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指明了方向,也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新时期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以“共创食安新发展,共享美好新生活”为主题,开展“五进”宣传,即科普知识进农村、检测服务进农村、案例警示进农村、法律法规进农村、诚信宣传进农村。切实做到深入基层,从源头加强宣传力度,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是承诺达标合格证提升宣传活动。以“亮出合格证,农产品更安全”为主题,普及合格证知识,增强合格证使用意识,提升群众认同感。二是常规药物速测技术应用宣传培训。教育引导生产经营主体牢记不仅不能使用禁用药物,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也不能上市,按照“用什么检什么”的原则,加强农产品上市前的自检自控。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亮牌”活动。持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特色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让全社会共享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四是农业标准宣贯活动。开展禁限(停)用农兽药、农兽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如晋北忻州市在农业农村局公众号上发布禁限用农药科普文章,对农药残留、禁限用农药具体名类等热点问题进行科普解读。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让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家喻户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如忻州市邀请电视台全程参与,拍摄专题宣传片,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普法。
一是统一联动,形成宣传合力。按照省、市、县“三级联动、分层实施”的原则,面向社会公众、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等针对性开展宣传。如运城市在所辖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及种养基地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运城行活动,形成同频共振的宣传合力。二是结合三农工作,为宣传赋能。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结合三农工作,组织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以晋城市为例,通过晋城农事微信公众号开展一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治理成果宣传,组织农业专家、技术人员和安全员深入项目一线、田间地头、大棚等三农工作主战场,开展业务指导、技术服务、工作调研,排查安全隐患,将三农业务工作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紧密融合。
一是开设学法用法大讲堂。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学法用法大讲堂,邀请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专题解读,组织监管执法人员、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讲座,收听收看人员达1.3万余人。二是为一线生产人员深入解读。聚焦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引导生产人员恪守道德准则、诚信规范经营。如大同市积极组织专家教授为一线生产人员详细解读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带动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守法经营、公平竞争,在全市食品产业形成了良心为本、诚信为先、责任为重的良好导向。三是全城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市民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自觉践行社会公德、承担社会责任,让尚德守法成为自觉。如临汾市制作宣传标语、挂图,在全市宣传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守法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是宣传典型案例。及时公布2022年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十大典型案例,推动警示教育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强化警示效果,向违法行为敲响“警示钟”,给农民群众注入“强心剂”。二是普及辨假识假知识。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以本次宣传活动为契机,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增强农资企业的守法诚信意识。如长治市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典型案例,告诫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守法经营,引导农民群众如何购买优质农资产品,增加辨假识假能力。
一是加强投诉线索处置。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投诉举报线索处置,强化案件信息发布,真正做到哪里有问题、哪里有隐患,执法利剑就指向哪里。如临汾市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违法就查、露头就打,查处一起、震慑一片。二是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对举报查实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法依规处理后,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线索举报奖励。进一步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激发全民参与,共治良好环境。
据统计,山西省举办现场咨询385场,开展培训讲座120次,制作播放公益广告74类,发放宣传资料67万份,各类生产经营主体8.1万人次参加。在全省形成了普及农安知识、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消费信心的三赢效果,“共创共赢”的理念更加深入广大三农新型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