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村客运公交化高质量发展研究

2023-02-05 22:43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23年6期
关键词:公交化客运农村

常 春 光

(黑龙江省通河养路总段,哈尔滨 150076)

引 言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必须充分发挥交通“先行官”作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运输服务水平。截至2020年8月底,全国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的客车通车率已达100%,交通扶贫取得决定性进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原有农村客运班车发班时间不准、班次密度低、安全舒适性差等弊端日益显现,已无法满足农村居民安全、方便、快捷的出行需求[1]。为适应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快推行农村客运公交化经营,全力推进城乡客运协调发展[2]。

一、农村客运公交化的建设与改造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七次人口普查公报数据,黑龙江省乡村人口1072.2万人,占黑龙江省人口总量的34.3%。2021年,不含农垦、森工系统,黑龙江省891个乡镇全部实现通畅,通畅率100%,8974个行政村8973个通畅,通畅率99.9%;农垦系统153个农场(分场)和1380个连队全部实现通畅,通畅率100%;森工系统23个林业局全部实现通畅,通畅率100%,382个林场341通畅,通畅率89.3%。按全口径计算,黑龙江省1067个乡镇全部实现通畅,通畅率100%,10736个行政村10694通畅,通畅率99.6%。黑龙江省客运班车共11199辆360100客位,其中:大型客车6424辆270289客位,中型客车2994辆75492客位,小型客车1781辆14319客位,占客运班车的比重分别为57.36%、26.73%和15.91%。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城乡发展过程中的交通需求逐渐增加,农村居民的出行模式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体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开始从农业向其他产业转移,农村居民进城、城市居民下乡的出行需求也在不断提高,原有的农村客运已无法满足农村居民方便、快捷、高效、安全、普惠、均等的出行需求。

截至2021年底,黑龙江省共有农村客运班线4404条,农村客运班车6825台,省际运营线路148条,市际运营线路1058条,县际运营线路1288条,县内运营线路3849条,平均线路里程43.74km,目前黑龙江省乡镇和建制村通车率均已达100%,直接受益的农民有一千余万人,农村居民候车、乘车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在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进程中,各地市进展程度参差不齐。截至2021年底,黑龙江省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班线共488条,改造投入车辆台数共1755台,并且积极投入使用符合要求的清洁能源、新能源客运车辆,包括金龙、宇通和中通等品牌车型。其中,哈尔滨市累计改造198条路线,投入666台车辆;而鸡西市、伊春市、七台河市仅分别完成了1条、3条和3条农村客运公交化线路改造,各地市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情况存在较大差距。总体来说,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及绥化市的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程度较高,其余各市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程度较低,且哈尔滨市线路结构更合理且完善,齐齐哈尔市线路数量多但结构单一,其他市的改造情况多侧重于城市中心向周围乡镇的线路改造,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的公交化改造程度相对较低。

二、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高质量发展的制约因素

1.农村客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由于地域、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农村客运客流量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分布不均衡,具有覆盖面广、客流分散的特征。地理位置优越、客流量稳定的线路运营效率较高,经济效益较好;向偏远地区延伸的线路效益较差,营运线路和班次投入较少,群众出行便利程度有待提高,尤其是农忙时节的农业生产集中用工和集中运送需求,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假期及寒暑假等时段的返乡返岗、学生往返高峰等,群众出行难问题尤为突出,同时制约了乡村特色产业发展,需政府给予一定政策和资金支持。

2.农村客运公交市场不规范营运和不良竞争仍然存在

一是农村客运地域广阔,监管难度大,经营者存在从业人员素质低、服务意识不强、缺乏文明诚信理念、不能依法依规开展客运经营活动、忽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淡薄等现象[3];二是由于监管不到位等诸多原因,不规范营运现象仍普遍存在,不规范营运车辆违法违规经营,由于不缴纳各项税费,经营成本较低,在农村居民自我安全保意识不强的环境下,不规范营运车辆存在生存空间,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三是未建立起完善的农村客运退出机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经整改仍不达标或拒绝整改的客运经营者,未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措施,影响农村客运市场的整体良性健康发展。

3.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些地方政府未能有效落实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主体责任,对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作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除中央和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外,地方财政对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的补贴不到位,制约了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进程和农村客运市场的良性发展,影响了农村客运企业和客运经营者的积极性。同时,农村客运班线的个体经营者经营水平较低,“父子车”“夫妻车”“兄弟车”等单车经营方式运营成本较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长期低效率经营造成效益差、资金短缺,制约其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顺利进行。

4.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过程中产生的与现有客运班线经营者之间的矛盾

市场经济改革过程中,每一项新的改革必然会触及原有利益格局,触及某些利益相关方的现实利益。农村客运原有部分客运班线经营者因前期购置客运班线车辆的投入较多,在公交化改造后会使现有车辆大幅度贬值而损失较大,对公交化改造大多数持反对意见;或是班线客运经营期未到,尝试公交化改造容易冲击客运班线经营者利益,激发矛盾。

三、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高质量发展的有利条件

1.各级政府积极谋划农村客运公交化发展

2016年,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提出建设城乡客运一体化服务网络,并在资源、布局、方便快捷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2023年4月,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等十部门印发了《推进黑龙江省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指导意见》,对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客运发展环境、全面启动公交化改造等方面作了具体部署。“十四五”时期,各级政府持续加大对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的鼓励和支持力度,农村客运涨价补贴资金中较大份额优先用于农村客运公交改造及运营,并积极开展国家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省级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示范县创建,对示范县每年给予专项资金奖励。

2.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网络建设

多胎之一葡萄胎主要指一个或多个正常胎儿合并完全性葡萄胎(complete hydatidiform mole, CHM)或部分性葡萄胎(partial hydatidiform mole, PHM),其发病少见。近些年来,随着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多胎妊娠的发生率明显增高,多胎之一葡萄胎的发病率也随着增高。与单纯的葡萄胎相比,其产前诊断的时间相对延迟,并发症更多,发生恶变的几率也更高[1,2]。本文通过分析3例双胎之一葡萄胎的临床资料与妊娠结局,以期对临床诊断及处理做出指导。

新时代以来,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建设扎实推进,截至2022年底,黑龙江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2.4万公里,不仅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初步形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网络,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整体改善、面貌一新。按照“十四五”规划目标,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补短板、强弱项,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建设农村公路1800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畅通工程、扩面延伸工程、提质改造工程,并着重在路面硬化、道路拓宽、设置交通标志等方面加大投入和改造力度,全面提升农村公路通行条件,为农村客运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3.农村客运市场稳定发展

农村客运需求具有独特的特色,例如,农村居民进城购物、上学、务工、经商、旅游、走亲访友、医疗;农忙时节进城购买生产资料、回家务农[4];城市居民下乡购物、休闲;从事农村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长期居住所需相应的农村道路客运服务。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也越来越关注旅游休闲,渴望了解更多的外部世界,也希望享受到更多的生活体验等,已形成比较稳定的客运市场。

四、推动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1.坚持政府主导,有力推进城乡客运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客运公交化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出行条件,助力乡村振兴和服务农业产业发展,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地位[5]。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集中力量共同推进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的强大合力,切实解决改造进程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确保全面有序稳妥推进各项工作;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对发展规划、经营主体、惠民政策、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运营等具体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等机制,协同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地方配套资金保障,争取各项资金叠加扶持,引导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各类包车、广告业务、数据咨询、农村物流等增值服务获取利润,逐步实现项目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的意义和蓝图,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的良好氛围。

为全面提升农村客运的服务保障能力,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坚持建养并重的发展理念,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6],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区域间路网互联互通,加大养护资金投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运营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农村客运站、候车亭等基础设施;二是做好新能源车辆的配套设施服务工作,加大对加气站、充电桩的资金投入,合理布网;三是坚持“以路设线、沿村选点、延伸老线、补足新线”的原则,统筹农村客运与城市公交的衔接与融合,保证县乡村公交线路的互联互通,根据不同时段、区域调整车型和班次,对偏远地区路况窄、客流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适应当地实际情况的中小型客车,重新规划通村线路,优化运力调配,减少乘客中转和换乘费用,畅通农村客运微循环;四是增加科技投入,积极打造“互联网+公交”模式,以现代通信、信息技术为依托,加快公交智能平台建设和“掌上公交”建设,确保所有投入运营的城乡公交车辆全部接入公交智能服务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城乡公交管理软、硬件建设,提高公交智能化、科技化服务水平。

3.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为统筹城市和乡村改革发展,农村客运服务均等化是一项重要举措[7],必须牢固树立“公交优先、城乡一体”的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激发市场活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一是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加速推动“村村通客车”向“村村通公交”跨越升级,进一步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二是提高营运车辆档次、缩短发车时间间隔,规范服务流程,创新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吸引营运线路沿线群众乘车,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降低投诉率;三是体现公交服务的公共服务和公益属性,通过公交化改造,票价一定幅度降低,落实60岁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免费乘车优惠政策,让人民群众在文明服务、优质服务、安全运营方面获得更好的出行体验,不断提高公交客运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能享受到价廉物美的公共交通服务;四是净化客运市场环境,预防和遏制串线经营、倒客、甩客、压班压点、争抢客源等客运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4.加强全面安全管理,促进客运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必须时刻牢记安全生产是运输企业生命线的理念,提高安全意识,营造良好道路客运环境。一是建立交通、公安数据共享互认机制,加强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路面联动联合执法,合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实现公路执法监督全覆盖;二是客运企业要正确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营运车辆维修维护和定期检验,按期缴纳车辆保险,实现安全工作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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