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羽
(上海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240)
马克思主义文明思想正确地揭示了人类文明发展规律及其趋势,因其科学性在诸多文明思想中始终占据着理论高地。《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较为集中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文明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文明思想发展的最高成果”[1]。生活在文明时代内部对抗最明显的资本主义阶段的恩格斯亲眼看见和经历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虚伪,由此,揭下资本主义文明伪善的外衣成了《起源》的一个隐匿任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资本俨然已经成为我们时代的“普照之光”,“环境恶化、官场腐败,无不留下资本作案的印记”[2],回到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的一个最好的选择。目前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如许启贤、王峰明、李培栋等人都站在马克思主义文明观的立场上对资本主义文明的内在矛盾进行了揭露,为我们更好地研究和把握马克思主义文明思想提供了丰富的材料和方法的启示。但对于马克思主义文明思想的研究尚未形成一个成熟的体系,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批判资本主义文明的相关研究更是少之又少。而这对于今天的我们“走出资本强盛的时代”,正确认识人类文明实质及其发展规律将会大有裨益。基于此,本文以《起源》为抓手,探索恩格斯对文明时代尤其是资本主义文明“流俗伪善”的批判,以期为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文明助力。
摩尔根经过研究将人类社会划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这一重大理论创新改变了人类对原始社会阶段的无知状态。恩格斯在《起源》一文中肯定并借用了摩尔根所提出的关于人类社会的分期法。相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前两个阶段而言,文明时代是更加文明的,这是值得肯定的。然而正像恩格斯所揭露的那样,文明时代越是向“文明”更进一步,就越是习惯性地给“必然产生的坏事披上爱的外衣”,“实行流俗的伪善”[3]197。
在文明时代,嘴里喊着“公平、正义、博爱”口号的资产阶级,宣称自己付给工人工资,解决了工人的基本生存需要,是在做“经世济民”的善事,以此标榜自己为“救世主”,掩盖自己行为的剥削本质。为了处理被榨干最后一滴血的工人劳动所得的大量产品,资本家们打着传播文明的旗号对“半野蛮人”进行征服殖民,实际上是为了扩大剥削范围,来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满足自己那鄙俗的贪欲。同时,面对着越来越多无产阶级拿着与资本家“等价交换”得来的工资却又无力购买自己劳动生产出来的产品维持生活而沦为乞丐,“有教养的”“善良的”资产阶级纷纷“慷慨地”从自己的钱包里“扔出”一些钱来做慈善事业。但其最终目的只不过是不再忍受这些乞丐以一种“无耻”的方式引起他们注意,而打扰了他们的雅致。此外,在文明时代,资产阶级宣称以父权制为中心的专偶制的家庭自古以来就是如此,强调专偶制的永恒性,无视摆在眼前的母权制的遗迹,以此来为男权、父权作辩护,以便他们能够在家庭中像使唤奴隶一样使唤自己的妻子——这个他们眼中的“婢女的头领”。而当共产党人宣布要努力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时,一直以来视妻子为奴隶的资本家们纷纷以“公妻制”为由对共产党人发起攻击。但实际上,资本家们一直是“公妻制”的践行者,“公妻制”对于把通奸作为婚姻补充的资本家而言早已成了事实,而不需要任何人去强调。
在这种情境下,揭露资本主义文明时代的“流俗伪善”,使工人阶级明辨这些“慈善家”们的“花言巧语”,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任务必须马上提上日程。基于此,恩格斯在《起源》中对文明时代的种种劣迹进行了尖锐透彻的批判,为工人阶级提供了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锐利的理论武器,打破工人阶级对资产阶级所抱有的幻想,燃起革命斗志,明确斗争目标,建立起无产阶级专政,真正实现自身的解放。
人类社会早期存在的母权制足以向我们证明,女性现今的社会地位是随着社会发展逐渐演化而来的。恩格斯在《起源》中也通过讲述家庭形式的演变来向我们清晰地展现了从蒙昧时代到野蛮时代,直至文明时代这一历史进程中女性地位是如何边缘化的。可以说在野蛮时代,尤其是野蛮时代的低级和中级阶段,在共产制家户经济中,勤劳灵活的女性是家庭财产的主要创造者,也因此是家庭的统治者,而不能为家庭财产作出突出贡献的男性则面临着随时“卷铺盖走人”的下场,却又不能作任何有用的反抗。然而,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男性因其生理条件的优越,在生产工具的使用上更显优势,由此,男性在家庭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并逐渐将女性挤出了生产劳动领域,挤到了一个边缘地带。而这一现象随着文明时代的到来,更是不断地加剧、加速。在文明时代表面光鲜亮丽、养尊处优的贵妇人,实际上与先前时代从事社会生产的劳动妇女相比,她们的社会地位是低下的。恩格斯在研究由对偶制向专偶制过渡时期的家庭形式时发现,“Familia”这个词在其最初的意义上只是表示奴隶,这表明了在这种家庭形式中,妻子对于男性而言只是奴隶,并对其握有生杀之权。同时,恩格斯发现,在欧力彼得斯这位古希腊著名悲剧家的作品中,将妻子称为“oikure-ma”,即只是一种特殊物件,而其特殊之处就在于可以用来照管家务。由此可以看出,文明时代女性地位的不堪。此外,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由群婚制那里继承来的两重遗产——专偶制和淫游制,使得先前的性自由继续存在,这一权利在女性这一方被无情地剥夺,以此来维护父权。在文明时代,专偶制是一项仅仅对女性行为具有约束效力的制度,而男性却可以不受其束缚,并根据自己的意愿纳妾。对于男子而言,女子不过是必须为其保守贞洁并具有生育能力的“婢女的头领”[3]178。
文明时代的到来使得城市与乡村的差距逐渐拉大,并通过加剧城市和乡村的这种对立,不仅使先前发生的农业和畜牧业、农业和手工业这两次社会大分工更加明显,人们的生产不再是主要用于家庭的直接消费,而是更多地用来与其他劳动生产者进行某种交换,由此催生了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在这次分工中,首次出现了一个专门进行产品交换,独立于生产环节而不进行任何生产劳动的阶级——商人。这么一个被恩格斯称作社会寄生虫的阶级——作为联系两个需要通过交换自己亲身劳动所得来满足自身生活需要的生产者的中间人,不断地对真正的劳动创造者进行剥削,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自己的趋利性本质竭尽全力地榨取油水,从而做到远离劳动,不劳而获。而在另一端,真正从事劳动的生产者却失去了对自己的生产过程和产品的支配权,对于产品的结局将会怎样更是一无所知。人们的劳动开始出现了“异化”,劳动者被一种异己的、鬼怪般的力量所支配着,并随着文明时代的发展演化,私有制的深化,劳动“异化”的程度逐渐加深。而在文明时代以前,由于人口稀少,人们受着异己的自然力量所支配,生产力水平落后,不足以发生社会分工,以至于只有纯粹的自然分工,即男人负责外出劳作打猎,来获取食物原料,满足家庭氏族内饮食方面的需要,是“森林中的主人”;女人负责在家打理,厨头灶脑皆负总责,辅助家庭氏族成员生活起居,是“家里的主人”[3]178。也就是说,在氏族社会里,男女皆是自己产品的主人。并且,当时氏族社会里存在的是一种共产制经济,即只要是大家一起制作的或者使用的公共的东西,如房屋、交通工具等,那就都属于这一单位集体所共同拥有。由此,恩格斯尖锐地指出,只有在氏族社会中才真正存在着“自己劳动所得的财产”[3]178。
商人的产生使得金属货币出现,它的出现,产生了一种使整个社会都为之着迷倾倒的神秘的力量。金属货币的“自身的魔力”使得谁拥有了它,谁就等于统治了整个生产世界。紧接着,便有了与之相连的货币借贷和后来的高利贷。文明时代无疑是私有制时代,这使得对财富的鄙俗的贪欲成为在整个文明时代中起推动作用的“发电机”[4],仿佛只有不断获得个人财富,才能真正体会到自己的存在。对个人财富的永无止境的追求,“是文明时代唯一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目的”[3]196。正是这鄙俗的贪欲作为普遍规律驱使着文明时代的人们在为谋取满足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创造出社会财富急剧积累的繁荣景象。然而,贪欲是没有止境的,在文明时代,由于对财富的追求,并且是对个人财富的追求,人们开始将欲望的“如意算盘”伸向氏族的共同财产,诉求氏族给予他们的、表现为公共财产的土地的所有权,这就使得土地改变了在氏族社会时期所具有的公有属性,被赋予了私有属性,成为私人财产,所有者掌握着对其进行转让和抵押的特权。正是因为货币、高利贷以及土地抵押的出现,社会上开始出现了财富向某个人数很少的阶级集聚的现象,财产在两个不平衡的阶级中进行着相差悬殊的分化,部分人的财富急剧增长,而普罗大众却只能接受日益贫困的现实。随着文明时代的不断演化推进,极少数掌握财富的资本者与被迫接受贫困的生产者之间的分化对立日益明显彰著,并在资本主义这片“沃土”中“肆意生长”。具体表现为,劳动生产者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与资本家进行“等价交换”得到的工资越来越满足不了自己生活所需,进而陷入贫困的恶循环,而“等价交换”的另一端——资本家却因榨取生产者的剩余劳动,使得私人财富得到指数式的积累。与之相适应的是,两极分化这一社会现象也在日益加剧。
在氏族解体过程中诞生的文明时代,使得私有制的发展如虎添翼,并催生了奴隶制,一种在氏族社会中未曾有过的制度。随之而来的是“社会分成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第一次大分裂”[3]195。与此同时,这种分裂也随着文明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地演进,变换形态,并成为整个文明时代赖以发展的动力——阶级剥削。有剥削就有斗争,阶级斗争同样也贯穿于整个文明时代,并成为历史发展的动力,这种强烈的阶级对立斗争是氏族制度中的自我治理所不能容纳解决的。为了缓和阶级对立,解决依靠原有的自我治理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国家这样一种“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就应运而生了,并且在其诞生之初就使处于幼年时期的“社会分裂为阶级的现象永久化”[3]125,并固化了阶级剥削和统治。在整个阶级对立的文明时代中,作为调和缓解阶级冲突的产物,工具性始终是国家的本质性特征。恩格斯在《起源》中列举了与不同社会形态相适应的国家形式,以此来强调文明时代国家的剥削性质。在奴隶社会,国家是奴隶主用来镇压奴隶的国家,以此来维护奴隶主贵族高高在上的地位和利益;在封建社会,国家是地主用来压迫农奴的机关,以此来保证封建地主的地位神圣不可侵犯;在资本主义社会,国家是资本榨取工人的工具,以此来满足资产阶级对剩余价值的毫无止境的贪欲。
“某一历史时代的发展总是可以由妇女走向自由的程度来确定……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标准。”[5]7专偶制个体家庭的诞生,使公共社会活动与家庭的事务料理活动逐渐分离,使原本同样具有公共性质的家务的料理丧失了本来具有的公共性质,演变成一种与社会生产无关的私事,原本作为家里的主人的女性也立即被宣判与公共社会生产无关。由此,女性在家庭中,相对于丈夫这一挣钱的资产者来说无疑是一种无产者身份,处于被压迫的地位。基于此,恩格斯指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事业当中去”[3]88。
随着社会的进步,女性解放运动的爆发,“男女共擎一片天”已成为我们普遍的共识,越来越多的女性意识到自己不仅仅属于家庭,也应该到社会大生产中去开拓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但女性真正摆脱烦琐的家庭事务的束缚,追求同男性平等地位的任务尚未完成。《2023年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在被问及职场晋升最大障碍时,有25.5%的女性认为是性别歧视,是排名第二的障碍因素,远高于男性的11.2%;有23.2%的女性认为是由于自身处于婚育阶段而被动失去晋升资格,明显高于男性的10.7%。此外,在婚后,女性相较男性而言,由于孩子、家务等原因导致女性不得不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家庭中,《报告》显示有13.5%的女性认为是由于自己需要照顾家庭,职场精力分散不足而影响职场晋升,高于男性的11.2%。并且《报告》显示,虽然女性和男性的工资待遇差距呈缩窄态势,但从总体上来看,男性工资薪酬仍会比女性多12%。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目前女性解放的任务仍然任重道远,而女性解放无疑是“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应有之意。当然,仅仅实现女性的社会经济解放对于女性的真正解放而言,是远远不够的。当代女性解放除了尚未完成的经济解放任务,还面临着更艰巨的精神意识上的解放,这就要求根除女性乃至全社会精神上的父权意识,统一男女社会道德评价标准。[6]76恩格斯揭露出的“在妇女方面被认为是犯罪”的一切,拿到男子一方则被美化成为“一种光荣”,再不济也是社会上普遍可以“欣然接受的道德上的小污点”[3]88。这种现象,在21世纪的今天仍遗有残痕。在家庭中,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的传统文化里,丈夫处于强势地位,殴打妻子,通常被社会看作一种正常的家庭现象而被广泛认可或默许,而如果妻子在家庭中处于强势地位,则会被冠以“母老虎”这一带有贬义色彩的称号;在职场上,作为领导表现强势,这一同样的特质,放到男性领导身上,就是霸气,而放到女性领导身上,却是没有女人味。这些都是社会对男女道德评价标准不一的生动表现,而统一道德评价标准是女性得到真正解放的必然前提。
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推动力,是一切文明成果创造之根本。然而,在文明时代,劳动出现了异化,生产者失去了对自己劳动所得的支配权,而寄生阶级不断地从真正的生产者那里榨取利润,不劳而获,来填补自己欲望这个无底洞,从而使自己的私人财富得到不断的积累,独享发展成果。因而,在文明时代,劳动成果由人民共享,始终是可望而不可即的。马克思与恩格斯在考查了人类社会具体的历史中社会发展成果的分配状况之后,对其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并指出,未来的新型的社会主义将会实现真正的彻底的发展成果共享。
始终将马克思和恩格斯奉为革命导师的我们,一直以来也在不断追寻共享,努力实现共享发展成果。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7]。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包括共享发展的新发展理念,强调发展应以人民为中心,发展要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8]关于共享发展成果的理念,我们有了许多新的符合我国国情的探索,然而,我们也必须正视,目前我国共享存在着失衡的问题,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都存在着显著的成果分享不平衡的问题。由此可以看出,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绝不是一件易事,它是需要党和人民的长期奋斗,才能实现的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我们也应当看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当时对未来共享发展成果设想的是只有在消灭了私有制这一不平等根源之后,再先后通过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才能真正实现共享。但马克思主义绝不是教条,而是出于不断发展的与时俱进的理论,对其的运用应与具体实际相结合,将时代特色注入其中。对于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们而言,要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正确利用而非否定私有制,通过坚持经实践检验证明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分配制度来逐步实现共享发展。
在讲到国家与以往的氏族制度差异时,恩格斯指出,国家设立了在氏族制度里所没有过的公共权力。在文明时代,公共权力是与大众分离、与社会异化的力量[9]39,并通过征税来加以维持。而官吏掌握着公共权力和征税权,“作为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的代表”,通过法律享有了可以实现个人私利而不受制裁的特权,这些都是文明时代国家的本质特征。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不同于以往一切剥削阶级国家的新型国家制度,我们的公共权力“与大众分离但不脱离”“始终处于社会力量的监督之下”“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它的利益就是人民大众的利益”[9]38-39。理论上我们的公共权力应当如此,但在现实中,我国公共权力仍有异化现象的存在,腐败问题已经演变成危害社会的一枚定时炸弹,党员干部贪污腐败现象层见叠出,严重影响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一起抓,不少“老虎”“苍蝇”纷纷落马。2020年人民网两会调查显示,“正风反腐”再度蝉联榜首,连续三次成为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基于此,我们可以看出人民大众对于党员干部贪污腐败问题的强烈关注与不可容忍。而这些贪污腐败的党员干部无不是把手中的本应为人民谋取利益的权力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利器,“在追求权力金钱的欲望中践踏党纪国法走上了不归路”[6]76。反腐必须治权,必须对权力加以必要的约束,必须“以权治权”“建立协调的权力治理机制”[10],以防止公共权力的异化,将人民放心托付的权力用到实处,做到“物归原主”。
恩格斯把自我治理的氏族制度称为“美妙的制度”,在这一美妙制度里人人自由平等(包括妇女),没有压迫,每个成年的成员都具有表决权,都可以参与到氏族内部的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氏族内部的一切事物也都由氏族成员来共同解决,充分体现了民主的原则。但氏族制度因遭受私有制的侵蚀,逐渐过时解体,走向衰败,为国家制度所代替。如上文所讲,国家不同于氏族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公共权力机关的设立,由此国家治理就取代了氏族社会时的公共治理。而在剥削阶级国家里,公共权力机关是统治阶级为实现其利益的工具,权力只属于统治阶级,而权力的另一极——义务就全部压在了被剥削阶级肩上,被剥削阶级只有选择服从的命运,存在着严重的权力不合理不对等与不均衡的现象。
我国是新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多数人也就是人民群众处于统治地位,并且共同掌握着国家权力。当前我国面临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性艰巨任务,而“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方式由传统管理到现代治理的全新变革”[11],这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美妙的制度”的一种更高级的复活。这就要求,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注重人民本位,把权力还给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扩大人民参与,实现多主体的协同治理,形成治理合力,调动社会活力,推进社会自治,在更高级的社会主义制度层面上实现“美妙的制度”的复活。
恩格斯以摩尔根对文明时代的评断作为《起源》的结语,实际上是指明了文明时代只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其内在的矛盾使其必然要终结,必将被一个全新的文明所取代,而这个全新的文明将会使以往的一切文明都黯然失色。现今,我们已经步入的社会主义文明无疑是对文明时代的否定,是一个更高的真正的新型的文明。虽然我们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着不少难以消除的弊病,但学习恩格斯关于人类文明的思想对今天的我们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起源》中的女性解放理论、工人解放理论、社会平等和国家治理的理论等宝贵的思想财富仍是引导我们认清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解决人类文明发展遇到的新难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文明的理论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