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井泉 山西焦煤集团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近年来,受全球经济环境和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中小微企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但是许多中小微企业在国家政策的帮助下,得到了持续发展的机会,而在中小微企业成长的道路上一直都有融资担保公司的身影。但是融资担保公司面临的风险大、收益低等问题,一旦有一笔业务违约就容易使自身陷入经营危机,更有甚者无法经营下去,被取消融资担保业务资格,所以融资担保公司在日常的管理中,应该加强自身的内部控制,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减少业务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努力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融资担保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是指为了实现战略规划、经营目标等,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公司开展的融资性担保、委托贷款、理财投资等各种业务活动的风险进行监督和纠正的一种动态过程和机制。融资担保公司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至少应该能够实现以下四项目标。第一,应该确保国家的法律规定,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公司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可以全面执行;第二,应该保障公司制定的战略和目标可以有效实施;第三,需要考虑到公司制定的风险管理体系是否有效;第四,应该延伸到具体业务,规范业务流程,确保各项业务数据真实和完整。为了实现这些目标笔者简单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内部控制的实施方法。
无论是对于融资性担保公司,还是其他生产或制造型企业,内部控制都应该遵循全面性原则[1]。内部控制是站在公司的角度,而不是某一个部门或是某一项业务的角度去制定,所以内部控制应当贯穿融资担保公司的所有业务,从担保业务到投资业务,从现金管理到办公用品采购等等,每一个业务流程和每一个操作环节都需要涉及,同时也应该涉及到财务、风险、综合、审计等部门和岗位,让担保业务人员、会计核算人员、综合管理人员等全体人员参与其中,并且对公司的决策流程或操作环节均应做到有迹可循。
内部控制遵循重要性原则主要是指,融资担保公司应当重点关注重要业务和高风险事项,如担保业务、大额的投资业务、逾期的担保业务等等,制定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在机构和业务流程监督的同时应考虑各部门之间和业务之间的衔接效率。业务部门的审核流程与风险部门的审核流程应该相互独立没有交叉,公司的机构设置应该健全,并且相互之间权责分明,公司的审计监督部门应当独立于业务的制定和操作部门。
内部控制的适应性,主要体现在制度的制定要与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的融资额度、担保客户、公司的三级资产分类、风险把控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公司的业务开展进程和公司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时加以调整。
作为公司只有盈利才能长期健康发展,而对于融资担保公司来说,本身其业务的利润率就不高,盈利能力欠佳,融资担保行业风险大,收益低,所以对于融资担保公司来说,内部控制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考虑公司的控制成本与业务收益的比值,以尽可能小的成本换取尽可能大的收益,而不能因为害怕担保业务的风险而因噎废食,制定各种各样的制度限制担保业务的开展。
融资担保公司的主营业务就是融资担保,所以本文重点阐述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开展融资担保业务,首先应该建立一套科学的项目评价体系和严格的项目评审制度。要达到科学和严格的要求就必须更多地收集征信记录、融资情况、公司管理、采购与销售等客户的相关信息,详细地评估拟开展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设计完备的风险控制方案,防止信用违约发生,减少风险给融资担保公司带来的损失。实际业务中大多数融资担保公司都建立了审保分离、重大事项业务评审会审议、授权审批等制度,具体指担保项目的立项一般归业务部门负责,审核归风险部门管理,对于风险审核通过的项目,再由公司专门成立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审议,最后经公司的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才开始办理。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内部控制应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风险控制,实行全程风险管理[2]。事前的风险控制,主要体现在严格控制担保条件。对申请融资担保的客户,融资担保公司一般要求首先还款资金来源充足,有可靠的还款保障,其次会优化客户的信用等级,并按照自己的一套信用评级制度,为申请客户评级,从中选择满足公司要求并可以提供反担保措施的优质客户。
融资担保公司对外开展融资担保项目,必须落实反担保措施,反担保措施主要包括应收账款质押、不动产抵押等。实务中融资担保公司根据被担保人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保证措施。近年来国家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降低对反担保措施的要求,但是融资担保公司不能笼统的取消反担保措施,而应该根据风险高低,选择合适的反担保措施,对于确实不需要提供反担保措施的担保项目,公司应该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相关审批流程。对于非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一般不会选择无反担保措施的担保项目。
融资担保公司在前期调查评估阶段,应该制定严格规范的流程,落实调查评估责任,明确由担保业务部门负责担保业务的开发和调查评估工作,对调查评估的真实性负责,将责任到人。前期调查结束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的下一个流程一般是担保项目评审。制定严格的担保项目评审制度,由风险管理部门对担保项目或反担保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查,分析业务风险,制定相关的应对措施,出具业务风险报告,明确风险审核阶段的相关责任。在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的阶段,融资担保公司应制定评审委员会制度,规定评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和工作程序[3]。融资担保公司在业务合同的签订阶段,也必须制定规范的流程,严格管理对外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的签订程序。风险管理部门应该审核业务中涉及到的每一个合同,认真分析合同条款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防止风险发生,并明确责任人,确保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业务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合规合法性。
融资担保公司只有严格落实保中、保后风险监管检查,才能够及时发现风险。所以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必须按保中、保后监管检查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开展检查、监管工作,发现风险信号,要及时进行报告和处理。每一笔担保业务都要实行提前催收制度,与客户沟通到期还款事项。融资担保公司应指定部门(一般是担保业务部门)负责担保债务到期前的催收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催收工作,向被担保人发出催还通知,了解落实还款来源,确保担保业务不发生代偿责任风险。通过催收工作,分析得出被担保人不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到期后发生逾期的项目,融资担保公司承担了代偿赔付责任时,融资担保公司必须依法行使追索权,并及时采取追偿措施和化解方法。所以融资担保公司应该制定相应的追偿管理制度,明确追偿的方法和措施。一般情况下可以制定以下措施,首先,帮助债务人制定还款计划,尽快收回债务,对于债务人无法还款的,可以要求反担保人履行责任,依法及时处理抵押物或质押物;其次,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融资担保公司应积极起诉,运用法律、法规允许的追偿手段,挽回融资担保公司的代偿损失。对通过及时有效追偿后产生的仍无法避免的代偿损失,必须及时通过提取风险准备金冲销等方式化解融资担保公司的资产风险。
融资担保公司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会计核算办法,确保会计工作的合法和准确。融资担保公司应该确保会计工作的独立性[4]。确保财务部门、会计人员能够按照公司的会计核算办法独立地开展会计业务,公司领导不能随意安排会计人员做违法、违规的会计事项。
融资担保公司应该明确财务部门的工作范围和对应的工作权限,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应当在公司制度规定的工作范围和权限内办理有关业务,对于超越权限的一般不予办理,确需财务部门办理的必须经授权后,按照规定流程办理。融资担保公司设置财务部门的岗位必须实行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严禁一人兼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自完成会计全过程的业务操作。财务部门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收集经济业务的凭证,编制真实的财务报告,严禁财务人员伪造、编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严禁财务人员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部门应该定期核对账目,及时核对账目所对应的实物资产、发票、合同等是否一致,后附的会计凭证是否真实有效等等。
此外融资担保公司还需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随着会计信息电子化程度越来越高,公司还应该制定会计电子凭证的档案管理制度,实际业务中财务部门只收取电子凭证的打印件,一般不与原件核对,更谈不上对电子原件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同时加强对公司的财务专用章、法人章、银行密钥及重要的合同和票据的管理。
此外财务部门还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现在会计资格证取消,会计从业者应至少具备初级会计师的能力和相应证书,同时加强对会计人员后期的教育和培训工作。鼓励会计人员考取更高层级的资格证书或是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资格证书,提高自身知识储备,在实践中锻炼自己的业务能力。融资担保公司应该对会计岗位进行定期调整,规定会计岗位的工作期限,在期限届满时及时调整岗位,岗位调整时需要完善工作的交接流程,制定相应的制度,并严格执行。
融资担保公司应该指定专职部门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安排专职人员检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建议经理层、董事会等机构纠正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践中一般由风险管理部门或审计部门管理。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内部控制的报告和信息反馈制度[5]。规范公司各部门在发现问题时如何传递到公司管理层。同时需要建立内部控制问题和缺陷的处理纠正机制。管理层根据各部门发现的内部控制的隐患和缺陷以及内部控制的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督促各部门落实。为了使内部控制的监督和纠正工作及时有效,融资担保公司应该建立内部控制的权利与义务责任制度,明确相关岗位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所对应的风险。明确董事会、经理层在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对于权利与义务缺失导致内部控制失效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责任。明确审计部门在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反馈到经理层,对于经理层批准的审计整改措施是否及时落实到位,对于审计过程中权利与义务缺少导致的风险,审计部门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的担保业务部、会计核算等部门在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应该及时向审计部门、经理层反馈,对于业务部门的权利与义务欠缺所产生的风险,相关业务部门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经理层需要制定严格的内部控制监督制度,对于违反内部控制的人员,阻碍内部控制实施的人员,应该依据法律规定和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追究责任和予以处分。
综上所述,融资担保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围绕防范和降低风险、提高公司资产质量、优化公司组织机构,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而设定。明确各项业务的管理制度以及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的职责,建立内部控制的监督和纠正制度,鼓励各个部门及时发现不足和缺陷,及时纠正相关的措施和行为,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为融资担保公司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