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电线杆上、路边电箱上、公交站牌上,还有小区里贴的都是小广告,没完没了!”今年3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检察院将“城市牛皮癣——小广告”这一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百姓舒适生活环境的不文明现象纳入专项监督工作。
经走访调查,检察官发现辖区内八个街道沿街公共设施、建筑物上乱喷涂、乱刻画、随意张贴小广告等现象较为普遍,损害了城市宜居环境的整体美观。小广告登载的内容包括房屋出租出售、承揽装修、家政服务等经济信息,同时也存在办假证、公积金提现、非法行医等涉嫌违法违规内容的信息,给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带来潜在威胁。
随即,该院迅速行动,指导民行检察部门将办理小广告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与城市细部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在开展监督的同时,为基层执法部门提供意见和建议。
该院于4月13日召开行政检察听证会。承办检察官对街道办事处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提出了建议,建议街道办事处联合检察机关共同组织轻微案件拟被不起诉人参加清理小广告公益活动;利用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辖区群众对张贴小广告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对各社区内具有经营资质和备案登记的市场主体进行统计,将真实可靠的便民信息在社区内予以公告。
听证会结束后,该院迅速对接街道办事处,组织轻微案件拟被不起诉人参加清理小广告公益活动,同时该院还积极组织全院党员干部深入光荣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开展“党员进社区清理小广告”活动。
(山麓、郝雪冬)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检察机关履职的目标。通过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跟踪落实扬尘污染治理问题,以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动辖区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4月1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第十二师分院召开检察建议送达公开听证会。通过多方沟通交流,向多个行政机关现场制发并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自3月以来,十二师辖区各建筑工地陆续开工,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多个在建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土方沙子露天堆积未覆盖防尘网、无洒水装置进行降尘作业、物料堆放混乱、运输车辆密封不严或带泥上路,部分团场存在多处大面积裸土未使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情况,个别地点防尘网风化破损严重,在机动车辆行使过程中,造成地面尘土进入空中,严重污染周边区域大气环境。
听证会上,检察官利用多媒体设备以“图文+分析”的形式将走访调查出的上述问题一一与行政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地交流,听取听证员等多方意见,在前期充分沟通和现场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了3份检察建议。
“我们同意检察院送达的检察建议书,针对提出的问题,立刻开展扬尘污染整改工作,以点带面通过一个问题治理一类问题,切实履行职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检察院。”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说道。
下一步,十二师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大局,让检察听证的“阳光司法”底色愈加鲜亮,全面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质效和精准度,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乔新燕)
近日,根据《咸宁市检察机关开展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湖北省咸宁市检察院授权嘉鱼县检察院组成巡回检察组对崇阳县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工作。
3月27日,巡回检察部署动员会在崇阳县看守所召开,咸宁市检察院督导组全体成员,嘉鱼县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全体成员,崇阳县检察院、公安局、看守所有关负责同志及看守所全体干警参会,会议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会上,崇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洪波表示,将全力配合做好此次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强化协作,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促进看守所工作提质增效。
动员会结束后,巡回检察组立即深入看守所,发放问卷调查表、查看在押人员档案资料、实地查看重要监管场所及厨房,开启为期7天的巡回检察工作。
活动过程中,崇阳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徐亚明带领人民监督员查看所内收押大厅、提审室、视频监控室等场地,并详细介绍检察机关驻所检察职能,以及开展本次巡回检察的工作意义、目标和相关要求,对人民监督员一直以来支持与帮助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工作表示感谢。
人民监督员周光华对巡回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通过“零距离”参与巡回检察工作,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希望崇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与看守所的沟通协作,确保监管场所规范有序、安全稳定。
(刘怡廷、洪瑞璟)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邀请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及律师代表参加以“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为主题的专项监督工作,全程监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落实情况。
人民监督员在检察干警的引领下,通过查阅接待律师工作台账、查看律师申请办理事项跟踪管理、浏览保障律师权利流程监控、了解方便律师开展工作保障设施配备等方式,现场监督南岗区检察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流程。
在随后召开的“深化检律协作暨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联席会上,南岗区检察院通报了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的工作情况,重点介绍了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指标,通过四个专人举措(专人接待来院律师、专人制作电子卷宗、专人送达律师委托手续和意见书、专人负责导出12309网上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程序性信息),高效服务律师申请事项办理;采取多元化阅卷服务体系,把“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不用跑”;以党建引领业务,设立“受案启航”先锋岗,提升服务律师能力作风等工作。
与会代表对于检察机关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纳入人民监督员视野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南岗区检察院对于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采取了细节满满的务实举措,同时就进一步加强程序告知、同堂培训等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
“南岗区检察院的工作举措深入贯彻了法律共同体理念,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下发后,也做到了第一时间落实并提供了有效的制度支撑。”人民监督员宁虹超表示,从执业律师的角度来讲,律师在来到南岗区检察院后,无论是调取材料、沟通案情,还是反映意见、提供证据,执业权利都得到了充分保障。
“律师和检察官虽然身份不同,但是职责使命都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此前以律师身份到南岗区检察院办理业务时接受到高水平的服务,会前以人民监督员的身份,看到南岗区检察院保障律师权利的全流程,体会到高水平的服务源于完善的工作机制。”人民监督员付雪娇表示,希望今后南岗区检察院能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继续共同探索更创新的工作举措。
邀请律师身份的人民监督员参与联席会议是南岗区检察院将深化检务公开、加强人民监督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相结合的一次有益尝试。下一步,南岗区检察院将继续与人民监督员保持沟通,始终把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纳入人民监督视野,健全服务律师体系,切实提升服务质效。
(李良、李勤恺)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近年来,福建省安溪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最末梢”,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建议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依法打击涉农犯罪,尤其是涉农领域黑恶势力犯罪,推动基层综合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是安溪县检察院检察长在走访人大代表时,代表提出的意见。
近年来,安溪县检察院依法惩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深挖整治,“打伞破网”不放松。突出农村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加大对侵犯留守儿童、老人、农村妇女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的同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积极开展普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法律法规讲解等方式,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做到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安溪县检察院把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围绕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从整治环境的“脏乱差”入手,将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垃圾处理、水源污染等突出问题作为办案重点,并密切跟进整改情况,确保被破坏的环境得到良好的修复。
不久前,该院在履职中发现多个路段存在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周围植被和树木被垃圾所覆盖、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的情况,遂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同时,通过走访乡村街道、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督促整治生活污水处理、交通安全等问题,将公益诉讼触角延伸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个方面,助力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
“新一批农产品已送到检察院食堂,请自行领取!”安溪县检察院驻鹤厅村干警谢艺林正忙着通知从鹤厅村村民处购买大米、农家菜、土鸡蛋等农产品的检察干警前来取货。自2022年以来,安溪县检察院组织干警根据自身需求自愿采购结对帮扶村安溪县蓬莱镇鹤厅村的农产品,“订单式”帮扶既鼓励了人民群众种植、养殖农产品,又解决了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驻村干警除了充当乡土特产的“带货人”,还为鹤厅村引入新品种农产品,引导村民示范种植贡米,把助农、扶农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
近年来,安溪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乡村”多元化服务,强化驻村帮扶工作,推行检察官进驻“党建+”邻里中心,指定检察官进驻挂钩社区,深入乡村居民、企业、商户等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回应群众关切,做群众利益的坚定捍卫者。
(陈丽华)
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始终把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作为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保障,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监督员工作新形势、新使命,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和监督途径,科学部署,强化落实,以人民监督员工作现代化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
以理念更新为引领。该院办公室为各业务部门逐条解读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结合人民监督员工作典型案例,从法、理、情三方面详细阐述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对提高检察工作质效的积极作用,使干警深刻理解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性,由以往为完成任务被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转为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为提升部门工作水平出谋划策。
以健全制度为支撑。该院制定了《双流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完善监督范围、具体程序、工作衔接、意见反馈、监督保障、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实做细各项机制保障,使干警准确把握人民监督员履职要求、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程序等内容,实现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程序与相关业务部门办案程序的有效衔接。
以强化落实为保障。该院办公室牵头每周召开人民监督员工作例会,分析讨论上周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部署本周工作。重点关注开展监督办案的方式和监督案件的类型,避免监督方式和案件类型单一化,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切实保障人民监督员对司法办案的全面纵深监督。
(谢榕、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