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劲鹏,杨伟群,赵家庆
(东北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2020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把健全协同育人机制,建立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纳入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原则。然而,目前学校、家庭与社会协同育人存在一定裂度,加之家庭居住地碎片化、邻里陌生化导致学生体育活动时间的配比失调、空间结构失衡;家长不配合、社会不在场,导致协同育人“组织难、管理难”问题。健全协同育人机制,意味着必须要通过科学与正义的程序设计,调整处于不同位置、不同身份的家庭和社会力量的最大公约数,确保不同行动者在利益一致、权益均衡的过程中行使权力,从而保持学校、家庭与社会联结成为稳固的协同关系,形成协同育人各主体的行动自觉。尤其面对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疫情,在“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不同程度的教育中断”[1]的严峻考验下,导入程序正义理论强化家校合育、健全协同育人机制更显重要意义和现实价值。
程序正义源于“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的法律格言,蕴含着协同过程的科学与民主、平等与透明、规范与责任。迁移至社会领域,认为“程序正义是社会得以合作的首要前提”,是一种在过程、步骤、程式上“看得见的正义”,为社会合作“提供了一个公平的基础,使得禀赋不同的各方都自愿参与到社会合作中来”[2],为“扬弃了‘应得’的任意性和不平等性,赋予正义以仁道的规定”[3]。因此协同过程中保持“看得见的正义”,可以确保各主体信息畅通、利益一致和责任到位,促进学生校内外体育活动时间的完整、有序流动,有助于实现校内外体育资源的有效整合。
根据教育部公布第8次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结果:初中生优良率上升明显,身体形态发育和中小学生的柔韧性、力量、速度和耐力等指标好转,一系列重磅政策落地后产生积极效果。但“青少年的近视、肥胖等问题,还有大学生体质下滑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4]。国务院新闻办2020年12月发布的《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20年)》显示:6~17岁的儿童青少年运动时间不足、户外运动缺乏,“小眼镜”和“小胖墩”成为教育新问题。从社会角度来说,学校体育问题转移与当前家庭、社会承接意愿、能力之间的不完全契合,一些家长存在体育活动拖累学业成绩的种种顾虑,也有家长“为了避免孩子受伤而减少孩子的体育活动,有意避免对抗性较强的运动,错位的观念需要及时扭转”[5]。家长承接意愿不强、学校协同能力不足和社会组织支持无力等所导致的协同育人机制运行状况亟待反思与缓解。
传统协同育人机制习惯于将目光聚集在政策执行和文件落实上,学校体育协同育人机制被高度的精英化、专家化所“操作”,这种“自上而下”的程序自主裁定方式存在着程序不正与不义的管理缺陷,即家庭与社会常常处于协同育人的从属地位。协同育人机制运行过程中政府是“主角”,处于“发号施令”的主宰地位,而学校、家庭、社会是“配角”,处于“被动执行”的从属地位,协同育人机制的“主次关系”,难以保持学校、家庭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更无法保障社会力量的连续性和持久性支持,极大地削弱了家庭与体育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政府、学校与社会对接不畅成为协同育人组织难题。这种自上而下的层级推进方式,背离了程序正义的科学与民主的价值取向,部分家长“孩子的教育拜托学校了”[6]的观念根深蒂固,认为“等上了大学再锻炼来得及”,对体育学习既不配合也不支持,甚至因“体育耽误学习”而抵制,家庭和社会力量处于零散、无力状态之中,致使学校体育与家庭、社会的长期“失联”。
近年来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的隔岸观火,教育部门与医疗部门各自为政,协同育人的政策性驱动没有得到基层的积极响应和有效执行,政策固有“顶天”之势,而无“立地”执行之功;执行中的“雷声大、雨点小”反复出现[7]。家长委员会不健全、退役运动员学校引进机制还不够有吸引力、体育社会组织助力机制不够完善,已经阻碍了国家体育资源、教育资源、卫生资源与休闲资源的整合统筹,从而导致体育教育的“最后一公里”没有加速器,更没有加速感,致使政策执行效果逐级衰减状态。中国人民大学李树旺教授的“2022北京冬奥会冰雪运动普及和发展对策研究”课题组调查(2019)数据显示:在“亲子参与运动”的调查数据中,“从不”带孩子参加冰雪运动的家长占75.3%,“很少”的占13.0%,“有时”占2.0%,“经常”占2.0%。在运动组织方式上,83.7%的成年学生是自发性参与,冰雪协会组织的占5.0%,俱乐部占2.5%[8]。这表明:青少年冰雪运动的家庭和社会组织力量还较弱。盘活学校体育改革的内生资源,夯实学校体育改革的根基,补齐协同育人之家庭、社会组织短板迫在眉睫。
构建良好的协同育人生态,强化家庭力量和社会力量的协同基础。目前协同育人各主体在目标愿景、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和管理制度上均存在较大差异,家校社三者疏离的主要原因在于程序自主裁定,协同育人机制研制与条件保障缺乏科学与民主的流程,存在程序不正和不义的问题。所谓程序不正,就是不正当,即不符合科学标准,在协同育人过程中表现为存心想“非法”垄断资源或占有权力。所谓不义,就是不道义,即不符合道理或情理,隐喻着不念情理、违反常理,脱离程序正义的民主原则。在当前保证课外体育服务、每天校外1小时体育活动、完成体育家庭作业等“双减”关注问题上,亟需通过程序正义的科学与民主程序加以规制,加强目标、方式和内容的标准一致和利益均衡,消除协同过程中“主次观”对协同意愿和能力的负面影响。
家校社的协同育人若有若无现象时有发生,体育学习未能形成一个完整连贯的闭环管理。近年来学校体育改革并未随着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高成本的慷慨投入而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合作渠道不顺畅与内容模糊导致“社会力量支持学校体育不够”[9],学校的教师“教”与学生“学”没有得到校外的接力,协同育人机制的落实仍处于不确定性之中,学校体育在“量的增加”同时,却出现了“质的停滞”,集中表现为练习时长不足,练习场地得不到学校、家庭与社会的有效供给,家庭“不在场”和社会“空场”,协同育人机制低质运行。
注重程序的平等与透明,强化过程正义。学校体育是一个全要素、全链条的整全教育,无论是开足、开齐与上好体育课、还是教会、勤练、常赛,集中反映了学校体育的层层递进关系,各环节缺一不可。以运动技能学习为例,学校教师课堂负责“教会”,但倘若没有课后的“勤练”,离开了家庭的校外时间支持,缺少必要的练习时间、次数的保障,离开了“竞赛”的激励和牵引,课堂教学的各种努力又何谈效果?根据课题组在2019年开展的调查发现,超过70%的被调查学生认为“课后根本没有进行复习和练习课上所学的运动技术”,95%的学生表示“根本没有参加过任何比赛”。从近两年课题组的调研情况来看,尽管退役运动员进校园、家长进课堂等活动发挥了协同育人作用,但合育主要体现在多以“一捐了之”的临时性合作、浅层次合作为主,鲜有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家长委员会也较少关注学生体育,学校、家庭与社会力量距离伙伴型亲密合作还有一定差距。以上“潜在隐患”亟待我们“确定社会力量相呼应的格局”[10],打破学校体育“封闭格局”,突破长期“低水平的循环”[11]态势,在时间、空间、资源上打破课堂、学校、教材的藩篱,串联好政府的引导、学校的主导、家长的配合与社会的辅助等多方力量,从而为体育学习提供全时空、个性化的资源最佳配置。
目前家庭和社会力量一直游离于学校体育协同育人的边缘,家庭体育仅限于小范围自组织状态,社会体育局限于应试化体育培训和功利化的考级认证,体育对青少年身心全面发展的终身性、基础性、公益性没有得到社会力量的系统回应和有力支持。究其原因,一是学校管理体制依旧封闭,家长的权利也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也没有合适的身份参与学校体育决策与建设,赋予家长的参与权呈现“空心化”状态;二是协同理论研究多为描述性研究,不具有典型性和借鉴性,对于家校合作机制的理解还较为模糊,与家庭和社会组织怎样合作、用什么方法合作等都不够明确,理论上还没有形成“以家促校、以社强校”的协同育人机制;三是关于课外体育服务、校外的勤练和常赛等新型合作问题还未能形成协同育人可行性、可借鉴的实操方案,在强化制度设计、定期家长联络、协同“勤练”组织、铺设“常赛”平台、实施常态管理等协同举措方法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加强程序的规范与责任。家校合作组织建设滞后,家校合作中责任、权利与义务不明确、监督与评价机制不健全导致各主体间互不联通、资源分散、力量难以集中的问题。一是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合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还不健全,原有的家长委员会“议事化”优势没有充分体现,各种体育相关的合作虚设在“框架”层面;二是合作内容模糊,从课内到课外、从学校到家庭、从家庭到社会体育未能有效整合体育资源,课堂“教会”、家庭“勤练”与社会“常赛”等各环节尚缺乏良性链接,责任不到位导致“我国学校体育发展一直处于困境之中”[12]。我国改革实践证明:“没有任何一项学校教育改革能够在恶劣的家校关系中取得成功。”[13]学界呼吁青少年的校外与课外体育“绝不能成为国家教育网络疏漏的盲点和低效作为的空白地带”[14]。家校社组织建设需要在合作机制、管理流程、沟通方式等方面不断磨合与优化。
程序正义所蕴含的是自由与强制的矛盾平衡,是学校、家庭与社会力量全方位得以合作、全过程得以协同的首要条件,具有不可侵犯和不能逾越的特征。在不断复杂化的改革环境下程序正义不会自发地实现,常被忽略和轻视,极有可能阻碍协同育人的平等对话与互信互助,削弱协同育人成效。程序正义概念的导入与开启,旨在串联学校、家庭与社会各方力量,化解协同育人组织难、管理难等问题。
程序正义与健全协同育人机制具有内在的自洽特征。协同育人是国家顶层设计对育人主体结构的调整策略,其本质就是建立校内与校外的学校体育新格局,培育家长、社会等校外体育新力量。适宜的社会张力代表协同育人的活力与动力,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尤其是面对各种改革而带来的利益冲突时,社会张力更表现为协同育人的一种理性力量。社会张力是“指社会转型过程中,因结构失衡或民众迷茫,导致社会力量呈现出的一种紧张对峙的状态”[15]。社会张力是社会矛盾累积的结果,处理不当可能引发利益对峙与冲突。譬如当前体育课外服务,教师的份内与份外的工作量、学校的“有偿”与家庭的“无偿”之间等现实问题都涉及社会张力问题。程序正义是调适社会张力,促进协同育人机制良性运行的关键。程序正义集中反映了家校社三者的利益平衡、公道与公允,饱含着家庭、学校与社会之间的适宜张力,其中科学与民主导向是建立家庭、学校与社会三者之间既相互影响、相互尊重,又相互渗透、彼此信任协同育人的最大公约数,有助于调动协同育人的积极性,丰富行为参与方式,避免观望情绪和不作为现象发生。因此,程序正义不仅可以突破当前协同育人的封闭格局,确保了协同育人的理念、目标、路径和制度上的广泛性、一致性,实现协同育人各主体的有序、积极的对接,而且可以更好地发挥家校社各主体的力量,让家庭与社会参与协同育人更具有吸引力,有利于减少改革阻力,畅通协同育人渠道。
以科学与民主为导向的协同育人是有效落实“双减”政策的理论基础。2021年“双减”政策以“控总量、增时间、调结构”为总要求,让社会参与充满活力,让家长支持充满动力,让体育教师充足马力,为更好实现协同育人程度和成效提供了政策依据。对于学校体育而言,目前协同育人还处于程序正义的边缘状态之中,不利于“双减”政策的有效落实。针对“双减”政策中加强体育课外服务、布置家庭体育作业、保证校内外每天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其本质不是其外在数量上的取与舍,而且是建立在程序正义基础上对质的改变与提升。同时,减法并不是简单“删除”,而是基于透明、公开的正义性整合问题。学校体育改革也要学会做“减法”。做“减法”思维不是完全忽略或者删除以前的问题,而是“按照教育规律,减去重复性的、机械性的内容和负担,在调整结构、提升质量与内涵上下功夫”[16],突破现有的学校体育时空特征,让增强体质回归到教育全域之中,让健康第一思想融入家庭和社会教育之中,从而保证校内外学生体育活动合理时间配比,创设更为宽广的体育活动空间。同时“加”则是指在精准研究学情的基础上,确保校内外每天各锻炼1小时,提升协同育人的针对性,从而通过基于科学与民主的“加减法”实现学校体育效果“之佳”。
维护尊严是赢得社会合力主动、自觉支持的“公共通道”。美国耶鲁大学法学教授杰里·马修在1981年提出了著名的“尊严理论”,其核心内容是“评价法律程序或者裁决制作过程正当性的主要标准是它使人的尊严、自尊得到维护和增强的程度”。而对于通过程序体现出来的对于人的尊严维护和增强,则定义为程序的“尊严价值”,大致包括“平等、可预测性、透明性、理性、参与、隐私等方面”[17]。马修对于“尊严价值”的理论虽来源于其对于司法诉讼程序的研究,但对处理一般社会公共事务程序均具有普遍适用性。对于协同育人而言,程序正义决定能否接纳社会各方力量的有尊严、平等与透明参与协同育人。
“程序尊严”是完善协同育人机制的内在要求。家校社的强关联性取决于广泛、公开、透明、正义的“尊严”设计。目前协同育人过程中政府和学校时有忽视社会力量存在的现象发生,即不尊重社会力量不同意见,社会力量常常处于被动、服从地位,社会力量的观望破坏了协同育人结构,从而削弱了协同育人的合作强度。其次,目前国家提出的“守正创新”思路就是要求政府强化程序的人本主义,多渠道澄清对新时代学校体育协同育人的模糊认识,扭转“自上而下”行政化干预倾向。其实质就是坚持程序尊严,倾听社会各方力量的“声音”,纠正学校、家庭和社会三者之间关系上的“主次论”认识和定位,维护各主体的知情权、话语权和决策权,保证家庭和社会的尊严与体面地位。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家校社各方的相互守望,才能让家校社协同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平等与透明体现教育发展的开放性和包容性,确保各主体的始终自愿在场。良性的协同机制需要充分考虑各方的兴趣点、优势和特长等关键因素,可以确保弱势家庭、社会组织拥有一些必要的“特权”,有效地克服了目前“单向度”协同育人的局限性,打通协同育人中“家庭不配合、社会不积极”的堵点,并纠正了协同育人机制运行中“只发动、后劲弱”“只布置、不培育”的做法,从而实现协同育人更高水平的顺畅对接,推动课堂体育学习与课外勤练常赛的内在统一,保障学生每天运动时间的课外动态优化和家庭微观实现,助力系统集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协同育人制度安排和政策体系的作用发挥。通过学校“主动”、家庭“互动”与社会“联动”,开展诸如课外体育服务和家庭体育作业的可行性论证,培育具有内生动力的协同育人群体。
程序正义是遵循规范与责任基础上的协同育人智慧。协同育人过程中程序不规范、责任不到位极易导致社会力量的远离或直接放弃,切断了社会力量的支持路径。在“萌芽期”就避免因“协同”而仓促的“协同”,消除因不规范、不负责而导致的“管理难”的问题。譬如政府部门可能会因化解当前社会尖锐矛盾,改变学校体育发展状况,进一步增强学生体质而期待协同育人;校长会因为希望学校获得更多教育资源和体育投入而期待协同育人;家长可能会因希望孩子既长身体、获得体育中考高分而期待协同育人;体育教师因希望更多的社会认同和尊严而期待协同育人。可以说,面对不同的期待极易导致各主体想法各异、利益冲突、沟通困难等问题,从而致使协同育人社会合力不足、走过场。技术规范、行为规范有效化解协同育人“管理难”问题,有利于达成各方协同的最大公约数。
规范与责任保障社会各主体话语权,实现对协同育人随意性的限制,是对协同育人广泛、深厚、持久的条件性保障,有助于协同育人的“开始和持续”。动力是解释人们为什么在某个时刻开始、继续或结束某种行为或行动的概念,是支配和决定人的行为的源泉。在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的学校体育改革中,时刻存在教育行政部门的自主裁定与程序约束掣肘的矛盾平衡。一方面要保持国家学校体育政策、课程标准的权威性,应充分保障和发挥政策、标准的中心地位,保障政策执行的程度约束力;另一方面也要注重家庭与社会的话语权,通过程序规程限制“政策权威”的滥用,保证家庭与社会力量顺畅地接续学校体育活动。
新时代学校体育是一项国家顶层设计、学校全面落实、家庭积极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公共事业,关于“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教会、勤练、常赛”、课外体育服务、体育家庭作业等一系列制度设计,需要克服各种困难的持久应对。激发协同动力不仅仅是一种时间维度的各方力量整合,也是一种持久发力、克服困难的决心和自信。为此,完善协同育人机制要开展广泛的调研和充分的论证,通过冷静、详细和适当的民主评议,依据各方提出的论点和论据做出仔细的讨论和衡量,明确协同育人的方向、内容、根据和理由,并及时地向社会公开协同育人方案,从而避免将社会的任务再转化成教育政策执行过程当中对主体正义、过程正义和结果正义的质疑,提高协同育人的公信力。
体育与健康核心素养教育是一个内构与外化的互为过程,不仅需要遵循系统性体育学习支持,更需要强势借力学校、家庭与社会力量的协同机制加以补偿性强化。时长保障、系统转换和场域拓展是健全协同育人机制的紧迫任务,导入与开启程序正义概念,构建监督反馈机制、家校社议事机制和互信互助机制,以期净化合作纯度、增强合作强度、压实合作密度,保证广泛、深厚、持久的协同育人价值实现。
目前从教学主阵地来看,聚焦各方责任,发挥教育评价体系导向与引领作用,强化现行国家与地方各项监督反馈制度,重点强化现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完善学校体育评价指标体系,确保校内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时长充裕与稳定,以便适时做好政策反馈。传统学校体育发展以教育部门“自上而下”的政策性推进为主体,并没有实现学校协同育人“质”的提升,协同育人呈现“学校一头热,社会多头冷”局面,学校体育“只有学,没有习”问题突出。孙云晓[18]认为:“家校合作共育就是家庭教育发展的最新趋势,也是最重要的趋势。”达成家庭和社会对学校体育认同和支持,扩展家校社的资源合作是“原则”而非“选择”[19]。 时长充裕是校内课堂学习与校外练习巩固的程序统一。古人云“学而时习之”,无不蕴含着教育程序的强烈时间正义观念。体育学习系统是教会、勤练和常赛的完整过程,学校不仅需要开足体育课,而且还需要宽裕时间的“勤练和常赛”。“勤”和“常”作为时间的周期性概念,是保持练习与比赛的过程正义保障,离开必要时间保障的练习和比赛是无法实现真正“教会”。依据艾宾豪斯的记忆遗忘曲线“保持和遗忘是时间的函数”的原理,运动技能形成需要识记、保持、再认和回忆的过程,从运动技能形成规律看,“时”就是守时、及时、准时、按时,隐含着学校、家庭与社会的长期、持续支持的自觉状态,以确保熟练运用技术,参加比赛和形成流畅体验,正所谓“功夫就是时间”。“习”是保证运动系统与神经系统链接的不断耦合优化过程,体育学科知识和能力的学以致用就是不断强化运动记忆、习得运动技能、享受运动乐趣。在人的发展上看,“习”更是道德铸造和习惯养成的必由过程,是课程思政效果的过程正义价值追求。
因此,针对课外体育服务、校内校外每天各1小时体育活动、家庭体育作业等各项制度安排,坚持科学与民主原则,抓住协同育人的神经末梢,精准抓住家庭与社会的时间难点和堵点,建立质量监督反馈机制,制订问题整改清单,定期反思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规定时间截点,切实将协同育人的“学校清单”转化为“社会清单”,将对家庭与社会力量的“支持清单”转化为“健康账单”,并“把他们战略性地纳入现代学校制度内涵之中”[20]加以确立,在一系列复杂性“体育时间”问题当中找到“教会、勤练和常赛”的源头问题,以积极向上的教育影响占领学生所及的运动时空,形成持久教育合力巩固所学,确保体育校内外时长一体化保障。
协同育人是学校、家庭、社会3个系统久久为功的“接力模式”,确保协同育人的同向“开始”和“过程”顺畅需要构建清晰、透明的家校社议事制度保障。实现学校体育与家庭、社会的强势对接是赢得学校体育协同育人效果的关键。2021年“双减”政策下推出的课外体育服务引领着家庭体育、社会体育回归促进身心健康、养育陪伴的正道。“双减”作为新时代学校体育治理的制度保障,集中体现着国家对“亲近”家庭和社会体育的信心与决心。“使学生在体育锻炼中到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的目标实现关键要处理好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的系统转换与角色交接,“学生是在家庭、社会、学校三种基本教育形态的综合影响下成长的”[21],运动技能的熟练与生巧、身体机能的保持与提升、运动乐趣的体验与享受等内容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形成时间保障维度的“三足鼎立”的力量,需要学校尽心、家长用心和社会同心推进。
家校社议事制度解决的是学校体育系统转换过程中的“角色补偿与对接”问题。议事制度的本质就是在平等、透明的程序正义下的一种情怀与担当,通过议事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形成共管共治的系统呼应。协同育人机制运行主导在政府,主体在学校,支持在家庭和社会、各方力量各有优势,互为补充。例如打造校际体育运动联盟,把有专长、有特长、经验丰富的专家和教师汇聚在一起,促进教研活动开展;组建社区体育互助工作站,统筹利用校内外体育资源,利用政府购买丰富体育公益活动、体育嘉年华等活动;通过打造退役运动员志愿者模式,为有运动潜质的学生提供更专业的指导,促进学生的勤练和常赛。因此,通过议事制度可以有效实现学校体育价值的校外各方力量的连接,有效化解协同过程中“执行难”问题。
从教育主体角度来看,互信互助制度确保改革措施及时传递到家庭、社区,可拓宽国家学校体育政策传递渠道、提升政策传递速度,有利于学校体育价值的渗透与改变,增强家庭的主体意识和社会的参与意识。做好学校与家庭、社会的互信与互助,平衡好校内与校外时间配比、让家长消除学业成绩与体育锻炼之间顾虑,将心比心才能把学校、家庭、社区、媒体、体育社会组织拧成一股绳,从而生成学校体育协同育人“1+1+1>3”的良性倍增效应。根据空间转移理论,聚焦现代家庭居住地碎片化、人际陌生化等协同育人难题,通过学校体育委员会与社区体育委员会的协同合作,聚焦家庭与社会优势,引导家庭与社区间互信互助,成立“作业帮帮团”“瘦身俱乐部”“假日训练营”等自治互助队伍;通过体育教师、退役运动员、社区体育人员的技术互学互助共建阳光运动的“体育社区”;实行差异化管理,定期开展社区公益体育活动,针对有困难的家庭给予更多的无偿帮扶,保证其能够顺利地实现学生体育活动的梯度提升。
互信互助制度为处在体育弱势家庭和社区提供资源补给,拓展更为广阔的合作空间,确保“学生体育场域力量再生成”[22]。《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课外培训负担的意见》通知指出:“课后服务可以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并充分利用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可以说,近5年来我国体育教育事业进行了一系列制度设计并输入了大量公共资源,实现了以规模扩张为特征的外延式发展。事实证明:发挥家庭、社区、体育协会、体育联盟、医疗机构、媒体等社会组织力量,实现了学生立体化、全天候的寒暑假、节假体育活动开展。因此,探索“上下相通”与“内外相联”“教会、勤练和常赛”三级递进方式,健全政府强力支持与社会倾力支持的,互为主体,互为尊重、互为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势在必行。
总之,协同育人是保持学校体育发展韧性的社会基础。要充分认识到社会基础越广泛,越是坚实,成功实现协同育人的可能性就越大,代价也就越小,效果也会更佳。坚持科学与民主、平等与透明、规范与责任的程序正义价值标准,确保协同各方力量了解新时代协同育人的根据和理由、进程和内容,有助于激发学校体育协同育人的源头动力,营造各种互帮互助的体育合作风尚,从而在心理上接受协同育人、信服协同育人和支持协同育人,实现协同育人的时长保障、系统转换、场域拓展的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