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海泉,郭红宇,刘瀛弢,陈 正,乌日娜,蔡少伦,陈淏玉
(1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081;2农业农村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北京 100081)
食物自给率,国内更多以粮食自给率称之。它与粮食安全水平紧密相关,是粮食安全的关键维度之一[1]。近年来,受国际环境不确定性影响,食物自给率在多个国家的政策议程中,排名前移[2-3]。通过开展食物自给率研究,可为预判国内外粮食供需格局变化、调整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统筹国内外市场资源、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提供重要参考。
粮食自给率,即当年的粮食产量与消费量之比,可用来判定一个国家的粮食安全程度。可用公式Sit=(Pit/Cit)×100%表示,Sit表示某粮食种类在t年i地区自给率,Pit指某粮食种类在t年i地区生产量,Cit是某粮食种类在t年i地区消费量,Cit=粮食产量+粮食进口量-粮食出口量[4]。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口径,粮食包括谷物(小麦、稻谷和玉米)、豆类和薯类,我国的粮食生产以谷物为主,谷物产量通常占当年粮食总产量的九成左右[5]。目前国际上并没有与我国统计口径完全相符的粮食概念。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统计口径,谷物包括小麦、稻谷和粗粮(玉米、高粱和大麦等),不包括豆类和薯类[6]。统计口径的差别,导致计算结果略有差异。
粮食自给率能较为恰当地反映一个国家能否依靠自己解决本国粮食问题,需要多大的国际贸易依赖度。除去粮食储备波动因素,粮食消费量可以认为是粮食产量与粮食净进口量之和。一般认为,粮食自给率超过100%为完全自给,95%~100%为基本自给,90%~95%为可以承受的粮食安全水平,低于90%粮食供需危险就会加大[7]。粮食自给率目标主要依赖该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粮食供给缺口程度,以及通过国际贸易实现该国粮食安全的可能性与可行性等,具体而言主要受粮食生产稳定性(包括粮食生产资源的短期动员能力)、国际贸易环境(国内外粮食市场的互动)及其通过国际贸易解决其粮食供给缺口时的政治风险(禁运、封锁和勒索)、自然风险(国际粮食生产的稳定性)和市场风险(市场供给数量与结构)等因素影响[8]。对粮食自给率的精准判断,是新时期保障粮食安全必须严谨和科学对待的问题。
针对传统粮食自给率计算方法对计算整体食物自给率的不足,有学者提出粮食自有面积播种率的自给率测算方法,能反映粮食种植结构情况[9]。传统的粮食产量与消费量之比的计算方法未能反映进口不同粮食种类对自给率所造成的影响,而粮食自有面积播种率在计算时考虑了每类粮食的平均产量,在进口数量相同时,由于某类粮食产量相对较低,因而折算出的进口播种面积更多,计算出的数值是有差异的。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课题组按照自有面积播种率方法,分析计算出我国2000、2010、2019年食物自给率分别为95.3%、75.2%、65.9%[10]。
国际上,通常以食物自给率进行测算。在关于贸易和粮食安全的讨论中,自给通常指生产全部或大部分本国食物供国内消费[2]。联合国粮农组织认为,食物自给率是指一个国家通过国内生产满足其食物需求的程度[11],适用于个人、地区或国家层面,通过生产的食物占总消费的百分比进行测算[12]。计算公式如式(1):
自给率=100%×产量/(产量+进口量-出口量)
(1)
食物自给率的精确测量还应包括国内库存水平的变化,通常以能量或食物产量来衡量,也可以表示为货币价值的比率。此外,食物自给率还可以根据某特定商品(如小麦、玉米、大米或乳品)来衡量,以反映一个国家自己生产这些商品满足需求的能力。在粮食安全的背景下,食物自给率通常被用来反映一个国家对自身生产资源的依赖程度,比率越高自给程度越高。虽然食物自给率在评估单个商品的供应情况时可能是合适的工具,但在评估整体食物情况时应保持谨慎。当一个国家生产的某一种食物(例如谷物)在大部分出口的情况下,该种食物自给率可能非常高,但从总体食物供给来看,该国仍可能要严重依赖食物进口来养活本国居民[13]。
营养自给率,即按照各类食物所提供的能量、蛋白质和脂肪等营养素进行折算,将各类食物数量与该类食物可食用比例及营养素含量相乘后求和,进而将食物生产或贸易数据按照所评价营养素的含量进行计算获得,这也是国际上通用的方法[14]。食物作为营养素的供给载体,通过计算营养自给率,可更直接地反映食物对居民营养需求的满足程度,并进一步将粮食安全引申至营养安全层面。保障食物安全就是保障营养安全,除了要使目前的主要农产品物尽其用,更深入地从营养安全视角广泛拓展食物来源,发掘尚未完全利用的各类资源,也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大食物观的科学探索。实现营养安全目标,有必要兼顾研究各类食物及其所提供营养的供应结构。
粮食自给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深受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1996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中国的粮食问题》白皮书明确表明,中国有能力依靠自己实现粮食基本自给并首次提出正常情况下我国粮食自给率要达到95%,净进口量不高于国内消费量的5%[15]。2008年《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提出要保障粮食等重要食物基本自给,粮食自给率稳定在95%,其中三大主粮中稻米、小麦保持自给,玉米保持基本自给;肉类等重要产品基本自给[16]。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17]。2016年《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明确粮食供给保障指标中小麦、稻谷自给率100%为约束性指标[18]。2019年《中国的粮食安全》白皮书指出,中国粮食安全成就实现谷物基本自给,谷物自给率超过95%;确保口粮绝对安全,稻谷和小麦产需有余,完全能够自给,进出口主要为品种调剂,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19]。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三大区域都要保面积和产量,不断提高主产区粮食综合生产水平,切实稳定和提高主销区粮食自给率,保证产销平衡区粮食基本自给”[20]。由此可见,我国历来非常重视粮食自给,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确保口粮的绝对安全。
近年来,我国整体粮食自给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有学者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粮食自给率演进历程划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49—1978年,该阶段我国粮食虽处于基本完全自给,但居民温饱并未得到根本解决;第二阶段为1979—2007年,该阶段国内粮食生产实现了温饱意义上的高度自给,粮食自给率始终保持95%以上,粮食安全处于良好状态;第三阶段为2008年至今,粮食保持基本自给,粮食安全保障处于历史最好水平[7]。2008年以来我国粮食自给率持续下降,首次降至93.77%,之后连续呈波动性下滑趋势[21]。当前,中国粮食自给率已从100%附近下降至76%附近[22]。分品种来看,谷物自给率基本保持97%以上,油料自给率从80%左右下降至25%左右,大豆自给率从60%左右下降至不足20%,糖类自给率从92.8%下降至75.7%,肉类和奶类的自给率也分别降低了5.8个百分点和6.7个百分点[10]。
不同学者和机构对我国未来粮食自给率也进行了预测剖析。世界银行预测,至2030年,我国玉米自给率或将下降至85%,而大豆自给率甚至会低于20%[23]。杜鹰等利用黄季焜等对中国2035年主要食用农产品的预测及日本农林水产省食物供需平衡表数据,预测中国2035年能量自给率有可能从目前接近77%继续下降12个百分点,基本相当于1960年代末期的日本、1970年代初期的中国台湾省和1980年代末期的韩国食物自给率水平[10,24]。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课题组研究表示,到2035年,中国小麦、稻谷的自给率可保持在96%和97%以上;玉米自给率从95.6%下降至90%;大豆自给率将持续维持在不足20%;猪肉的自给率在玉米进口量增加的情况下有望从目前的92.8%小幅回升,但牛羊肉和奶制品自给率可能会进一步降低[10]。谢高地[25]从基本营养摄入与需求和粮食生产能力的供给分析预测,中国2015年到2050年粮食安全保障程度为115.97%~117.49%,呈现先降后升趋势;口粮安全保障程度为165.85%~168.02%,同样呈现先降后升趋势。
从世界范围来看,不同国家食物自给率水平差距较大,如阿根廷、法国都高于150%,而日本、韩国、蒙古则低于50%[26-27]。具体原因也各不相同,如美国和澳大利亚,农业发达、地广人稀,产量远超需求;而法国盛产小麦,品种优良,过半数出口;日本和韩国,虽工业化领先,但耕地面积缺乏[27];蒙古农牧业私有化后,种植业生产量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大幅降低,种植业生产几乎处于停止状态[28]。鉴于国情不同,各国对食物自给率并未设定相同标准。
为更好地落实粮食安全观及大食物观,保障粮食安全,结合目前我国食物自给率研究现状,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构建我国食物营养自给率评价体系。目前我国食物自给率评价研究仍以粮食自给率分析为主,伴随居民膳食多样化程度的提升,传统意义的“粮食”在居民膳食中的比重正逐步降低,因此应结合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水平,构建基于我国居民营养需求的食物营养自给率评价体系。二是加强促进我国粮食自给率提升的相关政策研究。当前,尽管我国主粮能够确保基本自给,但总体粮食自给率处于下降趋势。因此,应针对耕地资源拓展、种植结构优化、食物资源挖掘等开展相关政策研究,以进一步促进我国粮食自给率的提升。三是探索基于我国食物资源禀赋的健康膳食模式。受社会及自然因素影响,不同国家和地区膳食资源禀赋不同。为更好地利用当地食物资源,探索营养健康与生态环境“双赢”的健康膳食模式,引导大众科学合理消费,高效利用已有食物资源,兼顾健康、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