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辉
“一笔写不出俩‘牧字,谁都会老,能帮就帮她一下吧,不过是出点儿力。”
2019年9月的一天,家住长沙市郊的牧晓格提着一个塑料袋,走进了邻居牧老太家。她打开袋子,端出一碗粉蒸肉放在桌子上:“姑奶,我做了粉蒸肉,烂得很,能用勺子舀着吃,你尝尝。”油亮的五花肉红白相间,诱人的香味随着热气飘满小屋。
75岁的牧老太连声说:“哎呀,你们自己吃嘛,我这张嘴呀就是个无底洞,没有回报的!”说着,便声音哽咽落下泪来。
“姑奶,你这说的什么话呀!我们都姓牧啊!来,尝尝,喜欢的话我下次还给你做。”牧晓格扶牧老太坐到桌边,递给她一把勺子让她慢慢吃,自己则轻车熟路地开始打扫卫生,又把老太太的几件脏衣服洗了。
“晓格啊,这些年多亏你照顾,我真是享福了!”牧老太看着牧晓格忙碌的背影不无感激。
牧老太小时候患过小儿麻痹症,一条腿落下重度残疾,一生未婚。父母在世时,她有人照顾,平时编织小手工也能赚点儿生活费,日子还不算艰难。父母相继去世后,她的身体状况也随着年龄增长一天不如一天,有时候生活难以自理。牧晓格看在眼里,时常过来帮她,给她收拾收拾家务,送点儿好吃的。牧老太有个远房侄子住在同村,叫牧同,从血缘上讲是她最亲的人。不过,牧同一直对她不管不问。好在村里按照相关政策为她办了低保,申请了残疾人补助金,她经济上倒也不算困难。
牧晓格和牧老太虽然都姓牧,但并无血缘关系。只是牧晓格嫁到本村后,发现姓牧的人家少,自己父母又早已过世,就把牧老太当作长辈,主动承担了照顾她的责任。
牧晓格家的负担其实挺重:婆婆中风卧床几年了;她自身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常常疼得直不起腰;老公林跃是个木匠,早年间干活时出意外被机器切掉了两根手指;儿子在送外卖,还没有娶亲。
即便如此,牧晓格与丈夫还是事无巨细地照顾牧老太的生活起居,定期帮她搞卫生,隔三岔五地做点儿好吃的给她送去,还承包了她屋后的自留地,按时帮她种上各种蔬菜供她采摘。
有一天,牧老太突发阑尾炎,疼得满床打滚,牧晓格两口子连夜送她去医院做了手术,之后又在医院陪护近一周。端水喂药,擦身按摩,牧晓格尽心尽力,夜里就趴在病床边睡,老人只要动一下就会醒来问问怎么了。同病房的病友都夸牧老太好福气:“你老有福啊,这样的儿媳可不多见呢!”
村民都说牧晓格夫妇心善,对牧老太比很多亲生子女对自己父母都好。村委领导调解家庭矛盾时也常说:“你们看看人家牧晓格两口子,家里一个瘫痪在床的,外面一個行动不便的,这么多年有过半句闲话吗?你们怎么就不会有样学样呢?”
也有人对牧晓格不理解,问她图什么,她憨笑:“一笔写不出俩‘牧字,谁都会老,能帮就帮她一下吧,不过是出点儿力。”
保险公司:申请人不是被投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被投保人的遗产,不予理赔。村委会:申请人对被投保人尽了扶养、照顾义务,有权继承被投保人的遗产
牧老太除了腿有残疾,没别的大毛病,牧晓格一直以为她活到80岁没问题。谁知一场意外悄无声息地降临了。
2020年3月3日,牧晓格挖了荠菜煮了鸡蛋——按当地习俗,这天要吃荠菜煮鸡蛋。牧晓格照例给牧老太送去一碗。到老太太家一看,屋里没人。想着老人腿脚不便不会走远,牧晓格就到屋后的菜地去寻找。人没找到,却听见不远处有人急切地喊:“快来人哪,有人掉进池塘里了!”
牧晓格心里一惊,拔腿就朝离牧老太家不远的一口池塘边跑去。来到池塘边一看,落水者已被人打捞上来,正是牧老太,可惜已经溺亡。
邻居告诉牧晓格:“老人是俯趴着栽进池塘的,手里抓着几根葱,可能是来池塘边洗葱,一不小心栽下去的……”
弄清了出事原因,牧晓格很难过,也很自责:自己如果早点儿来,牧老太就不用去地里拔葱,也就不会出事了。
事后,她和老公主动操办了老人的后事。而同住一村的牧同,只是和其他普通村民一样来帮了些忙。
葬礼结束,村里的会计算了一下账:葬礼一共花了2.1万元,除了牧老太的3000元存款,其余1.8万元都是牧晓格承担的。会计觉得牧晓格垫付太多,便告诉她,区政府和残联给全区每个残疾人都投保了意外伤害险,保额3万元,保障时间从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牧老太意外溺亡,符合保险赔付条款,可以申领这笔保险赔偿金。
牧晓格便去找村支书打听,证实确有其事。村委特意出具了证明,证实牧晓格和牧老太的姑奶侄孙女关系。可当牧晓格拿着证明材料找到保险公司时,保险公司却告诉她,她与牧老太没有血缘关系,不具备继承资格,牧老太的保险赔偿金不能给她。
村两委协助牧晓格与保险公司多次协商,保险公司一直以牧晓格不是牧老太的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牧老太的遗产为由,拒绝理赔。而村民则认为牧晓格对牧老太尽了扶养义务,有权继承牧老太的遗产,支持牧晓格打官司。于是,牧晓格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理赔。
法院:根据民法典,原告牧晓格可继承投保人的遗产,有权向被告保险公司主张案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利益;牧同不是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也未扶养、照顾被继承人,无权继承牧老太的遗产
牧老太是“五保”老人,既没有直系遗产继承人,也没有指定的遗产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0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遗产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也就是说,牧老太的遗产应归村集体所有。但村委领导考虑到牧老太曾受牧晓格照顾十几年,身故后安葬又花费牧晓格近2万元,其遗产理应由牧晓格继承,村委愿意放弃继承权。
为此村里特地召集村民开了会。村民都认为牧晓格夫妇对牧老太的照顾,胜过很多亲生儿女,老人身故后又出资安葬,理应继承老人的遗产。最终,经听取村民意见,村委会决定:村集体自愿放弃牧老太遗产的所有权益,3万元保险理赔金及其个人财产,都归牧晓格继承。
就在这时,牧同站了出来,以他与牧老太有血缘关系、是牧老太的堂侄为由,要求村委会取消决定,重新分配牧老太的遗产,其中至少有一半应由他继承。
村委会经过讨论,承认牧同是牧老太的堂侄,与牧老太有血缘关系,但对他是否有继承牧老太遗产的资格存疑,理由是他对牧老太生前未尽任何扶养、照顾义务,现在来争遗产有点儿说不过去,建议他向法院起诉,村委会将服从法院判决。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遗产纠纷案。法院审理后认为,牧晓格在没有法定义务的前提下,十几年如一日自愿扶养、照顾牧老太,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善行善举,值得赞扬和学习。
根据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而作为与牧老太关系更近的牧同,在牧老太生前并未尽过扶养之责,也就没有权利继承其遗产。因此,原告牧晓格具备继承保险赔偿金的资格,有权向被告保险公司主张案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利益。
2021年6月5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限被告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牧晓格给付保险金3万元。
宣判后,被告保险公司没有上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了相应款项。
律师说法:
法院判决坚持了
“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本案中牧晓格并非牧老太的法定继承人,法院为何会支持她继承保险利益,而驳回了与牧老太有血缘关系的牧同继承遗产的请求?原因就在于,我国的立法宗旨以人为本。相关法律不但要保护对死者生前扶养较多的人获得正当利益,而且要在客观上保证死者生前能够获得扶养义务人给他提供各种生活保障。法院的判决,充分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有付出才会有回报,以此引导人们互助互爱、孝老敬亲,进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河南信永律师事务所 魏宾
【编辑:冯士军】