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全国首部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对于城市生活的规范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规定聚焦加强公共休闲场地公众人身安全保障,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上下足了“绣花”功夫。规定明确,在公园、广场、步行街,对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实行全天24小时禁入。同时,在江河两岸、湖泊和水库沿岸等公共休闲区以及区政府认定的其他公共休闲场地,对机动车实行全天24小时禁入。
近年来,广州大力加强公共休闲场地建设,为市民群众开展散步、锻炼、游览、观赏、休憩等休闲活动提供了好去处。但同时,场地内电动自行车等车辆乱穿行、电动滑板车等滑行工具不规范使用等问题日益突出,出台该规定就显示出现实的必要性。
一方面,公共休闲场地以“静”与“慢行”为主,车辆的穿行,必然会打破宁静、占用空间并造成滋扰,从而降低公共休闲场地的原有功能,甚至公共地带也会变成了变相马路。因此,从维护原有功能区设计目的的角度来看,的确是不适合让车辆穿行。
规定的出台,来源于长期问题的积淀。由于曾经惯性过于强大,可以想见在规定推行的过程中,并非所有人群都能快速接受或者遵守。惯性之一,城市广场占地比较大,穿过广场而不是绕过广场,就是许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习惯。无论是赶时间送外卖的群体,还是日常通勤的人们,选择“捷径”都是天性使然。惯性之二,电滑板车之类一度被管理者认为不是正规交通工具而不能上马路,只能在场地内使用,那么广场应该是所谓的娱乐场地,如今禁止之后,那么相应的群体权益就会受到压缩。
广场要实现全天候的禁止车辆入内,必须对所有入口安装铁马、石墩、围栏,把出入口缩到最狭小、穿行通道改到最弯曲,甚至还要派人把守才能杜绝。
比广场更加不容易取舍的是步行街管理。因为步行街不只是给游人玩乐用的,也是给本地市民通勤往来,是正常生活的通道。本来已经限制了汽车,如今限制所有动力车辆进入,且是24小时限制,必然会出现诸如接送孩子、快递外卖、搬家运货的现实难题。
规定的推出,对于国内许多大城市来说,具有积极的标杆意义,显示出严格治理城市的样板。考虑到诸多惯性与现实问题,执法管理必然面临挑战。让场面看起来更加干净,背后却有隐藏代价未必会被决策者认知。比如因为交通24小时不便,是否会导致物流商业效率下降,由于没有更好的替代方案,就会降低所在地段的商业价值,这些都是需要检讨验证的。国内各大城市的老步行街的衰微,除了电商冲击,其交通物流需求天然无法满足也是重要的原因。
着眼长远来看,公共休闲场地是城市宝贵的资源,需要科学论证、严谨规划,需要有相应的配套来支持和运营。值得借鉴的是,当前国内新一代的商业步行区,基本不会再截留原有街道进行改造。这就是考虑到生活通勤与正常交通不能牺牲的基本原则。相应的,设计者会单独在一个完整地块上营造步行氛围和便利,同时让车流、物流、运输、停泊都有相应的地下通道和空间。如此的分层设计和分别满足,就能极大迎合现代消费与交通效率的双重要求。
作为全国首部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为了更好地贯彻与实施,还不能止于法规的公布和各地围栏的建立。城市利益诉求的复杂性,不是一部法规就能管好一片的。放眼更加宏观的城市运营管理来看,所有的规定都应该在保护秩序、保护活力和保护效率上做到更加高级的均衡,让相应的群体各得其所而不是零和博弈。正因为城市问题有其长期的积习和惯性,因此规定的推行和被接受,依然需要时间的磨合。同时,也不排除局部地方会因为管理不到位、认识不彻底,出现某种程度的变形。
总而言之,涉及到提升民众生活质量的问题,人大立法不只是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更是要不断地调研、总结和发现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老问题,并通过后续的工作加以完善和修正。同时,也要在更长远的视角范围内,为城市的健康发展量身定制具有普遍需求的法规,推动社会的文明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