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 杰 高 赟 丁 慧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这是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列入我国2035 年远景目标后,党对共同富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重要地位的强调和发展。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实践研究中的重大课题,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社会高效能治理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为了尽快使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就要实现社会高效能治理,做大分好财富“蛋糕”,共治共享财富“蛋糕”,防止社会两极分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
共同富裕和社会高效能治理具有高度统一性,既表现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系统观念和共建共享等方面,也表现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勤劳创新致富等方面。不断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不但是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高效能治理的内在要求。共同富裕和社会高效能治理的内在统一,体现了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体现了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的统一。
共同富裕和社会高效能治理具有紧密的理论逻辑关系。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富裕能为社会治理提供工作动力和价值目标,进而使社会治理效能得到持续提升。社会高效能治理能够激发社会活力,解决贫富分化等社会问题,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必要的社会条件。这一逻辑互动关系,体现了共同富裕和社会高效能治理的相辅相成,两者共同致力于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统一于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1]。共同富裕是共产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在这种社会制度下,……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力量和才能”。列宁则在苏联社会主义社会探索实践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共同富裕的内涵:“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应该是全体人民完全达到和保证达到富足的程度。”[2]共同富裕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动力和目标,是中国自古以来追求的社会理想——“小康”社会和“大同”理想。今天我们已经踏上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实质性进展和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新征途,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这个目标,全体中国人民将通过共同建设、共同治理和共同享有发展成果过上前所未有的美好生活。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 年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上明确指出了促进共同富裕、实现社会和谐安定的发展方向和原则,为研究共同富裕与社会高效能治理的关系给出了重要依据,为通过社会高效能治理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以下启示。一是创造人人参与的更加普惠公平的社会条件,不断增强群众致富本领。社会高效能治理要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提高致富本领和发展能力为目标,营造教育公平、机会平等和发展正义的社会氛围。二是完善科学公正的社会公共政策体系,使群众平等享有致富成果。社会高效能治理要着眼于完善社会公共政策体系和社会分配机制,以基础性、兜底性和普惠性的民生建设为重点,结合共同富裕的程度和水平,制定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社会分配制度,公平地分好共同富裕的蛋糕,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治理格局。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实现对相对贫困的高效能治理,创造高品质富裕生活。让高品质富裕图景和市民的生活细节结合交融,以高效能善治为底色,真正把社会治理的高品质和高效能内化为推进共同富裕的强大动能。我们已经迈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要做到始终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社会治理的重大任务,通过社会高效能治理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
共同富裕是社会治理现代化面临的新课题。社会治理应该围绕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效能,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增强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进而推动共同富裕进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打赢脱贫攻坚战,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和社会条件。党在精准扶贫治理实践中总结出的办法和经验,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摸索出的有效经济治理模式,对推动共同富裕有很好的参考意义和使用价值。
2021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3]。经济治理是推进共同富裕的主要途径,但在不同层面、涉及具体治理时,共同富裕也与政治、社会和生态等领域的治理密不可分。比如,在解决社会贫富分化及其导致的公平失衡问题时,宏观层面的社会治理,需要解决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问题;中微观层面的社会治理,则需要解决地区和行业的内部、城乡社区中存在的收入分配问题。要从不同层面,根据具体问题高效发力精准治理。在宏观治理层面,国家要发挥制度优势和市场经济优势,提高治理效能,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有机结合;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和市场规律的分配机制,畅通社会资源合理转移的渠道。在中微观治理层面,要找出贫富分化和公平失衡的原因,做好行业和部门的政策设计,形成良性竞争;降低不合理的过高收入,帮助低收入群体提升致富意愿和能力,对需要帮扶的群体对象进行物质扶贫和“精神扶志”工作,保障社会平等地位。这些措施既包括经济治理,也包括社会、政治和文化等领域的治理。
综上所述,社会高效能治理可以防范社会风险和化解社会矛盾,为实现共同富裕营造稳定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社会高效能治理还有利于整合内部资源和吸收外部资源,通过政策、资金、人才等资源的支撑和供给,建立和完善推进共同富裕的长效机制。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的奋斗目标,体现在围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主题持续探索的过程之中。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共同富裕思想孕育、萌芽于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斗争实践中。为了实现“耕者有其田”的目标,党通过“打土豪、分田地”这一有效手段,努力朝着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新中国成立后,党明确提出了共同富裕的命题,并且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了社会主义的政治条件和制度基础,探索了有效的治理手段。
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4]毛泽东同志认为,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让全体农民群众都共同富裕起来。面对我国农业生产力很低、农民生活困苦的现状,农村治理工作首先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消除贫富分化现象,使农民能够逐步过上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毛泽东同志还明确指出了具体的治理手段:要“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就必须“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巩固工农联盟”和“走社会主义道路”。[5]
1985 年,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6]。1990 年,邓小平同志准确地预判到共同富裕将来会成为“中心课题”,因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7]在南方谈话中,他再次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内容和最终目标。对于采取何种治理手段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同志认为,要进行统筹管理,效率优先,让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人带动其他地区和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同时,也要通过税收、鼓励投资教育等治理措施加以调节和控制。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之后,党不断推进共同富裕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和创新,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8],通过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等治理措施实现共同富裕。党的十六大以后,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9],“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10],使全民在共享发展成果中实现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新时代以来,我国已经处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11]。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了关于共同富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面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新变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两步走”的战略步骤,即到2035 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21 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12]。实现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需要埋头苦干,久久为功,需要社会的高效能治理,“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13]。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二十大明确将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并强调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 年世界经济论坛视频会议的演讲中强调:“中国要实现共同富裕,但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要先把‘蛋糕’做大,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分好,水涨船高、各得其所,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无论是做大“蛋糕”,还是分好“蛋糕”,都是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和目标任务,都离不开社会的高效能治理。
新时代以来,我国实现了从传统社会管理到现代社会治理的历史性嬗变。社会治理理念、主体、模式、格局和体系不断丰富和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优势不断彰显,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从而加快了推进共同富裕的步伐。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要实现这一“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14],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就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高效能治理,处理好发展效率和社会公平的关系,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所以,从实践逻辑看,我国应该通过完善治理体制,营造劳动致富、创新致富的社会氛围,坚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在党委统一筹划、完善分配制度、社会多元参与和数据赋能治理等方面,探索有效途径,推动共同富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走共同富裕道路是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实现共同富裕,要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15],通过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形成党建引领、各方参与、人人担责、统筹并进,进而推动形成社会安定有序和共同富裕的社会治理氛围。因此,要不断推进党建引领创新,发挥党组织的思想凝聚、资源整合和社会动员优势,通过社会高效能治理推动共同富裕。一是推动党组织全面嵌入和领导社会组织,以组织结构创新提高社会参与推动共同富裕的能力。通过健全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社会参与和民主治理机制,党组织的工作覆盖面得到了有效拓展,有助于塑造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大党建治理格局。二是搭建社会治理多元主体沟通交流平台,规范和创新党群交流平台,提供社会参与共同富裕的基础条件。可以设立关于党建引领各方参与共同富裕议题的“议事日”,或举办相关“议事堂”活动,形成良性交流沟通的议事生态。同时,通过党建引领、主体激活和资源共享等方式,建立常态化的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多元主体参与推动共同富裕的效能。三是创新党组织服务群众工作,以服务创新延展社会参与推动共同富裕的治理链条。画好党群共治“同心圆”,需要以人民为中心,将民生建设融入社会治理和推进共同富裕进程,加强党建服务理念创新,不断提供专业化和精准化的社会服务,提高公民参与动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16]。促进共同富裕,总的思路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相协调的基础性制度体系。同时,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从分配制度层面分析,我国“现阶段的共同富裕是脱离不了按劳分配这一主体的”,而且“高效率是无法脱离以合理的公有制经济体制为基础的公平分配的”。[17]将按劳分配与生产资料公有制相结合,“就能通过逐步健全一种公平与效率兼得的良性循环机制,来推进全社会的共同富裕”[18]。社会治理承担着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能,要为促进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各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环境。
就社会治理而言,地方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通过共建共治的制度安排,设定科学可行的共同富裕评价指标。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建立健全社会共治、多次分配和共同富裕之间平衡协调的基础性制度体系,在科学的社会治理和分配中完善共同富裕评价体系。一是健全初次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初次分配的引导激励功能,提高发展效率,兼顾民生产品供给公平。按照马克思主义“生产决定分配”的观点,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遵循生产资料公有制、共同劳动、按劳分配、共同富裕的发展逻辑。因此,我们应该坚持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各种要素共同参与分配,走共同享有的共同富裕道路。二是健全再分配制度,发挥再分配的调节平衡功能,注重治理公平,兼顾发展效率。再分配制度要以社会公平为先,处理好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关系,实现地区、行业发展的平衡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保障社会再分配的人民性、公平性和共享性,在经济高效能治理中推动共同富裕。三是健全第三次分配制度,实现由社会机制主导,通过强化治理主体的社会责任担当,进行更为公平合理的资源分配。推进社会治理的高效和税收制度的优化,不断优化慈善组织的结构和功能,实现社会资源的统筹优化和机会供给平等,在体现第三次分配共享性的同时实现分配正义和共同富裕。
合作治理强调多元主体、多种方式的动态性,是依据相关法律制度和规则程序而共同付诸行动,以提高社会公共价值的治理模式。因其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性、社会资源的广泛共享性和社会价值的产出高效性,合作治理已经成为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治理模式。[19]共同富裕的推进质量和实现程度,是社会合作治理效能的评价指标。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合作治理的影响因子和目标任务,社会高效能合作治理可以激发社会潜能、激活社会资源,实现优质资源的社会共享,进而提升多元治理主体的合作动力。一是通过竞争型合作治理以提高社会治理效率,从而加速推进共同富裕。一定意义上,社会竞争的过程就是将社会资源整合转化成预期成果的过程,而效能或效率则是决定谁能赢得社会竞争的一个关键因素。哈佛大学约翰·唐纳修教授认为,当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提升社会效率尤为紧迫时,合作治理就成为政府实现公共目标首选的有效方式。[20]所以,多元治理主体应该进行政府主导下有效的竞争型合作,发挥彼此优势,提高合作治理的效率和共同富裕的收益。二是采取差异化合作治理以获得和整合社会资源,从而加速推进共同富裕。社会资源是影响合作治理成效的现实因素。高效能的合作治理可以通过整合有限的社会资源使社会价值最大化,有助于共同富裕的资源供给和效益产出。比如,可以通过改善合作治理结构拓展政府的社会资源获取范围,通过共享社会资源促进合作治理的运行,通过打造合作治理文化营造合作治理的社会氛围。三是采取共治型合作治理以巩固社会基础和提升参与效能,从而加速推进共同富裕。社会认可和群众广泛参与是合作治理的合法性基础。新时代以来,党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治理参与,积极引导城乡基层社区群众的有序参与和自治共治,呈现出多方主体资源优势的互补共享和治理效能的倍增效应。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拓展了社会生产各环节的发展空间,体现了大数据时代新的特征,有利于政府数据的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提升数据的资源价值。数据是对社会发展变化的数字化记录和描述。数据作为数字化、智能化和网络化的基础,目前已经广泛渗透到我国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领域,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消费和社会治理等环节,并且呈现出深度融合发展的样态,深刻改变了我国社会生产、生活和治理方式。其中,大数据在社区服务、社会安全、道路交通等社会治理领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基于我国的数据规模及其应用优势,构建以数据为核心要素的数字治理和数字经济,能够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实现共同富裕的提速和共富水平的提升。
基于目前数字治理的发展现状,需要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技术人才培养和数字化平台建设等方面持续用力。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投入和专项规划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赋能数字化治理设施,同时加快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消除区域性数字盲点,补齐数字治理短板,解决数字孤岛和数字乡村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在人才建设培养方面,健全数字人才培养和引进激励机制,抓住社区书记和数字技术骨干等基层干部的关键少数,组织广大社区群众进行数字化培训,培养出一大批懂经济、会管理、有技术的复合型数字治理人才。在数字化平台建设方面,要以治理平台智能化、信息化和综合化等为目标,通过完善集信息采集、分析、处理、反馈和考核于一体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实现社会的高效能治理。比如,2016 年浙江省开展的“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就是将所有街道和乡镇的综治工作、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和便民服务等4 个工作指挥室或功能性工作平台,归类整合形成了“1+11”统分结合的治理模式,将相关规范融入全科网络,将政府其他部门和社会治理组织也引入平台,建立起协同联动机制,使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和共建共治能力大为提升,实现了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集成创新。这是浙江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实践探索,也为全国推进共同富裕提供了有益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