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啸林,刘雪雪,刘 亮,陈 攀,赵 伟,卢 泉
(塔里木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 阿拉尔 843300)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鼓励地方将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工程与生态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完善居民参与方式,建立持续性惠益分享机制。”[1]。可见,生态补偿不仅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路径,也是实现农业发展、提升农民生计的有效手段。流域生态补偿是生态补偿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于2008年被首次提出,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呈“四源一干”布局的塔里木河流域生态环境脆弱,由于资源过度开发,水资源生态赤字严重[2],生计问题与生态环境恶化的双重压力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对此,当地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鼓励保护生态环境行为,通过给予补偿激励,引导流域内居民参与生态保护;但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并未健全。选择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方式,对受偿主体进行合适恰当的补偿,既是构建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当地经济社会稳定及流域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
目前,关于制定及改进生态补偿方式的研究较为丰富,其选取的视角也较为多样。例如居民意愿及选择偏好[3-7]、因政策变动的受损情况及程度[8]、不同生态补偿方式开展成效[9-13]、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效果[14-17]等。相较于其他方法,探讨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效果的优势在于既能从客观上得出改进意见,又对研究区域内生态补偿整体或部分进行评估。而目前将此方法运用到流域生态补偿实证研究的文献较少。从研究方法来讲,学术界多采用灰色关联分析模型[5]、多元线性回归模型[11,15-16]和多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18-20],少有人采用结构方程模型从影响路径的角度对流域生态补偿方式进行探讨。此外,过往研究大多关注内地或发达地区(新安江流域[21-22]、珠江流域[23-24])和大江大河(长江[17,25]、黄河[26-27])流域研究,但对于塔里木河流域这一绿洲农业区、干旱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前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耦合的特殊地区关注甚少。总体来讲,相关研究存在以下疏漏:一是未能将流域生态补偿的特殊性与补偿政策的完整性相结合,即根据流域内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效果,改进流域生态补偿方式;二是诸多文献只是分析生态补偿政策对农户生计资本或可持续生计的影响,鲜有文献分析三者之间的作用机制;三是既往研究中对塔里木河流域的关注度有所不足,相关的实证研究也较少。
基于此,本研究以塔里木河源流区参与生态保护的农户为研究对象,运用结构方程模型探讨生态补偿政策对农户可持续生计的影响及路径,分析其实施效果,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进生态补偿方式,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本文可能的贡献在于:(1)从理论层面提供了一个改进的DFID分析框架,为欠发达地区和内陆河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生计资本和农户可持续生计的影响机制提供了新的证据,对流域生态补偿理论进行了一定补充。(2)在现实层面以我国最大内陆河流域“塔里木河流域”这一特殊区域源流区的农户为研究对象,评估了现行生态补偿政策对其生计资本和可持续生计的影响,为促进流域生态补偿方式改进,探讨农户“生产生活生态”协同推进,为欠发达地区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协调国家特别是西北地区生态安全和农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DFID)是由英国国际发展署于2003年开发,具体有脆弱性内容、生计资本、结构和过程转变、生计策略和生计目标等核心变量以及它们之间的典型关系[16],其优势点在于可将外部性因素内部化,从而探寻某种外界环境变动对研究主体生计策略、输出、目标等的影响。其形式如图1所示。
图1 DFID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
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大多用于分析贫困问题,也常常用于探究生态补偿、农户生计资本与可持续生计的关系。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将会对区域内居民原有的生计资本产生一定影响[28-31]。例如,牧民为响应草原生态补奖政策[28],减少或放弃扩大牲畜养殖规模,这将直接影响其物质资本,而现金补偿又会促进其金融资本的提升。现有研究表明,农户可持续生计水平取决于其生计资本禀赋情况,合理配置或提升各项生计资本有助于促进其生计可持续发展[32-34]。在探究生态补偿政策对可持续生计的影响时,一些学者将生计资本禀赋作为衡量可持续生计的评价依据,并以此分析补偿政策成效[14,35-36]。例如,刘格格等[14]测度生计资本具体指标的权重,评价生态补偿前后东平湖水源地农户可持续生计能力变化情况,认为应提高自然、金融、人力资本存量,实施多样化的生态补偿方式。还有学者将可持续生计与生计资本区分作为两个独立指标[15-17],并通过论证生态补偿政策、生计资本与可持续生计的关系,提出对策建议。袁梁[16]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实证分析,认为生态补偿政策实施不仅直接正向影响居民可持续生计水平,还能通过影响金融、人力、物质三类生计资本促进居民可持续生计水平,并建议从这3个方面入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不同学者选取的方法虽有所差异,但上述两种观点均认为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往往会对可持续生计产生一定的正向影响。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
H1:生态补偿政策会直接促进农户可持续生计。
根据以上分析可知,实施生态补偿政策会不同程度地作用于生计资本,进而影响可持续生计水平。因此,根据补偿政策在可持续生计方面的实施效果,选用适当的生态补偿方式,对主要影响路径的观测变量进行培育,并充分发挥具有增值作用的生计资本存量,便可有效促进可持续生计的提升。基于此,提出如下假设:
H2:生态补偿政策会通过增值自然资本促进农户可持续生计。
H3:生态补偿政策会通过增值社会资本促进农户可持续生计。
H4:生态补偿政策会通过增值物质资本促进农户可持续生计。
H5:生态补偿政策会通过增值金融资本促进农户可持续生计。
H6:生态补偿政策会通过增值人力资本促进农户可持续生计。
图3、4:作者根据参考文献[11],以及ht t p://designer.home.163.com/case/main/2367/44668.html(即下山建筑平面)进行叠加绘制;
塔里木河流域为我国最大的内陆河流域,处于我国西北干旱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部,处于东经73°10′~94°05′,北纬 34° 55′~43°08′之间;流域面积为102.04万km2,水资源总量几乎占全疆水资源总量的一半;河流体系呈“四源一干”分布,“四源”分别为发源于天山的阿克苏河、喀喇昆仑山的叶尔羌河、昆仑山和喀喇昆仑山的和田河以及开都河,“一干”为塔里木河干流。一直以来,塔河流域人口、资源与环境的矛盾突出,生计压力严重。流域生态补偿即对因环境保护遭受损失或丧失发展机会的居民进行补偿,就上下游而言,受偿者可能为上游区参与环境保护的居民,也可能为下游区遭受生态恶化影响的居民。本文所探讨的受偿对象为前者,即塔里木河流域的源流区居民。
本文选择塔河流域的“四源一干”中源流区的喀什地区伽师县、岳普湖县为调研地,流经其境内的主要河流有叶尔羌河、盖孜河、喀什噶尔河、伽师河。当地采取多种流域生态保护措施,以资金补偿、政策补偿等的补偿方式激励农户采取生态保护行为,为下游提供更充沛优质水资源。例如,中大型水库易地搬迁居民每年补贴600元/人,上游部分地区采取滴灌节水种植享受每亩(1亩=667 m2,下同)140元/年的软管更换补贴,开展防渗渠及净化水设施等水利工程建设,实行河(湖)长制等。因此,探讨当地生态补偿方式改进问题,既能维护流域间利益合理分配,又可兼顾农户生计和生态保护两个维度,具有较好代表性。
为了解补偿政策的实施对塔里木河源流区农户可持续生计水平的影响状况,选择适当的生态补偿方式,课题组于2022年7月上旬对喀什地区伽师县、岳普湖县的5个乡镇,共计8个村300位农户进行实地调研。为保证调研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课题组事先进行预调研和问卷合理性检测,并组织当地返乡大学生作为调研人员,对其进行培训后正式开展调研。此次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300套,最终得到有效问卷276套,有效问卷回收率达92.00%。
问卷测度项采用李克特五级量表设计。为提高表达内容的精准度,结合研究区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内研究文献[37-40],选取普遍采用的潜在量的观测变量作为测量项,最终确定塔河源流区农户可持续生计水平的评价指标(表1)。
表1 塔河源流区农户可持续生计水平指标
结构方程模型(SEM)是基于变量的协方差矩阵来分析变量之间关系的统计方法,能够同时处理潜变量及其指标,由结构模型和测量模型共同组成。
测量模型描述了潜变量ζ、η与可观测变量X、Y之间的联系。如下:
其中,X为外生指标变量;Y为内生指标变量。νX和 νY分别为外生指标变量和内生指标变量对应的因子载荷矩阵;σ和 ε为误差项。
结构模型描述潜变量和之间的因果联系,表达式如下:
KMO值为0.824,巴特利特球形度检验的显著性为0.000,表明量表整体信度较好。各因子方差膨胀因子(VIF)均小于3.3,表明指标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计算得到各因子标准负荷、Cronbach’s Alpla系数、组合信度(CR)和平均方差提取量(AVE)如表2所示,上述指标基本符合要求,表明问卷整体具有较好的内部一致性、收敛效度[41]。
表2 各因子 VIF、标准负荷、Cronbach’s Alpla、CR 和 AVE 值
4.2.1 结构方程模型 依据本研究的假设和结构方程模型中测量模型的形式,构建如下塔河流域生态补偿政策、农户生计资本和可持续生计水平可观测变量对潜变量影响的测量模型方程:
式(4)~式(10)中,NCi、SCi、PCi、FCi、HCi、ECi、SLi分别表示相应潜变量的观测变量,γj(j=1,2,···,22)表示22个可观测变量的载荷系数,ej(j=1,2,···,22)表示22个可观测变量的残差。
本研究通过AMOS17.0对模型进行结构方程拟合分析,验证模型假设。如表3所示,本研究的重要拟合指标都在可接受的建议值范围内,因此模型的拟合程度较好,可以进行下一步分析。
表3 结构方程模型适配度指数接受标准和数据拟合结果
通过前期对结构方程模型的修正和调整,得出各潜变量间的影响路径,如图2所示。观测变量到潜变量上的系数(因子载荷量)均大于0.56,残差到观测变量的系数(SMC)均大于0.4,剔除不合格的题项,最终得出自然资本、社会资本、物质资本、金融资本、人力资本、生态补偿、可持续生计对应的观测题项,以及对应显著性程度。
图2 生态补偿政策、生计资本与可持续生计的影响路径示意
从因子载荷量来看,影响农户可持续生计较大的指标为:家庭劳动力数量、家庭成员的健康程度、家庭最高学历,人均耕地面积、人均林地面积及土地质量,家庭拥有生产机械和交通工具的种类、拥有牲畜家禽价值,生态补偿金及时发放程度、政府检查水资源保护状况(河湖长制、退耕、植树等)、政府给予水资源保护(污水处理、滴灌等节水设施等)技术指导等。
用自举法进行中介效应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研究区当前生态补偿政策的制定实施会通过农户部分生计资本间接影响其可持续生计水平,但并未直接影响农户的可持续生计水平。具体而言,直接路径系数为0.178,在95%置信水平下未通过显著性检验,生态补偿对可持续生计的直接效应不显著,故拒绝H1。间接效应中,生态补偿通过自然资本、社会资本、物质资本、金融资本、人力资本对可持续生计的路径系数分别为 0.119、-0.024、0.003、-0.001、0.326,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作为中介变量对可持续生计产生负向影响,但未通过显著性检验,故拒绝H3、H5。而通过自然资本、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影响可持续生计的路径系数均为正,且影响显著。这说明生态补偿可正向增值三类生计资本对农户可持续生计水平产生了促进作用。其中,生态补偿政策通过增值人力资本对农户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最大,自然资本次之,物质资本最小,故接受H2、H4、H6。
表4 测量方程拟合指标结果
本文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对塔里木河源流区生态补偿政策在农户可持续生计方面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着重探讨了生态补偿政策、生计资本与可持续生计之间的影响及作用机理,研究结果表明:
塔河源流区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并未直接影响农户可持续生计,但通过增值部分生计资本间接促进了农户可持续生计。具体来讲,从因子载荷量来看,研究区农户可持续生计主要与家庭资源禀赋(劳动力数量、健康水平、受教育程度、农机和交通工具、牲畜拥有量、土地面积及质量)和流域生态补偿政策制定落实有关。农户响应生态保护政策,改变原有生产生活方式,势必会造成一定损失,制定生态补偿方式时从以上主要因素入手,将有效发挥补偿作用,提升农户抗风险能力。从直接效应结果来看,与既往研究不同的是塔河源流区的生态补偿政策并未直接促进农户的可持续生计,其原因可能是塔河源流区多采取资金补偿为主补偿方式,政策补偿尚未完全落实,导致生态补偿效果并不显著。例如,滴管软管更换虽进行一定金额的补贴,但改换节水灌溉的成本较之传统生产方式并未产生明显差异;诸如防渗渠等水利设施工程目前正在建设中,交付使用的数量不多且里程较短,对于县域乃至流域而言作用尚未有效凸显。从中介效应结果来看,源流区生态补偿政策会通过增值部分生计资本促进农户可持续生计发展,间接影响程度按从大到小排序依次为人力资本、自然资本、物质资本。种植业和养殖业是当地农户主要谋生手段,人力资本也较为薄弱,生态补偿政策通过以上3类生计资本促进农户可持续生计的结果与现实情况相符,这也恰好印证了因子载荷结果。
5.2.1 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加快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律手段规范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行为。塔河流域可参照率先开展水资源生态补偿的各省市工作的成熟经验,在自身已开展的生态补偿实践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流域水资源生态保护补偿法规政策,具体可出台地方性生态补偿法规或以修订《条例》的方式为塔河流域水资源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深入保驾护航[42]。通过更清晰化界定权责义务,设立更多具体化操作性强的条款,为流域生态补偿运行工作营造法治环境。
5.2.2 多举措落实现有生态补偿政策 明确落实责任制与定期检查工作,将河湖长制、退耕保水、植树造林等政策有序推进;有效发挥防渗渠、储水库、净化水设施等节水净水工程作用;在对采取生态保护行为农户按时发放补偿金的同时,加强对农户节水设施等设备的维护和使用指导,使之得以切实有效地利用;鼓励合作经济和规模化生产,从而降低节水设施的使用成本,逐步扩大滴管等农业节水设施普及。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生态保护规定的行为做到及时制止,依法惩处,按规办理。
5.2.3 采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方式 从政策补偿入手,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实与完善,提升教育、医疗、就业、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从智力补偿入手,开展专业技能、汉语水平、农业生产等培训,对农户赋能,提升就业竞争力。从就业、产业补偿入手,用好护林(草)员、护路员等生态岗位,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招商引资,创造就业岗位。从资金、实物补偿入手,保障冬灌、春灌、种植水资源供给,强化农户养地保地意识和能力,提高土地质量。适度加大养殖规模,有效利用牲畜粪便等,采用更生态环保的生产方式。逐步提升机械化规模化程度,发挥农业生产机械作用,降低成本,解放人力投入到其他生计渠道。
5.2.4 提升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意识 运用传统媒体和短视频等新型媒体宣传水资源生态补偿政策、增强社会各界生态保护意识、监督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工作开展情况。使全社会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支持并自觉参与到生态补偿工作之中,从而改变生产生活习惯,从生活小事做起,身体力行。提升生态补偿各方主体对自身权责义务的认识水平,积极主动配合。如定期在塔里木河流域组织开展生态环保教育培训,支持鼓励兵地各单位开展植树造林等保护生态的传统公益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