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绽放的异域之花:朝鲜王朝官箴研究*①

2023-02-12 14:40董金艳
关键词:汉城王朝牧民

董金艳

( 山东省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山东 济南,250001 )

所谓官箴,就是针对从政者而提出的一系列道德戒律和行为规范等的统称,是从政者应当恪守的职业准则。(1)裴传永:《关于古代官箴几个基本问题的辨析》,《理论学刊》2010年第3期。官箴发源于先秦时期的中国,本为百官对王所进的箴言,秦汉以降演变为对官员的劝诫,唐宋以后官箴书的创作迅速发展,至明清达于繁荣,并广泛传播到了朝鲜、日本等东亚国家。朝鲜王朝立国以后,与中国建立起密切的朝贡关系,“衣冠文物,一从华制”(2)《朝鲜宣祖实录》卷四十一, 宣祖二十六年(明朝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八月二日癸未,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编:《朝鲜王朝实录》(第22册),韩国汉城: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1958年,第57页。,统治阶层在学习借鉴中国优秀官箴文化的基础上,创造出根植本国文化的在地官箴书,其兴起与发展过程,深深打上了儒家文化再生的印记,也表现出浓厚的民族性和时代性。朝鲜王朝的官箴书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是折射王朝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司法等方面问题的一面棱镜,也成为一座学者眼中东亚传统国家牧民史料的富矿。关于朝鲜王朝的官箴研究,中外学界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3)张希清:《中国馆藏朝鲜时代官箴书琐谈》,《韩国学论文集》(第7辑),北京:新华出版社,1998年,第343-347页;张春海:《试析〈牧民心书〉中丁茶山的行政思想》,《当代韩国》2001年第4期;方浩范、高明文:《茶山的“牧民思想”对当代中国反腐败的启示——〈牧民心书〉为中心》,《第十五届中国韩国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哲学社会经济卷)(韩国研究丛书之五十七)》2014年10月;[韩]林荧泽:《〈牧民心书〉的理解——关于茶山政治学》,《韩国实学研究》2007年第13辑;[韩]元在林:《顺庵安鼎福的牧民观:以〈临官政要〉中的〈政语〉篇分析为中心》,《大东文化研究》2008年第12期;吕春燕、韩少慧:《朝鲜时代〈儒胥必知〉研究》,《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11年第4 期;[韩]郑豪薰:《15—16世纪朝鲜王朝时期牧民书及牧民学的出现与发展》,《韩国思想史学》2010年第36卷。,但多集中于对少数官箴书作者或典型官箴著述的个案研究,而对朝鲜王朝官箴的起源发轫、发展脉络、内容体例、特点影响等方面,我国学者至今尚未进行系统和详尽的探究。本文拟对朝鲜王朝官箴进行全面梳理和系统考察,力图理清朝鲜王朝官箴的真实面貌和发展脉络,进而总结提炼其特点与价值,并为探寻和评估东亚文化圈中中国官箴文化对周边国家的影响,提供实证性案例。

一、朝鲜王朝官箴的发展脉络与内容要义

朝鲜王朝官箴最初发轫于司宪府、司谏院等台谏机构官员的谏言及经筵讲官讲述之经典警文,后来又借鉴从中国传入的真德秀《西山政训》、朱逢吉《牧民心鉴》、张养浩《牧民忠告》、徐元瑞《吏学指南》等优秀官箴,大致在15—16世纪期间,由君主、“两班”、地方官吏、儒生等为主的统治阶层,在性理学派尊崇朱子之学的背景下,结合朝鲜王朝治理实际,创作出颇具本土特色的官箴书。此后,经过17—18世纪的发展演变,到18世纪后期、19世纪达到巅峰,之后随之衰落,走出了一条从全面模仿中国到立足本土、实用主导、利民厚生的发展道路。朝鲜王朝时期,从事官箴创作并有作品传世的官员、学者众多,如安鼎福、洪良浩、朴趾源、丁若镛等。据《奎章阁图书韩国本综合目录》统计,列入《官箴篇》类者有《谏言龟鉴》《居官要览》《牧民心书》《保民格言》《为官要览》《儒胥必知》《临官政要》《政要》《治郡要诀》《治平要览》等20余种(4)张希清:《中国馆藏朝鲜时代官箴书琐谈》,《韩国学论文集》(第7辑),北京:新华出版社,1998年,第344页。。这些官箴书内容丰富,思想深刻,是朝鲜乃至东亚传统官箴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朝鲜王朝官箴的发展演变

1.肇始与发端

“箴”是指规劝、告诫与警示的文体,这一概念也得到了韩国学者的认可,如金性勋《箴的效用性研究》就引《文心雕龙》的记载对箴进行界定,认为箴文是具有浓厚内向性、可以自我警戒和自我启迪的文体。(5)[韩]金性勋:《箴的效用性研究》,《东洋文化研究》2012年第11辑。朝鲜王朝官箴书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过程,先是在王朝前期出现各种箴言、箴文,如卞季良《自警箴》、柳崇祖《大学三纲八目箴》、沈义《十警箴》等,这些箴言、箴文内容都比较简单,形式多讲求韵律,以四言协韵、数句到数十句不等,主题也相对单一,并多以大臣向国王进谏等君臣互动的形式呈现。如崔淑生(1457—1520)的《九箴》,以四言为主,分别从九个方面告诫君王如何具备“君德”,即正心、勤学、敬天、严内治、崇正道、辨贤邪、纳谏诤、务俭约、慎刑赏。其中的《正心箴》曰:“心兮惟危,外物侵轶。耳悦于声,目荡于色。居欲其侈丽,体欲其安佚。况乎君心,难明易晦。……惟兹厥心,治乱关是,放则归乱,存则归治。不敬则放,非诚曷存?克去外诱,涵养本源。戒慎乎幽独,沈潜乎淡泊。孜孜于鸡鸣,翼翼于日昃,庶几夙夜,惟尧舜是若。”(6)《朝鲜中宗实录》第二卷,中宗二年(明朝正德二年,1507年)一月十六日壬戌,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编:《朝鲜王朝实录》(第14册),韩国汉城: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1958年,第113页。后来,出现内容、形式相对复杂但并不讲究韵律的箴文。如朴兴生(1374—1446)的《居官箴戒》。朴兴生,号菊堂,朝鲜王朝初年学者,曾任全罗道昌平县令,著有《居官箴戒》《撮要新书》等。《居官箴戒》主要参考了宋代吕本中的《官箴》,全文虽尚未形成规范的体例,但较之以前的箴言内容更加丰富、主旨也更为明确,他认为:“古者循良之吏,必留心于劝孝悌课农桑,以为政教之本。”(7)朴兴生:《菊堂遗稿》卷二《居官箴戒》,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8册),韩国汉城:景仁文化社,1990年,第345页。并引用《官箴》要义,认为“案官之法有三事,曰清曰谨曰勤,谨之外,更行一忍,何事不辨”(8)朴兴生:《菊堂遗稿》卷二《居官箴戒》,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8册),韩国汉城:景仁文化社,1990年,第345页。。《居官箴戒》立意明确,内容凝练,成为朝鲜王朝早期官箴的代表。

2.形成与发展

15、16世纪,朝鲜王朝统治逐渐稳定,君主集权体制确立,朱子性理学成为统治思想,但同时也开始面临土地兼并、民众劳苦等社会问题,一些有识之士不断思考应对之策,在学习借鉴中国官箴基础上,结合实际,推陈出新,创作出了本国的官箴书。比较系统的官箴书大致形成于朝鲜明宗以降,相当于明朝的嘉隆万历时期,主要以柳希春《治县须知》、郑澈《谕邑宰文》及李元翼《李相国梧里戒其甥李德沂书》为代表。柳希春(1513—1577),字仁仲,号眉岩,历任礼曹参判、工曹参判、吏曹参判、弘文馆修撰兼世子侍讲院司书、全罗观察使等职,他将自己的从政经验编纂成官箴书《治县须知》。《治县须知》共有“律身”“御吏”“牧民听讼”“求言用人”“治奸劝善”“谒圣兴学”“待士接宾”“笃亲念旧”八个条目,涉及官员道德修养、司法处理、贡赋征收、民政事宜处理、社交关系维系等诸多内容。他强调宽仁平正是为官者需践行的政治理想,主张将律身作为官员的第一要务,要求官员“清净监临,不通请谒,不受馈献,不用衙禄,谓不私用,不求嬴余,无敢思赂。出官之日,简其承奉之礼,饮馔之物”(9)柳希春:《眉岩集》卷四《庭训·治县须知》,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34册),韩国汉城:景仁文化社,1989年,第216页。。郑澈(1536—1593),字季涵,号松江,朝鲜王朝著名诗人、官员。他仿照真德秀的“四事十害”,把《帅长沙咨目呈两通判及职曹官》《谕州县官僚》两文辑录出来,加上个人理解,重新编纂成官箴《谕邑宰文》。《谕邑宰文》虽在体例、内容上承袭了《西山政训》,但也针对朝鲜的社会弊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劝诫建议。李元翼(1547—1634),字公励,号梧里,任大司宪、吏曹判书、左议政、领议政等职。他根据为官经验撰写41条语录,训诫外甥李德沂,指导其担任地方郡守的工作,涉及为人处世、政务处理等内容,被后来的官箴文献所收录,称为《李相国梧里戒其甥李德沂书》或《书赠李甥德沂之任》。朝鲜王朝早期的官箴书,系在模仿、改写中国官箴书的基础上形成的,内容尚不丰满,体例上呈现出简单、灵活的特点。

17、18世纪是朝鲜王朝承上启下的重要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的朝鲜王朝内忧外患虽时有发生,但形势相对稳定,奠定了文化发展的基础。在此背景下,在地官箴书创作有了新发展。其中,《先觉》《临官政要》和《牧民大方》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先觉》成书于正祖时期(1776年—1800年在位),又名《先觉录》,作者未详,是在继承朱逢吉《牧民心鉴》基础上,结合朝鲜王朝官员施政经验而创作的官箴书。《先觉》包括正文与附录两部分,正文包括立志节等共60条,附录包括《追录》120条,《添录》包括各种定例、守令七事问答、七事提要、七事纲领大志等。该书主张牧民者应遵从“古今有异”的原则,提倡守令要结合实际临事变通,并提出了评价官员的“善者”与“善之善者”的命题,主张以为政实效而非上级考绩来评价官员之功,内容较前代更为丰富、条理,眼界也更为宽广、先进。安鼎福(1712—1791),字百顺,号顺庵、汉山病隐、虞夷子、橡轩,是朝鲜王朝后期的政治家、思想家,著有《顺庵集》等。《临官政要》是安鼎福把实学贯彻到治理实践中去的著作,他强调:“天德王道本一体,修己治人无二致。”(10)安鼎福:《顺庵集》卷一八《〈临官政要〉序》,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230册),韩国汉城:景仁文化社,1999年,第158页。全书分为《政语》《政绩》和《时措》三部分。《政语》主要整理儒家先贤孔子、孟子等关于政治制度方面的经典论述,《政绩》记载地方治理的事例和经验,《时措》为续编,主要探讨面对王朝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如何解决现实中的治理问题,具有体用兼备,灵活变通的特点。洪良浩(1724—1802),字汉师,号耳溪,著名实学家,曾在地方、中央任职,并出使清朝,刊有《耳溪集》等。他在《牧民大方》中,将牧民之道概括为“三经六典”,其中“三经”为治、养、教,“六典”为吏、户、礼、兵、刑、工,提出了治理、养护、教育三位一体的施政方略,在官箴书的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这一时期的官箴著作创作群体不断扩大,思想内容日益丰富,更突出关注本国实际,解决自身统治问题,在地化特点更加明显。

3.成熟与衰落

18世纪后期至19世纪,朝鲜王朝在正祖改革之后,便卷入了势道政治的漩涡。随着封建统治加强和社会矛盾加剧,呼吁变革,主张“利用厚生”的实学进入全盛期,以丁若镛系列牧民书的出现为标志,朝鲜王朝的官箴创作进入了成熟与巅峰时期。丁若镛(1762—1836),字美镛、颂甫,号埃庵、茶山、三眉,堂号“与犹堂”,是朝鲜王朝后期实学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创作的治国方略《经世遗表》、刑政方略《钦钦新书》和治郡方略《牧民心书》被称为“政法三书”,系统阐释了自己的牧民学体系。其中,他在《经世遗表》中提出了实事、实职、实心、实政的事功路线。在《钦钦新书》中收录了大量的刑狱检案,体现了“新我旧邦”意识以及爱民慎刑的思想。其中《牧民心书》被视为朝鲜王朝官箴书的集大成者,全书共12篇,内容非常全面。他先是从理论层面阐释“牧民学”,认为“牧民者何也?因今之法而牧吾民也。律己、奉公、爱民为三纪,吏、户、礼、兵、刑、工为六典。终之以赈荒一目,各摄六条。搜罗古今,剔发奸伪,以授民牧。庶几一民有被其泽者,镛之心也。”(11)丁若镛:《与犹堂全书》第一集诗文集第一六卷《自撰墓志铭》,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281册),韩国汉城:景仁文化社,2002年,第347页。又在序言中概述书之内容,“一曰赴任;二曰律己;三曰奉公;四曰爱民;次以六典;十一曰赈荒;十二曰解官。十有二篇,各摄六条,共七十二条,或以数条,合之为一卷,或以一条分之为数卷,通共四十八卷。”(12)丁若镛:《牧民心书》,北京:作家出版社,2001年,自序第1-2页。书中对官员的律己、奉公、爱民之道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阐述原因,他指出“廉者,牧之本务”,认为廉洁是“万善之源,诸德之根”,因此作为官员要“以廉为训,以贪为戒”“躬自厚而薄责于人”(13)丁若镛:《牧民心书》,北京:作家出版社,2001年,第27-28页。。书中的“爱民”六条,涉及敬老养老、关爱慈幼、抚恤鳏寡孤独、体恤丧葬、疾病困难、赈灾救灾等内容,充分考虑了特殊人群、特殊遭遇、特殊年景的百姓民生,贯彻了他“牧民在仁,不在政也”的思想,具有重要的思想价值和历史地位。(14)丁若镛:《牧民心书》,北京:作家出版社,2001年,第82-97页。不过,到了19世纪中叶,随着西力东侵,救亡图存成为朝鲜王朝的政治主题,主张学习西方的思想开始普遍出现,在重新评价儒家思想的环境下,官箴书也随之走向衰落。

(二)朝鲜王朝官箴的内容要义

朝鲜王朝的官箴书,在内容上具有一定的一致性,包含着官员从政原则与道德、从政路线、从政技术等方面的丰富内涵,是对官员为官之道、为官之德、为官之法的总结。虽然,官箴书的具体内容伴随着国家机器的发展而不断演变,但基本立意都是要求官员们能够从维护王朝统治出发,主动强化自律意识,恪守牧民职责,做清官循吏,达到保国安民的政治意图。

1.从政原则与道德

就从政原则而言,朝鲜王朝官箴由于深受儒家德治思想的影响,尤其是受到朱子学“格物致知”理论的指导,特别强调为官之德,几乎所有的官箴都会谈及官员的道德修养问题。如柳崇祖《新民箴》曰:“民心之天,本与我一。污于流俗,旧染未革。汤盘自警,日新其德。建其有极,敷锡五福。”(15)《朝鲜中宗实录》卷十三,中宗六年(明朝正德六年,1511年)三月十二日壬戌,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编:《朝鲜王朝实录》(第14册),韩国汉城: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1958年,第500页。强调了君王与官员道德修养的重要性。官箴书对为官之德的表述很多,其中清廉、爱民、忠敬、奉公、律己被认为是官员必备的道德修养。黄俊良(1517—1563)将“持己以廉”作为居官四箴之首:“女污不洁,丝染未白。名节难持,神明可欺。省事寡欲,颐神养德。四知一琴,清风古今。”(16)黄俊良:《锦溪集》卷八《居官四箴》,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37册),韩国汉城:景仁文化社,1989年,第191页。他引用东汉东莱太守杨震拒绝王密答谢酬金的行为,以杨震的“四知”自勉,规劝牧民者清廉为官。此外,官箴还鲜明地体现了“爱民”“仁民”的观点。如黄俊良认为,“大德曰生,仁心茁萌。亲亲爱民,与物为春。饥溺犹己,痛痒一视。胡忍不忍,瘠民肥身”(17)黄俊良:《锦溪集》卷八《居官四箴》,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从刊》(第37册),韩国汉城:景仁文化社,1989年,第191页。,指出官员要心存仁民、爱民、亲民之心,学习庄子与人为善、与物为春,学习孟子饥溺犹己的精神,而不是对民众疾苦淡漠视之,贪污民脂民膏来中饱私囊。忠敬、奉公也是官箴书中重点强调的品德,如朴兴生在《居官箴戒》中首列“事君如事亲”,强调为臣子者要把孝顺父母之心转为效忠君主(18)朴兴生:《菊堂遗稿》卷二《居官箴戒》,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8册),韩国汉城:景仁文化社,1990年,第345页。。郑澈在《谕邑宰文》中重视“奉公”观念,将“存心以公”作为官员奉行的“四事”之一,要求官员“愿以公心持公道,而不汨于私情,庶几枉直适宜,而无冤抑不平之叹也。”(19)郑澈:《松江集》卷一《谕邑宰文》,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46册),韩国汉城:景仁文化社,1989年,第237-238页。此外,官箴还特别强调“律己”。如李元翼认为为官首先要收摄情绪、克制发怒:“七情之中,惟怒最难制。临事而怒,则心动而昏,处置辄乖。猛加抑制,从容熟思而处之。”(20)李元翼:《梧里集·文集补遗》之《杂著》《书赠李甥德沂之任》,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56册),韩国汉城:景仁文化社,1990年,第397页。官员只有具备自律这一品质,才能相继做到廉洁、忠敬、爱民与奉公,成为一个称职的牧民官。

2.从政路线

朝鲜王朝的官箴书从形成之初就有体例灵活、注重实用性的特点,比较清晰勾勒出官员“赴任”“尽职”“交游”“解官”等环节的从政路线图。赴任是新任官员面临的首要任务。柳希春在《治县须知》中,提醒新任官员要做好赴任前的相关准备,“凡新除某官,勿遽以为真,勿交市人,勿为杂简,无故不须出入,端坐读书”(21)柳希春:《眉岩集》卷四《庭训·治县须知》,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34册),韩国汉城:景仁文化社,1989年,第214页。。认为即将任官的准官员,要放平心态,做到“三勿”。尽职是指上任后做好职责范围内应做的事。朝鲜王朝的地方官员,面临“守令七事”的考核任务,即治下要实现“农桑盛、户口增、学校兴、军政修、赋役均、词讼简、奸猾息”的施政目标。交游是指官员履职期间要与其他官员、胥吏、乡贤等进行交往。尹衡老(1702—1782)提出了在任官员交游的原则:“从仕之道,诚而已矣。事君如事亲,而服勤至死。事官长如事兄,而积诚以动之。与同僚如家人,而情意相孚。待群吏如奴仆,而正己而严束。爱百姓如妻子,而使各输其情。”(22)尹衡老:《戒惧庵集》卷十四《家训·仕宦章》,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219册),韩国汉城:景仁文化社,1998年,第349页。解官,是指官员辞官卸任。丁若镛在给儿子的信中,叮嘱其为官结束后,不应再流连,“即日还乡,虽有切友同德,恳恳勉留,勿听也”(23)丁若镛:《与犹堂全书》卷十八《示学渊家诫》,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从刊》(第281册),韩国汉城:景仁文化社,2002年,第387页。。

3.从政技术

朝鲜王朝将“守令七事”列入《经国大典》,作为地方官员的考核内容。而官箴书作为地方官员的施政指南,内容也以“守令七事”为中心,涉及到经济民生与赋税徭役、社会教化与社会治安、司法诉讼与狱政管理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守令七事”中,涉及经济、民生与赋役的有“农桑盛、户口增、赋役均”。官箴书中高度重视经济民生与赋税徭役。柳希春在《治县须知》中强调“省刑罚、薄税敛,此牧民之大本也。兴一利不若除一害,生一事不若减一事”。(24)柳希春:《眉岩集》卷四《治县须知》,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34册),韩国汉城:景仁文化社,1989年,第216页。丁若镛在《牧民心书》中指出,田政是户典中最重要的一条,也是牧之职中“最难”的一条,因此对田地的面积、质量的把控至关重要。改量是“田政之大举”,“量田之法”要“下不害民,上不损国”。查陈是“田政之大目”,“陈田起垦,不可恃民,牧宜至诚劝耕,又从而助其力”(25)丁若镛:《牧民心书》,北京:作家出版社,2001年,第122-123页。。“守令七事”中,涉及社会教化与社会治安内容的有“学校兴、军政修、奸猾息”。金正国《警民编》将“民之所易犯者为十二条,编曰警民”,为了预防乡民犯罪,他将犯罪类型分为“父母、夫妻、兄弟姊妹、族亲、邻里、斗殴、盗贼、犯奸、杀人、勤业、储积、诈伪、奴主”等13条。每条先阐明道德意义,然后提出刑法规定。如“父母”条中,首先说明应对父母尽孝的理由,然后再论述与不孝相关的犯罪处罚,“父如天,母如地,劬劳生我,辛勤乳哺,艰难养育,父母恩德,昊天罔极。祖父母,生我父母,如父母无异。是故善事父母,孝顺无违,乡里称善,国有褒赏。法,祖父母、父母谋杀,则凌迟处死,殴打则斩,骂詈则绞,不听教令,不勤奉养,则杖一百,父母告诉,则其罪至重。”(26)[韩]郑豪薰:《朝鲜后期〈警民编〉的横排刊和教育的活用》,《未来教育学研究》2007年第2期。洪良浩在《牧民大方》中提出了兴教化的具体方案:正风化、礼齿德、奖节行、敬祀享、勤讲试、广书籍、资婚嫁、恤孤独。“守令七事”中,涉及司法诉讼与狱政管理的内容主要有“词讼简、奸猾息”。听讼断案为地方守令的重要职责,洪良浩在《刑典之属》中,提出了恢听断、简推逮、申科禁、尽民情、慎狱讼、察幽枉、明律令七条措施。丁若镛也关注司法问题,他在《牧民心书》“奉公篇”提出了牧民官要自身守法的要求。在《钦钦心书》记载了官员断案的理论根据与现实案例,体现了法治思想。

二、朝鲜王朝官箴文化的特点

朝鲜王朝时期,统治者既大力借鉴、宣扬中国优秀官箴,又着意弘扬、推广本土官员、学者的优秀官箴,随着时代发展和治理环境变化,朝鲜王朝官箴在为政思想、施政原则、治理措施等方面不断推陈出新,形成了具有鲜明在地特色的官箴文化。朝鲜王朝的官箴尊崇儒家伦理,在修齐治平的基础上,注重官员的内心自省,突出亲民、爱民思想,强调行为上的自律自警,并从实用性出发,积极倡导将性理学与实学理论融入施政实践中,形成了自身鲜明的特色。

(一)着眼于人治下官吏“修齐治平”的内省自觉

朝鲜王朝官箴深受儒家思想影响,重视官员个人道德修养,认为为政者首先需要修炼个人心性,方能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在此基础上才能成为合格、优秀的官员。在朝鲜王朝的各类官箴中,上对国王、世子,下对普通官员等在道德方面做了诸多规范。太宗十六年(1416),朝鲜世子宾客卞季良等做《自警箴》劝谏世子,并将其内容书写于书筵厅,其中有言,“从古以来,不孝其亲,能享富贵,未见其人。自今以往,所不孝者,父母虽慈,天必厌也”(27)《朝鲜太宗实录》卷三二,太宗十六年(明朝永乐十四年,1416年)九月二十八日丙辰,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编:《朝鲜王朝实录》(第2册),韩国汉城: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1958年,第134页。。卞季良等所作《自警箴》旨在劝谏世子要践行孝道,体现了官箴中对孝这一品行的重视。朴兴生在《居官箴戒》中指出,官吏的操守、德行对于其为政能否有所成就极为重要,“人之立心操行,如山之重、如江之清、如石之坚、如松之贞、如剑之利、如镜之明、如弦之直、如衡之平”(28)朴兴生:《菊堂遗稿》卷二《杂著·居官箴戒》,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8册),韩国汉城:景仁文化社,1990年,第345页。。认为为官者修身养性方能练就良好操守。仁祖十六年(1638),艺文馆副提学李景奭献《元日箴》,告诫国王要注重修身,“一年三朝,万物皆春。天道之元,君德惟仁。愿自今始,日新修身。”仁祖大为感动,“观卿所进之箴,诚深言至,实合采用,敢不服膺而力行哉?”(29)《朝鲜仁祖实录》卷三六,仁祖十六年(明朝崇祯十一年,1638年)正月一日乙丑,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编:《朝鲜王朝实录》(第35册),韩国汉城: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1958年,第1页。再如丁若镛在《牧民心书》中也集中论述了修齐、治平思想,在《饬躬》中言“兴居有节,冠带整饬,莅民以庄,古之道也。公事有暇,必凝神静虑,思量安民之策,至诚求善”(30)丁若镛:《牧民心书》第二篇《律己六条·饬躬》,北京:作家出版社,2001年,第18页。;在《齐家》中言,“修身而后齐家,齐家而后治国,天下之通义也。欲治其邑者,先齐其家。”而后进一步阐述齐家和治县的关系,“治县如治国,不能齐家,何以治矣”,进而指出,齐家之务,厥有数端,分别是:从行要守法、治装要从俭、饮食需节约,闺门要严谨、干谒要断截、货贩需廉清。(31)丁若镛:《牧民心书》第二篇《律己六条·齐家》,北京:作家出版社,2001年,第37-38页。

(二)体现了以民为本的贤人政治思想

朝鲜王朝时期的官箴,秉承了中国儒家文化中的民本思想,提出了诸多重民、亲民、爱民的主张,显示了为政者以民为本的价值取向。如仁祖十六年(1638),李景奭所献《元日箴》中便告诫仁祖要体恤民生多艰,“八路牛尽,百无一犉。不耕何食,田卒荒榛。富亦云急,哀此穷贫。特垂惠鲜,亟济涸鳞。欲止屠宰,宜自宗禋。”(32)《朝鲜仁祖实录》卷三六,仁祖十六年(明朝崇祯十一年,1638年)正月一日乙丑,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编:《朝鲜王朝实录》(第35册),韩国汉城: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1958年,第1页。孝宗十年(1659),掌令许穆效法商汤作《汤铭》、周武命百官“官箴王阙”之举,作《玉几铭》以献,意在劝谏君主要以民为本,“君惟元首,作民父母。小民无亲,怀于有仁,保民者昌,胜民者亡”,得到孝宗国王的首肯,“嘉纳之”(33)《朝鲜孝宗实录》卷二一,孝宗十年(清朝顺治十六年,1659年)三月十二日癸卯,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编:《朝鲜王朝实录》(第36册),韩国汉城: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1958年,第177页。。郑澈《谕邑宰文》也指出,“为政者,当体天地生物之心与父母保赤子之心,有一毫之惨刻,非仁也,有一毫之忿疾,亦非仁也”,并告诫邑宰在遇灾荒时,应特别爱惜百姓,“抚摩爱育,尤不可缓”(34)郑澈:《松江别集》卷一《杂著·谕邑宰文》,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46册),韩国汉城:景仁文化社,1989年,第236页。。丁若镛《牧民心书》中将《周礼》之《大司徒》保息六政,概括为爱民六条,并称其为“牧民之首务”,涉及养老、慈幼、赈穷、哀丧、宽疾、救灾六个具体条目,详细地阐述了现任官员在亲民、爱民等方面需要做到的六项具体事务,涵盖了抚慰社会弱势群体的六个主要方面。(35)丁若镛:《牧民心书》第四篇《爱民六条》,北京:作家出版社,2001年,第82-97页。官箴文献中所提倡的亲民、爱民措施,在实践中均需通过具体的官员负责施行,其中亦表达了社会对贤人政治的祈盼。

(三)强调自律性、警示性与启示性

朝鲜王朝官箴认为官员在施政过程中,既需要时刻警醒自己、加强自律,同时也需借鉴历史上的警示性、启示性案例。统治者非常重视官箴的警示作用,世宗二十三年(1441),世宗借鉴宋儒在编写《自警篇》时将前代嘉言善行“分节类编,而务于简要”的做法,令知中枢院事郑麟趾,“考阅史籍,其善恶之可为劝惩者,撰次成书,使便观览,以为后世子孙之永鉴”,并赐名《治平要览》。(36)《朝鲜世宗实录》卷九三,世宗二十三年(明朝正统六年,1441年)六月二十八日癸巳,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编:《朝鲜王朝实录》(第4册),韩国汉城: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1958年,第348页。意在以史为镜、观古鉴今。中宗也重视箴言的警戒作用。中宗十六年(1521)的御夕讲中,检讨官元继蔡临文时,讲到卫武公年九十五,犹言“毋以我老耄而恪恭,朝夕以交戒,我欲在下之人,尽言其过失也”,并作《抑诗》以自我悔过之事。中宗深受触动,说到“武公九十有五,而犹有自警,作《抑诗》,又以悔过。凡人必始勤终怠,而其丁宁戒饬如此,则可谓尽人君之道矣”,高度赞赏卫武公至年近百岁犹能时刻知警的精神,认为这才是正确的为君之道,并以此自警。(37)《朝鲜中宗实录》卷四一,中宗十六年(明朝正德十六年,1521年)二月二十二日乙巳,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编:《朝鲜王朝实录》(第16册),韩国汉城: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1958年,第18页。朝鲜王朝后期,此类警示性箴言仍旧存在。显宗五年(1664),司宪府持平李光迪因显宗常喜怒失中而上疏劝谏:“怒者,七情之一,而易发难制者也。其发也,如雷之急,如风之速,古人以治怒之难,比之于摧山救火。苟非虚心平气,物来顺应,自忘其怒,观理之是非,则有所愤懥,不得其正,而害政丧德,恒必由之,可不惧哉?”并上《惩忿箴》一篇,希望显宗能够时刻警醒,并劝谏其通过修身养性来克制怒火、平和心气,显宗深为认可,“嘉奖,赐马装一部”(38)《朝鲜显宗实录》卷一一,显宗五年(清朝康熙三年,1664年)九月三十日戊午,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编:《朝鲜王朝实录》(第37册),韩国汉城: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1958年,第401页。。由此可知,对于自律性的强调及对于警示性、启示性内容的重视,也成为朝鲜王朝官箴中的重要特征。

(四)内容更注重现实需求和可操作性

朝鲜王朝的官箴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注重实际功效,讲究现实操作性,尤其是后期官箴受到实学思潮的深刻影响,贯彻着利民厚生的理念,所述条目多关注国计民生,对于官员在任职期间所能遇见的问题和行政细务,提前列出并做出预案并提出具体、细致的处理方法,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性。如柳希春《治县须知》,主要面对县级行政的一部官箴,该文篇幅不长,仅两千余字,但其中所涉内容较广,讲述了“律身”“御吏”“牧民听讼”“求言用人”“治奸劝善”“谒圣兴学”“待士接宾”“笃亲念旧”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对于每个方面涉及的具体问题,也作了全面讲述。如第二条“御吏”,首先讲明“御吏”之道分上、中、下三等,即“正己而明照,严临而不伤,遇大恶则惩一诫百,上也”“刚猛制勤,次之”“昏懦受欺,下也”,意在告知为官之人当从严御吏、以术御吏。接着告诫地方守令在莅职之初就应该谨慎、从严御吏,如遇吏卒以不曾经事而有欺慢之意者,“须的见而痛惩之”。即使属下吏员有小善、小能,亦当时时从严警醒,“不可形之于言而使之气骄”。同时指出,御吏之道贵在从速,速则立威,守令在到任三日内,可以下令,“凡官属罪发而逃者,每日加罪十倍,一切官属之名,书之空册”,如有小罪之吏,可“动辄付过”,待付过满三度后,施以笞刑。如此,便可迅速立威。同时,他也指出尽管倡导御吏需从严,但却不可苛责于人,如果遇到“使臣欲笞杖各邑下人,而实非其罪”的情况,可以灵活处理,“以有罪者代之”。(39)柳希春:《眉岩集》卷四《庭训·治县须知》,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34册),韩国汉城:景仁文化社,1989年,第216-219页。再如安鼎福所撰《临官政要》,为政细务一应俱全,包括:论政、正己、处事、御下、知人、临民、风俗、明教、劝农、户口、赋役、理财、赈济、刑狱、禁奸、儒吏、良吏、能吏、决讼、治盗、缿筒法、禁松等。(40)安鼎福:《顺庵集》卷一八《〈临官政要〉序》,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230册),韩国汉城:景仁文化社,1999年,第158页。几乎涵盖了官员在为政时所面临的大部分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五)带有“上下有别”的鲜明阶级性

朝鲜王朝官箴是封建社会政治文化的产物,也是统治阶层维护统治的工具,因此不可避免地带有一些局限性。官箴对两班等权势阶层的维护就是其中的一个突出表现。如《治郡要法》第三六条载:“境内两班,必善遇之。或有行义之有闻及亲旧之可知者,或存问致款,或以官事出入时,必历访焉。”(41)《治郡要法》之“三六”,见[日本]内藤吉之助:《朝鲜民政资料·牧民篇》,韩国汉城:朝鲜印刷株式会社,1942年,第68页。认为地方官需要“善遇”两班,适当照顾其利益。如有两班与常汉相争,处置方式也不一样,如《先觉追录》载:“两班之逢辱于常汉所志,则题以‘常汉之凌辱两班,自有其律,查问重治次捉来’填以面任。捉来查实,曲在常汉,则从轻重依法治之。曲在两班,则谓常汉曰‘在常汉之道,只可以事理争之,不可以凌辱两班,岂无罪也?’略施笞罚,以立明分后,从轻重治两班,而以毋失两班之道,申申教谕,可也。”(42)《先觉追录》之“文状二十八条”之“十五”,见[日本]内藤吉之助:《朝鲜民政资料·牧民篇》,韩国汉城:朝鲜印刷株式会社,1942年,第225-226页。地方官对于辖区内的朝廷重臣亲属等亦需经常存问,务必做到礼数周全,如《治郡要法》第三五条载:“朝廷宰执及宗族亲知之岁时循例问遗,亦不可废者。不需其物之丰侈,而只取其精好者,均施而不遗。”(43)《治郡要法》之“三五”,[日本]内藤吉之助:《朝鲜民政资料·牧民篇》,韩国汉城:朝鲜印刷株式会社,1942年,第68页。由上可知,朝鲜王朝官箴中对于维护两班等势要阶层、高官亲属的利益并不回避,且将其作为为政经验写入官箴,具有明显的时代性、局限性。此外,官箴中等级观念也非常严重,柳希春《治县须知》中指出官员对待上司必须严格按照礼节。这种重视身份、等级的观念在朝鲜王朝官箴中得到长久的贯彻,直到丁若镛的《牧民心书》中仍有描述,《礼典·辨等》载:“辨等者,安民定志之要义也。等威不明,位级以乱,则民散而无纪矣。”(44)丁若镛:《牧民心书》第七篇《礼典·辨等》,北京:作家出版社,2001年,第189页。

三、朝鲜王朝官箴文化的影响

朝鲜王朝时期的官箴诠释了地方社会的治理图谱,对于官员的日常行政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其蕴含的启蒙思想对朝鲜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有助于现代官德建设和基层治理。当然,由于受到阶级性、时代性的制约,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一)有助于朝鲜王朝地方治理的稳定和吏治的改善

朝鲜王朝统治者特别重视地方守令的作用,如成宗曾强调,“亲民之官莫重守令。守令之匪人,生民之大患也。在官一月,则贻一月之害;在官一年,则贻一年之害”(45)《燕山君日记》卷二,燕山君元年(明朝弘治八年,1495年)正月十三日丁酉,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编:《朝鲜王朝实录》(第12册),韩国汉城: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1958年,第632页。,下令让政府官员举荐循良官吏、参劾贪懒者,以作奖惩。可见,成宗已充分认识到地方守令是否得人直接关乎民生。一些重要官箴也不断强调守令等地方长官的重要性,如《居官大要》曰:“州县之职,古人虽云劳人,而有分忧之责,民社之寄,政得其理则百里晏然,如不得其理则害及生灵。”(46)《治郡要法》之《居官大要》,见[日本]内藤吉之助:《朝鲜民政资料·牧民篇》,韩国汉城:朝鲜印刷株式会社,1942年,第3-4页。明确指出州县官员对于地方社会治理的重要性,为其行政提供了警醒、鞭策,警示其忠于本职而不敢懈怠。这种官方的宣讲、强调促进了地方吏治的改善,金廉平的为政经历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1727年,管城守金廉平因勤于民事而被加官、赐帛,并“遣使奖谕”。后来,他又被擢升为溟州守,溟州本为襟山带海的富庶之地,但在战乱之后,却出现了官守失职,岁数不登,民人散亡的萧条景象。他到任后,遍历辖区、考察民情,因地制宜地从除鱼盐之税半,定贡参法,减田租免逋欠,劝农兴学,养老存孤,旌孝表义,惩奸禁暴等多方面进行改革,三年后,流亡渐复、户口滋息,溟州地方逐渐改变萧条之状。他又修建工程、兴修土木建筑,修馆院、驿舍、仓廪十二所,修葺城垣、楼橹,开渠引江水入城,建陂塘两所以备火患,修筑堤坝七百丈以捍江水,收到了良好效果。姜再恒(1689—1756)曾撰文赞誉,“公承朝廷德意,宣布其化,使一方之民,不失其所,而又能修举废坠,作堂于此,命以七事之目,而朝夕观省,以自警诫焉。呜呼,公之政,既尽七事也,循事考言,可谓不愧名言矣。然公之功德,在民耳目,其声绩,有前后圣教,贲若华衮。”(47)姜再恒:《立斋遗稿》卷一三《记·溟州七事堂记》,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210册),韩国汉城:景仁文化社,1998年,第220页。再如朝鲜王朝末期,撰写《居官十箴》的性斋学派创立者许传,他在担任咸平县监时,就因政绩突出备受称誉,“其莅湖县也,治才期月,化洽穷蔀”(48)许薰:《性斋先生文集》附录卷六《言行总录》,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309册),韩国汉城:景仁文化社,2003年,第199页。,“居一年而化大成,民乐士时”(49)金益荣:《性斋先生文集》附录卷三《谥状》,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309册),韩国汉城:景仁文化社,2003年,第133页。,也是将官箴所倡贯彻入为政实践的典范。

(二)蕴含着推动社会变革的思想萌芽

17世纪以后,一些朝鲜学者结合从中国传入的实学思想及从西方传入的科技书籍,力主学以致用,强调经世致用和利民厚生思想,寻求解决社会危机之策。朝鲜王朝后期的官箴书作者大多是实学思想家,他们在著述中从批判现实的角度,提出了一系列改革社会弊病的变革方案,具有解决旧社会矛盾,指向新社会的重要意义。比如,朴趾源(1737—1805)是朝鲜王朝实学“利用厚生”派的代表人物,他通过跟随使团到中国考察之后,提出了北学中国的思想,主张学习中国和西方先进技术,大力发展工商业。所谓“利用”,是指要运用各种工具提高生产力,“厚生”是指要使人民生活富裕,也就是说主张通过发展科技,改善人民生活。朴趾源的官箴书《课农小抄》,便提出了对于农业生产的改革思想。他认为农业是国计民生之大本,在《限民名田议》中指出,虽然理想的土地制度是井田制,但不符合当时社会的实际,因此主张限制土地兼并,通过规定土地的所有上限,在认定现有状态的基础上,禁止土地兼并,最终达成相对均等的土地所有状态。实学思想集大成者丁若镛在政治、土地、租税、宗教等诸多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思想和方案。他在传统民本思想基础上,提倡民主和民权政治,提出了“牧为民有”和平等的思想观念,否定了君主专制。他主张施行闾田制,提出地主也要担负土地税,主张废除军布法和还谷制,实行公田均税,自由发展工商业。他还主张郡县分等,使得守令和所属乡吏阶层能够发挥各自的作用和功能,消除乡吏身份世袭特权,以此瓦解在地士族和乡吏阶层为主的乡村自治传统。这些改革思想,虽然没有直接提出“近代”的概念,但对朝鲜社会的思想启蒙作出了贡献。

(三)有助于现代官德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

朝鲜王朝官箴中所蕴含的政治思想,尤其是治国理政的智慧体现着一定的合理内核,在今天东亚官德建设与社会治理中,仍有具有一定借鉴价值。官箴中有关修身正己的论述,为加强官德建设提供了理论导向,有利于领导干部清廉、奉公、律己政治人格的塑造。如柳希春在《治县须知》中指出,郡县守令清廉为官的“四不”原则,即不受人请托、不接受他人馈赠、不私自动用官府财物、不追求个人财物增长。《治郡要法》从一开始,便开宗明义提到,清廉、慎独、勤政是官员循吏从政、治理地方的第一要略,认为“清、慎、勤”三字,为治郡第一根本。郑澈在《谕邑宰文》中,将“存心以公”作为官员奉行的“四事”之一。再如以民为本是中朝传统官箴的主要思想,“爱民”“仁民”的思想有利于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李回宝的《本固邦宁箴》认为,本之义大,本之谓根,根比则民,木比则君,根失其根,木何能木,把国王和百姓比喻成大树和根,认为百姓才是维护统治的根本。丁若镛基于原始儒学基本政治理念,提出了“牧为民有”,认为天子职位的形成,是基于人民调解、创制的需要而产生,天子、诸侯、县长、里长、邻长等各级的政治职位,皆因民成立,进而提出了“富民”“牧民”“教民”“闲民”的思想。此外,官箴书中一些具体的从政技术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提供了实践范本。如《牧民心书》中提到,解官之时要做到“递而不惊,失而不恋”,并做好相关交代和收尾工作。在工作交接时,要表现出“治簿有素,明日遂行”的清士之风和“勘簿廉明,俾无后患”的智士之行。离开任职地时,要做到“笥笼无新造之器,珠帛无土产之物”(50)丁若镛:《牧民心书》第二篇《解官六条·归装》,北京:作家出版社,2001年,第323页。。这些思想观念的宣扬,无疑促使各级官员更加警醒,从根本上推动官德建设。

(四)重道德说教与权术运用产生了一定消极后果

官箴道德劝说式的宣传、弘扬,更多的是依靠官员的自觉和自我约束,缺乏法治监督等必要的制度约束,有时甚至会被别有用心的沽名钓誉者所利用,产生消极后果。成宗十四年(1483)成宗令承政院,“悬《待漏院记》于院壁,以自观省”,并郑重告诫承政院左承旨金世绩曰:“此记,尔必不知,尔当学之,予将摘记中语问之。”但史臣不以为然,在实录中记载道:“世绩只业弓马,不学无知,一朝擢入喉舌之地,专以营求干请为事,所与亲结,皆工、商粗鄙之人,于出纳之任,若聋瞽然,虽百读《待漏院记》,何益?”(51)《朝鲜成宗实录》卷一五九,成宗十四年(明朝成化十九年,1483年)十月十二日辛未,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编:《朝鲜王朝实录》(第10册),韩国汉城: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1958年,第531页。金世绩原为武夫出身,为人粗俗,且品行不良、专务蝇营狗苟,所以史臣认为,这样的人即便多读《待漏院记》,不可能产生多大效果。同时,由于朝鲜王朝重视官箴,国王经常奖掖撰写、宣扬官箴者,也有品行卑劣的投机分子以此牟利。如中宗八年(1513),骊州教授沈义上《十宜箴》提出十条注意事项,分别是“身心宜正”“学问宜勤”“天谴宜答”“饮食宜节”“纲纪宜立”“规谏宜纳”“谗言宜却”“贤邪宜辟”“刑罚宜慎”“守令宜择”,均为煌煌大道之言,得到中宗的高度认可,中宗将其调任京职以示奖励。但沈义实则是投机分子,所行与其所献箴言多有不合之处,虽因上章得官,仍为士林所轻视,“义与兄弟不和,性又贪污,诛求无厌,故左迁,自奉常主簿,出为教授。至是上章得官,士林不以此为荣,而反卑之”(52)《朝鲜中宗实录》卷一八,中宗八年(明朝正德八年,1513年)三月二十六日乙未,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编:《朝鲜王朝实录》(第14册),韩国汉城: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1958年,第652页。。此外,官箴书中也有一些涉及为政权术的内容,如《政要抄》之“八七”条指出,“鞠情之术,惟在于诱胁。所谓胁,非所谓栲掠惨毒也,要在中其忌讳,使之悚然畏服”(53)《政要抄》之“八七”,见[日本]内藤吉之助:《朝鲜民政资料·牧民篇》,韩国汉城:朝鲜印刷株式会社,1942年,第152页。。主张在缉拿、审问案犯时要以“诱胁”为主,这显然违背了执法的公平、公正原则。

综上而论,朝鲜王朝官箴融合中、朝治国理政之道,重视官员道德修养,宣扬重民爱民观念,注重对于为政的警示性、启示性,并侧重其实际应用效果,将儒家的道德观念与利民厚生思想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朝鲜地方治理的发展,对朝鲜社会的思想启蒙作出了一定贡献,为东亚社会防腐倡廉提供了思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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