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元丽,李俊高,2
(1.成都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川,成都 610059;2.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与西南财经大学联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四川,成都 610072)
学界普遍认为,世界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是人类社会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大转变[1],即要改变以农业为基础的传统生产方式,建立以工业为基础的现代生产方式[2]。在这一历史大转变过程中,城乡关系运动贯穿其中,并随着现代化进程,城乡关系正经历着城乡分离与对立,并将最终走向城乡一体、协调、融合发展的历史过程[3]。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现代化进程中,城的比重上升,乡的比重下降,是客观规律,但在我国拥有近14亿人口的国情下,不管工业化、城镇化进展到哪一步,农业都要发展,乡村都不会消亡,城乡将长期共生并存,这也是客观规律”。纵观近代历史,现代化始终是贯穿中国发展历程的一条主线。在整个过程中,传统与现代的矛盾斗争一直存在并且仍在继续,城乡关系是这种矛盾的集中体。吉尔伯特.罗兹曼等[4]认为:“中国的现代化是一个以农业为基础的人均收入很低的社会向着重用科学和技术的都市化和工业化的巨大转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梦奎[5]更加鲜明指出:“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两大难题”。因此,城乡关系作为现代化进程中的普遍关键问题,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相伴相随[6],城乡关系发展支撑了我国不同发展阶段经济社会目标的实现,而经济社会发展也不断推动城乡关系的动态调整,中国的现代化历程某种程度上就是城乡关系演变史[7]。尤其是新世纪以来,从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到十七大明确“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实践路径,到十八大深刻阐述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再到十九大提出“城乡融合发展”,体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不断深化,标志着我国现代化进程从“城乡统筹发展”进入“城乡融合发展”的新阶段。可见,城乡融合是城乡关系发展的高级形态和必然趋势,没有城乡融合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城乡融合发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8],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因此,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必然要坚持城乡融合发展。
国内外关于城乡融合的研究由来已久,关于城乡融合的研究成果颇丰。有学者从城乡融合的基本内涵入手,认为城乡融合发展相比于统筹城乡发展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更加强调城乡双向融合互动和体制机制创新,其本质是通过城乡开放和融合,推动形成共建共享共荣的城乡生命共同体[9];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要义是统筹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农民与市民的关系以及农村市场与城市市场的关系[10]。有学者从研究城乡融合的现实阻碍出发,姚毓春、梁梦宇[11]认为城乡生产要素流动不顺畅、城乡公共服务不均等、城乡基础设施不完备、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影响了城乡融合发展进程;陈荣卓[12]认为城乡融合发展仍然面临着城乡空间发展不平衡、城乡产业融合不充分、城乡共治格局不完善等障碍;Eastwood等[13]在分析RRI原则在新西兰智能乳业发展中的应用程度中指出,农业生产方式落后,产出效率低,逐渐拉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有学者从城乡融合发展的路径进行研究,许彩玲、李建建[14]认为可以通过建立城乡统一市场、深化城乡分工协作、双向推动城乡改革、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何红[15]认为可以通过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Pijpers R等[16]在比较荷兰老龄化环境中城市和农村对老年人进行服务的方法时提出可以通过提高农村的教育、医疗和硬件设施水平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
已有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城乡融合的基本内涵、现实阻碍及路径选择,但缺少将其放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这一大背景中去,尤其缺少探究中国式现代化与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逻辑关系。例如,工业化、现代化是如何影响着、推动着城乡关系的嬗变?城乡关系是如何伴随着我国工业化现代化进程逐步从城乡分离走向融合?如何去深刻阐释城乡融合发展何以成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我国城乡关系演变的目标取向?为了回应上述问题,本文基于理论、历史和现实三重逻辑来进行阐述。其中,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及西方经济学的有益成果构成其理论逻辑,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推进现代化进程中所带来的城乡关系变迁构成其历史逻辑,新时代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生动实践构成其现实逻辑。
工业化、现代化其实质是一部城乡关系从分离到融合的发展史,如何去理解城乡关系嬗变背后的规律性特征?亚当·斯密的自然顺序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城乡关系理论以及刘易斯的二元结构论等都为理解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城乡关系是如何由分离到融合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自然顺序”又被称作斯密顺序,即按照事物的自然趋势,每个处于发展中社会的大部分资本的投入顺序首先是农业,其次是工业,最后是国外贸易[17]。由于这种自然的顺序决定了资本投入方向,产业发展顺序也就具有了“农业工业贸易”梯次演进的自然规律,它从经济视角揭示城乡关系的最初形态,即城乡关系会经历浑然一体—分离对立—城乡融合三个阶段。
在“农业-工业”这一发展阶段,斯密认为“按照事物的本性,生活资料必先于便利品和奢侈品”,因此以生产生活资料为主的农村必先于以生产便利品和奢侈品为主的城市存在,因此在城乡关系的第一阶段农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农村的发展状况决定并制约着城市的发展。但随着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分工的不断优化,农村大量剩余劳动产品的出现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崛起,形成了城乡分离对立的局面。长期的分离对立导致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受阻,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并造成城乡间资源分配不合理,拉大了城乡差距,影响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工业化和现代化不断影响着城乡关系又对城乡关系提出新要求。一方面,工业化要求各产业协调发展,也就是要求以第一产业为代表的农村与以第二三产业为代表的城市协调发展,实现生产要素的双向自由流动和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即城乡融合发展。另一方面,现代化既包括城市的现代化也包括农村的现代化,当城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城市能够反哺农村,便自然促进了城乡融合发展。
在“工业-商业”这一发展阶段,斯密认为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对乡村的发展有促进作用,乡村与城市化、工业化之间是良性互动的关系。一方面,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增加了城市居民的财富,促使他们来购买农村未开垦的土地,不断向农村推进城市的边缘,将农村纳入城市范围中。另一方面,城市工商业的发展使社会生产各行各业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最终影响到农业生产,使农村劳动生产率提高,带动农村产业改革,运用更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科学技术,最终与城市的发展接轨。
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和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上,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揭示了城乡关系遵循由混沌一体发展到分离对立,再走向融合的基本规律。原始社会时期由于生产力低下,社会分工不完善,整个社会处于混沌一体状态,不存在城市与乡村的差别;进入奴隶社会,劳动工具的发明使得生产效率提高,社会分工有所进步,生产力的变化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变化,所有制从原始公社所有制变为私有制,城市和乡村之间逐渐有分离对立的趋势;到资本主义时期,由于资本主义自身的逐利性,以牺牲乡村来实现工业化,导致城乡之间的矛盾不断尖锐。马克思、恩格斯也预测了在未来社会主义社会城乡关系的发展趋势,他们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决定了不同的城乡发展面貌。其中生产力决定着城乡之间的分工,从而决定着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关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逐步发展,必然会产生城乡对立的现象,同时,也是随着生产力不断发展,城乡对立的现象将不复存在,最终走向城乡融合。
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既需要物质条件即生产力高度发达又需要社会条件即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18]”,为城乡关系进一步向好发展奠定物质基础。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经济条件发生了变化,为解决城乡之间和乡村内部的矛盾创造了条件,不仅消除了城乡之间的对立,而且形成了城乡之间的良性互动。“城乡对立只有在私有制的范围内才能存在[19]”。真正实现城乡融合就必须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并将社会生产中的物质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分配,以及劳动过程中每个劳动者的工作公平分配才能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英国经济学家刘易斯在1954 年发表的《劳动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中论述了发展中国家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其基本内容是发展中国家一般存在着现代的城镇工业部门和传统的农业部门,这两个部门在收入水平、生产力水平及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存在显著的“二元结构”。具体地说,前者以现代方式进行生产,劳动生产率较高从而工资相应较高;后者以传统方式进行生产,边际生产率为零或成负数,且只能提供最低工资水平。所造成的结果是处于无限供给状态的农业劳动力不断向城市工业部门转移,而城市工业部门由于利润不断增长,所带来的追加投资增强了对乡村农业部门中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
刘易斯将这一过程划分为劳动力无限供给阶段和劳动力有限供给阶段。这两个阶段的转折点被称为“刘易斯第一拐点”,刘易斯第一拐点的到来说明农业劳动力也逐渐变得稀缺,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民劳动者收入也逐渐提高,直到农业剩余劳动力被吸收完毕进入刘易斯第二拐点时,即农村劳动力和城市劳动力相均衡,发展中国家就完成了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城乡二元经济就会变成一元经济[20],城乡关系也走向融合发展。
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21]。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探索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在每一阶段中的城乡关系又呈现出不同的特征,一是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前(1949—1978年),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实施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并固化;二是改革开放后,我国现代化进入建设总体小康社会时期(1978—200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加强了城乡的有效互动,城乡关系逐渐向好;三是到十六大召开时,我国已经达到总体小康水平,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2002—2012 年),“三农”问题成为党的工作重心,中央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进而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四是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在城乡关系方面以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为“车之双轮”,助推城乡融合发展;2021 年,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最艰巨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1949 年3 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革命胜利后的总任务是在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的基础上,稳步地把中国从农业国变成工业国,从新民主主义国家变成社会主义国家,这是为新中国成立后正式启动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所做的思想准备。在1954年9月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毛泽东提出,像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应该按照几个五年计划建设成一个工业化国家。工业化正式成为中国现代化的首要目标,并提出了建设“具有高度现代文化程度的伟大的国家”的宏伟设想。周恩来在这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四个领域的现代化目标,即工业、农业、交通和国防现代化。四个现代化探索时期的城乡关系经历了1949—1953年城乡兼顾到1953—1979 年以城市为中心、农村为城市和工业服务的转变。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和政府通过“四面八方”的政策促进城乡互动。到1952 年底,中国农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56.9%,轻工业占工业总产值的64.4%[22]。再加上当时西方国家在政治、经济上对中国的封锁,农业成为唯一能够为工业化发展提供资金和劳动力的部门。1953 年6 月中共中央正式提出“一化三改造”,实施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城乡兼顾”开始向“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转变,农村逐渐固化为城市和工业发展提供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主要阵地。
一方面,统购统销制度是转移农业剩余以支持工业建设的重要措施,统购统销制度的实施形成了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对农业生产产生了巨大影响。据统计,1950—1978年政府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大约取得了5100亿元收入,同期农业税收为978亿元,财政支农支出1577亿元,政府提取农业剩余净额为4500亿元,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流出的资金净额155 亿元[23]。大量的资金要素集中在城市区域,推动城市经济和工业化,同时造成了农业投入不足、基础薄弱、生产落后,形成较大的城乡差异,造成了城乡关系的恶化。另一方面,户籍制度的实施限制了城乡人口的自由流动。1958 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籍制度将城乡居民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除升学和参军等形式外,农村居民基本无法成为城市居民。此外,人民公社制度的实施也将农村人口束缚在土地上。这些制度的实施基本切断了城乡间的联系,导致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并逐渐固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将经济建设作为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邓小平“三步走”战略提出了在20 世纪90 年代末达到总体小康水平。党的十五大在邓小平“三步走”战略基础上提出了新“三步走”,十六大提出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确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发展的基本目标,党对中国式现代化的认识从经济方面扩展到各个领域。
改革开放的实施给我国国内经济循环和现代化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经济的发展也带动城乡关系不断破冰,城乡互动不断加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的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得农民的收入大幅提高。生产要素开始在城乡之间流动,“农转非”人数增多,改变了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的局面,出现了城市人口逆流到农村情形[24]。另一方面,政府“离土不离乡”的号召,催生了大批乡镇企业的发展,这些乡镇企业解决了农村的就业问题又推动了改革开放初期出口贸易的发展。随着农村生产效率的提高,农村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力,国家通过“进厂不进城”的方式号召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从1993 年起,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改革二元户籍制度,1982 我国流动人口规模为657 万,到2000 年已达到1.21 亿人。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三农”问题初步改善,农业和工业都有稳步的发展,推动内需不断扩大,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城乡差距不断缩小。得益于粮食产量增加、市场化定价和非农产业的收入提高,1978—2001 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34 元上升至2407元,增长近18倍。此外,城镇化水平由1978年的17.9%上升到2001 年的37.66%。在总体小康时期城乡关系有所缓和,形成了工农并举、城乡互动的局面。
在党的十六大到十八大这个关键战略期,中国已经迈入了小康社会门槛,但这一小康是低水平、不全面、不平衡的。中国共产党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25],把百年现代化进程推向一个新的高度。我国已经走上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道路,但在居民收入、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等方面,城乡之间仍有很大差距。“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成为现阶段党和国家的首要任务。改革的重点从打破二元经济结构逐步转向社会领域,强调城乡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协调发展,城乡关系进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一体化发展阶段。
党的十六大以后“三农”问题成为党中央工作的重心。农民方面,国家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进城务工农民的土地权益等方式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转移,提高农村居民收入。通过减税和财政补贴让农村贫困人口更大程度受益于经济的发展。通过改革户籍制度,吸引农村人口进城安家,促进城乡关系转型。农业方面,2006年,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并增加对农业农村的直接财政投入,2003 年中央财政对“三农”的投入为2144 亿元,到2012年增加到12387.64亿元。在农村方面,以“多予、少取、放活”为主线,深化农村改革。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农村居民消费中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的人均支出水平分别达到2395元、413元、1381 元和400 元,比2002 年分别增长了1.78 倍、2.86 倍、3.24倍和3.71倍;交通通讯、文教娱乐、医疗保健、其他几个方面的消费水平分别达到717 元、677 元、560 元和124元,比2002 年分别增长了4.39 倍、1.79 倍、4.23 倍和1.25倍。城乡居民在收入、生活水平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不断缩小,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取得实质性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建设的现代化必须是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的。党的十九大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基础上,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分两个阶段推进的战略安排:即到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2017年的十九大报告以及2018年、2019年相继出台的各项文件中,“城乡融合”被正式提出来。与城乡统筹最大的不同在于,城乡融合重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实现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由以工补农和以城带乡转变为工农互促和城乡互补的双向融合,党中央在多个层面和多个维度上进行改革并取得丰硕成果。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在城乡建设中始终坚持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城市的发展必须以人民的根本意愿和利益得到满足为衡量点,要求以人的城镇化推进新时代新型城镇化建设[26]。新型城镇化以户籍改革为突破口。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启动了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从此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户籍制度的改革进一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大中小城市的布局。到2020 年底,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63.9%,比2012年的52.57%提高了11.33%。
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16]”。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短短几年中已取得巨大的发展成果。通过“四摘四不摘”政策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从脱贫攻坚平稳过渡到乡村振兴。通过精心管理和应用现代农业技术发展农业,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大规模的农业生产加强了集体经济,让更多人从发展中受益。2021 年全国农副产品的转化率为70.6%,农副产品在农业总产量中的比重提高到2.5%,在生产区新建了5 万多个冷库和鲜活农产品设施。全国休闲农庄、观光农园等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达到30多万家,年营业收入超过7000亿元。2020年中国城乡收入比为2.56∶1,远低于上2012 年的3.10∶1,这一数据表明2012年以来我国农村居民实际收入增长速度连续快于城市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
2020 年处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开启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党中央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到要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今后十五年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窗口期[27],我们要抓住机遇,推动城乡融合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通过优化顶层设计,破除阻碍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户籍制度方面,根据第十四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和2035年的远景目标,完善大城市的落户政策,放宽中小城市落户限制,改善中小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并逐步消除户籍登记的制度壁垒。在收入分配制度方面,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和精准性,改善收入分配格局;通过第三次分配直接给予城乡弱势群体社会救助。二是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教育方面,教育资源适当向农村地区倾斜,加大农村的教育财政支出,构建城乡统一的教育环境。在医疗卫生方面,改善农村医疗设施和人员短缺的状况,加大农村卫生院建设力度,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在社会保障方面,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城乡居民享有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三是持续推动城乡产业融合,建立以城带乡、深度融合的城乡产业体系。城乡产业融合是城乡经济社会循环体系的重要构成,其核心是实现土地、资本、人才等要素在城乡间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统筹城乡一二三产业,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在推动产业融合的过程中带动城乡生态融合、人居环境融合、文化融合等,实现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中国式现代化包括城市现代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最大短板,这也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中国式现代化,必然要把城乡融合发展摆在首位,用以解决城乡不充分不平衡问题,进而实现共同富裕。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最大的不平衡就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 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45∶1,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9.5%,农村居民为33%,反映出城乡居民在收入和生活水平方面的不平等。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中国式现代化是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解决新时代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
共同富裕的全民性决定了其主体是包含广大农民群众的全体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世界经济论坛视频会议中提到:“‘国之称富者,在乎丰民’。中国要实现共同富裕,但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要先把‘蛋糕’做大,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分好,水涨船高、各得其所,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但由于城市和乡村在功能上定位不同以及历史上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城乡在经济水平、产业、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仍然存在差距,广大农民无法平等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中国式现代化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必然要缩小城乡差距,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乡村居民,都应该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参与者、建设者,只有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
共同富裕的全面性是要全体人民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都富裕,就物质生活上共同富裕而言就是要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在吃穿住行、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美好生活的需要,实现城乡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协同发展;就精神生活上而言,实现共同富裕就是要使人民群众精神境界得到极大的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得到大幅度提高,整个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得到全面提升、文化自信更加坚定。城乡融合发展与共同富裕的基本内涵相契合,都旨在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发展、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党始终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初心和使命,始终以带领广大人民群众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奋斗目标。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民群众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现代化作出了突出贡献。第一,邓小平曾多次指出:“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正是农村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才引发了我国经济体制的变革,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奠定了基础。第二,广大农民群众是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要推动者。“民以食为天”,农民群众用不足世界7%的耕地养活占世界22%的人口,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奠定了物质基础。广大农民群众还不断推进农民经营体制改革,培育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型。第三,广大农民群众是城市发展的主要建设者。根据《2021 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显示,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为50.9%。1978 年我国城镇人口有17425 万人,到2022 年已经增长到92071万人,其中有大量的农业转移人口,推动了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与此同时,由于管理体制、资源分配等方面的因素,广大农民群众不能够公平地享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成果,逐渐成为整个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作为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必然要把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城乡融合发展。走城乡融合发展的道路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没有全民小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实现全民小康,就必须解决好“三农”问题,实现广大农村人民的小康。从2004—2023年发布的20份中央一号文件都聚焦“三农”问题,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从统筹县域城乡规划、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做好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梯度配置乡村公共资源四个方面对城乡融合发展作出进一步部署安排。党推动城乡关系发展的内在动机、根本宗旨、最终目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阶段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坚强支柱。
回顾世界上各个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历程可以发现,实现现代化是以工业化为起点,逐步实现城市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的过程。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用二百年的时间实现现代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依次发展的串联式的过程。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不同,中国式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要在短短几十年内完成西方用二百年实现的现代化,决定了我国发展必然是一个“并联式”的过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叠加发展的[13]。但是从目前来看,相对于城市现代化,我国的农业农村现代化是薄弱环节。一是农业农村现代化面临着人才匮乏的问题。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告,15~39 岁年轻人,常住在乡村的比例小于30%,留守农村居民基本都是妇女、儿童和老人,农村缺乏青壮劳动力和先进的科学技术、思想观念。二是农村公共服务落后。在教育方面,农村地区由于办学条件差、师资力量薄弱、经费投入不足,农村地区学生难以享受到与城市学生同等的教育。在医疗卫生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 年每万人拥有城市卫生人员数量为99 人,每万人拥有农村卫生人员数量为63 人,城乡比达1.57∶1。2021年每万人拥有城市执业(助理)医师数为37人,每万人拥有农村执业(助理)医师数为24 人,城乡比为1.56∶1。在文化方面,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滞后。农村地区普遍存在文化基础设施落后、文化建设队伍老龄化、文化阵地功能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三是资金投入不足、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阻碍了农业农村现代化。虽然国家财政对“三农”的投入逐年递增,但由于“三农”问题涵盖的范围广、内容多,仅有财政投入不足以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除了依靠农民自身和国家财政还需要社会资本的参与和金融资本的支持。但由于社会资本进入农业领域还存在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等问题,基于此,2019年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鼓励金融资本助力乡村振兴,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申请条件高,农业经营主体极少获得金融资本的实际支持。可见,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道路上,要补齐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个最大短板,加强农村现代化这个薄弱环节,必然要走城乡融合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