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婉怡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近年来,由于外部环境发展制约,建筑施工企业将面临着来自同行业企业的激烈竞争,传统仅依靠追求承揽工程项目的发展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建筑施工企业为了在建筑行业谋求发展,就应该强化内部管理,特别是重视纳税筹划在规范纳税行为、降低税收负担等方面的作用,并通过强化纳税筹划工作,使建筑施工企业规避税收风险,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可持续发展。
所谓纳税筹划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现行税收法律允许的前提下,通过事前对涉税行为进行规划、评价、选择适应的会计核算政策,使建筑施工企业税收负担降到最低的方案。目前,纳税筹划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纳税筹划行为具有一定的预测与前瞻性。纳税筹划通常是在经济业务开始之前通过规划,来达到降低税收负担及规范纳税行为的目的。因此,纳税筹划必须要强调预测性与前瞻性,如果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方案是在涉税行为发生中或完成后制定,则将失去纳税筹划的意义。二是纳税筹划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建筑施工企业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均要求达到一定的目的,纳税筹划工作更是要根据企业战略发展目标明确筹划目标。由于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承揽建设工程后,需要垫付金额巨大的建设材料、人工成本,如果建筑施工企业缺少了资金支付给上述供应商,资金的压力显而易见。因此,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筹划来切实地降低税收负担,增加建筑施工企业经济利益,使企业可以健康、有序地发展。三是纳税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由于税收法律政策是时刻变化的,纳税筹划方案不可能一成不变,需要财务人员、税务管理人员根据建筑行业发展趋势、内部管理情况、税收法律政策等变化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适应发展的要求。同时,筹划的方案还要考虑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例如,尽量选择离施工现场最近的材料供应商,以减少材料运输的费用。
目前,一些建筑施工企业认为纳税筹划只是财务部门的职责,没有主动了解税收相关规定及筹划方案,还有一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层及工作人员认为纳税筹划就是为了税收负担的绝对降低,并没有重视纳税筹划所面临的相关风险,甚至有一些工作人员错误地认为纳税筹划是一种变相的偷税行为。正是由于对纳税筹划工作的错误认识,才使得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推进缓慢,并伴随着相应的风险。
目前,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从基层工作人员到管理者,对纳税筹划工作相关内容与流程不了解,也没有给予必要的重视,认为纳税筹划工作与自身本职工作无关,全部由财务人员完成即可。
因此,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没有重视引进纳税筹划人才工作,此项工作也只是由基层的财务人员负责,由于财务人员平日里的主要工作是会计记录,此外,平时不重视对税收法律知识学习、新税收优惠政策的了解,不掌握纳税筹划相关知识与实践经验,在税收法律不断变化及“金税四期”应用的大背景,暂时无法满足新时代下税收筹划工作的要求。
正常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在签订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前,应对施工所在地税收政策给予充分的了解,以便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供应材料方式、结算方法、验收程序及双方权利、义务,这样才能保证财务人员制定的纳税筹划方案能够被执行到位。而在实际的工作中,建筑施工企业为了快速承揽工程建设项目,并没有组织专家对合同条款进行科学的设计,也没有对施工地相关税收政策给予关注,在合同签订时,有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工作人员对当下的税收政策了解不全面,所以在与客户面对面交流时就不会进行差异化的形式来签订合同,如果将合同的形式变成包工包料的形式,那么就会产生抵扣问题,而企业的税负也会提升。同时,由于对税收政策理解有误、合同相关权利与义务未能予以明确,还会使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被认定为偷税漏税行为,增加了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由于施工地点比较分散,由于施工材料在购买中也存在分散采购行为,供应商多为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向建筑施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建筑施工企业在增值税抵扣方面无法享受优惠。此外,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对增值税发票管理不够重视,一些业务人员在平时工作中,也没有重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得,在选择施工材料供应商时,没有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重要参考,长此以往,使建筑施工企业失去了较多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机会。同时,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在增值税发票开具、存根保管、报废及网上论证等方面也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增加了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
从多数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作现状来看,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只关注经济利益的绝对增加,没有重视纳税筹划工作在降低税收负担方面的作用,使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不断增加。同时,一些建筑施工企业财务人员没有树立动态监控的意识,没有及时对税收政策变化、施工行业材料价格变化等因素对纳税筹划方案进行调整。纳税筹划的目的之一是为了防范税务风险,这就要求企业方面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并且能够及时识别税务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并且及时做出处理,如果企业内部缺乏完善的税务风险预警机制,也会对企业的纳税筹划产生一定的影响。
为了使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具有规范性,并高效地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税收政策,在内部建立起税务管理制度,在制度中明确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在纳税筹划中的具体职责与义务。此外,为了确保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工作顺利开展,施工企业应在内部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税务风险、纳税筹划执行结果作为考核重要参考,调动起工作人员参与纳税筹划工作的积极性。此外,建筑施工企业还要在内部建立内部控制、财务核算、发票管理等相关制度,为纳税筹划工作的执行提供配套支持。
首先,强化对财务人员、税务管理人员筹划培训,可聘请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事务所专家为企业工作人员就税收理论、筹划应用等进行培训,并可通过案例分析来增强财务人员实践能力,使建筑施工企业工作人员能够胜任新形势下纳税筹划工作的要求。其次,建筑施工企业财务人员自身也应该积极、主动地学习纳税筹划理论,并可到大型企业去学习纳税筹划实践经验,并在平时工作中树立起风险防范的意识及筹划意识,使建筑施工企业财务人员自身的业务能力得到提升。再次,建筑施工企业应与财经院校进行校企合作,通过委培的方式,为建筑施工企业培养合格的纳税筹划人才,并在晋升、奖金、职业发展等方面为其提供机会,避免纳税筹划人才的流失。例如,建筑企业可借助绩效考核对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起到激励作用。最后,建筑施工企业则应当做好自身的人才储备,培养能够胜任纳税筹划以及其他税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更要发挥优秀人才的带头作用,为企业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优秀员工。
首先,建筑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转或分包合同前,应充分考虑纳税筹划工作,应提前对施工中的涉税行为进行筹划,并关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并将几种方案进行对比,选择出对建筑施工企业最为有利的筹划方案。其次,财务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可将纳税筹划内容写入施工合同中,并建立合同模板数据库,使不同的施工项目可以随时找出适合的合同模板。再次,合同在签订前还应该征求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意见与建议,使其符合法律规定。例如,建筑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前,财务人员应根据合同标的简单地计算出应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预测出税收负担。同时,由于施工过程中将面临着税率的不断变化,建筑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以不含税作为报价基础,避免因税率变动过大而对合同利润产生较大的影响。再如,财务人员为了降低印花税费用,还可以缩小印花税的计税基数。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现下的法律法规执行,另外,最重要的就是需要询问财务人员关于税收方面的知识,让财务人员核对合同价关于税收方面的内容,保证企业的最大化利益。
1.建筑施工企业在材料方面的筹划
首先,建筑施工企业在签订原材料采购合同前,应考虑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方面的优势,尽量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或在合同中明确材料供应商由在当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材料供应商确实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将进项税抵扣成本纳入原材料成本支出之中。
2.建筑施工企业在固定资产方面的筹划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将涉及各种各样的机械设备,这些设备既有施工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也有施工企业通过租赁使用的吊车等机械设备,这些租赁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应全部纳入到计算企业所得税抵扣范围内。例如,对于已经购置、竣工已经达到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抓紧入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享受企业所得税前抵扣政策。再如,根据建筑企业未来经营利润及所处的发展阶段,可适当选择加速折旧法,使固定资产折旧可以在盈利的年度进行税前抵扣。
3.建筑施工企业在人工成本方面的筹划
多数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会聘请大量的农民工,施工企业人工成本较高,但人工成本却无法享受进项税的抵扣,农民工工资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可以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所以为了降低这方面的开支,可以购买部分机械取代工人施工频率。但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还会与有资质的企业签订劳务合同的形式获得增值税发票来抵扣进项税。
随着“金税四期”及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增值税的范围不断扩大,其进项税额抵扣的数量也在不断加大,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强化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针对不同施工项目及供应商地理位置、所在地区税收优惠政策,在购置资产、支付劳务等过程中主动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保证施工业务的真实性,缩小成本。财务和税务人员需要不定期的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了解和整理当下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要求,做好核算工作,保证财务报表和税务报表的正确率,为企业决策人和管理层人提供正确的信息。
首先,传统的纳税筹划由于未能与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相结合,在效率与准确性方面已经无法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引入ERP 综合信息化平台,使财务人员在编制筹划方案、控制涉税行为、提高税务风险防范能力等方面可以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数据。其次,还可通过信息化技术,将涉税数据、报表、纳税筹划方案、施工合同等数据录入到数据库当中,为日后改善纳税筹划方案、提高管理效率等工作提供准确的素材。
首先,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层应提高对税务风险防范的重视程度,将纳税筹划工作上升到战略层面,带头执行纳税筹划方案、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等,使建筑施工企业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发票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主动学习税收相关理论与知识,并树立起纳税筹划意识。
其次,纳税筹划工作不应只停留在某个单独税种税收负担的降低,而应从建筑施工企业整体的税收负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出发,并根据成本收益原则开展纳税筹划工作。
最后,企业方面更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合理开展工作,并且做好制度方面的建设和完善,积极推进税务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能够及时识别并预防风险因素,避免风险因素扩大化。
综上所述,在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今天,建筑施工企业既要强调工程项目的承揽,也要强化税务风险意识,通过税收筹划工作,使建筑施工企业涉税行为更加规范,不断降低建筑施工企业税收负担,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