高科技企业和基于新技术的企业中。因为知识经济时代,创新过程强烈依赖知识,从知识中获利是创新和技术管理的重要目的,而知识产权是企业保护创新、获取创新租金、实现技术领导及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战略要素。

1.3 知识链

知识经济时代,有价值的知识成为企业构建核心能力的重要源泉。知识链是目前关于创新系统中知识流动规律最有效的解释,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以知识为中心的知识获取、知识选择、知识交互生成、知识内化和知识外化的有机动态过程。知识链的实质是知识创新,目的是通过整合知识资源,促进知识资源在知识链间充分流动与互补融合,从而形成基于知识优势的竞争力。开放式创新时代,知识更新速度越来越快,且复制成本越来越低,企业仅凭自身累积的知识资源已势单力薄,只有打开组织边界,与企业所在知识网络中的其他创新主体如供应商、顾客、科研机构甚至竞争对手合作,构建基于知识链的创新网络,加强知识流动与分享,才能把现有静态的知识存量激活为动态的知识流量,实现组织间的知识共享与共创,从而形成知识链优势并最终获取竞争优势与创新租金。

2 开放式创新下的知识产权:独占性与开放共享的困境

根据开放式创新的原则,企业需要在自身边界之外交流甚至共享知识与技术,并进行正式和非正式的创新合作。这就与基于独占性和排他性逻辑机理的知识产权间产生了冲突,知识产权保护与开放式创新之间形成一种张力,企业陷入独占性与开放共享的困境。

2.1 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束缚

开放式创新情境下,越来越多的有用知识分散在企业外部,呈现网络化、全球化、无序化与碎片化等特征,企业如果仍基于传统知识产权的独占排他逻辑进行创新活动,不敢打开边界积极与外界交流共享、提高知识流量,而是依赖内部单一原子式的知识存量,会患上“保护近视症”,陷入死守的孤岛,跟不上社会创新的节奏,最终失去创新机遇和竞争优势。另外,技术进步推动创新速度越来越快,新产品生命周期越来越短,在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下,企业陷入不得不重新发明的困境,不仅造成研发资源的浪费,还降低了创新速度。一旦失去率先商业化的机会,就会丧失遏制竞争对手的能力,创新收益更是无法实现。与此同时,开放式创新情境下,如果企业仍按照封闭式创新时代的逻辑,对知识产权实行严格的保护,就会让想与之合作的外部组织望而却步,降低自身对潜在合作者的吸引力,从而错失创新良机。

2.2 开放不当的风险

虽然开放与共享是开放式创新的核心逻辑,但是开放不当带来的风险不容小觑。例如,在知识产权转移或共享过程中,企业重要技能和商业秘密泄露的可能性会增加。另外,在创新合作与共享过程中,搭便车、恶意窃取、挪用、隐匿创新成果等机会主义行为的滋生,也会影响创新活动的正常进行,导致企业无法实现应有收益,甚至危害企业关键技术与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开放式创新情境下,当企业分享或出售知识和技术时,合作者进入类似技术路径的可能性增加,会反向增加未来企业被其合作者知识产权阻击的风险。

2.3 开源模式对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的颠覆

开源模式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正在动摇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传统理解。开放源码生产模式在协调协作创造力和提供具体结果方面的成效在软件行业已得到有力的证实,这种模式的独特之处在于它营造了一个更自由、更有利于协作创新的环境。许多理论家认为,开源已经成为现行知识产权的一个可行的替代方案,解决了知识产权在获取创新资源和创新管理上面临的许多挑战。

综上所述,如何既能充分分享创新资源提高创新成效,又能有效规避合作分享中的机会主义等风险成为企业在开放式创新活动中面临的现实难题。越来越多研究人员和实践者参与到这一开放悖论的研究中,以期找出成功的权衡方案。

3 基于知识链的动态策略分析框架构建思路解析

开放式创新情境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最大的挑战是如何在对知识产权的本能控制和基于合作共享的开放性带来的机遇间寻求平衡。本文沿着开放式创新的过程机理,依据开放式创新的内容本质——基于知识链的知识创新,构建耦合的动态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以期有效化解开放式创新情境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困境。

3.1 开放式创新过程机理

Chesbrough(2006)在对开放式创新的定义中指出了开放式创新的过程包括创新输入和创新输出两个路径。创新输入过程中,企业更多侧重知识的获取、选择、交互与生成活动,更多情况下需要借助知识产权获取策略来帮助企业完成有价值的知识识别与创造。创新输出过程中,企业更多侧重将创新成果合理配置与充分利用,也就是知识内化和知识外化活动,因此更需要借助知识产权运营策略来帮助企业实现价值获取的目标。

3.2 知识链与价值链

开放式创新是一个动态复杂的网络系统,充斥着各方参与者和各种形式的资源,但其内容本质是知识资源的流动、整合与创造,目标本质是价值生成与获取。知识链是目前关于创新系统中知识流动规律最有效的解释,是一个知识获取、知识选择、知识交互与生成、知识内化和知识外化的有机动态过程。开放式创新系统中,企业对知识的搜索、筛选、整合与创造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知识的价值,从创新中获利。因此,在动态循环的知识链下,开放式创新的目标本质是价值的生成和获取,是包括价值识别、价值创造和价值获取的动态三阶价值链。

3.3 分析框架的内在逻辑机理

通过以上分析,知识、知识产权与创新价值之间在开放式创新系统中的复杂交互效应为:以开放式创新系统中的知识流动规律为依据,价值生成规律为导向,从知识产权动态管理流程视角构建开放式创新情景下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体系。以知识链贯穿知识资源流动、整合与创造过程,以价值链统领价值创造与获取过程的动态知识产权策略体系(见图1)。

图1 分析框架的内在逻辑机理

4 基于知识链的动态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分析框架

开放式创新模式下,企业知识产权应由被动保护逻辑向主动应用逻辑转变。知识产权保护是手段,如何主动应用知识产权实现更多创新激励、生成和获取更多创新价值才是最终目标。企业知识产权策略的运用与创新参与主体的利益冲突相关,而利益冲突又与参与者创新目标、知识特征及资产互补程度相关。由此可以得出基于开放式创新过程机理的企业动态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分析框架(见图2)。

4.1 参与者利益冲突

开放式创新突破传统组织边界,强调企业通过内外两个渠道获取创新机会和资源,供应商、顾客、合作伙伴、大学、科研机构、市场中介甚至竞争对手都可成为开放式创新的参与者。参与者嵌入在开放式创新关系网络中,通过在网络中的有效整合来实现价值创造。因此,在开放式创新情境下,组织间知识产权治理取决于创新参与者的利益动机,利益冲突超越传统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技术特征等风险要素,成为知识产权风险的关键影响因素。利益冲突来自创新者不同的期望动机,包括财务动机和非财务动机。当创新参与者对财务目标越强,利益冲突越大,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就越强;当创新参与者非财务目标如社会功效或自我功效目标越强,利益冲突越小,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就越弱。

4.2 知识特征

开放式创新过程的实质是知识在企业内外的合理流动。基于知识链理论,知识获取与配置、知识整合与创造、知识占有与获利是开放式创新知识流动的三个重要阶段,应针对每个阶段风险冲突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知识产权策略。(1)知识获取与配置阶段,知识异质性是开放式创新合作的主要冲突,知识产权策略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合作,知识异质性越强,知识产权保护程度越弱。(2)知识整合与创造阶段,知识复杂性是开放式创新合作的主要冲突,知识产权策略的主要目标是知识创新,知识复杂性可分为计算复杂性与认识复杂性,计算复杂性主要体现在显性知识上,认识复杂性则主要体现在隐性知识上;计算复杂性冲突实行弱保护策略,认识复杂性冲突实行强保护策略。知识复杂程度越高,知识产权保护程度越弱。(3)知识占有与获利阶段,利益动机是开放式创新的主要冲突,知识产权策略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创新活力。因此,财务目标越强,知识产权保护程度越强。

4.3 资产互补性

由Teece 的FPI(从创新中获利)模型可知,企业从创新中获利的战略决策应聚焦于互补性资产,企业对互补性要求越高,知识产权开放程度就越高。但是,在开放式创新模式下,互补性资产的内涵、性质和形式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企业创新获利的逻辑从为获取创新垄断租金而对互补性资产的控制转变为基于互补资产的特征来实现合作共创及创新系统网络优势位置的获取。开放式创新情景下,创新主体可以基于资产互补性构建分布式共创网络,并从源头上占据更大的网络位置优势。企业资产互补性与知识产权策略存在互动关系,根据互补资产的不同,企业应灵活应用知识产权策略,发挥创新获利的杠杆作用。当发起创新的企业在创新网络中的资产互补性越强,就越有强烈的动机来弱化该网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利用其下游互补性资产的优势地位来策略性地弱化或放宽上游的知识产权保护,以期突破专利丛林的封锁,优化自身互补资产的价值,实现创新网络的协同创新效应,从而保持创新网络中的优势地位,并持续从创新中获利。

5 结语

知识产权对开放式创新系统的资源有效获取、高效整合、公平分配具有关键作用,是企业从创新中获利及开放式创新系统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开放式创新模式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逻辑和模式应由传统独占排他模式转变为促进合作共创的模式,适用于开放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应与开放式创新活动耦合,呈现出不同强度和多样化的应用策略,其本质是一种动态的知识产权管理策略而非仅是基于法律的知识产权保护。这样的知识产权策略能灵活调节知识开放与保护之间的张力,促进开放式创新系统成员间有效开展共享共创,使知识产权成为企业开放式创新活动的促进者和创新努力的回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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