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卖家融资需求分析及信用保险保单融资金融解决方案研究——基于南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

2023-01-31 02:05覃建琳袁嘉笛
大众科技 2022年11期
关键词:南宁卖家跨境

覃建琳 胡 京 袁嘉笛 陈 夏

广西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卖家融资需求分析及信用保险保单融资金融解决方案研究——基于南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

覃建琳1胡 京2袁嘉笛3陈 夏1

(1.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 南宁 530022;2.广西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 南宁 530000;3.广西南宁市锐蓝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广西 南宁 530022)

当前,跨境电商行业逆势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作为跨境电商关键环节的卖家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文章通过系统梳理现阶段广西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卖家融资需求,以南宁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为例分析广西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发展现状和融资方面存在的困难,并探讨研究创新信用保险综合金融解决方案,推动促进广西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发展。

面向东盟;跨境电商;信用保险;南宁综试区

引言

从最早出现个人海淘业务以来,我国跨境电商先后经历了个人海淘(C2C)1.0,商业零售(B2C)2.0时代,以及企业对企业(B2B)3.0时代。目前,强势扩张的跨境电商已经与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呈现“三足鼎立”的新格局。2021年以来,在全球新冠疫情的推动下,“宅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崛起进一步促进了跨境电商行业发展,远超传统货物贸易增长速度[1]。近年来,国家更加重视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将其视为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的有力抓手。2021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2],明确要求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积极发挥风险保障和融资促进作用。

广西跨境电商起步晚,直至2018年,南宁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获批并开始运营,目前,作为跨境电商关键环节的卖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突出。本文旨在研究分析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特点和现状,结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产品和理念,通过梳理了现阶段跨境电商卖家融资需求,探讨创新保单融资模式对跨境电商全行业的支持措施,对于促进广西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发展,从而进一步稳外贸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跨境电商卖家及跨境电商供应链

1.1 跨境电商卖家

1.1.1 基本概念

“跨境电商卖家”主要是指在亚马逊、速卖通、阿里国际站等电商平台上开店或自建独立购物网站、向境外买方展示并销售商品的企业。年销售规模达到1亿美元以上的一般称为“大卖家”。跨境电商卖家按销售对象不同,主要分为B2B和B2C两类。其中:B2B业务面向企业销售,出现时间较早,与传统贸易并无本质不同。B2C业务面向海外个人消费者销售,是近年来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新型贸易业态,也是本文探讨的主要对象。

近年来,伴随海外互联网基础设施及全球物流网络日益完善,特别是新冠疫情深刻改变了国外民众消费习惯,海外B2C电商购物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而我国跨境电商卖家复制国内电商市场运营成熟经验,凭借物美价廉的国货出海,逐渐占领了全球电商市场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市场。据MarketplacePulse《2020年市场回顾》[3]统计,2020年全球最大电商购物平台亚马逊上,第三方卖家共卖出了价值2950亿美元的产品,中国卖家销售额占比居第二,份额高达42%;亚马逊美国站点的新增卖家中,有一半以上来自中国。

围绕跨境电商卖家,逐渐形成了包括货物供应商、广告服务商、物流服务商、电商购物平台、海外仓、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在内的跨境电商生态圈(详见图1)。

图1 围绕跨境电商卖家的生态圈

1.1.2 电商卖家海外公司概念

跨境电商卖家用国内公司运作困难较多,不仅在付汇、收汇、结汇等方面受到外汇管制,税收筹划空间非常有限,而且可能会遇到当地贸易壁垒,不便于融入海外市场,打造国际化品牌。因此,对于有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商卖家来说,大都会注册海外公司以方便境外运营(详见图2)。根据亿邦智库跨境电商调研数据,我国跨境电商拥有海外公司的企业占比已达33%。

图2 电商卖家海外公司的贸易和资金流向

据了解,我国电商“卖家”习惯采用香港或美国子公司与国内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由境内母公司为贸易合同提供还款担保(详见图3)。在该贸易中,虽然合同买方(即电商卖家海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国内,但从合同流看,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分别是境内公司和境外公司;从货物流上看,商品从境内运至境外。因此,相关业务符合出口的定义。

图3 跨境电商贸易形式

1.2 跨境电商供应链的定义和特点

1.2.1 跨境电商供应链的定义

跨境电商供应链即“跨境电商+跨境供应链”的模式,是对传统供应链经营模式的创新与升级,其针对跨境电商发展过程的模式演变和发展需求赋予新的定义,本质是通过跨境供应链的科技和功能创新,实现跨境电商供求关系的集约化管理,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效益,吸引更多产品制造商和供应链服务商加入跨境供应链领域,共同促进跨境电商发展[4]。

1.2.2 跨境电商供应链的特点

跨境电商供应链具有涉及众多环节,参与主体多、杂、范围广等特点。一方面,大多数跨境电商企业功能比较单一,缺乏有效的供应链管理能力和模式,跨境电商企业供应链发展中存在货源乱、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物流费用高等问题;另一方面,跨境电商交易模式层出不穷,发展迅速,而传统的供应链管理模式无法满足跨境电商供应链发展的需求。因此,跨境电商企业在发展中为了提高核心竞争力,必然会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提升供应链的效益,这也对跨境电商供应链模式的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5]。

1.3 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需求分析

1.3.1 上游采购端分析

据了解,跨境电商卖家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上游供应商/服务商,成本各占约1/3:一是商品供应商。包括国内中小工厂或中大型生产制造商,电商卖家在采购货物后,为缩短物流时间,一般提前将货物运输至海外仓,以保证当地消费者下单后能够及时地送达。同时,由于采取网上零售的方式直接将商品销售给终端消费者,带来较高销售毛利率。二是广告服务商。互联网时代流量为王,电商卖家一般在Google(谷歌)、Facebook(脸书)、Tiktok(海外版抖音)等平台投放广告引流或聘请网红带货。中国电商卖家习惯通过国内互联网媒体代理商(上海飞书深诺、陕西易点天下、北京蓝色光标等)购买广告流量。三是仓储物流服务商。一般包括头程物流、海外仓储、尾程物流等部分,运输距离远、环节多、流程长,服务供应商包括货运代理公司、快递公司、海外仓公司等。疫情等因素导致的运力紧张,促使运输相关费用快速上涨,物流成本占商品总成本的比重也越来越高。

在交易方式上,根据双方地位和行业习惯,上游供应商/服务商可能为电商卖家提供账期,也因此具有信用风险保障需求。目前,国内很多中大型生产企业已就其对电商卖家的销售投保信用保险,几大互联网广告代理服务商均投保信用保险。同时,电商卖家为缓解资金压力、扩大采购规模,也希望上游供应商/服务商给予其更大账期支持,部分电商卖家已积极向信保公司争取限额(作为买方)(详见图4)。

图4 电商卖家上游采购保险、融资需求

1.3.2 从下游销售端分析

跨境电商的销售方式一般类似于国内淘宝模式,更接近于现款交易或货到付款交易,未形成一般贸易中的应收账款:电商卖家首先将货物发至公共或自有海外仓及亚马逊FBA仓(货权并未转移);国外消费者下单并向平台支付货款后,货物由海外仓发出,进行尾程配送;消费者通知平台确认收货,款项首先计入电商购物平台的卖家虚拟账号,电商平台每隔一定结算周期(如亚马逊一般为14天),会将款项转到卖家绑定的支付机构账号(如Payoneer、连连支付等);电商卖家此时可通过境内外银行账号进行提现,也可直接用支付账号内余额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从融资需求看,电商卖家从备货到实现终端销售,可能需要2个~3个月,形成了较大资金占用,存在融资需求。但上述B2C交易非赊销交易,银行也较难匹配贸易融资。从风险保障需求来看,由于亚马逊的结算周期占压了电商卖家的款项,电商也担心相关资金安全,特别是2021年亚马逊的“封号风波”以来,超过数万中国卖家被封号,大量资金被冻结。例如,电商卖家“有棵树”的上市母公司天泽信息(300209.SZ)公告称,今年以来“有棵树”被封店铺约340个,被冻结资金1.3亿元;通拓科技母公司华鼎股份(601113.SH)2021年上半年度报告披露,本期被Amazon冻结店铺账面余额1101万元,预期无法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但电商卖家与亚马逊之间非贸易合同关系,同时资金被冻结的部分原因是电商卖家违反平台规定,不易界定是否为政治风险,可保利益有待进一步研究[6]。

2 广西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发展现状及卖家融资需求分析

东盟在2020年跃居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形成中国与东盟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的良好格局。近年来,广西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业务发展迅速,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总额持续增长,占广西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也在不断上升。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陆续引进LAZADA、百世物流、海外仓、速博科技等电商企业超100多家,初步形成产业集聚[7]。

自2015年3月在杭州设立第一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来,国务院共发布6次批复,批准在132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覆盖30个省区市。跨境电商业务已成为我国发展速度最快、潜力最大、带动作用最强的外贸新常态。2018年7月,南宁市顺利获批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并于2018年底正式运营,南宁市成为全国第三批22个设立跨境电商综试区中率先开区运营的城市。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设立有力促进了广西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业务发展[7,8]。

2.1 南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展现状

2021年,中国(南宁)跨境电商综试区认真贯彻落实“电商广西、电商东盟”发展战略,积极培育及发展跨境电商生态圈,通关查验效率大幅提高,跨境电商业务快速增长,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物流体系初步形成。据业务数据统计,2021年,南宁市完成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1.1亿单,跨境电商进出口额77.69亿元,是2020年交易额的3倍,同比增长259%,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占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的6.5%[9]。

2.1.1 出台政策保障

相继出台了《中国(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中国(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10]等,以规划为引领,推动一批项目引进落地。通过强有力支持政策,形成了针对跨境电商企业零收费的零费区,有效助力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发展和推动了南宁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建设运营。

2.1.2 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建成综试区保税仓8万平方米、银海保税仓8.3万平方米、跨境电商冷链仓储等仓储设施,有效保障大型跨境电商企业的仓储需求,引进菜鸟物流、易方通行等一批跨境电商物流企业入驻。二是建成跨境电商监管中心、跨境电商直购中心,提高了跨境电商货物查验分拣能力,满足了跨境电商展示功能。三是建成东盟跨境电商孵化中心,吸引南宁市桂越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炬恒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入驻,有效推动跨境电商服务能力提升。四是建成广西新外贸孵化基地,入驻企业65家,服务中小微外贸企业300多家[9]。

2.1.3 拓展物流通道

南宁综试区积极探索“跨境电商+国际联运”新模式,多方位打造跨境电商物流通道建设,逐步形成面向东盟的跨境物流体系。公路运输方面,中越跨境电商公路运输通道实现常态化运行,开通了2条中越直通货运线路。铁路运输方面,南宁国际铁路港海关监管作业场正式封关运营,缩短中越班列运行用时,2021年,中越跨境铁路班列累计开行346列,同比增长108%。航空运输方面,南宁吴圩国际机场航科口岸获批设立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南宁吴圩机场国际货邮吞吐量2.4万吨,同比增长达119%。已促成南宁-孟加拉达卡、南宁-泰国曼谷、南宁-马来西亚吉隆坡、南宁-新加坡、南宁-尼泊尔加德满都等5条东南亚、南亚国家的跨境电商航线,并加密菲律宾马尼拉等航点的国际客运航线,在飞国际货运航线达11条[11,12]。

2.1.4 提升通关效率

创新打造全国首个国际邮件、跨境电商、国际快件“三合一”集约式监管模式,升级完善了跨境电商公共服务系统,将总体出口通关时长从8小时以上压缩到了1小时左右。南宁国际铁路港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正式启用,实行海关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在海关通关时效层面实现“零等待”,预计可为班列的整体运行时间节省72小时,极大提升中越班列的吸引力和竞争力,进一步缓解跨境电商公路运输压力[13,14]。

2.1.5 培育跨境电商生态圈

南宁综试区发挥南宁东盟小语种人才资源优势,积极打造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服务基地:一是依托阿里巴巴东南亚旗舰电商平台Lazada首个跨境生态创新服务中心全力打造中国—东盟跨境电商网络直播聚集区,吸引东盟跨境人才和产业资源集聚南宁;二是打造“桂货出海”品牌形象,引进一批具有广西传统优势产品入驻海外跨境电商平台,以跨境电商方式推动“桂品”出海;三是建成菜鸟物流南宁枢纽中心一期,进一步打造面向东南亚的物流核心节点,极大提升了物流时效,助力跨境商家更便捷地出海东南亚;四是加大产业加聚,累计引进跨境电商相关企业107家,吸引一大批优质中小商家在南宁集聚[13]。

2.1.6 建设东盟海外仓

综试区内桂贸天下、易方通行等企业已在东盟国家布局建设海外仓总面积4.27万平方米,大型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5个,中小型跨境电商合作海外仓4个,覆盖东盟泰国、马来西亚、越南等7个国家和地区,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供应链体系初步形成[13]。

2.2 现阶段广西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卖家融资市场特点及需求分析

2.2.1 交易模式发展迅速,交易金额大幅增长

作为外贸新业态的跨境电商,其交易模式不断演变,从早期的1210到9610和9710、9810等,不同的报关业务模式条件和操作的流程不同,涉及的政策、法律法规也有相应区别。仅从南宁市跨境电商综试区来看,2021年跨境电商进出口额77.69亿元,是2020年交易额的3倍,同比大幅增长259%[15,16]。“跨境电商+跨境供应链金融”相结合需要相关管理机构和部门不断学习研究和提升认知水平。但目前由于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在跨境电商实操过程中难免会因为法律法规政策的不健全和监管的范围和力度,使得其供应链金融中存在的风险难以控制,影响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

2.2.2 银行主要提供结算类服务,融资覆盖面较窄

根据调研,广西银行均高度重视跨境电商业务,目前阶段一般仅优先从结算服务方面入手。区内银行大多采取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或与电商平台和境外银行直连的方式,为广西跨境电商卖家提供收款、结汇等服务,如中国银行“中银跨境e商通”、中信银行“信银致汇”跨境收款产品、浦发银行“跨境电商全球收款业务”等。融资业务方面,由于电商行业风险较高,电商卖家也多为轻资产企业,较难符合银行授信评级条件。现有银行融资产品主要为以下两类,均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一是公司信用贷款。银行综合考虑电商卖家的规模、信用和银行流水等,为其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但资质要求较高,一般仅面向销售规模在50亿元人民币以上、财务体系健全的最龙头电商“大卖家”。广西目前没有电商卖家达到这个标准;二是普惠类流动资金贷款。银行与电商平台直连或间联,获取店铺销售数据,并结合电商卖家在本行结算量等大数据,为其提供小额普惠类融资。这类融资在广西也还没有开展的案例。此外,在贸易融资方面,由于银行缺乏B2C业务相关风控经验,无法有效监控跨境电商货物流和资金流,且跨境电商卖家资质普遍较弱,银行出于谨慎考虑尚无相关贸易融资模式落地。

2.2.3 本土企业参与度不足,卖家缺乏龙头企业

东盟国家既是广西实现经济增长的重要目标市场,也是打造南宁跨境电子商务“东盟特色”的重要战略考量。广西跨境电商业务起步较晚,大多数本土企业目前尚未熟悉适应电子商务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从跨境电商生态圈来看,无论是作为核心的跨境电商卖家,还是其上游采购端的货物供应商、广告服务商、物流服务商等,还是下游销售端的电商购物平台、海外仓、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广西本土企业的参与度均远远不足[17]。尽管全区跨境电商行业目前发展迅速,但入驻综试区的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各个环节均缺乏龙头企业的核心带动,缺乏上规模的跨境电商企业、外综服务平台、跨境物流企业、海外仓企业等全链条跨境电商综合企业,对东盟电子商务市场的开拓能力较弱。

2.2.4 缺乏有效金融服务产品和平台,融资授信难度大

跨境电商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跨境电商卖家从备货-出口报关-国际物流-海外仓储-发货-验收货-结算实现终端销售整个流程可能需要2~3个月的时间,形成了较大资金占用,融资需求较旺盛。但由于跨境电商自身特点导致交易背景真实性、物流、资金流审核难度大,金融机构往往无法为客户核定合理的授信额度和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模型,导致目前银行缺乏有效融资手段、特别是缺乏贷款额度较高且成本较低的贸易融资类产品。此外,广西目前能为跨境电商产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企业和平台有限,服务能力以及专业化程度不高,缺乏信息的交互和共享,广西跨境电商供应链上各环节以中小企业为主,环节上的企业如跨境物流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海外仓储服务公司等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更少,大多轻资产,重运营,无法提供足够的抵押质押,且未纳入银行征信,金融机构难以获取其跨境交易的真实数据,导致此类企业往往更难以获取金融服务支持。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底,仅有一家跨境电商企业通过传统的出口订单获得银行融资约200万美元,远远无法满足跨境电商的融资需求[1]。急需引入跨境供应链企业与金融服务机构开展跨境金融服务模式与产品创新。

3 信用保险保单融资金融解决方案研究

通过梳理跨境电商全链条的流程,在对贸易回款、银行风控、融资需求等方面进行研究基础上,本文将主要探讨以跨境电商大卖家为核心,针对不同的投保主体,运用出口信用保险融资增信功能,开展跨境电商保单融资的几种模式。

3.1 境内供应商融资模式

3.1.1 针对单一优质供应商的融资模式

该模式适合境内大型供应商与跨境电商卖家之间的交易。主要业务流程为:境内供货商与跨境电商卖家的海外关联公司签订出口贸易合同。中国信保为跨境电商卖家海外关联公司批复信用限额,境内供应商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与中国信保、融资银行签订赔款转让协议,银行基于供应商(被保险人)对电商卖家海外公司的应收账款,给予供应商贸易融资,间接的支持跨境电商卖家稳定供应链(详见图5)。

图5 单一优质供应商的融资模式

3.1.2 供应商批量授信模式(银行保单)

为支持中小规模供应商融资,可由融资银行作为投保人,采用批量授信模式开展融资。主要业务流程为:融资银行批量买入多个供应商对跨境电商卖家的应收账款(一般为有追索),并投保中国信保银行保理保单;银行在中国信保对电商卖家的限额内,核定其供应商批量授信总额度;银行基于保单增信,降低准入门槛,为名单内的供应商单户办理授信;在要求跨境电商卖家确认债权后(银行还可要求电商卖家境内公司为境外关联公司提供贸易合同项下连带责任担保,或为供应商提供借款合同项下连带责任担保),银行向供应商放款并监控回款路径;如到应付款日,电商卖家无力偿付,中国信保根据保单约定向银行赔款;赔款不足部分,银行可对供应商追索(详见图6)。

图6 批量供应商的融资模式

3.2 外综服务企业或贸易公司融资模式

现阶段广西跨境电商卖家和供应商大多为中小型企业,仅凭电商卖家或供货商的资质难以获得银行的授信支持。可考虑引入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或贸易公司)为跨境电商卖家做垫资采购,解决电商卖家资金需求;并利用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一般为国有企业)资质向银行申请保单融资或信用贷款。该模式由于有国有企业信用兜底,便于银行融资授信。广西辖区内规模较大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或国有外贸公司可适用该模式。

业务流程为: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为跨境电商卖家提供货物代采服务,与跨境电商卖家的海外关联公司签订出口贸易合同,并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中国信保受理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投保申请并核定跨境电商卖家海外关联公司的限额,承保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帮助跨境电商企业采购并出口后对跨境电商企业形成的应收账款;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在信保核定的额度内垫资采购,并与电商企业签订延期付款合同,缓解电商卖家资金压力;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出口后,向银行提交相关出口单证并申请保单融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合同到期向跨境电商卖家收汇后归还银行贷款;若跨境电商卖家逾期未能付款,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或银行向中国信保索赔(详见图7)。

图7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融资模式

3.3 卖断型跨境电商出口业务保单融资模式

调研发现,跨境电商企业除了在电商平台开店或自建独立站销售外,部分业务是销售给其他境外法人买方(to B业务);还有部分业务是卖断销售给amazon、wish、wayfair等境外电商平台,亚马逊称之为Amazon Vendor Central(VC)。此类业务本质上与传统贸易并无不同。若境外电商平台(买方)资质好,跨境电商企业可以直接将上述卖断型出口的应收账款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获得中国信保对买家的限额批复后,可向银行申请保单融资。

业务流程为:跨境电商卖家针对卖断型出口业务投保;中国信保对其境外电商平台(买方)核定买方信用限额;跨境电商卖家出运申报后申请应收账款保单融资;跨境电商平台(买方)到期付款(详见图8)。

图8 卖断型跨境电商出口业务保单融资模式

3.4 其他企业融资-综合服务企业的服务贸易保单融资

围绕跨境电商特别是核心“大卖家”,聚集了物流、仓储、广告等公司为其提供服务,并形成服务贸易项下应收账款,国内跨境综合服务提供商存在相应的风险保障和应收账款融资需求。据调查,国内跨境物流服务商普遍给予跨境“大卖家”90天以内的账期,经常形成数百万乃至上千万美元的运费应收账款,承受不小资金压力;同时,跨境物流企业普遍为轻资产企业,较难按传统授信方式获得银行融资。

业务流程为:物流、仓储、广告等公司(跨境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卖家(境外公司)提供相应服务后形成的应收账款;中国信保承保服务贸易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账款,并与跨境综合服务企业、银行签订三方《赔款转让协议》;跨境综合服务企业获取融资(详见图9)。

图9 服务贸易保单融资模式

4 结论与展望

尽管广西跨境电商发展起步较晚,但是面向东盟的区位优势有力推动其业务的快速成长。与此同时,受新冠疫情影响,广西跨境电商发展面临的不确定、不平衡因素也进一步增多。充分发挥银行和信用保险机构的金融优势,优化跨境业务办理流程和服务,为跨境电商卖家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创新信用保险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对于推动促进广西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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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n the Financing Needs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Sellers Facing ASEAN in Guangxi and Research on Financial Solutions of Credit Insurance Policy Financing——Based on the Construction of Nanning Cross-Border E-Commerce Comprehensive Pilot Zone

At present, the cross-border e-commerce industry is developing rapidly against the trend, but at the same time, as a key link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sellers are still facing a prominent problem of "difficult and expensive financing". By systematically sorting out the financing needs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sellers facing ASEAN in Guangxi at this stage, this paper takes Nanning Cross Border E-commerce Comprehensive Pilot Zone as an example to analyze the development status and financing difficulties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facing ASEAN in Guangxi, and discusses the innovation credit insurance comprehensive financial solutions, promoting guangxi cross-border e-commerce development for the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facing the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 cross-border e-commerce; credit insurance; Nanning comprehensive pilot zone

F752.8

A

1008-1151(2022)11-0185-06

2022-08-29

覃建琳(1980-),女,供职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市场营销学硕士,研究方向为出口信用保险、保险市场营销。

陈夏(1988-),女,供职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研究方向为企业运作和集团战略管理、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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