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晓清 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
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与优化,在此时代发展背景下,企业人均收入水平也明显提高。在新政策影响下,纳税起征点也随之提高,企业应该在提高企业员工个人薪酬的同时,还应该合理根据新政策相关内容,不断完善与调整纳税筹划方案,从而最大化降低自身的税负压力水平,推动自身健康的发展与进步[1]。鉴于此,本文通过在新政策背景下,对企业员工个人所得税筹划进行分析,现内容如下。
纳税筹划通常指的是对涉税业务进行合理的规划,制定与完善对应的纳税方案,从而实现节税的最终目的。首先,节税主要是为了降低企业在税收方面的征税数额,然而节税不可对企业员工个中工作福利与待遇造成一定程度的消极影响,为此应该同时确保企业以及员工两者权益不受侵犯。并且节税措施还应该合法、合规[2]。其次,结合纳税筹划有关理论而言,纳税筹划应该站在纳税人层面出发,在法律条规允许下合理减少与安排应缴纳的税款金额[3]。就纳税人而言,其往往是迫切希望通过减少税负来提高自身收益水平,立足于纳税人角度,往往会选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纳税筹划,从而实现降低税负。
就个税纳税筹划工作而言,除了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来进一步减少纳税金额,降低纳税人自身的税负压力与负担,以此来提升个人实际收入之外,还应该严格遵守相关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相关原则,在此基础上进行纳税筹划工作,有利于提高纳税筹划工作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所以下列是针对于个税纳税筹划相关原则展开的分析:
纳税筹划的基础是不应违背国家税法相关法律条例。国家税法是已经制定完善的,然而就企业而言,唯有开展经济活动才能够包含一些纳税缴税的相关问题,从而对起源纳税筹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4]。在对个体纳税筹划阶段中,需要十分关注合法性,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是满足我国现阶段所颁布的有关税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条例,而不是通过偷税或者漏税等形式来降低不正当、不合规的税负压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中实施纳税筹划,其重点之处在于如果想要科学有效地实现节税筹划,为此在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过程中,应该始终坚持合法性原则。
合理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可以最大限度的为纳税人与企业均能够提供良好的经济收益,所以就个税纳税筹划问题而言,应该十分关注综合效益原则[6-7]。防止在个税纳税筹划过程中增添其他不合理的收入,进而导致发生顾此失彼等不良情况,从而给纳税筹划的具体效果带来一定程度的消极影响。
企业员工个税筹划应该把握的重要方向主要如下:其一,在保证企业员工个人收入不变的基础上,适当缩减名义支出、收入等项目内容,最终实现减少员工个人所得税款需缴纳金额的管理目的。比如,将员工局部收入转变为福利收入,不但能够减少企业员工名义收入数额,还能够进一步降低个税所需要缴纳的相关金额[8]。其二,科学有效地制定年度一次性奖金计税管理规则,根据企业员工实际工资收入状况,科学地计算以及配置对应个人所得税的计税金额大小。其三,合理规划员工超额累进税率下所得收入水平,防止由于超额累进税率实际临界数值超过高档税率范围的相关规定。其四,对于一些能够选择在夫妻个人所得税中进行扣除的专项附加费用金额,在实际扣除过程中可选择收入较高的一方进行所得税扣除。
案例分析:某公司由于自身业务的需要,业务部门员工及部分高管人员会有话费报销的情况,为了规范公司管理,某公司制定如下方法:①公司统一为经理及以上职位的员工每月享有报销话费的福利,凭借发票到财务报销话费;②业务部门经理级别以下的员工,则每月有100 元话费补贴,与工资一起发放。倘若采取方法①,会被视为公司的费用,不计入个人的收入,不会涉及个人所得税;倘若采取方案②,则会增加员工个人的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为此可采取方法①对话费进行报销,不会涉及个人所得税。
企业对于自身员工所提供的餐食、交通、住宿等方面的补贴可将其转变为给予工作餐、提供专门交通工具进行接松以及提供员工宿舍等形式,此种方式能够有效防止上述企业福利补贴被纳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缴纳内容中。尽管上述福利均是员工可以直接享受的,然而企业并不需要对其承担一定的金额,此种方式不但可以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对应的福利与待遇,还能够保证与推动企业的稳定发展[9]。例如,企业应该对员工提供专门的宿舍或者提供租金便宜的一些房屋等措施,不但能够适度减少其工资指标,还能够减少员工个税应该缴纳的金额,同时还不会给员工个人生活质量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其次,企业还可将常规餐食补贴转变为提供免费餐食的形式,将交通补贴转变为免费对员工提供专门的交通车接送其上班、下班的形式等一系列措施。上述措施的实施能够使得员工觉得企业所提供的福利待遇良好、丰富。就其本质而言,将薪酬奖金福利化能够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双赢”。案例分析:某企业员工每月扣除“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项目费用的薪资大约为7 000 元,企业所提供的福利待遇补贴金额大约为1 000 元,倘若没有其他专项扣除,员工每个年度应该缴纳的个税计算如下:[(7 000+1 000)·12-5 000·12]·3%=1 080元[10]。然而倘若将员工福利与相关补贴转变为具体形式,则需缴纳的个税为(7 000·12-5 000·12)·3%=720 元,此种方式能够最大化地降低个税缴纳的实际金额水平。
削峰填谷方式作为企业个税筹划的一项有效的措施,即对纳税金额相对较多的项目进行合理的拆分,从而实现减少实际需要缴纳金额的最终目的。此种方式能够在国家税负允许的区间内进一步减少企业和员工的税负压力,属于个人减少税负的一种有效途径。例如,企业应该将基础工资与项目奖金展开综合性的分析与总结,然后采取削峰填谷措施对相关项目进行拆解与分析。然而在新政策影响,企业在规划个税过程中,应该结合员工实际薪资待遇以及项目一次性奖金等相关项目实际收入状况进行综合性计算。同时,还应该采取削峰填谷方式对个税进行筹划与归纳。除此之外,新政策还指出免征额从原本的每个月3 500 元上调至年度总收入6 万元,此内容能最大限度地减轻员工每个月的税收压力,能够提升纳税人的收入水平与消费能力。并且个人所得税率也得到了调整与完善,其中个人所得税率的3%、10%以及20%之间的距离也明显调整,对于收入水平处于中低状态下的群体能够减轻其税负压力,还能够保障国家基本税收水平的同时发挥调节国民收入的重要作用。伴随着新税法的调整与改善,对企业个税筹划给予了较多的机会以及发展可行性,企业能够切实结合员工具体状况选择适宜的方式来实现减轻税负压力,不但能够降低员工的税负压力,还能够适当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的支出水平,提高企业收入的稳定性。削峰填谷方式主要是企业根据新政策有关规定内容,根据企业员工具体收入水平,选择科学合理的减轻税负压力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应该承担的大量税负压力,从而实现科学减少税负的根本目的,同时也是企业财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应该重点掌握的一项技能。财务工作人员能够在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条例的基础上,实施科学有效的避税方式也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发展实际需求。
案例分析:假设某人扣除了五险一金后月收入为7 000元(涉及各种津贴与月奖金),并且没有其他专项扣除,年终公司准备发给其13 000 元的年终奖金,如果其在12 月份一次性领取13 000 元奖金,奖金按照合并全年收入扣税的方式,(1)某人一年应交个人所得税=(月收入*12+13 000-5 000*12)·10%-2 520=(7 000*12+13 000-60 000)*10%-2 520=1 180 元;(2)假设某人所在公司12 月份发放一半奖金即是6 500 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某人一年应交个人所得税=(月收入*12+6 500-5 000*12)·3%=(7 000*12+6 500-5 000*12)*3%=915 元;由此可见,通过将收入均衡摊入两个月的方式,进一步降低税率档次,从而实现降低税负的目的。
我国税法对于一次性奖金存在临界值的相关规定,倘若高于此项临界值,一次性奖金一定程度上起到减少个税缴纳金额的作用,还会降低企业员工实际收入水平。所以企业在对个税缴纳筹划过程中,应该特别关注此项问题。不但需要重点保障员工可以获得可观的奖金数额,还能够保障员工具体收入受到的影响程度相对较轻。根据新税法政策的相关规定可知,其涉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内容,各个全月应该纳税所得额其税率计算也有所不同,依次与六个临界值相互对应。倘若高于六个不同临界值相关区间范围时,则会进入缴纳税收的盲区。换而言之,部分时候可能存在颁发奖金过多的情况,以至于员工个人所得税有所增加,然而在实际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其具体收入金额却不会显著增加。所以企业薪酬管理工作人员应该主动开展员工个人所得税缴纳筹划工作,科学避开临界值相关陷阱,从而提高个税缴纳筹划的科学性、合理性。
结合当前个税纳税筹划实际情况而言,企业和个人均能够采取均衡收入方式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有利于提高纳税筹划工作的合理性与有效性,换言之,就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国家相关纳税政策的优势,促使个人收入的均衡性发展,在此基础上还能够促使在每一个纳税阶段中获得最低的税负压力,有利于提升扣税的均衡性与合理性,还可以进一步减少因为个人全年收入不均衡或者不稳定而导致纳税不合理情况的发生概率,最大限度地降低个人纳税的压力与负担。同时,实施均衡收入法不仅可以提高个人工资薪酬的平衡性,还能够通过有效利用员工个人工作福利的均衡性来进一步减少个税。
案例分析:某人每月工资为5 800 元,其中800 元为房租支出,余下5 000 元是可以用于其他消费和储蓄收入,如果某人所在单位每月为其支付5 800 元,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其应纳所得税为:(5 800—5 000)·3%=24 元。但是如果企业对其提供住房,而每月仅付其工资收入5 000 元,则其工资收入应缴个人所得税为0,可少纳税24 元。由此可见,对企业来说没有增加额外负担,而职工本人在消费水平不变的基础上,也有效地规避了一部分税收。
综上,在新政策贯彻落实过程中,企业应该根据员工个人收入实际状况开展个人所得税筹划工作,保障个人所得税筹划能够有效地满足国家法律条例以及相关政策等方面的要求,应该实施合理科学的措施将员工个人福利补贴形式逐渐演变为具体补贴方式,最终实现减少个人所得税应缴纳金额的最终目标。同时,企业还应该结合员工实际薪资待遇状况,采取单独计税方式或者合并计税方式,并且在此过程还应该切实关注个税临界值所潜在的陷阱,采取最佳方式开展企业员工个人所得税筹划工作,从而帮助企业获得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实现企业与员工两者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